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賣假保健品會受到什麼處罰
保健品的成百本並不高,做貼牌分銷都可以到幾十上百倍利潤,無法理解賣假保健品的心態。至於賣假保健品會受到什麼處罰,度根據你的宣傳語,銷售方式,受害者是否有身體危害等多方面決定的,定什麼罪主要看你的犯罪動機,個人意圖,和版社會危害程度來決定處罰。
比如做會銷上課洗腦類銷售,算虛假宣傳,非權法集會之類的罪名。
2、食品安全法規定葯店銷售不合格保健食品應怎麼處罰
根據我國法律及相關法規規定,葯店未經審批,是無權銷售copy保健食品的,也無權將保健品作為普通食品銷售。
葯店無權將保健食品作為普百通食品銷售。葯品銷售企業的經營資格,一般限於葯品、醫療器械、定型包裝保健食品等,不包括普通食品。
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度:
「違反本法規定,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問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答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供參考。
3、葯店賣假保健品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葯品是特殊商品,知工商局不能處罰葯品,但是非葯品類商品質量發生問題,工商局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道處罰。
所以你只有配合接受處罰,再做出陳述申辯,例如按照葯品來做記錄等,以減輕處罰。
今後保專健食品管理條例出台之後,工商局能不能查處保健食品,是個值得探討的問屬題。
4、賣假保健品10萬流水會被判刑嗎
賣假保健品應該是銷售偽劣產品,《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百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度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專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屬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按照上述規定銷售偽劣產品5萬元以上就可以判刑了,10萬元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5、國家對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處罰有何法律法規
國家對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處罰規定有下列規定: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下列法規:
1、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2、第五十六條 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四)偽造商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篡改生產日期,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
(五)銷售的商品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的;
(六)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的;
(七)拒絕或者拖延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對缺陷商品或者服務採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停止生產或者服務等措施的;
(八)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九)侵害消費者人格尊嚴、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對損害消費者權益應當予以處罰的其他情形。
經營者有前款規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處罰機關應當記入信用檔案,向社會公布。
第五十七條 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下列規定:
1、第一百四十條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第一百四十九條 生產、銷售本節第一百四十一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所列產品,不構成各該條規定的犯罪,但是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依照本節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生產、銷售本節第一百四十一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所列產品,構成各該條規定的犯罪,同時又構成本節第一百四十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3、第一百五十條 單位犯本節第一百四十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
第五十六條 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四)偽造商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篡改生產日期,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
(五)銷售的商品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的;
(六)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的;
(七)拒絕或者拖延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對缺陷商品或者服務採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停止生產或者服務等措施的;
(八)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九)侵害消費者人格尊嚴、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對損害消費者權益應當予以處罰的其他情形。
(5)銷售假保健品怎麼處罰擴展資料
要正確判明一種商品是否屬於偽劣商品,必須把握以下幾點:
一是該商品嚴重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對產品質量規定的必須滿足的要求。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各類產品應當具備的共同條件作了原則性的規定,即所謂的「默示擔保條件」,無論生產、銷售何種產品,均須滿足這些基本的質量要求。
二是該商品的主要指標達不到有關的產品質量標准或明示擔保條件。實踐中各類產品紛繁復雜,認定其質量狀況還需參照具體的質量標准。這些多層次的質量標準是法律要求的具體的量化,它既包括國家強制性標准,也包括行業標准,還包括企業標准和地方標准。此外,判定產品質量還應參照產品的明示擔保條件,即生產者或銷售者通過標明採用的標准,產品標識、使用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對產品質量做出的明示承諾或保證。
三是該商品已基本失去其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是,失去其本身應具備的使用性能,並非毫無使用價值。在不危及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不影響工農業生產的前提下,有些偽劣商品經技術處理或重新加工,也可以作它用。
此外,在造成危害結果的情況下,還應查明商品質量同危害結果之間有無直接的因果關系。如果損害事故的發生是因消費者使用不當或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而並非由於商品的質量問題,則不能讓行為人對損害結果承擔刑事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6、經營假冒保健食品該如何處罰
後查詢衛生部及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未發現該保健zd食品相關信息,該保健食品標示的批准文號為冒用另外一種保健食品的批准文號。這個案例引起有關經營假冒保健食品行政處罰的爭議。在對本案的討論過程中,執法人員就如何對該企業經營假冒保健食品的行為進行處罰產生了三種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雖然該企業經營假冒保健食品是不對的,但由於新的《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尚未出台,《食品安全法》對此也無相應規定專,根據「法無明文不處罰」的原則,不能對該企業經營假冒保健食品的行為進行處罰。第二種意見認為,《食品安全法》是特別法,保健食品的生產經營應首先適用《食品安全法》。但《食品安全法》對該企業經營假冒保健食品的行為沒有相關規定,理應根據「特別法中無規定適用一般法」的原則,將此案移送產品質量監管部門屬,由該部門依據《產品質量法》的有關內容進行處罰。第三種意見認為,該企業經營假冒保健食品的行為違反了《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應依據《特別規
7、2萬元假保健品公安怎麼處罰?
一、向工商行政部門舉報 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68條的規定, 以講座等形式銷售保健品的行為屬於欺詐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
保健品,公安,處罰
一、向工商行政部門舉報 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68條的規定, 以講座等形式銷售保健品的行為屬於欺詐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
8、假保健品怎麼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第五十六條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四)偽造商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篡改生產日期,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
(五)銷售的商品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的;
(六)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的;
(七)拒絕或者拖延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對缺陷商品或者服務採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停止生產或者服務等措施的;
(八)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九)侵害消費者人格尊嚴、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對損害消費者權益應當予以處罰的其他情形。
經營者有前款規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處罰機關應當記入信用檔案,向社會公布。
(8)銷售假保健品怎麼處罰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四十七條 明知產品存在缺陷仍然生產、銷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
第四十一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四十二條 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供貨者的,銷售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四十三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
產品缺陷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
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第四十四條 因運輸者、倉儲者等第三人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四十五條 因產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生產者、銷售者承擔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四十六條 產品投入流通後發現存在缺陷的,生產者、銷售者應當及時採取警示、召回等補救措施。未及時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補救措施不力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9、無證銷售保健品如何處罰?
你好:
我是貴州法律達人團隊王致富法律資格
>>>首先解答你的第一個問題:去衛生部門投訴的話衛生部門會如何處罰?
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衛生部、國家中醫葯管理局關於中醫推拿按摩等活動管理中有關問題的通知》、《執業醫師法 》第三十九條、《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可對刮痧店和個人進行同時處罰。
一、對刮痧店的處罰:
1,如果刮痧店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其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非法所得和葯品、器械,並可以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2,如果刮痧店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並可以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因為刮痧活動屬於醫療活動,應按醫療規定辦,以下是屬於醫療活動的相關規定:
(1)、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在疾病診斷的基礎上,按照中醫理論和診療規范等實施中醫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方法,屬於醫療活動,必須在醫療機構內進行,非醫療機構不得開展。
(2)、醫療機構開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動,應當由在本機構執業的衛生技術人員實施,不得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開展此類活動。
(3)、非醫療機構開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動,在機構名稱、經營項目名稱和項目介紹中不得使用「中醫」、「醫療」、「治療」及疾病名稱等醫療專門術語,不得宣傳治療作用。
二、對非法銷售品的處理,保健品屬於食品的一個分支,銷售保健品應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否則相關部門可以禁止經營,並按規定處予罰款。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條第(六)項規定,對商品或者服務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三、對個人的處罰
如果個人未經批准擅自開辦醫療機構行醫或者非醫師行醫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其違法所得及其葯品、器械,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醫師吊銷其執業證書;給患者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其次解答你的第二個問題:沒有書面證據,僅有病人的住院治療證明,如果打官司的話勝訴可能大嗎?
答:從法律依據上講很大,從證據上講還需補充。
理由有:
1,精神分裂症病人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其發病期間從事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2,經營者進行虛假宣傳,將保健品當葯品銷售,其行為構成欺詐,依《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規定, 經營者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因此可提起反訴要求雙倍賠償。
3,如果對方銷售的是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照樣可提起反訴主張這一權利。
建議補充的證據有:當時同在刮痧店治過病的證人證言、曾在該刮痧店治過病的被欺詐者,保健品的包裝、葯瓶、保健品發票。
以上證據特別是證言取得極為重要,但取證過程卻很難,所以最好及時報案,有關部門對其店查封清理後,證據就很多了,如果有關部門還沒得出處理結論之前就已開庭,你最好先以行政機關以介入尚未得出處理結論為由,向法院提出延期審判的申請。等行政機關處理結果出來後,就有了很多證據,你請求法院向處理刮痧店的行政機關調取相關證據之後穩贏這個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