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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脊柱側彎

發布時間:2020-10-12 21:44:09

1、教師資格證體檢驗血要求

驗血要求:抽血作生化指標檢查時,應在早餐前抽空腹血,這樣查出的結果較為准確。尤其是檢查肝功、血糖、血脂等項目,對於空腹的要求更為嚴格。

體檢前一天22點前休息,禁食(包括水),空腹到體檢中心。

拓展資料:

教師資格證體檢要求,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適宜從事教師工作或相關教學崗位的工作。

1.有精神病史、癲癇病史、癔症史。

2.精神疾病(以二級以上專科醫院診斷為依據)。包括:

(1)重度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偏執性精神病、反復發作的情感性精神障礙、無法歸類的精神病性障礙、急性心因性精神障礙。(註:經一年以上系統治療、未達治癒或影響社會功能者)

(2)各類腦器質性精神障礙。包括顱內感染、中毒,顱腦外傷、腫瘤,癲癇及腦血管病等。

(3)與文化密切相關的精神障礙。因迷信氣功、巫術等影響職業及社會功能者。

(4)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精神障礙。毒品、酒精、安眠葯依賴並影響社會功能者。

(5)人格障礙的某些亞型。如:反社會型、沖動型、分裂型人格障礙。

(6)神經症的某些類型。如因難治性強迫症、癔症等影響職業及社會功能者。

3.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性病等各種傳染性疾病。(經二級以上醫院或專科醫療機構檢查確已治癒者除外)

4.各型肝炎病毒攜帶者或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升高者,不宜從事幼兒教育教學及食品科學等相關工作。(根據京教人[2010]14號文件,刪除此條)

5.嚴重口吃,吐字不清,持續聲音嘶啞、失聲及口腔有生理缺陷並妨礙發音。

6.兩耳聽力均低於2米。

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達到5米,但另一耳全聾,不宜從事幼兒教育、音樂學、醫學等教學工作。

7.嗅覺遲鈍或喪失者,不宜從事與化學類、食品科學等相關的教學工作。

8.雙眼中好眼最佳矯正視力低於4.5(0.3)。

9.色覺檢查異常者,不宜從事化學、生物等以顏色作為技術指標和實驗數據的教學工作。

10.面部有較大面積(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風、色素痣或嚴重影響面容(如斜頸、面癱、唇齶裂及其手術後遺症、一眼失明及五官先天或後天性殘缺、畸形等)。

11.步態跛行,著裝後脊柱側彎、駝背,脊柱、四肢有顯著殘疾及先天或後天因素造成的肢體殘缺、畸形、功能障礙。

12.脊柱側彎大於4厘米,雙下肢不等長大於5厘米、顯著胸廓畸形、主要臟器(心、肺、肝、脾、腎、胃腸等)做過較大手術或男性身高低於170厘米、女性身高低於160厘米,不宜從事體育類教學工作。

13.嚴重下肢血管疾病影響站立或行走(經手術治癒者除外)。

14.頸椎病、腰椎間盤突出症、類風濕關節炎等嚴重的骨關節疾病反復發作,引起功能障礙、關節畸形等合並症。

15.惡性腫瘤,內分泌系統疾病,血液病(單純缺鐵性貧血除外)以及嚴重的器質性疾病或合並並發症(心腦血管疾病、慢性腎炎等)。

16.特殊教育崗位的教師,其身體條件是否合格,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酌定。

17.未納入體格檢查標准、有影響健康和教學工作的其他疾病或生理缺陷者是否視為體格檢查合格,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根據工作崗位的要求上北京市衛生局確定。

2、四川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准

教師資格認定有全國統一標准,詳情如下:

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適宜從事教師工作或相關教學崗位的工作。

一、有精神病史、癲癇病史、癔症史。

二、精神疾病(以二級以上專科醫院診斷為依據)。包括:

1、重度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偏執性精神病、反復發作的情感性精神障礙、無法歸類的精神病性障礙、急性心因性精神障礙。

2、各類腦器質性精神障礙。包括顱內感染、中毒,顱腦外傷、腫瘤,癲癇及腦血管病等。

3、與文化密切相關的精神障礙。因迷信氣功、巫術等影響職業及社會功能者。

4、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精神障礙。毒品、酒精、安眠葯依賴並影響社會功能者。

5、人格障礙的某些亞型。如:反社會型、沖動型、分裂型人格障礙。

6、神經症的某些類型。如因難治性強迫症、癔症等影響職業及社會功能者。

三、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性病等各種傳染性疾病。

四、嚴重口吃,吐字不清,持續聲音嘶啞、失聲及口腔有生理缺陷並妨礙發音。

五、兩耳聽力均低於2米。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達到5米,但另一耳全聾,不宜從事幼兒教育、音樂學、醫學等教學工作。

六、嗅覺遲鈍或喪失者,不宜從事與化學類、食品科學等相關的教學工作。

七、雙眼中好眼最佳矯正視力低於4.5(0.3)。

八、色覺檢查異常者,不宜從事化學、生物等以顏色作為技術指標和實驗數據的教學工作。

九、面部有較大面積(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風、色素痣或嚴重影響面容(如斜頸、面癱、唇齶裂及其手術後遺症、一眼失明及五官先天或後天性殘缺、畸形等)。

十、步態跛行,著裝後脊柱側彎、駝背,脊柱、四肢有顯著殘疾及先天或後天因素造成的肢體殘缺、畸形、功能障礙。

十一、脊柱側彎大於4厘米,雙下肢不等長大於5厘米、顯著胸廓畸形、主要臟器(心、肺、肝、脾、腎、胃腸等)做過較大手術或男性身高低於170厘米、女性身高低於160厘米,不宜從事體育類教學工作。

十二、嚴重下肢血管疾病影響站立或行走(經手術治癒者除外)。

十三、頸椎病、腰椎間盤突出症、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嚴重的骨關節疾病反復發作,引起功能障礙、關節畸形等合並症。

十四、惡性腫瘤,內分泌系統疾病,血液病(單純缺鐵性貧血除外)以及嚴重的器質性疾病或合並並發症(心腦血管疾病、慢性腎炎等)。

十五、特殊教育崗位的教師,其身體條件是否合格,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酌定。

十六、未納入體格檢查標准、有影響健康和教學工作的其他疾病或生理缺陷者是否視為體格檢查合格,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根據工作崗位的要求上北京市衛生局確定。

(2)認定脊柱側彎擴展資料

教師資格認定所需資料:

1、由本人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全部在網上填寫並列印出來)。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籍原件、復印件和工作單位證明(或所在鄉鎮、街道證明)。

3、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出具的《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6、由申請人工作單位或者其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供的《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3、教師資格證體檢要求!!!!!!!!!!!!

不會有影響的,以下是教資的體檢標准
1、心臟聽診:心臟收縮期雜音按六級劃分,卧位安靜時聽診肺動脈瓣膜區達到三級,其他瓣膜區達到二級,改變體位反復聽診心臟雜音確屬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結論。
2、期前收縮每分鍾6次以上應立即做下蹲試驗,運動後早搏消失,或偶有1-2次、心電圖正常,可做「正常」結論。如每分鍾仍在6次以上,做「不正常」結論(以體檢當日測量為准)。不完全性右束支傳導阻滯確無心病變者可作「正常」結論。
3、聽診測量血壓時舒張壓以變音為准,由於精神緊張,血壓超過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同時伴有心率快的受檢者(如急發性高血壓),囑其休息一刻鍾到 半小時測第二次,選其中低值,記入體檢表,如仍不正常,適當休息,多測幾次,但必須以體檢當日血壓為准。
4、肝、脾檢查以平卧位平靜呼吸為准。
5、色覺檢查用《喻自萍色盲》或衛生部編印的色覺檢查圖,必須由專科護士或醫師檢查。
6、單顏色識別能力檢查(單種顏色分別認識能力):
(1)、醫生從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的導線或採用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的字母、數碼、幾何圖形、信號燈中任選出一種供受檢者識別,在5秒鍾內講出顏色名稱;
(2)、醫生任意講出一種顏色名稱讓受檢者在5秒鍾內從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的導線或採用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的字母、數碼、幾何圖形、信號燈中准確找出。
以上兩種辦法交替進行。將能識別的顏色在其名稱上作「+」符號,記入體檢表(識別彩色圖案及彩色數碼能力正常者不必檢查此項)。
7、視力檢查統一採用標准對數視力表,用5分記錄法記錄檢查結果,任何一眼裸視力低於4.8者,須用矯正鏡片測視力,矯正不到4.8者應查眼底。眼底僅見近視特徵無其他異常者,增加鏡片度數遠視力即有所提高,可將實際檢查矯正視力及矯正度數記入體檢表。
8、嗅覺:用醋、酒精、水三種,全能辨別為正常,能辨別1-2種為遲鈍,三種全不辨別者為喪失(體檢時患感冒者,約定一周後復查)。
9、測聽力:用耳語,左右耳分別進行,測聽距離5米。兩耳聽力均在2米以內者,應佩帶助聽器復測,復測均低於5米者不合格。佩帶測聽器測聽距離,應作「+」符號記入體檢表。
10、兩耳聽力均低於2米。
11、上肢或下肢不能運動;兩下肢不等長超過5厘米/脊柱側彎超過4厘米,肌力二級以下;顯著胸廓畸形。
12、五官不端正,面部畸形有較大面積(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風、黑色素痣等。
13、嚴重的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礙教學工作者。

4、我爸在工廠搬貨,工作量大導致脊柱側彎需要住院做手術算工傷?

勞動者從事搬運工作脊柱彎曲不能認定為工傷。

脊柱彎曲並非國家規定的職業病,勞動者因為從事搬運工作,脊柱彎曲,並非因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傷害的,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條件,不能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5、教師資格證認定體檢什麼情況會不合格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教師資格體檢不合格。

1、凡有下列病史之一者:癲癇病、癔病、夜遊症、惡性腫瘤、嚴重血液病、嚴重神經官能症、精神病、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

2、凡有下列疾病之一且未洽愈者:結核病、支氣管擴張、慢性腎炎、麻風病、甲型肝炎、晚期血吸蟲病。

3、男性身高不低於15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於150厘米。其中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者可放寬至男性不低於150厘米,女性不低於145厘米。

4、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癒者除外)、頻發性期前收縮、心電圖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質性心臟病者。

5、血壓超過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低於11.46/7.46千帕(86/56毫米汞柱);單項收縮壓超過21.33千帕(160毫米汞柱),低於10.66千帕(80毫米汞柱),舒張壓超過12千帕(90毫米汞柱),低於6.66千帕(50毫米汞柱)者。

6、四肢。兩上肢或兩下肢不能運動者,四肢殘缺變形,行路步態跛行,上肢(特別是右手)殘缺影響板書寫字者。

7、體形身體畸形,如明顯雞胸、駝背、脊柱側彎外曲超過3厘米。

8、五官不端正,面部有較大面積(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風、黑色素痣者。

9、口吃,吐字不清,聲音嚴重嘶啞,聲帶病變,嚴重慢性咽喉炎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而妨礙發音影響教學者。

註:參加教師資格認定考試的考生同時必須參加的就是教師資格認定體檢。體檢當天一定要穿比較簡單方便的衣服,心電圖的時候要把衣服掀起來到胸前。體檢的時候有些檢查項目要脫鞋,鞋穿簡單方便點的。不要帶過多的飾品,特別是金屬飾品。

(5)認定脊柱側彎擴展資料

教師資格證體檢主要項目:

1、心臟聽診:心臟收縮期雜音按六級劃分,卧位安靜時聽診肺動脈瓣膜區達到三級,其他瓣膜區達到二級,改變體位反復聽診心臟雜音確屬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結論。

3、血壓:聽診測量血壓時舒張壓以變音為准,由於精神緊張,血壓超過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同時伴有心率快的受檢者,囑其休息一刻鍾到 半小時測第二次,選其中低值,記入體檢表,如仍不正常,適當休息,多測幾次,但必須以體檢當日血壓為准。

4、視力:視力檢查統一採用標准對數視力表,用5分記錄法記錄檢查結果,任何一眼裸視力低於4.8者,須用矯正鏡片測視力,矯正不到4.8者應查眼底。眼底僅見近視特徵無其他異常者,增加鏡片度數遠視力即有所提高,可將實際檢查矯正視力及矯正度數記入體檢表。

5、嗅覺:用醋、酒精、水三種,全能辨別為正常,能辨別1-2種為遲鈍,三種全不辨別者為喪失(體檢時患感冒者,約定一周後復查)。

6、測聽力:用耳語,左右耳分別進行,測聽距離5米。兩耳聽力均在2米以內者,應佩帶助聽器復測,復測均低於5米者不合格。佩帶測聽器測聽距離,應作「+」符號記入體檢表。

6、有沒有人脊椎側彎通過教師資格證的體檢

根據教師資格體檢要求「步態跛行,著裝後脊柱側彎、駝背,脊柱、四肢有顯著殘疾及先天或後天因素造成的肢體殘缺、畸形、功能障礙。,著裝後脊椎側彎是不能被通過的。」

但如果你是輕微側彎,著裝後不明顯,建議根據自身情況當地醫院詳細檢查,中醫按摩等調理。

祝體檢順利通過

7、先天性脊柱側彎能申請救助基金嗎?

先天性脊柱側彎能申請救助基金,但需要看患者的年齡,以下就是先天性脊柱側彎救助基金的救助對象:
2013年8月23日,中華思源工程扶貧基金會智善慈善基金(簡稱「思源智善慈善基金」)在北京正式啟動,將全面開展貧困脊柱側彎貧困青少年免費救助項目,幫助他們健康成長,挺起「中國的脊樑」。
該基金面對青少年免費救助項目,符合即可申請。

8、教師資格證體檢被通知復檢

教師資格證體檢被通知復檢
接到教育局的通知,讓下周復檢,復檢項目到時才能知道。我想問一下,可能會是哪些問題?自認為身體沒有任何問題啊,體檢當天也沒發現什麼問題,會不會是驗血或者尿檢的問題??哪些指標會導致教師資格證體檢不過?好緊張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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