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風濕 > 妊娠合並風濕性心臟病

妊娠合並風濕性心臟病

發布時間:2020-08-08 03:10:05

1、【婦產科】妊娠合並心臟病,發病率最高的是?

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第七版全國高等學校教材婦科學第139頁:1975年以前妊娠合並心臟病專以風屬濕性心臟病最多。近30年來隨心血管外科發展,先天性心臟病已有可能獲得早期根治或部分糾正,使越來越多的先天性心臟病女性能獲得妊娠和分娩的機會。在妊娠合並心臟病患者中,先天性心臟病佔35%~50%,位居第一。同時廣譜抗生素的應用,使風濕病減少,風濕性心臟病發生率已顯著下降。最常見的妊娠合並心臟病的種類及順位是:先天性心臟病、風濕性心臟病、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性心臟病、圍生期心臟病、貧血性心臟病及心肌炎。

2、心臟病患者可以妊娠嗎?

妊娠期合並心臟病中最常見的是風濕性心臟病,其次是先天性心臟病,還有因妊高症引起的心臟病。由於婦女在妊娠期、分娩期及產褥期血液沆動有顯著的變化,從而使心臟的負擔加重,有些心臟病的孕產婦因不能勝任這種負荷,發生心力衰竭,甚至危及生命。
為了讓心臟病婦女不失去做母親的機會,也保障她們的健康,是否可以妊娠應根據心臟病的性質、病變的程度、心臟功能狀態及就醫條件來決定。
心臟病婦女能否妊娠,首先要判斷其心臟功能狀況能否承受妊娠、分娩及產褥期的負重。一般認為,能勝任普通的體力活動不引起不適或稍有心慌、氣急的患者,是可以妊娠的。若患者從事任何輕微活動,即感心慌、氣急、夜間不能平卧,甚至休息時症狀都不緩解,說明心臟已失去代償功能,已有心力衰竭。這類患者絕對不可以懷孕。如果懷孕,勢必造成惡果。
心臟病變較重的患者,如有風心病伴肺動脈高壓、慢性房顫、高度房室傳導阻滯、活動性風濕病,或並發細菌性心內膜炎、有明顯紫紺的和先天性心臟病、妊娠後易發生心衰或休克,不應妊娠。
若心臟病患者合並有其他內科疾病,如腎炎、肺結核、貧血時也不適宜妊娠。不能妊娠的患者已妊娠,應在妊娠3個月內進行人工流產終止妊娠。
心臟病變較輕,心臟功能尚好,允許妊娠的患者,在妊娠期應警惕心臟負擔過重發生心力衰竭,定期請心臟內科醫生與產科醫生共同診治,注意休息,保證充足的睡眠,加強營養,避免感冒,防止妊娠期並發其他疾病,及早診治心衰。患者只要得到良好的醫療監護,一般是能順利渡過妊娠和分娩的。

3、風濕心臟病 懷孕急?

您好,風濕性心臟病是風濕熱最常見的並發症,有一個或多個瓣膜狹窄,特別是二尖瓣狹窄.
妊娠期心率加快,血容量和心輸出量增加,心臟負擔加重,加之瓣膜狹窄,可能使血液淤積在肺部引起肺水腫。二尖瓣狹窄是妊娠期最危險的合並症。
患有嚴重風濕性心臟病的婦女,在准備懷孕前,應進行二尖瓣成形術。如果有必要,手術也可在妊娠期進行,但開心手術可能增加流產和早產的危險。患者在孕期要限制活動,避免疲乏和焦慮。分娩時間最好選在預產期或預產期前幾天。因為風濕性心臟病的受損瓣膜對感染特別敏感,所以在產時和產後8小時均應給予抗生素預防。很多因素都可增加感染的危險,如補牙或胎膜早破。這時感染是非常危險的。

與妊娠合並風濕性心臟病相關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