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風濕和類風濕有什麼區別?
風濕和類風濕關節炎是完全兩個概念,很多醫生及患者會把風濕和類風濕關節炎混為一談,我今天給大家科普一下風濕和類風濕關節炎的區別。
首先,風濕性關節炎嚴格上狹義的說是因為鏈球菌感染造成的關節的受累。它表現為發熱,遊走性關節疼痛,皮膚的環形紅斑,舞蹈症,皮下結節,查抗O升高,主要是因為鏈球菌感染。隨著我國醫學的發展及生活水平提高,抗生素的應用,最近五至十年,我們中東部的確很少見到風濕性關節。只有在部分偏遠的山區,仍有少部分風濕性關節炎患者。
而廣義上的風濕性關節炎這包括了十幾種關節炎,比如類風濕關節炎,銀屑病關節炎,骨關節炎,強直性脊柱炎,他們都屬於風濕性關節炎的范疇。所以說很多醫生給患者診斷風濕性關節炎,這不是很規范,而應該明確具體是哪一種關節炎。
類風濕關節炎是我們常見的一種關節炎,他是自身免疫性疾病,病理主要表現為侵蝕性滑膜炎,二,臨床表現為對稱性的小關節腫脹,疼痛,一手的掌指關節及近端指間關節受累為主,可有腕,肘,肩,膝,踝等其他的關節受累。而查血可以看到類風濕因子及CCP抗體的陽性,部分類風濕關節炎可累及肺臟,血液系統等其他內臟器官。
所以說風濕性關節炎和類風濕關節炎是完全兩種概念,大家不要把兩者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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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風濕與類風濕性關節炎可以分為哪些類型?
本病辨證可分為風痹(行痹)、寒痹(痛痹)、濕痹(著痹)、熱痹(風濕熱痹)。
1.風痹(行痹)
肢體關節疼痛、酸楚,痛無定處,且以肩背、上肢症狀明顯,關節屈伸不利,初期或有惡風發熱等表證,苔薄白,脈浮。
2.寒痹(痛痹)
肢體關節疼痛劇烈,甚或冷痛,痛處不移,得熱痛減,遇寒加重,關節屈伸不利,苔薄白或白潤,脈弦緊。
3.濕痹(著痹)
肢體關節酸痛,沉重或麻木,關節腫脹,活動不便,痛有定處,苔白膩,脈濡緩。
4.熱痹(風濕熱痹)
關節疼痛、灼熱,甚至紅腫杴痛,不可觸近,得冷則舒,遇熱轉劇,或四肢肌膚伴有環形紅斑及結節,並多以下肢明顯,多兼有發熱,惡風,汗出,舌質紅,苔黃燥或黃膩,脈滑數。
3、風濕性關節炎和類風濕性關節炎的區別?
其實本質是一樣的,這種病症的話如果是早中期的話可以去吃益腎蠲痹丸,這款中成葯是專門治療這種病症的。我們有個親戚也在吃,效果不錯的。對 了,這葯在天貓上雲開亞美葯房有售,可以去了解下。
4、類風濕性關節炎的治療目的是什麼?
RA 是一種全身性疾病,可累及多系統、多臟器。起病方式、病程及預後變異很大。另外與患者的工作、生活環境、經濟狀況和受教育的程度都有較密切的關系,所以治療的個體化是非常重要的。
根據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來治療每一個患者。RA 的治療目的如下。
(1)減輕和改善患者的症狀,緩解疼痛。
(2)控制病情進展,防止骨關節破壞。盡可能早地應用慢作用抗風濕病葯物。
(3)盡量減少葯物的副作用。
(4)保護肌肉及關節功能,提高RA 患者的生活質量。
值得強調的是:許多醫生和患者本人往往只注意治療的第一個目的,而忽視後三個治療目的。這導致患者雖然緩解了疼痛卻不能阻止關節侵蝕性破壞。影響了肌肉關節的功能,生活質量日趨下降,心理狀態日趨惡化。所以我們強調對RA 患者來講,治療的4 個目的是相互關聯的,相輔相成的,缺一不可的。
5、類風濕性關節炎可以徹底治癒嗎?
目前,類風濕關節炎是不能夠治癒的。為了控制患者的病情,我們目前主張是早期發現、早期診斷和早期治療。在類風濕關節炎患者中,有一部分患者進展很快。如果不及時治療,可在一到兩年內,發生骨關節的侵蝕,關節功能喪失,造成不可逆的破壞。但是,現有的檢測手段,對類風濕關節炎要明確區分病情是
良性還是進展性的並不容易。為了防止關節病變的進展,我們要求患者按醫囑服用抗風濕的葯物。目前主張早期聯合用葯,以克服過去單獨使用一種葯物的弊病,期望能更好的延緩病情進展。一般開始聯合使用快作用葯和慢作用葯,這樣既可以早期減輕疼痛,又可
6、幼年型類風濕性關節炎有什麼特點?
幼年型類風濕性關節炎(以下簡稱JRA)是指16 歲以下兒童所患的類風濕性關節炎。幼年型類風濕性關節炎與成年人類風濕性關節炎有以下不同。
(1)JRA 全身症狀重,如高熱、皮疹、全身淋巴結腫大,肝、脾腫大,關節病變較輕。
(2)血清免疫學指標異常者較少,如類風濕因子陽性率較成年人明顯低。
(3)JRA 患者的起病方式表現不一,有全身型、多關節型和少關節型。而成人RA 的起病方式比較一致,可以用同一診斷標准衡量。
(4)JRA 很少有皮下結節,而成人RA 則多見。
(5)JRA 患者雖然常表現為明顯的關節腔積液,而關節疼痛和晨僵等症狀都較輕,關節活動較少受限制。成人RA 患者的關節腫脹雖然常為中度、輕度,而關節疼痛和晨僵症狀都較重,關節活動容易受限制。
(6)JRA 患者頸椎受累可達50%,而成人RA 患者則少見。
(7)JRA 患者容易出現寰枕關節半脫位,但很少引起嚴重的神經系統後遺症;而成人RA 患者很少發現寰枕關節半脫位,一旦發生多引起嚴重的神經系統壓迫症狀。
(8)JRA 患者預後較成人RA 好,75% 可康復。
7、類風濕性關節炎的治療方案有哪些?
(1)下台階模式。主張用糖皮質激素或非甾體抗炎葯作為第一台階治療。在第一台階治療一個月後,如關節炎症沒有好轉,則開始用慢作用抗風濕病葯物治療,同時減少第一台階所用之葯。在開始第二台階葯物的同時可以開始第三、第四乃至更多台階的葯物治療。在此模式中,糖皮質激素僅作為「激素橋」,利用其明顯的緩解病情作用,控制滑膜炎來減輕患者症狀與體征,使患者渡過「疼痛之河」,有利於體育療法來維持關節功能的暫時措施。該方案使患者可獲較長時間的緩解,各種葯物的毒副作用無相加,患者易耐受。
(2)分級療法。根據患者疼痛程度、晨僵時間、腫脹關節數、血沉和C- 反應蛋白等指標採用記分法計算患者的病情嚴重性和預後因素總積分,根據積分將病情嚴重性分為輕、中、重度三級。對輕度患者給予抗瘧葯和對症治療即可,對中度患者在給抗瘧葯的基礎上加用一種其他慢作用抗風濕病葯。對重度患者在輕度治療基礎上加2 種慢作用抗風濕病葯治療,同時可給予關節腔內注射療法。這樣方能使病情與用葯匹配,以後每隔3 ~ 6 個月根據病情的活動性,以決定原方案升降與否。
(3)鋸齒形模式。當患者被確診為類風濕關節炎時,要盡早使用慢作用抗風濕病葯治療,可使患者病情在1 ~ 2 年內有所改善。
而每次應答消失或耐葯形成,在病情略有加重之際即換用另一種慢作用抗風濕病葯物,使病情再次緩解。如此反復,假如病情小有反復類似鋸齒狀,也不致形成波形向上的趨勢。該方案要求定期監測病情進展情況,要設定一個病情加重的標准,一旦發現病情加重,即改變治療葯物,進入下一個鋸齒波。
8、風濕性關節炎與類風濕性關節炎是一種病嗎?
風濕性關節炎和類風濕性關節炎是兩種不同的疾病。類風濕性關節炎早期與風濕性關節炎都有發熱、關節痛和血沉增快等表現。
臨床上有時較難鑒別。但類風濕性關節炎多為多發性、對稱性的指、掌小關節炎,後期指間關節呈梭形腫大,關節強直或畸形;用水楊酸制劑治療效果不固定,常為臨時性緩解疼痛;並發心臟損害較少;抗「O」多不增高;類風濕因子多為陽性;X 線顯示關節面破壞,關節間隙變窄和骨質疏鬆,甚至關節畸形。而風濕性關節炎好發於膝、踝、肘、腕等大關節,急性期過後關節功能完全恢復,無關節畸形;用水楊酸制劑治療有顯效;抗「O」多可增高;X 線僅顯示關節軟組織腫脹。呈多發性、對稱性。病變關節紅、腫、熱、痛顯著,並有遊走性及反復發作的特點。不遺留關節畸形。有些患者可出現風濕性環形紅斑和皮下小結多發生在指、趾、腕、踝、脊柱等關節。受累關節以腫痛為主,呈多發性、對稱性。後期關節強直、畸形。受累關節周圍皮膚蒼白、變薄、肌肉萎縮。部分患者在關節隆突部偶見皮下小結對水楊酸制劑的反應有顯著效果,效果不固定,常為臨時性緩解疼痛。心臟病變常同時發生心臟病,而引起嚴重的永久性損害,無永久性心臟病變,脾臟與淋巴結不腫大,常腫大。抗「O」
可陽性可陰性,X 線檢查軟組織腫脹,局部及全身骨質疏鬆,受累關節的病理變化,急性期關節周圍組織水腫,關節腔內有多量漿液纖維蛋白滲出,滑膜充血水腫,並有膠原纖維變性、壞死和較多的單核細胞、淋巴細胞浸潤。此時關節局部出現紅、腫、熱、痛和活動受限等急性炎症表現。急性期過後,滲出物完全吸收,不出現關節畸形早期表現為滑膜關節囊周圍軟組織發炎,滲出多量液體而使關節腫大,滑膜絨毛增生。後期有血管翳樣肉芽組織形成,侵犯並破壞關節軟骨,最後軟骨面的肉芽組織纖維化,使上下關節面互相融合,形成關節的纖維性強直和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