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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注冊保健品

發布時間:2020-07-15 10:10:58

1、一項新的保健食品上市,需要什麼手續呢?

保健食品注冊申請指南

一、受理單位、地址、時間
受理單位: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審評中心保健食品受理處
地 址:北京市崇文區法華南里11號樓5層
郵 編:100061

二、保健食品審批工作程序
國產保健食品,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國產保健食品注冊申請資料的受理和形式審查,對申請注冊的保健食品試驗和樣品試制的現場進行核查,組織對樣品進行檢驗。
進口保健食品,由申請人將申報資料和樣品報送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三、申報資料的一般要求
(一)申報資料首頁為申報資料項目目錄,目錄中申報資料項目按《保健食品注冊申請表》中「所附資料」順序排列。每項資料加封頁,封頁上註明產品名稱、申請人名稱,右上角註明該項資料名稱。各項資料之間應當使用明顯的區分標志,並標明各項資料名稱或該項資料所在目錄中的序號。整套資料用打孔夾裝訂成冊。
(二)申報資料使用A4規格紙張列印(中文不得小於宋體小4號字,英文不得小於12號字),內容應完整、清楚,不得塗改。
(三)除《保健食品注冊申請表》及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外,申報資料應逐頁加蓋申請人印章或騎縫章(多個申請人聯合申報的,應加蓋所有申請人印章),印章應加蓋在文字處。加蓋的印章應符合國家有關用章規定,並具法律效力。
(四)多個申請人聯合申報的,應提交聯合申報負責人推薦書。
(五)申報資料中同一內容(如產品名稱、申請人名稱、申請人地址等)的填寫應前後一致。
(六)產品名稱應包括品牌名、通用名和屬性名。產品名稱應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准、規范的規定。
2.反映產品的真實性,簡明易懂,符合中文語言習慣。
3.品牌名可以採用產品的注冊商標或其他名稱。
4.通用名應當准確、科學,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治療作用以及誇大功能作用的文字。
5.屬性名應當表明產品的客觀形態,其表述應規范、准確。
6.增補劑型的產品,在命名時應採用同一品牌名和通用名,但需標明不同的屬性名。
7.進口產品中文名稱應與外文名稱對應。可採用意譯、音譯或意、音合譯,一般以意譯為主。
8.保健食品命名時不得使用下列內容:
(1)消費者不易理解的專業術語及地方方言;
(2)虛假、誇大和絕對化的詞語,如「高效」、「第×代」;
(3)庸俗或帶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詞語;
(4)外文字母、符號、漢語拼音等(注冊商標除外);
(5)不得使用與功能相關的諧音詞(字);
(6)不得使用人名和地名(注冊商標除外)。
(七)產品配方、生產工藝、質量標准、標簽與說明書及有關證明文件中的外文,均應譯為規范的中文;外文參考文獻中的摘要、關鍵詞及與產品保健功能、安全有關部分的內容應譯為規范的中文(外國人名、地址除外)。
(八)申請人提交補充資料,應按《保健食品審評意見通知書》的要求和內容逐項順序提供,並附《保健食品審評意見通知書》(原件或復印件)。在提交補充資料時,應將該項目修改後的完整資料一並提供,並註明修改日期,加蓋與原申請人一致的公章。
(九)已受理的產品,申請人提出更改申報資料有關內容的具體要求如下:
1.產品配方、生產工藝、試驗報告以及其它可能涉及產品安全和功能的內容不得更改。
2. 除上述內容外,如需更改,申請人應向原受理部門提交書面更改申請,說明更改理由,註明提交的日期,加蓋與原申請人一致的印章。申請人應提供更改後該項目的完整資料。
(十)未獲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批准注冊的產品,其申報資料及樣品一般不予退還,但已提交的《委託書》、產品在生產國(或地區)生產銷售一年以上的證明文件、生產國(或地區)有關機構出具的生產企業符合當地相應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證明文件及《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原件(再注冊產品除外)除外,如需退還,申請人應當在收到不批准意見的3個月內提出書面退還申請。
(十一)新產品注冊申請應提交申報資料原件1份、復印件8份;變更與技術轉讓產品注冊申請應提交原件1份、復印件6份。復印件應當與原件完全一致,應當由原件復制並保持完整、清晰。其中,申請表、質量標准、標簽說明書還應當提供電子版本,且內容應當與原件保持一致。

四、國產保健食品申報資料項目
(一)保健食品注冊申請表(國產/進口)

(二)申請人身份證、營業執照或其它機構合法登記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提供的復印件應清晰、完整,加蓋申請人印章,證明文件應在有效期內。

(三)提供申請注冊的保健食品的通用名稱與已經批准注冊的葯品名稱不重名的檢索材料(從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政府網站資料庫中檢索)
申請注冊的保健食品通用名(以原料名稱命名的除外)與已批准注冊的葯品名稱不重名的檢索報告, 由申請人從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網站資料庫中檢索後自行出具。如:經檢索,「益肝靈片」是已批准注冊的葯品名稱,「×××牌益肝靈片(口服液或膠囊等)」就不得作為保健食品名稱。

(四)申請人對他人已取得的專利不構成侵權的保證書
由申請人自行做出聲明,並對聲明做出承諾,「如有不實之處,本申請人願負相應法律責任,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五)提供商標注冊證明文件(未注冊商標的不需提供)
商標注冊證明文件,是指國家商標注冊管理部門批準的商標注冊證書復印件,未注冊的不需提供。商標使用范圍應包括保健食品,商標注冊人與申請人不一致的,應提供商標注冊人變更文件或申請人可以合法使用該商標的證明文件。

(六)產品研發報告(包括研發思路,功能篩選過程,預期效果等)
按《申報資料項目要求》提供該項資料,包括研發思路、功能篩選過程、預期效果三方面內容,各項內容應分別列出,缺一不可。

(七)產品配方(原料和輔料)及配方依據;原料和輔料的來源及使用的依據

(八)功效成分/標志性成分、含量及功效成分/標志性成分的檢驗方法
按《申報資料項目要求》提供該項資料,功效成分/標志性成分、含量及功效成分/標志性成分的檢驗方法三方面內容應分別列出,不可缺項。

(九)生產工藝簡圖、詳細說明及相關研究資料

(十)產品質量標准(企業標准)和起草說明以及原輔料的質量標准。

(十一)直接接觸產品的包裝材料的種類、名稱、質量標准及選擇依據。

(十二)檢驗機構出具的試驗報告

(十三)產品標簽、說明書樣稿
1.產品說明書應按下列格式和要求編寫:

××××產品說明書
本品是由××、××為主要原料製成的保健食品,經動物和/或人體試食功能試驗證明,具有××的保健功能(註:營養素補充劑無需標「動物和/或人體試食功能試驗證明」字樣,只需註明「具有補充××××的保健功能」即可)。
[主要原料]按配方書寫順序列出主要原料、輔料。
[功效成分或標志性成分及含量]每100g(100ml)含:功效成分或標志性成分的含量。含量應為確定值。營養素補充劑還應標注最小食用單元的營養素含量。
[保健功能]按申報的保健功能名稱書寫。
[適宜人群]
[不適宜人群]
[食用方法及食用量] 每日××次,每次××量,如有特殊要求,應註明。
[規格]標示最小食用單元的凈含量。按以下計量單位標明凈含量:
(1)液態保健食品:用體積,單位為毫升或ml。
(2)固態與半固態保健食品:用質量,單位為毫克、克或mg、g。
(3)如有內包裝的制劑,如膠囊(軟膠囊)等,其質量系指內容物的質量。
[保質期]以月為單位計
[貯藏方法]
[注意事項]本品不能代替葯物。還應根據產品特性增加註意事項。

保健食品的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注意事項應根據申報的保健功能和產品的特性確定。(按《保健食品申報與審評補充規定(試行)》提供該項資料)。
2.產品標簽應按下列格式和要求編寫:
產品標簽樣稿編寫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涉及說明書內容的應與說明書保持一致。

(十四)其它有助於產品評審的資料
1.包括生產企業質量保證體系文件(GMP、HACCP)證明、原料供應證明、原料供銷合同、委託協議、原料檢驗報告或出廠合格證書等證明文件以及產品配方、工藝、功能、安全等有關的研究、參考文獻資料等。
2.提供的外文資料,應譯為規范的中文。

(十五)未啟封的最小銷售包裝的樣品2件
提供的樣品包裝應完整、無損,應貼有標簽,標簽應與申報資料中相應的內容一致。樣品包裝應利於樣品的保存,不易變質、破碎。樣品應在保質期內。

五、進口保健食品申報資料項目
申請進口保健食品注冊,除根據使用原料和申報功能的情況按照國產保健食品申報資料的要求提供資料外,還必須提供以下資料:
(一)生產國(地區)有關機構出具的該生產企業符合當地相應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證明文件
1.申報產品由申請人委託境外生產企業生產的,證明文件中的生產企業應為被委託生產企業,同時需提供申請人委託生產的委託書;
2.證明文件中應載明出具文件機構名稱、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名稱和出具文件的日期;
3.出具該證明文件的機構應是產品生產國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

(二)由境外廠商常駐中國代表機構辦理注冊事務的,應當提供《外國企業常駐中國代表機構登記證》復印件。
境外生產廠商委託境內的代理機構負責辦理注冊事項的,需提供經過公證的委託書原件及受委託的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委託辦理注冊事務的委託書應符合下列要求:
1.委託書應載明委託書出具單位名稱、受委託單位名稱、委託申請注冊產品名稱、委託事項和委託書出具日期;
2.出具委託書的委託方應與申請人名稱完全一致;
3.被委託方再次委託其它代理機構辦理注冊事務時,應提供申請人的認可文件原件及中文譯本,譯文需經中國境內公證機關公證。

(三)產品在生產國(地區)生產銷售一年以上的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應當經生產國(地區)的公證機關公證和駐所在國中國使領館確認
產品在生產國(或地區)生產銷售一年以上的證明文件,應符合以下要求:
1.證明文件應載明文件出具機構的名稱、申請人名稱、生產企業名稱、產品名稱和出具文件的日期;
2.證明文件應當明確標明該產品符合該國家(或地區)法律和相關標准,允許在該國(或地區)生產和銷售,如為只准在該國(或地區)生產,不在該國(地區)銷售,這類產品注冊申請不予受理。
3.出具證明文件的機構應是生產國政府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

(四)生產國(地區)或國際組織的與產品相關的有關標准

(五)產品在生產國(地區)上市使用的包裝、標簽、說明書實樣。應列於標簽、說明書樣稿項下。

上述申報資料必須使用中文並附原文,外文的資料可附後作為參考。中文譯文應當由境內公證機關進行公證,確保與原文內容一致;申請注冊的產品質量標准(中文本),必須符合中國保健食品質量標準的格式。
還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產品名稱、申請人名稱、生產企業名稱、代理機構名稱(中、英文)應前後一致。
2.證明文件、委託書應為原件,應使用生產國(或地區)的官方文字,需由所在國(或地區)公證機關公證和我國駐所在國使(領)館確認。
3.證明文件、委託書中載明有效期的,應當在有效期內使用。
4.證明文件、委託書應有單位印章或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人)簽字。
5.證明文件、委託書應譯為中文,並由中國境內公證機關公證。

六、國產保健食品變更申請申報資料要求與說明
1.保健食品批准證書中載明的保健食品功能名稱、原(輔)料、工藝、食用方法、擴大適宜人群范圍、縮小不適宜人群范圍等可能影響安全、功能的內容不得變更。
2.申請人應當是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持有者。
3.申請變更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及其附件所載明內容的,申請人應當提交書面變更申請並寫明變更事項的具體名稱、理由及依據,註明申請日期,加蓋申請人印章。
4.申報資料中所有復印件均應加蓋申請人印章。
5.需提交試驗報告的,試驗報告應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確定的機構出具。

七、國產保健食品變更申請申報資料項目
(一)縮小適宜人群范圍,擴大不適宜人群范圍、注意事項的變更申請

(二)改變食用量的變更申請(產品規格不變)

(三)改變產品規格、保質期以及質量標準的變更申請

(四)增加保健食品功能項目的變更申請

(五)改變產品名稱的變更申請

(六)申請人自身名稱和/或地址改變的備案事項
1.國產保健食品變更備案表。
2.變更具體事項的名稱、理由及依據。
3.申請人身份證、營業執照或者其它機構合法登記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4.保健食品批准證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復印件。
5.擬修訂的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樣稿,並附詳細的修訂說明。
5.提供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該申請人名稱和/或地址名稱變更的證明文件。

八、進口保健食品變更申請的申報資料要求與說明
1.保健食品批准證書中載明的保健食品功能名稱、原(輔)料、工藝、食用方法、擴大適宜人群范圍、縮小不適宜人群范圍等可能影響安全、功能的內容不得變更。
2.申請人應當是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持有者。
3.申請變更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及其附件所載明內容的,申請人應當提交書面變更申請並寫明變更事項的具體名稱、理由及依據,註明申請日期,加蓋申請人印章。
4.申報資料中所有復印件均應加蓋申請人印章。
5.需提交試驗報告的,試驗報告應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確定的機構出具。
6.申請人委託境內的代理機構辦理變更事宜的,需提供委託原件(委託書應符合新產品申報資料要求中對委託書的要求)。
7.變更的理由和依據,應包括產品生產國(或地區)管理機構出具的允許該事項變更的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應經所在國公證機關公證和駐所在國中國使(領)館確認。
8.產品生產國(或地區)批准變更的標簽、說明書(實樣)和質量標准應附中文譯文,並經中國境內公證機關公證。
9.申報資料中所有復印件均應加蓋申請人或境內代理機構的印章。

九、進口保健食品變更申請申報資料項目
(一)縮小適宜人群范圍,擴大不適宜人群范圍、注意事項的變更申請

(二)改變食用量的變更申請(產品規格不變)

(三)改變產品規格、保質期、質量標準的變更申請

(四)增加保健食品功能項目的變更申請

(五)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內部在我國境外改變生產場地的變更申請

(六)改變產品名稱的變更申請

(七)申請人自身名稱和/或地址名稱改變的備案事項

(八)改變境內代理機構的備案事項

九、國產保健食品境內技術轉讓產品注冊申請申報資料要求與說明
(一)所有申報資料均應加蓋轉讓方和受讓方的印章。
(二)轉讓方和受讓方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合同中應包含以下內容:
1.轉讓方將轉讓產品的配方、生產工藝、質量標准及與產品生產有關的全部技術資料全權轉讓給受讓方,並指導受讓方生產出連續三批的合格的產品。
2.轉讓方應承諾不再生產和銷售該產品。
(三)技術轉讓合同應清晰、完整,不得塗改,應經中國境內公證機關公證。
(四)省級保健食品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受讓方的衛生許可證及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的證明文件應在有效期內,載明的企業名稱應與受讓方名稱一致,許可范圍應包含申報產品。

十、國產保健食品技術轉讓產品注冊申報資料項目
(一)保健食品技術轉讓產品注冊申請表。
(二)身份證、營業執照或者其它機構合法登記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轉讓方和受讓方雙方簽訂的有效轉讓合同。
(四)省級保健食品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受讓方的保健食品衛生許可證復印件。
(五)省級保健食品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受讓方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的證明文件。
(六)保健食品批准證明文件原件(包括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及其附件和保健食品變更批件)。
(七)受讓方生產的連續3個批號的樣品,其數量為檢驗所需量三倍。

十一、進口保健食品向境內轉讓申報資料要求與說明
(一)申請人委託境內代理機構辦理注冊事務的,需提供委託書原件(委託書應符合進口產品申報資料要求中有關委託書的要求)。
(二)進口保健食品在境外轉讓的,合同需經受讓方所在國(地區)公證機關公證和駐所在國中國使(領)館確認。應譯為規范的中文,並經中國境內公證機關公證。

十二、進口保健食品向境內轉讓產品注冊申報資料項目
(一)保健食品技術轉讓產品注冊申請表。
(二)身份證、營業執照或者其它機構合法登記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轉讓方和受讓方雙方簽訂的有效轉讓合同。
(四)省級保健食品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受讓方的保健食品衛生許可證復印件。
(五)省級保健食品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受讓方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的證明文件。
(六)保健食品批准證明文件原件(包括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及其附件和保健食品變更批件)。
(七)受讓方生產的連續3個批號的樣品,其數量為檢驗所需量三倍。
(八)由境外廠商常駐中國代表機構辦理注冊事務的,應當提供《外國企業常駐中國代表機構登記證》復印件。
由境外廠商委託境內的代理機構負責辦理注冊事項的,需提供經過公證的委託書原件以及受委託的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十三、進口保健食品在境外轉讓產品注冊申報資料項目
(一)保健食品技術轉讓產品注冊申請表。
(二)受讓方生產國(地區)允許該產品生產銷售的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應當經生產國(地區)的公證機關公證和駐所在國中國使領館確認。
(三)受讓方所在國家(地區)有關機構出具的該產品生產企業符合當地相應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證明文件。
(四)轉讓合同。該合同必須經受讓方所在國家(地區)公證機關公證和駐所在地中國使領館確認。
(五)由境外廠商常駐中國代表機構辦理注冊事務的,應當提供《外國企業常駐中國代表機構登記證》復印件。
境外生產廠商委託境內的代理機構負責辦理注冊事項的,需提供經過公證的委託書原件以及受委託的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六)保健食品批准證明文件原件(包括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及其附件和保健食品變更批件)。
(七)確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受讓方生產的連續3個批號樣品的功效成份或標志性成分、衛生學、穩定性試驗的檢驗報告;
(八)受讓方生產的連續三個批號的樣品,其數量為檢驗所需量三倍。

十四、補發批件產品注冊申請申報資料項目
要求補發保健食品批准證書,申請人應當向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提出書面申請並說明理由。因遺失申請補發的,應當提交在全國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刊登的遺失聲明的原件;因損毀申請補發的,應當交回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原件。經審查,符合要求的,補發保健食品批准證書,並繼續使用原批准文號,有效期不變。補發的保健食品批准證書上應當標注原批准日期,並註明「補發」字樣。

十五、保健食品再注冊申報資料要求與說明

十六、國產保健食品再注冊申報資料項目
(一)國產保健食品再注冊申請表。
(二)申請人身份證、營業執照或者其它機構合法登記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三)保健食品批准證明文件復印件(包括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及其附件和保健食品變更批件)。
(四)產品生產所在地省級保健食品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允許該產品生產銷售的證明文件復印件。
(五)五年內銷售情況的總結。
(六)五年內消費者對產品反饋情況的總結。
(七)保健食品最小銷售包裝、標簽和說明書實樣。
註:上述資料不能完整提供的,申請人必須在提出再注冊申請時書面說明理由

2、開保健品公司需要辦理什麼執照和手續

保健品屬於特殊食品,需要先到當地縣區級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申請《保健品經營許可證》,然後才能辦營業執照,最後辦《稅務登記證》。保健食品公司注冊比一般行業的注冊要求要高一些。不過就注冊資本來說,公司法規定一人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最低是萬元人民幣,合夥制公司注冊資本最低是3萬元人民幣。

想要注冊保健食品公司,注冊要求、管理費、享受的政府補貼等由於地區的差異會有所不同。保健品的銷售是需要辦理食品流通的,這個一般需要您有實際的經營場地,銀行開戶費用一般根據銀行而定,市區的會貴一點,郊區的便宜一點。一般在開發區注冊的話可以享受到比較好的返稅,這個每個區域也都是不同的。
具體手續大致如下:

1、 法人和股東身份證原件;

2、 法人彩色一寸照片叄張;

3、 辦公用房產權證明復印件(如出租方為單位,需加蓋單位公章);

4、 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發票;

5、 業企名稱;

6、 企業經營范圍;

7、法人股東監事姓名、聯系地址、身份證號、出資比例、聯系電話;

8、法人18周歲至今的個人簡歷。

保健品,要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

公司注冊登記所需資料:

1、全體股東身份證原件(非廣州市戶口提交計生證);

2、法定代表人相片(1寸相片2張);如注冊地為海珠區,需提供全體股東相片(1寸相片2張);

3、各股東間股權分配情況;

4、自擬公司名稱或名稱核准通知書原件;

5、自擬公司的經營范圍(國家專營專控的行業需要提供批文);再由工商局審核通過;

6、公司住所的租賃合同(租期一年以上並經房管局備案)一式二份及相關產權證明(非住宅);

三.注冊完後全部文件:

1、營業執照正、副本;

2、代碼證正副本、代碼IC卡一張;

3、地稅登記證正、副本;

4、國稅登記證正、副本;

5、公司章程; 

6、驗資報告;

7、公章、財務章、法人章一套;

8、開戶許可證。

(2)新注冊保健品擴展資料

保健品是保健食品的通俗說法。GB16740-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標准》第3.1條將保健食品定義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個種類,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調節人體的機能,適用於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所以在產品的宣傳上,也不能出現有效率、成功率等相關的詞語。 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在當今的社會中,也正在逐步被廣大群眾所接受。

保健食品標志的顏色為天藍色圖案,圖標下半部分有保健食品字樣(見概述圖)。國家工商局和衛生部在日前發出的通知中規定,在影視、報刊、印刷品、店堂、戶外廣告等可視廣告中,保健食品標志所佔面積不得小於全部廣告面積的1/36。其中報刊、印刷品廣告中的保健食品標志,直徑不得小於1厘米。

3、怎樣申請健字型大小保健品?

衛食健字和國食健字是保健食品在不同時期分別由衛生部和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產品批准文號,衛食健字是國家衛生部2004年及以前的批准號,自2004年國家成立了食品葯品管理監督局後,衛食健字型大小一律要重新審批轉為國食品健字型大小。
衛生部對審查合格的保健食品發給《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批准文號為「衛食健字( )第號。」獲得批准證書的保健食品准許使用衛生部規定的保健食品標志

保健品審批功能
我國列明的保健食品可以申報的27種保健功能,而且規定每種保健食品所申請以及宣傳的保健功能不能超過2種。
1.增強免疫力功能
2.輔助降血脂功能
3.輔助降血糖功能
4.抗氧化功能
5.輔助改善記憶功能
6.緩解視疲勞功能
7.促進排鉛功能
8.清咽功能
9.輔助降血壓功能
10.改善睡眠功能
11.促進泌乳功能
12.緩解體力疲勞
13.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
14.對輻射危害有輔助保護功能
15.減肥功能
16.改善生長發育功能
17.增加骨密度功能
18.改善營養性貧血
19.對化學肝損傷有輔助保護功能
20.祛痤瘡功能
21.祛黃褐斑功能
22.改善皮膚水份功能
23.改善皮膚油份功能
24.調節腸道菌群功能
25.促進消化功能
26.通便功能
27.對胃粘膜損傷有輔助保護功能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司於2011年8月1日發出[食葯監保化函[2011]322號]公函,公開徵集對擬修改的保健食品功能草案的意見,如果草案正式成立,中國保健食品的功能將從以上27項,變為18項,詳情可參考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的網頁或百度文庫中的[中國國家葯監局2011年8月保健食品功能范圍調整方案徵集意見稿。[1]

格式及相關要求
上面是藍冒保健食品,衛食健字格式有兩種
一種是國產的保健品批號,格式是:衛食健字(年號)第××××號。
一種是進口的保健品批號,格式是:衛食健進字(年號)第××××號。
保健品外包裝必須註明以下信息:產品名稱,保健功能,功效成分/標志性成分含量,主要原料,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食用方法和食用量,產品規格和保質期。

4、保健品批號怎麼申請?

進口保健品批號申請參考資料:保健食品進口指南

以下是國產的保健品批號申請流程:

一、簽訂合同
(1)關於保健食品備案流程,據最新發布的流程,第一步需要項目專員同客戶達成意向後填寫《申報注冊合同審核表》
二、立 項
(1)申報企業需求報告 簽訂保健食品代理研發合同前兩個工作日內由客戶提供《產品需求報告書》
(2)立項報告根據《產品需求報告書》填寫《立項報告》
三、配方論證
(1)結合市場
填寫《產品基本信息匯總/個人表》,將《產品基本信息匯總/個人表》、《立項報告》和《產品需求報告書》一起移交給相關部門匯總
(2)中醫理論
配方制定人員根據《產品需求報告書》及《立項報告》擬定配方,配方制定人員填寫《初擬配方審核表》
(3)文獻支持
提供各原料配方用量科學文獻至少三篇和原料
安全性評價方面的文獻至少一篇
四、企業確認配方
填寫《初擬配方確認函》,交由委託辦理保健食品注冊申報的客戶確認。若客戶對配方有異議,則從第2項重新開始
五、小試研究
(1)原輔料采購
相關部門下達《物料采購單》,下達給采購員,采購員根據物料采購標准操作規范填寫《采購資金申請單》
(2)原輔料檢測
由相關部門安排分析測試中心進行原輔料檢測
(3)工藝研究
工藝研發員根據執行方案進行樣品小試,試制過程中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必要調整。工藝研發員填寫《小/中試問題反饋表》
(4)方法學研究
工藝研發員根據檢測結果及相關部提供的調整後的配方,進行試驗方案調整,方法學研究等直到完成小試
六、中試生產
(1)相關部門收到中試樣品後,確認生產日期後填寫中試《請驗單》
七、試驗送檢
(1)送檢資料
相關部門接到成品檢驗報告後將送檢資料:送檢申請表、送檢企標、工藝、說明書、配方送達指定檢測中心
八、試驗報告
(1)功效成分試驗報告 (2)衛生學試驗報告 (3)穩定性試驗報告
(4)毒理試驗報告 (5)動物功能試驗報告 (6)人體試食試驗報告
(7)興奮劑試驗報告
九、整理相關資料
(1)整理以上步驟全部質量送省局受理中心
十、省局受理
(1)動態現場核查
相關部門在申報資料編寫完成同時按核查要求提交現場核查材

(2)復核試驗報告
相關部門將復核樣品、保健食品檢驗通知書、送檢資料
及時送至試驗單位,並更新工作平台
十一、獲得省局保健食品備案批准證書
(1)保健食品備案最後獲得省局發放的保健食品備案批准證書

5、新版本商標類別中,保健品應該注冊在哪些類別上?

注冊以下類別:

第五大類別中

1、葯品,消毒劑,中葯葯材,葯酒

2、醫用營養品,嬰兒食品

第二十九大類別中

1、食物蛋白

2、食物果膠

第三十類大類別中

1、峰蜜,糖漿及非醫用營養品

2、單一商品

第四十四大類中

1、醫療服務

2、單一服務

如果生產商還負責有該商品的銷售的話,則也可以考慮第三十五大類中的實業經營、銷售合同。盡可能一標多類別的注冊,才能全方面的保證到企業在商標上的權益不被侵犯。

(5)新注冊保健品擴展資料:

申請材料:

個人名義普通商標申請注冊需提供:(個人加急和個人普通需提供資料一致)

商標圖樣(黑色或彩色)

個體戶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個人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聯系人、電話、收件地址、郵編

以自然人名義辦理商標注冊、轉讓等申請事宜,除按照有關規定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書》、商標圖樣等材料外,還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型大小作為申請人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也可以以執照上登記的負責人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以負責人名義提出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一)負責人的身份證;

(二)營業執照。

二、個人合夥可以以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型大小或有關主管機關登記文件登記的字型大小作為申請人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也可以以全體合夥人的名義共同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以全體合夥人的名義共同提出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一)合夥人的身份證;

(二)營業執照;

(三)合夥協議。

三、農村承包經營戶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簽約人的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一)簽約人身份證;

(二)承包合同。

四、其他依法獲准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中登載的經營者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一)經營者的身份證;

(二)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

五、自然人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商品和服務范圍,應以其在營業執照或有關登記文件核準的經營范圍為限,或者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為限。

六、對於不符合《商標法》第四條規定的商標注冊申請,商標局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取得商標注冊的,由商標局撤銷該注冊商標。

七、普通商標注冊申請時間為18個月,但是按照實際情況,商標注冊時間一般為2-3年。(2014.05.01實施新的商標法,初審為9個月,商標注冊申請時間一般為14個月)

八、辦理轉讓商標申請,受讓人為自然人的,應參照上述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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