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媽經常買保健品怎麼辦
你的情況非常讓人同情,單親家庭本來就不幸了,還被騙子騙了又騙,我真為你為你的家庭難過。
保健品市場太復雜了,魚龍混雜,我不知道你和你母親是什麼學歷,但從你家情況看好像不太像專門從事保健品銷售的,也不像是學醫出身的,如果你們不是學過銷售的話,確實不能指望保健品養家糊口。
給你媽媽好好談談吧,現在你和你媽有兩條路可走:要麼靠經營保健品賺錢養家,要麼放棄保健品的經營做其他營生。
前者需要專門的醫葯保健知識和市場經濟知識,只要下定決心把這當做自己的事業來做未必沒有出路,但前提是不能抱著一邊自己吃點保健品、一邊做點保健品生意玩的想法。
後者也不容易,你媽可專能被人洗過腦了,要想一下子放棄現在的保健品經營很難。實在放不下,你可以隨你媽媽的意思讓她自己做去,經濟上你和你媽各自獨立,你做你的,你媽做你媽的,分開幾個月看看,經營保健品不能養家糊口的話你還是要給她起碼的生活費的,有一點必須記住,只是經濟上的獨立分開,可不是讓你拋棄老媽啊!不管多麼困難,一屬定要關心她,常和她說說話,慢慢的她會感受到你的苦心的。
2、賣保健品犯法被警察帶走現在在看守所會判刑么
保健品本身是不錯的,不過有的人借用保健品的名頭來騙人,其實根本就不是正規的物品,所以所在購買保健品時應該看好是不是正規的廠家。
我國《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條規定,將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款修改為:「生產、銷售假葯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摘自刑法修訂案,2011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19次會議通過)
《葯品管理法》第48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假葯
(一)葯品所含成分與國家葯品標准規定的成分不符的;
(二)以非葯品冒充葯品或者以他種葯品冒充此種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葯品,按假葯論處:
(一)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須批准而未經批准生產、進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須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
(三)變質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須取得批准文號而未取得批准文號的原料葯生產的;
(六)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范圍的。
(2)買保健品欠債擴展資料
保健品與葯品的區別
第一:生產及配方組成不同。葯品的生產能力和技術條件,都要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嚴格審查,並通過葯理、病理、病毒方面的嚴格檢查及多年的臨床觀察,經有關部門鑒定批准後,方可投入市場。而保健品根本勿需經過醫院臨床實驗,可直接投入市場。
這樣,屬於葯品的必然具有確切的療效和適應症,不良反應明確;屬於保健品的則不然。
第二:生產過程的質量控制不同。作為葯品維生素類產品(葯字型大小),必須在制葯廠生產,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控制要求很高,比如空氣清潔度、無菌標准、原料質量等,要求所有的制葯都要達到GMP標准(葯品生產質量規范);而作為食品的維生素類產品(食字型大小),則可以在食品廠生產,標准比葯品生產標准低。
第三: 療效方面的區別。作為葯品,一定經過大量臨床驗證,並通過國家葯品食品監督管理局(SFDA)審查批准,有嚴格的適應症,治療疾病有一定療效;而作為食品的保健品,則沒有治療作用,僅僅檢驗污染物、細菌等衛生指標,合格即可上市。
第四:說明書和廣告宣傳方面的不同。作為葯品,一定要有經過SFDA批準的詳細的使用說明書,適應症、注意事項、不良反應,十分嚴謹;而作為食品的保健品,說明書不會這樣詳細、嚴格。
所以消費者在選擇產品時,為確保安全,最好選擇SFDA批準的標有「OTC」(非處方葯)字樣的葯品,購買時看看是否附有詳細說明書。在服用屬於葯品(葯字型大小)的保健品前必須仔細閱讀說明書,要按推薦劑量服用,不要超劑量服用。
參考資料:網路-保健品
3、老人被推銷保健品完全洗腦,錢都買保健品了,怎麼勸都勸不回來,電視台願意曝光這種行為的嗎?有部門管?
如果你確定這種銷售行為是違法的,你可以給相關部門舉報的。如果這個東西真的是有效果,老人願意買,其實花點錢還是可以的,老人健康是第一位的。
4、我媽一直在買保健品 三天花了一萬 勸都勸不住
別讓媽媽管理家庭錢財了.她被騙子洗腦了.堅信騙子花言巧語.堅信蜂膠會百病全無.老人好忽悠.錢好騙.
5、23萬老人買保健品被騙99.5億,為什麼說「你根本勸不了一個相信騙子的老人」?
民智的開化和法律的普及需要時間和成本,在全民懂法知法守法實現之前,企圖走蒙騙這條捷徑致富的人會一直存在,被騙的人也會一直存在。
特別是老年群體的生活狀態、思維方式和心理活動,只要是有心人就可以知悉。騙子放出長線,老年群體就成了趕不走的上鉤魚,前赴後繼、樂在其中。
總結一下他們的套路。
首先,他們賣的不是葯品,而是保健品。這種東西絕對沒有宣傳中那種於生死線上挽救生命的奇效,甚至可能只是廉價飲品,但也絕對不會造成身體上的明顯不適或者傷害。
其次,利用從眾心理來號召廣大老年消費者砸錢消費。要麼找個托講述保健品的效果,要麼讓已經上當受騙的老人拉更多的人下水,造成一種很多人都在用的假象。
還有就是找一些看上去很靠譜的人做擔保、做代言,比如現役軍人,P圖明星,增強品牌的權威性,消除老人們的顧慮。
而最高級的,是比老人的子女還盡責,照顧老人的起居,幫行動不便的老人疏通下水道,換燈泡,打掃衛生,洗衣做飯,直到他們掏出自己的養老錢。
詐騙集團深知老年人年紀漸長對生病遭罪、對晚年的不確定性和對死亡的恐懼,也了解老年人形影相弔無人傾訴的寂寞,更熟知老人愛貪圖小便宜的心理。
所以他們設置的活動通常包括消遣時間、普及健康知識、分發免費禮品等項目,樁樁件件擊中老年人的剛需,等著老人們願者上鉤。
在一個個詐騙案中,騙子總是奸計得逞,並不是他們的騙術有多高明,而是他們善於打感情牌,切實給予老人們耐心和溫暖。想要有效地勸阻,讓老人放下對騙子的依賴,最好的方式,就是改變居高臨下的態度,放下對父母長輩自以為是的高級經驗和認知。
央視有一則戳淚的公益廣告,講的是一位母親,一生都在等待。兒子啊,等你長大考上大學,媽媽就享福了;等你畢業工作了,媽媽就享福了;等你結婚有了孩子,媽媽就享福了……從盛年到遲暮,從青春貌美到白發蒼蒼,她一直在等,卻始終沒有等到所謂的享福。兒子一直向前奔跑,和母親相處的時間也越來越少,哪怕只是從學習和工作的間隙里,抽一點點時間坐下來好好陪陪她,有耐心地聽跟她說說話。
為人子女,最大的悲哀也許就是,你根本勸不了一個相信騙子的老人,你給父母的溫暖和耐心,還不如一個騙子。愛,從來都經不起等待。
6、老人被忽悠買保健品是否屬於消費欺詐?
屬於。
根據《廣告法》規定,保健食品廣告中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聲稱或者暗示廣告商品為保障健康所必需等。違者,工商部門將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行政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
這是商家不斷通過「洗腦式」宣傳,向老年消費者推銷保健品等各種商品,誤導老人一步步掉入消費陷阱。
當前老年人消費有兩大特點:老年人已經成為養生、保健品以及理療儀、按摩器等保健器械的主要消費群體;老年人對健康養老有能力有需求,但同時也面臨著鑒別能力有限,容易上當受騙。
(6)買保健品欠債擴展資料
注意
1、警惕以「免費」為噱頭的推銷陷阱。
一些經營者現場推銷商品,誇大宣傳功效,謊稱能治疾病,哄抬商品價格,高價出售,使不少老年消費者因此蒙受了經濟損失。老年人應提防消費欺詐和虛假宣傳。
2、正確認識和理性選購保健食品,切勿以保健品替代葯品進行疾病治療。
消費者在購買時要看清保健食品的特定標識,如「衛食健字型大小」或「國食健字型大小」的批准文號和標有「保健食品」的字樣。
3、堅持品質消費,按需消費。
消費者在選購養生保健品、保健器械等此類產品時,要到證照齊全、信譽度好的商場、超市、連鎖店或網店選購。根據自己或家人的身體體質狀況,按實際需要選購最適合的產品。
7、母親胡亂花錢,購買保健品達二十多萬元,我該怎麼辦?
應該幫她把錢管理起來,如有其他兄弟姐妹最好事情原由,和他們溝通一下,避免產生誤會,人老了,什麼功能都會退化,包括智力,很容易上當受騙,你說如任由她亂花錢,等她以後生病時,真要到用錢時沒錢了,子女又不能不管她。我們家現在就是這樣做的,希望對你有點幫助。
8、用任信查這個微信公眾號查到了自己爸爸欠了小額貸十幾萬,問他說是買保健品了,現在我該怎麼辦?
看年齡,還有名下資產,有資產會查封抵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