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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服務許可

發布時間:2020-07-13 09:11:01

1、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的條件有哪些

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是由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對所轄區域的醫療行業,比如大型醫院,診所,社抄區醫院等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的單位發放的一種執業許可證。
它的出現是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母嬰保健法》,規范母嬰保健專項技術准入,加強專項技術服務和法律證件的管理,促知進醫療保健機構依法提供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衛生部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檢查。道對通過檢查達到一定條件的醫療單位發放的一種行政證件,有效期限為三年。

2、簡述母嬰保健服務執業許可審批的許可權有哪些

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在有效期內需要年度校驗,在3年有效期滿之前90天內申請換證。《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的有效期為短期(法規未指定時限)。《家庭接生員技術合格證》有效期為3年。

3、母嬰保健技術服務人員必須取得什麼證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的規定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規定的婚前醫學檢查、遺傳病診斷、產前診斷、施行結扎手術和終止妊娠手術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必須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條件,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准,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
第三條 施行結扎手術、終止妊娠手術的審批,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婚前醫學檢查的審批,由設區的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遺傳病診斷、產前診斷以及涉外婚前醫學檢查的審批,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
第四條 申請開展婚前醫學檢查、遺傳病診斷、產前診斷以及施行結扎手術和終止妊娠手術的醫療保健機構,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 符合當地醫療保健機構設置規劃;
(二) 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三) 符合《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基本標准》;
(四) 符合審批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五條 申請婚前醫學檢查、遺傳病診斷、產前診斷以及施行結扎手術和終止妊娠手術許可的醫療保健機構,必須向審批機關,提交《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申請登記書》並交驗下列材料:
(一)《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及其副本;
(二)有關醫師的《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
(三)審批機關規定的其他材料。
申請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應向審批機構交納審批費。收費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會同當地物價管理部門規定。
第六條 審批機關受理申請後,應當在60日內,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及《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基本標准》進行審查和核實。經審核合格的,發給《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審核不合格的,將審核結果和理由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
第七條 《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的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繼續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的,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序,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第八條 申請變更《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的許可項目的,應當依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序重新報批。
第九條 醫療保健機構應當把《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懸掛在明顯處所。
第十條 凡從事《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規定的婚前醫學檢查、遺傳病診斷、產前診斷、施行結扎手術和終止妊娠手術以及家庭接生技術服務的人員,必須符合《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基本標准》的有關規定,經考核合格,取得《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家庭接生員技術合格證書》。
 第十一條 從事遺傳病診斷、產前診斷技術服務人員的資格考核,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從事婚前醫學檢查技術服務人員的資格考核,由設區的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結扎手術和終止妊娠手術以及從事家庭接生技術服務人員的資格考核,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負責。
母嬰保健技術人員資格考核內容由衛生部規定。
第十二條 母嬰保健技術人員資格考核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第十三條 經考核合格,取得《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的衛生技術人員,不得私自或者在未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的機構中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
第十四條 《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和《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家庭接生員技術合格證書》應當妥善保管,不得出借或者塗改,禁止偽造、變造、盜用以及買賣。
 第十五條 《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和《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家庭接生員技術合格證書》遺失後,應當及時報告原發證機關,並申請辦理補發證書的手續。
第十六條 本辦法實施前已經開展婚前醫學檢查、遺傳病診斷、產前診斷以及施行結扎手術和終止妊娠手術的醫療保健機構,應當在本辦法施行後的6個月內,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補辦審批手續。
 第十七條 本辦法實施前已經開展婚前醫學檢查、遺傳病診斷、產前診斷以及施行結扎手術和終止妊娠手術的醫師,經考核認定,發給《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已從事家庭接生的人員,經考核認定,發給《家庭接生員技術合格證書》。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第十八條 《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和《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和《家庭接生員技術合格證書》由衛生部統一印製。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衛生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4、如何辦理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

以河南省為例說明如下:
(一) 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核發
一、項目名稱
《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核發。
二、法律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四)《保健食品管理辦法》。
三、收費標准
不收費。
四、受理范圍
(一)河南省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的保健食品生產企業;
(二)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改變生產工藝和主要設備的。
五、申請資料
(一)河南省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核發申請書(下載列印) ;
(二)工商行政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企業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身份證明等復印件;
(三)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要求的證明文件復印件;
(四)技術人員登記表,生產管理和質量管理負責人的簡歷、學歷或者職稱證書、身份證復印件;
(五)擬生產保健食品產品目錄,注冊批件(含附件)、產品工藝規程文件、質量標准復印件、生產過程關鍵控制點和控制措施(按自主生產與受託生產分類准備);
(六)產品最小銷售包裝的標簽、說明書樣稿;
(七)申請生產的產品,需分別提供連續3個批次的自檢報告復印件;
(八)具備資質的檢驗機構出具的近1年內工藝用水合格檢測報告;
(九)主要檢測儀器及可檢測項目一覽表(必須具備產品出廠檢驗項目檢測能力;其它型式檢測項目若有檢驗委託關系,需提供委託合同);
(十)屬於受委託生產的,提交委託生產合同、委託方的資質及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復印件(合同內容除規定的內容外,合同中的委託時間最長不超過生產許可證和產品注冊證有效期);
(十一)原料前處理、提取等工序需要委託其他企業完成的,應當提交該部分工藝說明、中間產品質量標准及儲存運輸要求、受託方合法生產的證明文件和委託合同;
(十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證明一覽表;
(十三)從業人員保健食品知識培訓材料一覽表;
(十四)經辦人非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本人的,應當提交省局規范的《企業授權委託書》和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十五)申報資料真實性的保證書,包括企業對資料做出如有虛假承擔法律責任及不得用於生產可能影響保健食品質量安全的其他產品的承諾;
(十六)其它有助於許可審查的資料,如環評、設備、工藝驗證材料。
六、資料要求
(一)申請資料按上述順序裝訂,且各部分之間應有帶標簽的隔頁紙分隔。隔頁上寫明項目內容,標簽上標明項目編號,整套資料裝訂成冊。
(二)使用A4規格紙張列印(各項目標題小二號字,內容中文宋體小四號字,英文12號字,行間距25磅),左邊距3cm,頁腳居中標示頁碼。
(三)申請資料要逐頁加蓋企業公章(檢驗報告、公證文書、官方證明文件及第三方證明文件原件除外)和騎縫章。提交的復印件必須與原件一致,並且申請人須在復印件上註明「與原件一致」字樣和復印日期,並加蓋企業公章。(申請人為受託加工企業,資料中由委託方提供的資料必須同時加蓋委託方的公章)。在遞交申請和/或現場核查時驗證原件。
(四)申報資料所附圖片、圖紙必須清晰易辨,圖紙需標明真實的面積及尺寸。
(五)資料真實性的保證書應由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
(六)申報資料原件一份。另備申報資料復印件5-7份,現場審查用。
(七)實施動態驗收。1.現場隨機從每個試制的3批產品中抽取1批,封樣後由企業送至省局指定的保健食品檢測機構檢驗;2.企業准備3批產品試制過程錄像(加配音解釋),現場核查時隨機抽取1批試制錄像觀看;3.現場查看動態生產工藝。4.原料前處理、提取等工序委託其他企業完成的,其現場一並核查。
(八)本事項不得與其他行政許可事項同時申請。
七、許可程序
(一)受理。對申請資料齊全、符合形式審查要求的,填寫《受理通知書》,將《受理通知書》交與申請人作為受理憑證。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資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審查要求的,受理人員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資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二)審批。自受理之日起,對申請資料審查和現場核查。現場抽取樣品,送指定檢驗機構復檢。審查合格的發放《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正副本。不合格的,製作《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說明理由並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三)送達:由政務服務廳送達。
八、承諾時限
審批時限20個工作日(不包括樣品復檢時間),發證時限10個工作日。
九、實施機關
實施機關:河南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十、許可證件有效期及延續
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三年,每年復核一次。《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發證機關提出延續申請,逾期提出延續申請的,按新申請《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辦理。
十一、受理咨詢與投訴機構
咨詢:政務服務廳、食品安全監察處。
投訴:河南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紀檢監察室。

5、現在要去衛生局辦理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業務許可證,但衛生局說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沒有「醫療保健」

你去工商局增來加不上的。這個要先辦理醫療的許可證(前置手續),然後才能在執照的經營范圍中加入醫療保健的。

先到當地工商部門辦個名稱預先核准(其實就是起名字 字型大小名稱),然後復印這個,去相關部門辦理相源關的許可證,再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填寫相關表格、辦公司還要驗資,及幾個全伙人百的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辦個體要提供一寸照片4張、提供身份證、相關許可證副本、婚育證明的復印件)。

希望可以幫到你,如果幫到你,一定要採納而不是好評或贊同(點評論旁邊有兩個手,點擊那個給度力的手就OK了)。謝謝您的舉手之勞!

6、營業執照上經營范圍要增加醫療保健,需要先辦理許可證嗎?

需要辦理保健品經營許可證,醫療的看是做醫療器械還是賣葯;醫療器械的話是醫百療器械經營許度可證;葯的話是葯品經營許可證。這個都是需要審批的,而且地址必須是實際地址,這些也是需要核查的。
營業執照是企業或組織合法經營權的憑證。《問營業執照》的登答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版。正本應當置於公權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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