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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假

發布時間:2020-07-16 13:30:43

1、怎麼辨別保健品的真假?

購買保健品時首先應該看他的生產廠家,一定要選擇正規的廠家購買。
大廠家生產的一般都有自己的防偽。
買到假貨到315投訴就好啊。
另外,正規廠家生產的保健食品不是每個都可以在網上查到的,回有的只是申請了市級或縣級的批號,答不要盲目投訴哦!打電話咨詢一下廠家。

2、如何辨別保健品的真假?

3、怎麼查詢保健品的真假?

查詢保健品真假的步驟如下:

1、打開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的查詢頁面。

2、輸入想要查詢的保健品品名及相關信息,點擊查詢。

3、以「魚油」為例,查詢魚油的相關批文信息,查詢後有如下信息顯示,點擊想要查詢的保健品批文。

4、核對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上面的信息,與購買到的保健品信息是否一致。

注意:正規保健品上面必須標識有具體的保健文號、生產廠家、產品功效成分、含量等信息,如果核對與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官網信息不符,就不是正品。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也提醒消費者:如發現查詢的保健食品注冊信息與企業所持保健食品注冊證書不一致或對相關信息有疑問,可以聯系咨詢。

4、對保健品虛假宣傳如何定罪的?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製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一、虛假宣傳的認定要點:

1、虛假宣傳行為的主體:是廣告主、廣告代理製作者和廣告發布者。

2、虛假宣傳的行為:上述主體在客觀上對其商品或服務做虛假廣告或以其他方式進行虛假宣傳。

3、虛假宣傳的後果:上述虛假廣告或虛假宣傳達到了引人誤解的程度,因而具有社會危害性。

4、虛假宣傳的主觀方面,廣告經營者在明知或應知情況下,方對虛假廣告負法律責任;對廣告主,則不論其主觀上處於何種狀態,均必須對虛假廣告承擔法律責任。

二、虛假宣傳的認定依據: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製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對這一條的有關內容作出了具體界定:「經營者具有下列行為之一,足以造成相關公眾誤解的,可以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

1、對商品作片面的宣傳或者對比的;

2、將科學上未定論的觀點、現象等當作定論的事實用於商品宣傳的;

3、以歧義性語言或者其他引人誤解的方式進行商品宣傳的。」

司法解釋同時規定,以明顯的誇張方式宣傳商品,不足以造成相關公眾誤解的,不屬於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日常生活經驗、相關公眾一般注意力、發生誤解的事實和被宣傳對象的實際情況等因素,對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進行認定。

(4)保健品假擴展資料:

虛假宣傳處罰規定:

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廣告的經營者和發布者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規定,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如:

僱傭或者夥同他人進行欺騙性的銷售誘導,現場虛假的演示和說明,張貼、散發、郵寄虛假的產品說明書和其他宣傳材料,在經營場所對商品作虛假的文字標注、說明或解釋,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作宣傳報道,對商品的價格、質量、性能、用途、製作成份、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市場信息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

對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行為,《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對經營者利用廣告或其他方法,對商品作虛假宣傳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廣告的經營者、廣告的發布者在明知或者應知的情況下,代理、設計、製作、發布虛假廣告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廣告費用,並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

5、假保健品怎麼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第五十六條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四)偽造商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篡改生產日期,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

(五)銷售的商品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的;

(六)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的;

(七)拒絕或者拖延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對缺陷商品或者服務採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停止生產或者服務等措施的;

(八)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九)侵害消費者人格尊嚴、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對損害消費者權益應當予以處罰的其他情形。

經營者有前款規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處罰機關應當記入信用檔案,向社會公布。

(5)保健品假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四十七條 明知產品存在缺陷仍然生產、銷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

第四十一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四十二條 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供貨者的,銷售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四十三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

產品缺陷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

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第四十四條 因運輸者、倉儲者等第三人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四十五條 因產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生產者、銷售者承擔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四十六條 產品投入流通後發現存在缺陷的,生產者、銷售者應當及時採取警示、召回等補救措施。未及時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補救措施不力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6、國家宣布保健品是假的有哪些

匯仁腎寶

中華鱉精

三株口服液
核酸風波
螺旋藻

7、保健品能做假嗎?

這個問題問的好像很不明智,太多的東西能作來假了。保健品又不是什麼高源科技,太容易造假了。首先保健品百還不像葯品,造假的成本低,代價小,只要不吃死人,問題不大,而葯品可是用來治病度的,沒有療效,是會死人問的,代價太大了。就這么大的代價,還有人造答假,何況是保健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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