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股骨頭 > 股骨頭的人

股骨頭的人

發布時間:2020-08-13 16:00:00

1、股骨頭的易患人群

<

2、什麼樣的人容易股骨頭壞死?

這得從股骨頭壞死的病因說起了。

首先酒精會引起股骨頭壞死,長期服用激素類葯物也會引起股骨頭壞死,再有就是先天性的一些髖關節發育不良、股骨頸外傷骨折之類的原因。

3、股骨頭位子在人身體那個部位

股骨頭位於大腿股骨的上端,被包含在髖骨窩內。體表中在身體正面下腹部兩側,用手指按住突起的骨頭位置,沿臀部肌肉最厚實的方向摸索,同時活動大腿,有一點是隨你大腿活動的,這個位置就是股骨頭的位置所在。

4、有股骨頭的人犯了罪,就不用坐牢嗎

股骨頭壞死不屬於免除「坐牢」的法定條件。
對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患有股骨頭壞死疾病,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會依據其犯罪事實、情節和法律規定,決定是否可以不採取拘留、逮捕,而採取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強制措施。也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判處有期徒刑緩期執行。
對於已經查明的犯罪事實,證據確實、充分的,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身體患有嚴重疾病的,不採取羈押(坐牢)也不至於發生社會危險的或社會不良影響的,司法機關一般不會關押到看守所或監獄。

附錄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節選)
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
   (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

附錄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選)
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5、人的股骨頭在什麼地方?股骨頭壞了有什麼症狀?

股骨頭就是股骨(也就是大腿骨)與髖骨(就是俗稱的胯骨)連接處的那個關節.臨床上有股骨頭壞死,分為有菌性壞死和無菌性壞死,關節壞死了,就會失去功能.

6、哪些人比較容易得股骨頭壞?

得過外傷,長期喝酒以及服用激素的葯物的人吧!

與股骨頭的人相關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