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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大學當兵還要把戶口遷過來么?不遷不能在學校入伍只能到戶口所在地入伍嗎?
分兩種情況:大學新生應當在戶籍所在地參加應征,高校會為你保留入學資格,退役後2年內可入學;高校應屆畢業生和在校生可在學校所在地參加應征,也可在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參加應征。
1、國家鼓勵大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這里的「大學生」界定如下:
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錄取但未報到入學的學生。
徵集的大學生以男性為主,女性大學生徵集根據軍隊需要確定。
2、公民應征入伍需要滿足以下政治條件和基本身體條件:
徵集服現役的公民必須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人民軍隊,遵紀守法,品德優良,決心為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而英勇奮斗。徵兵政治審查的內容包括:應征公民的年齡、戶籍、職業、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現實表現以及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成員的政治情況等。
公民應征入伍要符合國防部頒布的《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和有關規定。其中,有幾項基本條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體重:男性:不超過標准體重的30%,不低於標准體重的15%。
女性:不超過標准體重的20%,不低於標准體重的15%。
標准體重=(身高-110)kg。
視力:大學生右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6,左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5。屈光不正,準分子激光手術後半年以上,無並發症,視力達到相應標準的,合格。
內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陰性,等等。
3、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大學生的年齡規定如下:
男性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為年滿18至22周歲,高職(專科)畢業生可放寬到23周歲,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放寬到24周歲。
女性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為年滿18到20周歲,應屆畢業生放寬到22周歲。
(2)風濕參軍擴展資料:
高校畢業生預征對象參軍入伍享受「四優先」政策:
(1)優先報名應征。報名由縣級兵役機關直接辦理。夏秋季徵兵開始前,縣級兵役機關通知其報名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確定為預征對象的高校畢業生,持《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可以直接到學校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縣級兵役機關報名應征。
(2)優先體檢政考。體檢由縣級兵役機關直接辦理。夏秋季徵兵體檢前,縣級兵役機關通知其體檢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確定為預征對象的高校畢業生,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在學校參加體檢的,本人持《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可在徵兵體檢時間內報名直接參加體檢。
(3)優先審批定兵。審批定兵時,應當優先批准體檢政審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入伍。高職(專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合格青年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4)優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員去向時,根據高校畢業生的學歷、專業和個人特長,優先安排到軍兵種或專業技術要求高的部隊服役;部隊對徵集入伍的高校畢業生,優先安排到適合的崗位,充分發揮其專長。
3、有過風濕病可以當兵嗎?
風濕病是不可以當兵的。
依據國防部關於頒發《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第十八條 泌尿、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不合格。
《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內科體檢標准:
第十四條 血壓標准
收縮壓:≥90mmHg;<140mmHg
舒張壓:≥60mmHg;<90mmHg
第十五條 高血壓病,器質性心臟病,血管疾病,不合格。
直立性低血壓,周圍血管舒縮障礙,潛水員、潛艇人員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90次/分、101~110次/分或聽診發現心律不齊、心臟收縮期雜音等,需經臨床、心電圖或其他檢查,確系生理性。潛水員、空降兵和補入高原地區的新兵從嚴掌握。
第十六條慢性支氣管炎,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肺結核,肺大泡,結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統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七條 嚴重慢性胃、腸疾病,肝臟、膽囊、脾臟、胰腺疾病,細菌性痢疾,內臟下垂,腹部包塊,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仰卧位,平靜呼吸,在右鎖骨中線肋緣下觸及肝臟不超過1.5cm,劍突下不超過3cm,質軟,邊薄,平滑,無觸痛、叩擊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圍,左肋緣下未觸及脾臟,無貧血,營養狀況良好。
(二)既往因患瘧疾、血吸蟲病、黑熱病引起的脾臟腫大,在左肋緣下不超過1cm,無自覺症狀,無貧血,營養狀況良好。
(三)細菌性痢疾治癒1年以上,急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癒後5年以上未再復發,無症狀和體征,實驗室檢查正常。
第十八條 泌尿、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鉤蟲病(伴有貧血),慢性瘧疾,血吸蟲病,黑熱病,阿米巴痢疾,絲蟲病,流行性出血熱,不合格。
絲蟲病治癒半年以上,瘧疾、黑熱病、血吸蟲病、阿米巴痢疾、鉤端螺旋體病、流行性出血熱治癒2年以上無後遺症,全身情況良好,能擔負重體力勞動,合格。
第二十條 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及其後遺症,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 神經症,精神分裂症,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人格障礙,智力低下,夢游,遺尿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條 影響正常表達的口吃,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