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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保健津貼

發布時間:2020-07-12 01:14:42

1、天津市轉發關於調整衛生防疫津貼標準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事局、財政局、衛生局,省直各有關單位:現將人事部、財政部、衛生部《關於調整衛生防疫津貼標準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27號)轉發給你們,並結合我省實際情況,提出以下貫徹意見:
一、調整津貼的對象和標准
1、對以下原實行衛生防疫保健津貼的單位,即全省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防疫站)、衛生監督所、職業病與化學中毒預防控制中心(職業病防治院)的衛生工作人員,執行衛生防疫津貼,標准分別為:一類每人每工作日9元,二類每人每工作日7元,三類每人每工作日5元,四類每人每工作日3元。
2、在各級醫療衛生單位專職從事麻風病、傳染病、結核病、血吸蟲等寄生蟲病防治的衛生工作人員,也改按上述標准執行衛生防疫津貼。
3、執行衛生防疫津貼各類別的崗位設置,仍按1999年6月省人事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廳「關於調整醫療保健津貼和衛生防疫保健津貼標準的通知」(閩人發〔1999〕132號)中的衛生防疫工作崗位分類執行。以上人員執行衛生防疫津貼後,原執行的醫療保健津貼和衛生防疫保健津貼同時停止執行。二、其他有關問題
1、各地各單位應嚴格設定崗位分類,並根據有接觸有毒、有害、有傳染危險的工作量大小、時間長短、危害身體健康程度等情況嚴格掌握發放范圍和標准,並按月公示工作人員實際在各崗工作日,根據公示後無異議的工作日和確定的標准核定和發放衛生防疫津貼,嚴防濫發。
2、本次調整衛生防疫津貼標准所需經費,按原開支渠道解決。
3、其它未盡事項仍按閩人發〔1999〕132號、閩人發〔1999〕12號文執行。二00四年八月十二日
http://sannong.cuncun8.com/?ctl=sannong&act=newspage&id=10586

2、天津基層衛生績效工資怎麼漲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衛生部《關於印發公共
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人社部發〔2009〕182號)精神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
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績效工資
制度
(一)實施范圍和時間。經機構編制部門批准設立,並經市
人力社保(人事)工資主管部門批准,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
資制度的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從
2009年10月1日起實施統一的績效工資制度。
公共衛生事業單位包括市和區縣疾病預防控制(市疾病預防
控制中心,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結核病防治所)、健康教育
(區縣健康教育中心)、婦幼保健(市婦女兒童保健中心,區縣
婦幼保健所)、精神衛生(此類機構不含醫院)、應急救治(市、
區縣急救中心)、采血供血(市血液中心,區縣采供血機構)、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市計劃生育研究所、葯具管理站,區縣計劃
生育技術服務站、葯具站,鄉鎮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站)等專業公
共衛生機構。
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包括區縣鄉鎮衛生院和城市社區衛生
服務機構(不含二級及以上醫院)。
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離休人員生活補貼制度按
本市現行規定執行。
(二)建立統一的績效工資制度。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
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收入主要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
本工資是按照國家規定發放的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績效工資分
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
地區經濟發展、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按月發放。獎勵性
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根據考核結果發放。
在績效工資中可設立崗位津貼和綜合目標考核獎勵等項目。績效
工資不作為計發離退休費的基數。
各區縣和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統一的績效工資制度,一律
不得隨意提高績效工資標准,不得另行發放任何津貼補貼獎金。
對違反政策規定的單位和責任人,要堅決糾正,並嚴肅處理。
(三)績效工資總量標准和審批執行。績效工資總量由相當
於各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上年度12月
份基本工資的額度和規范後的津貼補貼構成。人力社保、財政部
門按照與當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平均工資水平相銜接的原則,綜
合考慮單位類別、人員結構、崗位設置、事業發展、經費來源等
因素核定績效工資水平。
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制定市直屬公共衛生事
業單位的績效工資標准,各區縣人民政府制定本區縣公共衛生與
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的績效工資標准,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
行。
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辦法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徵求職工意見,經單位領導班子集體
研究後,報單位主管部門批准執行,並在本單位公開。
二、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內容
(一)公共衛生事業單位的預算制度和績效工資制度。公共
衛生事業單位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各公共衛生事業單位
取得的服務性收入及其他收入必須全部上繳同級財政;所需經費
按現行財政體制和單位隸屬關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全額安排。
財政部門將集中上繳收入的10%作為績效工資調節資金集中
管理使用;其餘90%的上繳收入按照財政預算管理的有關規定撥
付各繳款單位,用於開展業務、發展事業和發放績效工資等,有
剩餘的,經市或區縣人力社保、財政、衛生部門批准後可納入獎
勵性績效工資發放。
各公共衛生事業單位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量與獎勵性績效工
資總量所佔比重按7∶3確定。
(二)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的預算制度和績效工資制度。
區縣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的預算管理,
全額撥付離退休人員經費。按不低於各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正
式工作人員基本工資總量的110%編制預算並核撥經費,其中增撥
的10%經費用於聘用非正式工作人員開支。根據基層醫療衛生事
業單位發展需求和承擔的工作任務,核撥社區基本公共衛生補助
經費及其他財政專項補助經費。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要繼續按
照零差率銷售基本葯物,區縣財政在全額保障正式工作人員基本
工資的同時,不再撥付基本葯物零差率銷售補償經費。原由基本
醫療保險基金對實行社區基本葯物零差率銷售給予支付的制度轉
為市財政對各區縣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定額補助
的制度。今後調整工資及津貼補貼,由同級財政予以補助。
各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按當年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及其他
收入的5%上繳同級財政,作為績效工資調節資金集中管理使用。
其餘95%的收入要嚴格按照規定用於開展業務、發展事業和發放
績效工資等;有剩餘的,經區縣人力社保、財政、衛生部門批准
後可納入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
各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量與獎勵性績
效工資總量所佔比重按6∶4確定。
(三)市和區縣人力社保、財政、衛生部門要及時准確掌握
各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人均收入水
平,由高到低編制各單位的人均收入表。將集中的調節資金補給
績效工資水平較低的單位,使各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
位正式工作人員的人均收入基本均衡。
(四)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各類人員基礎性績
效工資的級差標准。專業技術人員正高級與員級的級差標准,按
照1.8∶1的垂直壓縮率確定。管理人員四級職員與十級職員的級
差標准,按照1.7∶1的垂直壓縮率確定。工勤人員技師與初級工、
普工的級差標准,按照1.3∶1的垂直壓縮率確定。(見附件1)
(五)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領導的績效工資。
主要領導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執行統一標准,獎勵性績效工資要在
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范圍內,由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對主要領導的
考核結果統籌考慮確定。單位主要領導與本單位其他人員的績效
工資水平,要保持合理的關系。
(六)規范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津貼補貼。在
職人員保留物價補貼、回民補貼、獨生子女費、防暑降溫補貼、
冬季取暖補貼、集中供熱採暖補貼、集中供熱採暖補助費、住房
補貼、加班費、值班費和國家規定的護齡(衛生、防疫)津貼。
我市規定的其他津貼補貼項目並入績效工資。各區縣、各有關部
門和單位自定的津貼補貼一律取消或並入績效工資。
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與規范津貼
補貼結合進行。全面清理核查在國家和我市統一規定之外發放的
津貼補貼和獎金,摸清收入來源、支出去向、賬戶情況和實際發
放水平,堅決取消不合法、不合規的項目。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
衛生事業單位原工資構成中津貼比例高出國家規定30%的部分
(不含特殊崗位原工資構成比例提高部分),納入單位績效工資
總量,不再另行發放。
(七)加強績效工資分配的考核和激勵導向作用。市衛生局
要制定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內部考核的指導意見,
建立健全內部考核制度,根據專業技術、管理、工勤等崗位的不
同特點,實行分類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在分配中堅持多勞多得、
優績優酬,重點向關鍵崗位、業務骨乾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工作人
員傾斜。其中,公共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應向承擔疾病
防治、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與救治、環境惡劣的現場(實驗室)
工作等任務的崗位傾斜;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
應向承擔公共衛生服務和臨床一線工作任務的崗位傾斜。
(八)發放退休人員生活補貼。在實施績效工資的同時,對
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按我市統
一標准發放生活補貼(見附件2)。
發放生活補貼的同時,保留物價補貼、冬季取暖補貼、集中
供熱採暖補貼、集中供熱採暖補助費、防暑降溫補貼、住房補貼、
歸僑津貼、交通費、書報費、洗理費、未納入獎金、未納入補貼、
護齡津貼、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前退休人員單獨享受的退休費補
貼補助。我市規定的其他補貼補助項目納入統一的生活補貼。
三、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財務管理
(一)加強組織領導。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
施績效工資制度,是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和深化醫葯衛生
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和措施。各區縣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提
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執行全市統一的政策,做好思
想政治和政策解釋等工作,採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確保社會穩
定和職工隊伍安定。各級人口計生部門按要求做好計劃生育技術
服務機構的績效工資實施工作。
(二)嚴格編制、人員管理。各區縣和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公
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機構和編制管理,嚴格落實編制
管理規定。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要在編制范圍內按照事業單位公
開招聘的規定進行,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三)做好與其他相關改革政策的銜接配套。各區縣人民政
府和人力社保、財政、衛生等部門要建立有效的工作協調和監督
檢查機制,將建立績效工資制度同實行基本葯物制度、加強隊伍
建設和事業單位編制、人事、財務管理等其他配套改革相結合,
及時研究和妥善處理新情況、新問題,嚴格把握政策原則和工作
程序,確保績效工資制度和基本葯物制度平穩實施。
(四)加強銀行賬戶管理。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人民
銀行天津分行、市衛生局要按照市人民政府《批轉市財政局等七
部門關於加強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管理意見的通知》(津政發
〔2006〕112號),制發關於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
賬戶管理的有關規定,對現有賬戶進行全面清理,並重新審理賬
戶開立手續。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
事業單位,按照國庫單一賬戶體系要求,開立收入匯繳賬戶和
位零餘額賬戶(或支出專用賬戶),同級財政部門開立"收支兩
條線"財政專戶。未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
位,原則上只能保留一個基本賬戶。
(五)嚴格清理小金庫。認真貫徹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
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的意見〉的通
知》(中辦發〔2009〕18號)和我市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
實施意見,對單位"小金庫"進行專項治理,對設立"小金庫"的責
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理。
(六)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應專款專
用。績效工資一律採用銀行卡的方式統一發放,不得發放現金。
獎勵性績效工資經考核後,由單位劃入職工個人工資銀行賬戶。
(七)加強工作指導和督查。各區縣要依據本實施意見,加
強對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的管理,做
好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今後,績效工資標準的變動須報主管部
門批准,對違反規定的堅決予以糾正並嚴肅處理。

3、天津市生育津貼報銷流程

4、天津市事業單位病事假規定?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5、法醫保健津貼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16號

《財政部關於公布廢止和失效的財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目錄(第八批)的決定》已經部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以公布。
部長:項懷誠
2003年1月30日
財政部關於公布廢止和失效的財政規章
和規范性文件目錄(第八批)的決定
為了適應依法行政、依法理財和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新形勢的需要,我部在1986年、1988年、1989年、1991年、1993年、1997年和1999年七次清理的基礎上,對新中國成立以來至2001年12月發布的現行財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以下簡稱財政規章)進行了一次全面清理,並逐一做出了鑒定。經過清理,確定廢止和失效的財政規章共904件,其中,已被有關法規、規章代替,應予廢止或者已明令廢止的財政規章265件;因適用期已過或者調整對象消失,自行失效的財政規章639件。現將這904件財政規章的目錄予以公布,停止執行。

失效的財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目錄

(六)行政政法類
1.關於行政單位預算編報和核批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政部財文字[1998]13號)
2.關於印發《外匯外事專項周轉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政部財外字[1997]500號)
3.關於印發《財政部文教行政周轉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政部財文字[1996]43號)
4.關於印發《財政部文教行政周轉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政部(94)財文字439號〕
5.關於印發《社會文教行政事業周轉金考核指標及計算方法》的通知
〔財政部(90)財文字第657號〕
6.關於監察事業費開支范圍問題的通知
〔財政部、監察部(89)財文字第20號〕
7.關於社會文教行政專項資金實行追蹤反饋責任制的暫行規定
〔財政部(88)財文字第840號〕
8.關於改變海關總署機關經費供應渠道的復函
〔財政部(88)財文字第234號〕
9.關於我常駐港澳地區人員的配偶赴港澳探親問題的暫行規定
〔財政部、國務院港澳辦公室(86)財外字第8號〕
10.關於提高主要副食品銷價後相應提高公安、檢察、法院部門法醫、毒物化驗人員的保健津貼的通知
〔財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勞動總局、商業部、公安部(79)財事字第351號、(79)勞薪字第129號〕

關於提高主要副食品銷價後相應提高公安、檢察、法院部門法醫、毒物化驗人員的保健津貼的通知[失效]
1979-11-06 來源:法律教育網 

發文單位:財政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國家勞動總局、 商業部、 公安部
文號:[79]財事351薪129
發布日期:1979-11-06
執行日期:1979-11-06
失效日期:2003-01-30
根據國務院《關於提高主要副食品銷價後發給職工副食品價格補貼的幾項具體規定》中第七條的精神,決定自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一日起,對受提高主要副食品銷價影響的公安、檢察、法院部門法醫、毒物化驗人員的保健津貼調整如下:
(一)山東、山西、江蘇、安徽、浙江、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廣西、四川、貴州等省、自治區,從每人每月補助五至七元,提高到每人每月補助六至八元;
(二)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內蒙、遼寧、吉林、黑龍江、陝西、福建、廣東、雲南等省、市、自治區,從每人每月補助七至九元,提高到每人每月補助八至十元;
(三)甘肅、青海、寧夏、新疆、西藏等省、自治區,從每人每月補助九至十一元,提高到每人每月補助十至十二元。
相關文件:
財政部關於公布廢止和失效的財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目錄(第八批)的決定(20030130

6、天津市生育津貼和單位工資怎麼拿?

生育津貼就是法定產假的工資。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社會保險立法,對生育職工給予經濟、物質等方面幫助的一項社會政策。其宗旨在於通過向生育女職工提供生育津貼、產假以及醫療服務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們因生育而暫時喪失勞動能力時的基本經濟收入和醫療保健。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

7、生育津貼什麼時候打,打到單位那個賬戶

生育津貼一般在婦女分娩後三個月內由單位出示相關證明向相關主管部門辦理申領手續,然後生育津貼先打到單位的賬戶再由單位給個人。但不同的地區有不同的政策規定,有的地區是要求員工自己去辦的,單位是不負責辦理這個的,所以具體的申領流程及時間應該咨詢單位。

生育保險關繫到廣大女職工的切身利益,在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內容:

(一)生育津貼:用於保障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基本生活需要,應在女職工分娩後3個月內向相關主管部門辦理生育津貼申領手續。計算公式為: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30(天)×假期天數。其中,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

(二)生育醫療待遇:用於保障女職工懷孕、分娩期間以及職工實施節育手術時的基本醫療保健需要。

拓展資料:

注意事項: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有關規定,經國務院批准,現就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生育婦女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的生育保險辦法,取得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或其他屬於生育保險性質的津貼、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

二、上述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生育津貼 網路

8、生育津貼報銷流程是怎樣的?

申請報銷津貼的前提是要購買生育保險且已購買滿6個月以上,且符合條件的女性在生完孩子後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報銷,不同城市具體規定的時間會有所差異。而且,有些單位會協助職工進行辦理,有些則要自行前往社保局進行辦理。

一、生育津貼由公司幫助完成申領。以貴陽為例。

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需要在終止妊娠後或者術後6個月內,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生育津貼。

需提供的材料有:社保卡復印件、准生證、出生證、獨子證復印件(沒有的可不提供)、生育時住院發票的復印件、出院小結(醫院蓋章)、單位證明(含職工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產假起止日期)、報銷資料涉及復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審核。

二、生育津貼需要個人申領的,需自行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資料給社保局辦理,所需要資料和由公司辦理的一樣。

三、對於少數社保代理的個人或者小微企業、辦事處、分公司的,需提前報備代理公司,並提交相應資料給代理公司由其協同申報,對於好易保這樣的網上社保服務平台,便可網上直接上傳資料、網上申領。

(8)天津保健津貼擴展資料:

東莞市申領生育津貼時,參保人應提供以下資料:

1、診斷證明原件。

2、醫療收費收據(發票)原件。

3、《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或《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 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如《准生證》等。

6、本人銀行存摺原件及復印件(綜合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和本市戶籍城鄉居民參保人除外)。

7、社會保險卡原件及復印件。

8、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9、市醫保節育津貼報銷標准

您好!以北京市為例:
一、生育保險基金以生育津貼形式對單位予以補償。補償標准為:女職工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順產分娩或妊娠不足7個月早產的,享受3個月的生育津貼;難產及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1個半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以內因病理原因流產的,享受1個月的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以女職工產前或計劃生育手術前12個月的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工資為計發基數。
二、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凡符合享受國家規定90天(含90天)以上產假的生育女職工可享受生育營養補貼300元、圍產保健補貼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補貼,原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失業後,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時,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補貼:流產400元、順產2400元、難產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對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險范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第一胎時,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補貼。
四、生育津貼補償到單位,參保女職工產假期間本人基本工資、獎金及福利費由單位照發。
五、計劃生育手術費,包括因計劃生育需要,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皮埋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費用,列入生育保險基金結付范圍。

天津市2016年度生育津貼調整最新政策
天津市為進一步簡化女職工生育津貼申領發放程序,提高服務效能,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和條件

屬於企業、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的女職工,其依法享有的生育津貼,由原一次性劃撥至用人單位賬戶,改為按月發放至本人社會保障卡賬戶。

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生育津貼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劃撥至用人單位賬戶,並由用人單位及時發放給本人。

用人單位為生育或終止妊娠的女職工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6個月以上(含補繳)的,具備生育津貼申領條件;連續繳費不足6個月的,可在繳費滿6個月後申領生育津貼。

二、申請與核撥

(一)網上申請。用人單位應於女職工生育或終止妊娠次月起12個月內,為女職工及時辦理生育津貼申報手續。申請時需登陸市人力社保局門戶網站「生育津貼申報」欄目,網上填寫女職工生育津貼申報信息核對表,並加蓋單位電子公章和電子簽名,上傳相關信息,完成網上申報。

用人單位和女職工可在網上查詢生育津貼申報流程、津貼標准和發放進度等相關信息。

機關事業單位申報女職工生育津貼的,按照上述網上申報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審核劃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在申報受理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生育津貼審核,並於審核通過後次月5日前按規定劃撥生育津貼。

晚育女職工申請增加生育津貼的,無需再提供《獨生子女光榮獎勵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再對該證書實施審核。

用人單位應按照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確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產假期間的工資高於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生育津貼標準的,應將差額部分按約定的工資支付日期,足額發放給女職工本人。

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生育津貼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劃撥至用人單位賬戶,用人單位與女職工產假工資比對後,將高出產假工資部分的生育津貼,及時發放給本人。

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本市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2016年廣州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是多少?
2015年7月1日起,廣州生育保險繳費基數將進行調整。由於統計部門暫未公布本市2014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繳存基數上下限暫定為以廣州市2013年職工月平均工資5808元計算,2015-2016年廣州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是多少?
我要交給生育保險多少錢?
生育保險和養老、醫療、失業等保險不同,它的費用全部由企業繳納,職工個人不繳費。企業按照其上年個人月平均工資的0.8%繳納生育保險費。因為個人不繳費,所以職工的工資條裡面是沒有生育保險扣款這一項的。
單位沒給上生育險怎麼破?
生育保險是一種強制性社會保險,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及時為職工辦理參保手續或未足額繳納費用的,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有關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並且支付標准不得低於本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的標准。也就是說,如果員工符合參保條件,但是單位沒有為員工參保,那麼員工生育所發生的費用就要由單位來承擔。單位應承擔的費用與職工應當按照生育保險享受的待遇完全一致,包括產前檢查費、生育醫療費、生育津貼、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等等。
生育保險能給多少錢?www.BAOxianzx.com
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范圍主要包括:產前檢查費、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
通俗地講,生育津貼就相當於生育保險基金給女職工支付的生育期間的工資。因為女職工生育期間肯定要歇產假,單位可以不支付其產假期間的工資,這期間的工資就由生育保險基金來支付了。生育津貼調整為以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為基數。舉例來說,一名女職工所在的單位上一年月繳費平均工資是3000元,她生育前後休了90天產假。那麼她享受的生育津貼的標准就是3000元除以30,再乘以90,得出她的生育津貼就是9000元。生育津貼即為產假工資,生育津貼高於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剋扣;生育津貼低於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申領生育津貼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生育津貼的申領由工作單位的人事專員跟社保部門對接,所以新媽媽們不用自己去跑,但還有一些材料還是要自己准備齊全,交給人事處,請他們代辦的。這些材料包括:
1.《北京市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
2.《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生育服務聯系單》(原件和復印件);
3.《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原件和復印件);
4.醫學診斷證明書(原件和復印件);
5.嬰兒出生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6.《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7.《北京市申領生育津貼人員信息登記表》(一式兩份);
8.《北京市申領生育津貼人員信息變更表》(一式兩份);
9.因特殊原因,需要攜帶的其它相關材料。
生孩子能報多少醫療費?
並不是說生育醫療費用花多少就能報多少,生育保險對於生育醫療費用的報銷採取的是定額和限額報銷的辦法。如果參保者自願選擇特需醫療等價格較高的特殊服務,那麼高出基金支付標準的費用就要由個人自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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