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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保健補助

發布時間:2020-07-11 16:53:21

1、國家對哪些工種有補貼

津貼和補助的項目很多,你可以看以下:
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 計時工資;
(二) 計件工資;
(三) 獎金;
(四) 津貼和補貼;
(五) 加班加點工資;
(六)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職工工資有關解釋
津貼和補貼,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津貼。
1.津貼 包括:
(1)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包括:高空津貼、井下津貼、流動施工津貼、野外工作津貼、林區津貼、高溫作業臨時補貼、海島津貼、艱苦氣象台(站)津貼、微波站津貼、高原地區臨時補貼、冷庫低溫津貼、基層審計人員外勤工作補貼、郵電人員外勤津貼、夜班津貼、中班津貼、班(組)長津貼、學校班主任津貼、三種藝術(舞蹈、武功、管樂)人員工種補貼、運動隊班(隊)幹部駐隊補貼、公安幹警值勤崗位津貼、環衛人員崗位津貼、廣播電視天線工崗位津貼、鹽業崗位津貼、廢品回收人員崗位津貼、殯葬特殊行業津貼、城市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崗位津貼、環境監測津貼、收容遣送崗位津貼等。
(2)保健性津貼包括:衛生防疫津貼、醫療衛生津貼、科技保健津貼、各種社會福利院職工特殊保健津貼等。
(3)技術性津貼包括:特級教師補貼、科研津貼、工人技師津貼、中葯老葯工技術津貼、特殊教育津貼等。
(4)年功性津貼包括:工齡津貼、教齡津貼和護士工齡津貼。
(5)其他津貼包括:直接支付給個人的伙食津貼(火車司機和乘務員的乘務津貼、航行和空勤人員伙食津貼、水產捕撈人員伙食津貼、專業車隊汽車司機行車津貼、體育運動員和教練員伙食補助費、少數民族伙食津貼、小伙食單位補貼、無食堂補貼等)、合同制職工的工資性補貼、書報費、工種糧補貼、高級知識分子特殊津貼等。2.補貼 包括:
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如副食品價格補貼(含肉類等價格補貼)、糧價補貼、煤價補貼、房貼、水電貼以及提高煤炭價格後,部分地區實行的民用燃料和照明電價格補貼等。

2、放射工作人員的保健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是指什麼,請具體說明。

國家的相關規定是《關於調整衛生防疫津貼標準的通知》具體內容為636f70797a6431333431333937:

人事部財政部衛生部關於調整衛生防疫津貼標準的通知

國人部發〔2004〕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財政廳(局)、衛生廳(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部門:

經報國務院批准,決定從2004年1月1日起,適當調整衛生防疫津貼標准。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衛生防疫津貼由按月發放改為按工作日發放,標准分別,為:一類每人每工作日9元,二類每人每工作日7元,三類每人每工作日5元,四類每人每工作日3元。

二、在麻風病院及專職從事傳染病、結核病、血吸蟲等寄生蟲病防治的衛生工作人員,執行衛生防疫津貼。

三、對醫療衛生津貼標准國家不再統一調整。各醫療衛生單位可按照中組部、人事部、衛生部《關於深化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人發〔2000〕31號)精神,通過深化內部收入分配改革,對專職從事或接觸有毒、有害、有傳染危險的人員制定適當的傾斜政策。

四、調整衛生防疫津貼標准所需經費,按原渠道籌集。

(2)職工保健補助擴展資料

另外有些地方政府或者單位也有自己的標准,例如華中農業大學:

《2018年關於放射工作人員保健津貼發放的通知》

一、發放對象

國資設備處認定的具有相關崗位資質且直接從事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線裝置管理、保管、使用的教職工,可享受保健津貼。

1.各單位直接從事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線裝置保管、使用的教職工,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統計核定。

2.從事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的管理人員按照以下標准核定:射線裝置按1∶1(1台裝置1名管理人員)核定;放射源按照核素名稱1:1(1類核素1名管理人員)核定;非密封性同位素管理以同位素室為單位,核定2名管理人員。

二、發放標准

1.依照《湖北省實施<放射工作人員健康管理規定>辦法》規定,乙級每月津貼為45元,丙級每月津貼為40元。工作量根據實際工作月份統計,每年最多按12個月發放。

2.津貼發放計算時間為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

3.兼做兩種類別以上工作的職工,只能享受一種類別保健津貼。享受保健津貼的人員工作變動後,津貼標准應及時調整或取消。

3、國家統一制定的津貼補貼有哪些

1.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2.國家統一津貼補貼:是指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原人事部)、財政部出台的津貼補貼。包括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等。

3.規范津貼補貼:是指根據〘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財政部、人事部、審計署關於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問題的通知〙(中紀發〔2006〕17號)規定,並歸地方和部門原自行發放津貼補貼和獎金項目後設立的津貼補貼。

4.改革性補貼:是指根據推進福利待遇貨幣化改革的需要,通過轉化原有用於職工福利待遇的資金,向職工直接發放的貨幣補貼。包括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補貼、交通補貼等。

5.獎勵性補貼和其他:是指除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規范津貼補貼、改革性補貼之外發放的獎勵性補貼和根據中央組織部、原人事部〘關於印發《公務員獎勵規定(試行)》的通知〙(中組發〔2008〕2號)規定發放的獎金。

6.年終一次性獎金:公務員的年終一次性獎金是指根據原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中組發〔2006〕58號)規定向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的人員發放的年終一次性獎金;尚未按國家規定實施績效工資的事業單位年終一次性獎金相當於職工上一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資額度的獎金。

(3)職工保健補助擴展資料:

第八條  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
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
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一)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
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二)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
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4、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有哪些?

國家統一規定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津貼、補貼項目包括三部分:

(一)1993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保留的津貼、補貼,主要指保留物價副補項目。

(二)艱苦邊遠地區津貼。

(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津貼、補貼,具體分為:

1、機關工作人員津貼、補貼。包括警銜津貼、公安幹警值勤崗位津貼、審計人員工作補貼、人民法院辦案人員崗位津貼。人民檢察院辦案人員崗位津貼、司法助理員崗位津貼、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稅務工作人員稅務徵收津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津貼、補貼。包括環境保護監測津貼、城市下水道工人崗位津貼、城市環境衛生工人崗位津貼、國家物資儲備系統火炸葯倉庫及油料倉庫職工作業津貼、農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毒 有害保健津貼、畜牧獸醫醫療衛生津貼、廣播電視播音員津貼、 廣播電視天線工崗位津貼。

縣以下農業經營管理技術幹部崗位津貼、衛生防疫津貼、醫療衛生津貼、法醫毒物化驗人員保健津貼、艱苦廣播電視台站津貼、林業系統有毒有害工作人員崗位津貼、殯葬崗位津貼、城市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崗位津貼。密碼人員崗位津貼、衛生防疫津貼、艱苦類別崗位津貼、奧運獎金津貼。

3、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津貼、補貼。主要指離退休專家生活補貼。

(4)職工保健補助擴展資料:

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免徵個人所得稅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

5、補貼、津貼、補助的區別

補貼是指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補助更多的是指因職工生活困難而支付的補助費,如喪葬補助金、撫恤金、獨生子女補助費、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費等。
福利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發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津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如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6、工資中的津貼、補貼、福利和獎金各指什麼 ?

一、津貼和補貼

1、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高空津貼、井下津貼、流動施工津貼、野外工作津貼、林區津貼、高溫作業臨時補貼、海島津貼、艱苦氣象台(站)津貼、微波站津貼、高原地區臨時補貼、冷庫低溫津貼、基層審計人員外勤工作補貼、郵電人員外勤津貼、夜班津貼、中班津貼、

班(組)長津貼、學校班主任津貼、三種藝術(舞蹈、武功、音樂)人員工種補貼、運動隊班(隊)幹部駐隊補貼、公安幹警值勤崗位津貼、環衛人員崗位津貼、廣播電視天線崗位津貼、鹽業崗位津貼、

廢品回收人員崗位津貼、殯葬特殊行業津貼、城市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崗位津貼、環境監測津貼、收容遣送崗位津貼等。

2、保健性津貼:衛生防疫津貼、醫療衛生津貼、科技保健津貼、各種社會福利院職工特殊保健津貼等。

3、技術性津貼:特殊教師補貼、科研津貼、工人技術津貼、中葯老葯工技術津貼、特殊教育津貼等。

4、年功性津貼:工齡津貼、教齡津貼和護士工齡津貼等。

5、其他津貼:直接支付給個人的伙食津貼(火車司機和乘務員的乘務津貼、航行和空勤人員伙食津貼、水產捕描撈人員伙食津貼、專業車隊汽車司機行車津貼、體育運動員和教練員伙食補助費、少數民族伙食津貼、小伙食單位補貼等)、合同制職工的工資性補貼以及書報費等。

6、物價補貼。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如肉類等價格補貼、副食品價格補貼、糧價補貼、煤價補貼、房貼、水電貼。

7、貨幣化的按月按標准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

8、貨幣化的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

9、貨幣化的通訊補貼。

10、支付給職工節日補助;

11、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

二、福利

1、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暫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喪葬補助費、撫恤費、職工異地安家費、獨生子女費、探親假路費、職工困難補助、福利部門人工費用等。

2、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職工療養費用、防暑降溫費、企業尚未分離的內設福利部門設備設施的折舊及維修保養費用、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供暖費補貼,

三、獎金

1、生產獎:包括超產獎、質量獎、安全(無事故)獎、考核各項經濟指標的綜合獎、提前竣工獎、外輪速遣獎、年終獎(勞動分紅)等。

2、節約獎:各種動力、燃料、原材料等節約獎。

3、勞動競賽獎:包括發給勞動模範、先進個人的各種獎金和實物獎勵。

4、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

5、其他獎金:包括從兼課酬金和業余醫療衛生服務收入提成中支付的獎金等

(6)職工保健補助擴展資料

下列各項不列入工資總額的范圍:

1、根據國務院發布有關規定頒發的發明創造獎和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以及支付給運動員、教練員的獎金;

2、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

3、有關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待遇的各項支出;

4、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

5、稿費、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

6、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調動工作的旅費和安家費;

7、對自帶工具和牲畜來企業工作職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補償費用;

8、實行租賃經營單位的承租人的風險性補償收入;

9、對購買本企業股票與債券的職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紅)和利息;

10、勞動合同制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時由企業支付的醫療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等;

11、因錄用臨時工而在工資以外向提供勞動力單位支付手續費或管理費;

12、支付給家庭工人加工費和按加工訂貨辦法支付給承包單位的發包費用;

13、支付給參加企業勞動的在校學生的補貼;

14、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補貼。

7、國家勞動法對工人有哪些津貼補貼,補助

國家勞動法對工人的津貼補助有:

(1)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包括:高空津貼、井下津貼、流動施工津貼、野外工作津貼、林區津貼、高溫作業臨時補貼、海島津貼、艱苦氣象台(站)津貼、微波站津貼、高原地區臨時補貼、冷庫低溫津貼、基層審計人員外勤工作補貼、郵電人員外勤津貼。

夜班津貼、中班津貼、班(組)長津貼、學校班主任津貼、三種藝術(舞蹈、武功、管樂)人員工種補貼、運動隊班(隊)幹部駐隊補貼、公安幹警值勤崗位津貼、環衛人員崗位津貼。

廣播電視天線工崗位津貼、鹽業崗位津貼、廢品回收人員崗位津貼、殯葬特殊行業津貼、城市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崗位津貼、環境監測津貼、收容遣送崗位津貼等。

(2)保健性津貼包括:衛生防疫津貼、醫療衛生津貼、科技保健津貼、各種社會福利院職工特殊保健津貼等。

(3)技術性津貼包括:特級教師補貼、科研津貼、工人技師津貼、中葯老葯工技術津貼、特殊教育津貼等。

(7)職工保健補助擴展資料:

津貼補貼審批條件

為進一步規范企業津貼特殊工種管理,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促進養老保險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對企業執行特殊工種范圍進行一次全面核定,並對核定後的特殊工種崗位人員實行統一登記和備案管理。

一、凡原執行國家規定行業特殊工種的企業,從即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繼續列入執行特殊工種崗位范圍的申請,並以文本信息和電子信息兩種形式報送《企業執行特殊工種范圍申請表》。

區、市、縣屬企業報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後,統一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市屬以上企業,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

二、企業經改進工藝或提升生產手段、使用新技術及新設備等,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後,現已不符合原執行規定標準的特殊工種(如原以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為主已改變為機械或自動化生產為主的工種),不再列入特殊工種的執行范圍。

8、企業職工可以享受的福利有哪些

企業職工享受的福利如下:

1、出差津貼

出差外地的人員根據相應級別均可得到該項津貼。

2、通訊費用津貼

公司按你所被聘的職位給你提供相應的通訊費用津貼。

3、節日慰問金

每年元旦、春節、五一節、中秋節、國慶節員工都會得到此項津貼,此外女性員工在三八節還會得到專項津貼。

4、祝賀慰問金

員工結婚、生日、有小孩誕生或直系親屬去世,公司將送上祝賀、慰問金。社會保險及其它保險公司按照國家規定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金,包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每年還為員工購買人身意外保險和綜合醫療保險。

根據財政部下發的《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指出,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但企業按月以貨幣形式發放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車改補貼、通訊補貼,都算在職工工資總額中,不能再納入職工福利費。

(8)職工保健補助擴展資料:

職工福利的作用:

一、職工福利計劃對企業發展的作用

1、企業調控人工成本和生產基金關系的重要工具;

2、樹立企業良好的社會形象;

3、提高企業美譽度。

二、職工福利計劃對職工的影響

1、保護勞動者的積極性;

2、有助於職工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

3、提高職工素質;

4、留住人才。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職工福利

9、如何區分福利性補貼與職工福利費

區分方法:

可以按照國稅函〔2009〕3號文件關於「合理工資薪金」的規定,根據以下標准判斷一項福利性支出是否屬於「福利性補貼」,如果任意一項條件不滿足,則屬於「職工福利費」。

一、福利性補貼納入工資薪金制度管理,而且工資薪金制度必須是由企業的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定的。這一條件要求福利性支出是企業的工資薪金制度必須涵蓋,且工資薪金制度是經過公司治理機構按照正當程序制定的。

二、對企業的工資薪金制度規范性和合理性的要求。作為發放福利性補貼依據的工資薪金制度必須相對規范,而且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如果工資薪金制度存在計算標准模糊隨意或有重要疏漏,或者與行業及地區平均公司水平相比畸高,則不符合此項條件。

三、一定時期內福利性補貼相對固定,其調整是有序進行的。

四、對實際發放的福利性補貼,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

五、有關福利性補貼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設置這一標準是防止企業利用福利性補貼作為逃避納稅義務的工具,例如企業在營利能力增長時為了少繳所得稅而不適當的增加福利性支出的名目和金額。

(9)職工保健補助擴展資料:

職工福利費的構成:

一、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發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以下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一)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等發放或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職工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暫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職工療養費用、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或未辦職工食堂統一供應午餐支出、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供暖費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二)企業尚未分離的內設集體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集體宿舍等集體福利部門設備、設施的折舊、維修保養費用以及集體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人工費用。

(三)職工困難補助,或者企業統籌建立和管理的專門用於幫助、救濟困難職工的基金支出。

(四)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企業重組涉及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按照《財政部關於企業重組有關職工安置費用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9]117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按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職工異地安家費、獨生子女費、探親假路費,以及符合企業職工福利費定義但沒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條款項目中的其他支出。

二、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已經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准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

尚未實行貨幣化改革的,企業發生的相關支出作為職工福利費管理,但根據國家有關企業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統一規定,不得再為職工購建住房。企業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應當納入工資總額管理。

10、按照國家規定發給職工的補貼/津貼具體包括哪些

具體來說,職工薪酬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2.職工福利費
3.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準和比例計算,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的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養老保險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補充養老保險費和商業養老保險費。
補充養老保險也屬於職工薪酬的內容,它由各個企業自己靈活處理,企業交納的部分屬於職工薪酬的核算范圍。
基本養老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在交納完後將來需要承擔的義務是確定的,僅限於提取的部分,實際發生超過提取部分的企業不負擔,這種做法稱為設定提存的做法。
4.住房公積金
5.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企業為了改善職工文化生活,提高職工業務素質用於開展工會活動和職工教育及職業技能培訓,根據國家規定的基準和比例,從成本費用中提取的金額。
6.非貨幣性福利
非貨幣性福利,是指企業以自產產品或外購商品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將自己擁有的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為職工無償提供醫療保健服務等。
7.辭退福利
指在職工的合同到期之前解除勞務合同或職工資源接受裁減而給予的補償。
8.股份支付
上市公司通常會給職工一些承諾:如服務若干年後職工可以以既定的價格來購買本公司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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