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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柱側彎南航

發布時間:2020-08-18 21:43:06

1、南方航空招飛初檢。

初檢一般是說是在高考前對身體進行的全面檢查,內容包括身高體重、眼科、耳鼻喉科、內科、外科、神經科、軀干骨骼,配合檢查會有血液、尿液、糞便檢查、B超、心電圖、腦電圖,其中眼科檢查最為詳細吧,C子表實力、近視視力、色盲、散光、散瞳等。
復檢一般是在高考結束後,對身體的情況進行的二次檢查,內容會比初檢少很多,一般只進行血尿便化驗、B超、心電圖等輔助檢查。
面試詢問內容基本上主要是針對個人的心理情況和家庭、個人疾病史的了解,會詢問你是否有癲癇、夢游等神精方面疾病史。同時還會進行集體的心理測試。
初檢是需要裸檢的,主要是檢查身體是否有紋身、疤痕,並且裸檢便於觀察身體骨骼方面是否有脊柱側彎、較嚴州的O形腿、腰椎頸椎疾病,以及整體的骨骼肌肉發育。男生會進行外生殖器的檢查,還有痔瘡肛瘺的檢查。
復檢一般不會進行裸檢。
不同省份的體檢內容可能會不同,例如有的省份在初檢前,會先到學校進行初篩,初步檢查視力、身高體重是否在標准內。但是一般就是兩到三次。

2、民航飛行員

我現在在澳州學習飛行,我們是屬於南航的,在高考的時候,我們通過了體檢,並且分數答到了,所以我們成了公費的了,有一些比如年齡超了,分數沒答到,就成了自費的,
當然,也有一些大學生選擇當飛行員,在我們這他們就是自費的了,自費是簽了15年,公費是99年,機長和副駕駛嗎,基本工資是不一樣的,小時費也是不一樣的,南航是工資比較低的,剛開始副駕是一萬5左右吧,當然機長也分很多種,飛的航線不同,工資當然不一樣,
先當上飛行員在說吧,別管機長不機長的了

3、我17歲 而且還抽煙 初中沒畢業 但是我有高中畢業證書,請問2010年可不可以當兵啊? 最好是軍隊幹部回答一

不用選擇拉!現實是你沒關系,沒資金,你如何能保證你能在那有發展空間!初中沒畢業那麼我告訴你軍校對你來說希望很渺茫!我的意思你不要去當兵,把他放在心裡,等有哪個實力再去也不遲,當然這是說當兵是你的一個一生的願望時,如果你是求發展,那麼就算啦!我建議你現在能掌握好一門專業的東西,不管是什麼,只要你能專業,你能做的很好就行!

4、南航招飛與空軍招飛到底對傷疤有什麼要求

招飛體檢標准里,其實對疤痕的大小及部位,並沒有明白的可以量化的要求。比如,沒有寫哪裡的疤痕可以合格,哪裡的不能合格。多大的可以合格,多大的不能合格。招飛的原則講的是,重功能,輕形態。有些大的疤痕未必會影響功能,而有些小的外傷史未必不會影響功能。醫學上各種各樣的外傷及手術成百上千。不可能全部寫明。總是難免會遺漏一些。如果標准上沒有寫,而卻恰恰出現了可能會影響功能的問題,那麼體檢醫生將如何處理呢?所以,體檢標准只是做了大概的原則上的要求,那就是:影響功能的外傷及手術後遺症不合格。
延伸:
飛行員體檢標准
一、外科

1、身高低於164cm或超過178cm,臂長低於68.5cm,體重低於48kg,為不合格。

入伍
2、明顯消瘦無力,肥胖,體型異常,發育不良,為不合格。

3、頭頸部明顯不對稱,顱骨發育畸形,顱骨外傷骨折及有顱內手術史,為不合格。

4、明顯斜頸,甲狀腺腫瘤,淋巴結結核,為不合格。

5、胸廓明顯畸形及有胸腔器官手術史,為不合格。

6、有腹腔器官手術史不合格。單純性闌尾炎、腹股溝疝、手術治癒無後遺症為合格。

7、隱睾,睾丸明顯發育不良,附睾結核,高度精索靜脈曲張及其它泌尿生殖系統發育異常和疾病,為不合格。鞘膜積液、精索靜脈曲張治療後無復發及後遺症,為合格。

8、明顯骨盆傾斜,步態異常,為不合格。

9、四肢發育畸形,肘內外翻明顯不對稱,膝內外翻超過6cm,骨折畸形癒合及影響功能,為不合格。

10、高度下肢靜脈曲張,明顯下蹲功能不全,為不合格。

11、脊柱明顯後凸側彎,腰彎曲大於5cm,為不合格。

12、環狀痔,肛瘺,陳舊肛裂,脫肛等疾病,為不合格。

13、有傳染性,難以治癒,病情較重,面積較大,以及影響容貌的皮膚病,為不合格。疥瘡治癒後為合格。

14、有影響功能和容貌的瘢痕,為不合格。

15、有紋身不合格。

二、內科

1、收縮壓超過140mmHg,低於100mmHg,舒張壓超過90mmHg或脈壓差低於30mmHg,為不合格。

2、心臟瓣膜病理性雜音,早搏超過5次/分,為不合格。

3、仰卧位肋下觸及肝臟大於1.5cm,脾臟大於0.5cm,為不合格。

4、立位觸及右腎下垂超過全腎2/3,左腎超過全腎1/3,為不合格。

5、有各種傳染病及病史,各系統慢性疾病及病史,為不合格。7周歲前患病毒性肝炎,治癒後無復發為合格。

6、心電圖異常為不合格。

7、化驗檢查:肝功異常、HBsAg陽性、尿蛋白陽性、RBC陽性,為不合格。

8、胸透肺結核,肺野及肺尖鈣化灶,明顯膈肌及胸膜粘連,胸腔積液,為不合格。

9、B超肝、膽、胰、脾、腎病變,脾厚超過4.2cm,為不合格。

三、神經精神科

1、有下列病史不合格:昏迷史,暈厥史,顛癇病、精神病及家族史,經常頭痛史、夢游史、10歲後經常遺尿史。

2、神經系統疾病、損傷及病史不合格。

3、病理反射陽性或生理反射明顯不對稱不合格。

4、皮膚劃痕征強陽性或明顯植物神經功能不穩定不合格。

5、明顯眼球震顫及瞳孔不等大不合格。

四、耳鼻喉科

1、聽力減退不合格。

2、外耳畸形或慢性疾病不合格。副耳廓合格。

3、鼓膜穿孔、粘連、高度內陷、增厚、萎縮、菲薄等病變不合格。

4、中耳炎不合格。

5、嗅覺喪失不合格。

6、重度高位鼻中膈偏曲、鼻炎、鼻息肉及息肉樣變不合格。慢性單純性鼻炎合格。

7、影響發音的咽喉部疾病不合格。

8、明顯咬合畸形不合格。

9、牙齒脫落三個以上、牙齦溢膿、增生、萎縮超過4對不合格。治癒後合格。 10、顳下頜關節功能紊亂不合格。

五、眼科

1、C型表裸眼視力有一眼低於1.0不合格。

2、色盲、色弱不合格。

3、斜視不合格。

4、難以治癒或易復發影響視功能的眼部疾病不合格。

5、影響視功能的角膜疾病及角膜屈光矯正手術史不合格。

6、瞳孔變形、運動障礙及多瞳症不合格。
民航招飛體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行業標准 民用航空飛行學生 體格檢查鑒定標准 M 7007.3—95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准主要規定了飛行學生的醫學條件。 本標准適用於在校飛行學生。 2 引用標准 GBl6408.3—1996 民用航空招收飛行學生體格檢查鑒定標准 3 體檢鑒定結論。 體檢鑒定結論分為: a. 飛行合格; b.暫時不合格; c.不合格。 4 一般條件 4.1 應具有正常的生理功能,良好的心理品質和社會適應能力。 不應有: a.先天性或後天獲得性異常; b.活動的 、潛在的、急性或饅性的疾病; c.創傷性後遺症。 4.2 影響功能的16f形、變形、缺損或損傷不合格。 4.2 惡性腫瘤或影響生理功能的良性腫瘤不合格。 5精神、神經系統 5.1 精神異常、精神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急性感染性、中毒性精神障礙治癒後無後遺症合格。 5.2行為異常、病態人格不合格。 5.3神經症不合瘛? 神經症傾向個別評定。 5.4睡眠障礙不合格。 5.5葯物成癮、酒精成癮不合格。 5.6言語障礙不合格。 5.7原因不明的、難以預防的意識障礙不合格。 5.8癲癇不合格。 5.9中樞神經系統疾病、損傷不合格。 5.9.1 中樞神經系統急性感染性疾病治癒後無後遺症合格。 5.9.2 無意識障礙的閉合性顱腦外傷地面觀察一至三個月,無臨床症狀,腦電圖正常合格。 5.9.3 閉合性顱腦外傷意識喪失不超過30 min,無顱骨骨折,地面觀察六個月後個別評定。 5.10經常性頭痛不合格。 5.11 嚴重周圍神經系統疾病不合格。 5.12嚴重植物神經系統疾病不合格。 5.13影響功能的肌肉疾病不合格。 6心理學 . 心理品質不良不合格。 7 呼吸系統 7.1 呼吸系統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礙不合格。 7.2肺結核不合格。 肺結核一年內治癒體質良好合格。 7.3 自發性氣胸不合格。 7.4 胸腔臟器手術後不合格。 8 循環系統 8.1 心血管疾病不合格。 8.1.1 臨界高血壓無明顯症狀合格。 8.1.2 急性病毒性心肌炎治癒後無後遺症合格。 8.2 心電圖明顯異常不合格。 I度房室傳導阻滯、單純性sT一T改變排除器質性病變合格。 8.3 難以治癒的周圍血管疾病不合格。 9消化系統 9.1 嚴重消化系統疾病、功能障礙或手術後遺症不合格。 9.1.1 消化性潰瘍治癒後合格。 9.1.2 闌尾切除術或腹外瘡修補術後,經地面觀察一至三個月無後退症合格。 9.1.3 直腸、肛門疾病治癒後無功能障礙合格。 9.1.4 膽囊結石治療三個月後,經復查末發現殘留結石及後退症合格。 9.2病毒性肝炎不合格。 9.2.1 急性肝炎治癒後地面觀察半年至一年無異常改變合格。 9.2.2 單純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合格。 10泌尿生殖系統 10.1 泌尿系統疾病、損傷不合格。 10.1.1 急性泌尿道感染治癒後合格。 10.1.2 急性腎炎治癒後合格。 10.1.3 生理性蛋白尿合格。 10.1.4非病理性血尿合格。 10.1.5 泌尿系統結石治療後,無殘留結石及後遺症合格。 10.2嚴重生殖系統疾病不合格。 11造血系統 造血系統疾病不合格。 輕度貧血,原因明確,治療效果較好合格。 12新陳代謝、免疫、內分泌系統 新陳代謝、免疫、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 輕度彌漫性單純性甲狀腺腫合格。 13 運動系統 運動系統疾病、損傷及其後遺症不合格。 骨折治癒後功能正常合格。關節損傷或脫位治癒後無復發,功能正常合格。 14皮膚及其附屬器 14.1 難以治癒的皮膚及其附屬器疾病不合格。 神經性皮炎、濕疹、銀屑病、白痴風個別評定。 14.2性病不合格。 15限及其附屬器 15.1 任何一眼裸眼遠視力低於o.7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遠視力不低於o.3,戴鏡矯正視力不低於1.o,屈光不正不超過土3.00 D(球鏡當量)合格。 (飛行時必須戴矯正眼鏡,並攜帶備份眼鏡。) 15.2 任何一眼裸眼近視力低於1.0不合格。 15.3視野異常不合格。 15.4色盲、色弱不合格。 15.5夜盲治療無效不合格。 15.6 眼及其附屬器疾病治癒後遺有眼功能障礙不合格。 16耳鼻咽喉及口腔 16.1 任何一耳低語音耳語聽力低於5m,純音聽力圖空氣傳導聽力曲線在500、1000、2000 Hz任一頻率聽力損失35dB或3000Hz頻率聽力損失50dB不合格。 16.2耳氣壓功能不良治療無效不合格。 16.3 中耳慢性進行性疾病不合格。 鼓膜穿孔癒合後合格。 16.4 內耳疾病或眩暈症不合格。 16.5暈機病治療無效不合格。 16.6影響功能的鼻、鼻竇慢性進行性疾病不合格。 16.7嗅覺喪失不合格。 16.8 影響功能且不易矯治的咽喉部慢性進行性疾病不合格。 16.9 影響功能的口腔及顳下頜關節慢性進行性疾病不合格。 附錄A 民用航空飛行學生體格檢查項目、方法和鑒定原則 (參考件) 本附錄包括各科常規檢查項目、方法和一些病症鑒定原則。凡與臨床檢查要求一致的項目,體檢時按臨床檢查方法進行。必要時可做特殊項目檢查。 A1精神、神經科 A1.1 常規檢查項目 』 A1.1.1病史搜集。 A1.1.2精神檢查。 A1.1.3腦神經檢查。 A1.1.4運動檢查。 A1.1.5感覺檢查。 A1.1.6反射檢查。 A1.1.7植物神經檢查 A1.2常規檢查項目重點內容 病史捏集例重於現病史和飛行事故徵候情況,以及社會適應情況。其他見GBl6408.3附錄A。 A1.3病症鑒定 A1.3.1 神經症傾向:如果症狀輕,易恢復,心理學測驗成績優良(平均分數以上)或飛行成績優良,經鍛煉或矯治恢復正常合格。 A1.3.2 閉合性顱腦外傷意識喪失30 min內,無顱骨骨折,地面觀察半年,腦電圖正常,無癲癇發作傾向,無智力、性格改變,心理學測驗成績優良合格。 A1.3.3顱腦外傷顱骨骨折不合格。 A1.3.4腦脊液漏不合格。 A2外科 A2.1 常規檢查項目 A2.1.1 病史按集。 A2.1.2人體測量。 A2. 1.3 營養發育。 A2.1.4皮膚檢查。 A2。1.5淋巴結檢查。 A2。1.6頭顱檢查。 A2。1.7頸部檢查。 A2、1.8胸部檢查。 A2。1.9腹部檢查。 A2。1.10脊柱檢查。 A2。1.11 四肢檢查。 A2、1.12 生殖器檢查。 A2.1.13肛門檢查。 A2。2檢查方法 檢查方法見GBl6408.3附錄A。 A2.3病史搜集 詢問有無外傷史,體育活動、飛行訓練中身體反應情況,有無血尿、便血等。 A2.4病症鑒定 A2.4.1 局限性神經性皮炎合格,泛發性神經性皮炎經過治療症狀消失或基本消失合格。 A2.4.2 慢性濕疹、症狀輕、不影響睡眠合格。 A2.4.3 銀屑病經過治療後,皮損面積小,症狀輕,對睡眠、學習無影響合格。 A2.4.4 非暴露部位范圍小的白癲風合格。 A3 內科 A3.1 常規檢查項目 A3.1。1病史按集。 A3.1。2脈搏、血壓檢查。 A3.1。3營養狀態檢查。 A3.1。4頭頸部檢查。 A3.1.5胸腔部檢查。 A3.2檢查方法 檢查方法見GBl6408t 3附錄A。 A4眼及其附屬器 A4.1 常規檢查項目 A4.1.1病史搜集。 A4.1.2一般檢查項目。 A4.1.2.1 眼險、結膜、淚器。 A4.1。2.2角膜、鞏膜。 A4.1、2.3前房、虹膜、瞳孔。 A4.1。2.4 晶狀體、玻璃體。 A4.1.2.5眼底。 A4.1。3視功能檢查。 A4.1.3.1/遠視力。 A4.1.3.2近視力。 A4.1.3.3色覺。 A4.2檢查方法 檢查方法見GBl6408.3附錄A。 A5耳真咽喉及口腔 A5.1 常規檢查項目 A5.1.1 病史搜集。 A5.1.2 一般檢查項目。 A5.1.2,1 外耳、鼓膜。 A5.1.2.2外鼻、鼻腔。 A5.1.2.3口咽、鼻咽部。 A5.1.2.4喉部。 A5.1.2.5顳下領關節。 A5.1.2.6 口腔。 A5.1.3功能檢查。 A5.1.3.1 聽力功能檢查:耳語檢查。 A5.1.3.2 耳氣壓功能檢查: a.耳聽診管檢查; b.捏鼻鼓氣檢查。 A5.1.3.3 低頭體位引流檢查。 A5.1.3.4 鼻呼吸功能檢查。 A5.1.3.5嗅覺檢查。 A5.2 病史招集、檢查方法與結果評定、病症鑒定 病史搜集、檢查方法與結果評定、病症鑒定見GB16408.3附錄A。 附錄B — 民用航空飛行學生體格檢查鑒定常規輔助檢查項目 (參考件) B1 血常規(血紅蛋白、紅細胞計數,白細胞計數及分類)。 D2 尿常規(尿蛋白、尿糖、尿沉渣鏡檢)o B3胸部x線檢查。 B4肝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附加說明: 本標准由中國民用航空總局提出。 本標准由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第一研究所歸口。 本標准由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飛行標准司負責起草。

5、海航空乘體檢 脊柱側彎能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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