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去婦幼保健院辦保健手冊需要什麼證件
去婦幼保健院辦保健手冊所需證件:
1、結婚證
2、生育保險證(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4、孕婦已懷孕證明(曾經檢查過的一些化驗單B超單、病歷本等)
母子健康手冊包含國家惠民利民衛copy生計生政策、免費提供的婦幼健康服務內容、重要的醫學檢查記錄、健康教育知識、孕產婦的經歷感受及孩子的成長記錄5部分內容,分為孕前篇、孕產期篇、兒童篇和預防接種篇。
(1)醫院保健站擴展資料
母子健康手冊取代原有的孕產婦保健手知冊和兒童保健手冊,實現《生育服務證》、《孕前優生健康檢查服務證》、《孕產婦保健手冊》、《兒童保健手冊》和《預防接種證》「五證合一」,真正實現了「一手在冊,全程服務」。
母子健康手冊的啟用,准父母可以知曉黨和政府提供的免費便民惠民婦幼健康服務項目,了解孕產期保健和兒童保健的相關知識,學習孕期和兒童期危急情況的早期預防和應對措施,更科學地為道廣大婦女兒童提供系統、規范的生育全程基本醫療保健服務,保障了廣大婦女兒童健康。
2、保健院屬於什麼性質單位
保健院,如婦幼百保健院屬公益性事業單位,婦女和兒童的保健查體,婦女包括妊娠度期保健問,婦科病的防治,及助產等,婦幼保健院的性質是公共衛生事業單答位 ,一般地方上的婦幼保健院都是事回業單位,是一種非營利性機構,就是給婦答女兒童看病的醫院。
3、婦幼保健所和醫院有什麼區別?
醫院和婦幼都是治病的地方,只不過婦幼是專治婦女和孩子的病的.那時他們的強項.
4、婦幼保健站和醫院的產檢內容分別是什麼
你好!
懷孕期間的檢查:
12周內:早孕建冊,相應的檢查有:血常規、尿常規、婦科檢查、梅毒篩查;
12-15周:空腹做首次唐氏綜合症篩查,還可以做個微量元素檢查和尿碘檢查,看看你缺什麼微量元素和是否缺碘,以便盡早補充;
16-18周:第一次初查,即產科檢查(體重、血壓、心跳)、血型(AB0、RH)檢查、血常規、尿常規、白帶、肝功能、二對半、腎功能、心電圖、淋球菌培養、B超;
16-20周:第二次唐氏綜合症篩查;
20-24周:第二次產科檢查:尿常規、B超(24周時一定要做個B超,這樣萬一有什麼不好可以及時打胎)、胎心多普勒聽診;
24-30周:第三次產科檢查:胎心多普勒聽診、糖尿病篩查、尿常規、營養咨詢;
30-34周:第四次產科檢查:尿常規、血常規、胎心多普勒聽診;34-36周第五次檢查:產科檢查、尿常規、胎心多普勒聽診、B超;
37周第六次產科檢查:尿常規、胎心多普勒聽診;
38周第七次產科檢查:胎心多普勒聽診、尿常規、胎兒監護
39周第八次產科檢查:尿常規、胎心多普勒聽診、B超;
40周第九次產科檢查:尿常規、胎心多普勒聽診、胎兒監護
以上就是孕婦在懷孕期間的產檢相關項目,如果有發現異常的,需要另加檢查項目。
5、孕期檢查去醫院還是婦幼保健站好呢?
[:em16:]我老公說去醫院好,因為大人和孩子都能照顧好,保健站好像只能保證孩子吧,到時萬一有事大人就得轉院了,太耽誤時間!當然誰也不希望有事,但是這樣保險點!
6、醫院歸哪個部門監督管理?
醫院的監督管理部門是地方各級衛生局
衛生局,是地方各級醫院的主管部門。下設辦公室、醫政科、健教所、愛衛會等職能部門,分管食品衛生,執業醫師法的實施,醫療事故的處理等等工作。
(6)醫院保健站擴展資料
國家衛生部主要職責:
(一)推進醫葯衛生體制改革。擬訂衛生改革與發展戰略目標、規劃和方針政策,起草衛生、食品安全、葯品、醫療器械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衛生、食品安全、葯品、醫療器械規章,依法制定有關標准和技術規范。
(二)負責建立國家基本葯物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制定葯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葯物目錄。組織制定國家葯物政策。擬訂國家基本葯物采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國家基本葯物目錄內葯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提出國家基本葯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組織制定食品安全標准,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制定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條件和檢驗規范,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國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五)組織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六)制定社區衛生、婦幼衛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七)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制定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
(八)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九)起草促進中醫葯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有關規章和政策,指導制定中醫葯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指導規范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一)負責醫療機構(含中醫院、民族醫院等)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范、標准,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范,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二)組織制定醫葯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國家重點醫葯衛生科研攻關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三)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國家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准並組織實施。
(十四)組織指導衛生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有關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衛生合作工作。
(十五)負責中央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中央部門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負責國家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擔全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和國務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七)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7、醫院的保健科是做什麼的
醫院的保健科是保健、預防,當地流行疫情的防禦,還有院內感染的監督等。同時對前來診療的病人,做到分診,宣傳一些疾病的防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