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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健局

發布時間:2020-06-30 05:41:20

1、衛生局有什麼權利

衛生局的職能許可權如下: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當地實際,研究起草衛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訂當地衛生事業發展改革的有關方案、工作規劃、政策和指導性意見,並組織實施。

2、根據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編制當地衛生事業的發展規劃、區域衛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3、負責制定傳染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治規劃。依法監測傳染病,建立預警機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發和蔓延;組織開展全民健康教育與促進。

4、負責當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涉及衛生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建立當地院前急救系統和醫療救治系統,組織開展應急醫療救護工作。

5、負責對傳染病防治、公共場所衛生、飲水衛生、學校衛生、職業衛生等相關公共衛生實施監督管理。研究監測各類與人群健康密切相關的重大危險、致病因素。

6、負責對當地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設置、醫療服務項目開設、醫療新技術運用、大型醫用設備配置、醫療衛生從業人員以及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等實施許可准入和監督執法。依法動員、組織公民無償獻血,監督管理采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安全。

7、負責制訂或審定(審核、批准)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護理、醫技及相關服務的質量標准、技術規范、職業道德規范,並實施監督和管理。

8、依法管理醫療機構內部臨床葯事工作。協助價格主管部門制訂醫療衛生服務價格,負責監管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執行情況。

9、負責制定當地中醫葯工作發展規劃,促進中醫葯事業和中西醫結合工作的協調發展。

10、研究制定社區衛生、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初級衛生保健工作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11、負責制訂當地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當地重大衛生問題研究和重點科研項目攻關,並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負責當地與人群健康有關的實驗室及其實驗活動的生物安全監督工作。

12、負責制定當地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組織開展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和任職資格認證的有關工作;負責制定衛生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和有關專業培養計劃和方案,並組織實施。

13、負責收集、發布當地公共衛生、醫療服務等有關衛生信息和政務公開信息;組織開展醫學衛生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14、負責管理幹部保健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管理醫療保險局。

15、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16、承辦當地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醫療保健局擴展資料:

有關衛生局的職責分工: 

1、 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實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政策建議,參與制定全市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健全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發展戰略。

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市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全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政策、標准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予以處置。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實施國家葯典,建立重大葯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市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葯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2、衛生局是干什麼的

衛生局,是地方各級醫院的主管部門。下設辦公室、醫政科、健教所、愛衛會等職能部門,分管食品衛生,執業醫師法的實施,醫療事故的處理等等工作。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當地實際,研究起草衛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訂當地衛生事業發展改革的有關方案、工作規劃、政策和指導性意見,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編制當地衛生事業的發展規劃、區域衛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三)負責制定傳染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治規劃。依法監測傳染病,建立預警機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發和蔓延;組織開展全民健康教育與促進。

(四)負責當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涉及衛生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建立當地院前急救系統和醫療救治系統,組織開展應急醫療救護工作。

(2)醫療保健局擴展資料:

具體內容

(一) 衛生許可證發放

1、種類

(1)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2、辦事程序

委託衛生防疫站全權處理。

(二)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1、申請開業條件

(1)經醫師執業技術考核合格,取得《醫師執業證書》或者醫師職稱後,在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從事五年以上的同一專業臨床工作的。

(2)有當地行政區域內常住戶籍證明和居民身份證。

(3)經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開業考試,取得合格證書。

2、辦事程序

(1)提交資料:姓名、年齡、履歷、身份證;基本情況:科目、選址、服務半徑、人員結構、儀器設備、與其他醫療機構的關系和影響、資金投入(資本)。

(2)時效:《設置醫療機構批准書》的有效期為1年,逾期未開業的作廢;執業登記申請自申請遞交之日起三個月內,經考核批准發給《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3、衛生局與葯監局職能區別

衛生局與葯監局都是我國的醫療衛生監督機關,但是在工作職能上有所區別,它們的區別為:

1、職能分管不同。衛生局是地方各級醫院的主管部門,分管食品衛生、執業醫師法的實施,醫療事故的處理等等工作。而葯監局監督管理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保健食品和餐飲環節食品安全的直屬機構。

2、監管場所不同。衛生局負責對傳染病防治、公共場所衛生、飲水衛生、學校衛生、職業衛生等相關公共衛生實施監督管理。而葯監局不對公共衛生進行管理,而是對生產葯品、化妝品等企業或製造銷售場所進行管理。

3、工作負責對向不同。衛生局負責對當地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設置、醫療服務項目開設、醫療新技術運用、大型醫用設備配置、醫療衛生從業人員以及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等實施許可准入和監督執法。而葯監局是要加強食品安全制度建設和綜合協調,完善葯品標准體系、質量管理規范,優化葯品注冊和有關行政許可管理流程,健全食品葯品風險預警機制和對地方的監督檢查機制,構建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葯品安全風險的機制。

4、醫療衛生機構包括哪些部門

什麼是醫療機構?其含義是什麼?

解答:百

醫療機構,是指依法定程序設立的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衛生機構的總稱。這一概念的含義:

第一,醫療機構是依法成立的衛生機構。依法成立是指依據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度實施細則的規定進行設置和登記。只有依法取得設置醫療機構批准書,並履行登記手續,領取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才能開展相應的問診斷、治療活動。

第二,醫療機構是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衛生機構。根據設立衛生機構目的的不同,我國將衛生機構分為醫療機構和疾病預防答機構等。前者主要以開展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為主,後者主要以開展衛生防疫、疾病預防和控制活動為主。衛生機構是內一個廣義的概念,它還包括其他與衛生工作密切相關的機構。

第三,醫療機容構是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衛生機構的總稱。我國的醫療機構是由一系列開展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衛生機構構成的。醫院、衛生院是我國醫療機構的主要形式,此外,還有療養院、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共同構成了我國的醫療機構。

5、衛生局和衛生局監督所有什麼區別

一、二者行政地位不同

衛生局是政府裡面的組成部門,是地方各級醫院的主管部門。

衛生監督所是衛生局二級機構,是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行使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職能的執行機構,受衛生局委託進行衛生行政執法。

二、二者職責職能不同

1、衛生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當地實際,研究起草衛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訂當地衛生事業發展改革的有關方案、工作規劃、政策和指導性意見,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編制當地衛生事業的發展規劃、區域衛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三)負責制定傳染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治規劃。依法監測傳染病,建立預警機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發和蔓延;組織開展全民健康教育與促進。

(四)負責當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涉及衛生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建立當地院前急救系統和醫療救治系統,組織開展應急醫療救護工作。

(五)負責對傳染病防治、公共場所衛生、飲水衛生、學校衛生、職業衛生等相關公共衛生實施監督管理。研究監測各類與人群健康密切相關的重大危險、致病因素。

(六)負責對當地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設置、醫療服務項目開設、醫療新技術運用、大型醫用設備配置、醫療衛生從業人員以及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等實施許可准入和監督執法。依法動員、組織公民無償獻血,監督管理采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安全。

(七)負責制訂或審定(審核、批准)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護理、醫技及相關服務的質量標准、技術規范、職業道德規范,並實施監督和管理。

(八)依法管理醫療機構內部臨床葯事工作。協助價格主管部門制訂醫療衛生服務價格,負責監管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執行情況。

(九)負責制定當地中醫葯工作發展規劃,促進中醫葯事業和中西醫結合工作的協調發展。

(十)研究制定社區衛生、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初級衛生保健工作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制訂當地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當地重大衛生問題研究和重點科研項目攻關,並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負責當地與人群健康有關的實驗室及其實驗活動的生物安全監督工作。

(十二)負責制定當地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組織開展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和任職資格認證的有關工作;負責制定衛生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和有關專業培養計劃和方案,並組織實施。

(十三)負責收集、發布當地公共衛生、醫療服務等有關衛生信息和政務公開信息;組織開展醫學衛生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四)負責管理幹部保健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管理醫療保險局。

(十五)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六)承辦當地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衛生監督所主要職責為:

負責監督檢查衛生計生法律法規的落實情況,依法開展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醫療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傳染病防治、消毒產品、計劃生育和中醫服務等綜合監督行政執法工作,查處違法行為。

三、二者下設部門不同

衛生局下設辦公室、醫政科、健教所、愛衛會等職能部門,分管食品衛生,執業醫師法的實施,醫療事故的處理等等工作。

衛生監督所下設部門及職責如下:

辦公室:負責全所行政管理、綜合協調、計劃、總結、文秘、檔案、保密、安全保衛、應急、辦公物資采購、應急物資管理供應、水電暖後勤保障、食堂及車輛管理工作。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組織人事科:負責黨務、精神文明、宣傳報道、普法教育、團員青年以及人事和退休、離崗人員管理工作。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財務科:負責財務、審計、國有資產管理。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業務管理科:負責全所業務工作的綜合協調、計劃和總結,組織業務工作考核與檢查。組織全市重大衛生監督執法檢查專項整治工作;負責衛生監督信息化建設、衛生監督統計報告工作和網站管理;負責衛生監督協管工作;負責全所科研工作。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法制稽查科:負責處罰案件材料的初審、案件合議、報批及陳述申辯、聽證、復議、行政訴訟案件應訴等工作,承辦案件強制執行等相關事務;

負責全市衛生監督稽查工作;負責全市衛生監督員業務及法律法規的培訓、考核;負責投訴、舉報的受理和回復。指導全市法制稽查工作,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預監審核科(許可受理審查科):負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預防性衛生監督審查,按照規定參加或組織竣工驗收;負責職責范圍內衛生許可的受理、資料審查,並組織協調相關業務科室進行現場審查以及衛生許可證發放管理工作;

按照市衛生局要求,承擔市衛生局行政審批大廳工作。指導全市預監審核和衛生許可工作。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傳染病監督科:負責全市醫療機構及采供血機構消毒隔離、疫情報告、醫療廢物的衛生監督;負責全市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的衛生監督;負責全市消毒產品生產經營企業的衛生監督;負責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機構的衛生監督。指導全市傳染病監督工作。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醫療機構監督一科(計劃生育監督科):負責采供血衛生監督及查處非法采供血行為;負責相關區縣醫政監督、計劃生育監督、放射診療機構衛生監督及查處非法行醫行為;指導全市采供血衛生監督,指導相關區縣醫政監督、計劃生育監督、放射衛生監督工作;組織協調全市計劃生育監督、采供血衛生監督工作;

醫療衛生監督二科(放射衛生監督科):責職業病診斷、鑒定機構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衛生監督,負責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衛生監督;

負責相關區縣醫政監督、計劃生育監督、放射診療機構衛生監督及查處非法行醫行為;指導全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衛生監督工作,指導相關區縣醫政監督、計劃生育監督和放射衛生監督;組織協調全市放射衛生監督工作;

飲用水衛生監督科(學校衛生監督科):負責生活飲用水供水單位和涉水產品生產、經營單位(個人)的衛生監督(不含市所直管公共場所內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負責學校的綜合衛生監督;指導全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學校衛生監督工作;

公共衛生監督科:負責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及市所直管公共場所內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負責消毒服務機構的衛生監督工作;指導全市公共衛生監督、消毒服務機構衛生監督工作;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監察室: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婦委會:負責婦委會及計劃生育工作。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團支部:負責共青團及青年工作。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二者類型不同

衛生局是地方各級醫院的主管部門:

衛生監督所是原先地方上的防疫站衛生監督所是隸屬於衛生局的行政執法機構,代表衛生局進行行政執法。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衛生局

濟南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所官網

6、衛生局包括哪些單位?

衛生局管理的下屬單位有:人民醫院、中醫院、婦幼兒童醫院、鄉鎮衛生院、疾病控制中心、衛生監督局、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食品葯品監督局。

衛生局,是地方各級醫院的主管部門,下設辦公室、醫政科、健教所、愛衛會等職能部門,分管食品衛生,執業醫師法的實施,醫療事故的處理等等工作。

(6)醫療保健局擴展資料:

主要職能: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當地實際,研究起草衛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訂當地衛生事業發展改革的有關方案、工作規劃、政策和指導性意見,並組織實施。

根據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編制當地衛生事業的發展規劃、區域衛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制定傳染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治規劃,依法監測傳染病,建立預警機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發和蔓延;組織開展全民健康教育與促進。

負責當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涉及衛生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建立當地院前急救系統和醫療救治系統,組織開展應急醫療救護工作。

負責對傳染病防治、公共場所衛生、飲水衛生、學校衛生、職業衛生等相關公共衛生實施監督管理,研究監測各類與人群健康密切相關的重大危險、致病因素。

負責對當地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設置、醫療服務項目開設、醫療新技術運用、大型醫用設備配置、醫療衛生從業人員以及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等實施許可准入和監督執法,依法動員、組織公民無償獻血,監督管理采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安全。

負責制訂或審定(審核、批准)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護理、醫技及相關服務的質量標准、技術規范、職業道德規范,並實施監督和管理。

依法管理醫療機構內部臨床葯事工作。協助價格主管部門制訂醫療衛生服務價格,負責監管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執行情況。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衛生局



7、衛生局是什麼性質機構?

【縣衛生局單位類型】縣衛生局是縣級人民政府下屬的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單位類型是行政機關。
【縣衛生局主要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衛生、食品安全、葯品、醫療器械相關法律法規和標准、技術規范,擬訂地方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和衛生事業改革發展的目標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葯物制度和國家葯物政策,組織實施葯品法典、國家基本葯物目錄和基本葯物采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三)負責食品安全協調,依法組織開展對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處。
(四)統籌規劃和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擬定全縣醫療衛生機構(包括中醫機構)設置規劃並組織實施。
(五)組織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六)擬訂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含母嬰保健)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指導全縣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
(七)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
(八)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組織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和自然災害中的傷病員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發生、蔓延。
(九)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推進中醫葯文化的繼承與創新,推動中醫葯現代化,促進中醫葯事業的發展。
(十)指導規范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一)負責醫療機構(含中醫院)醫療服務的行業監督管理,貫徹實施衛生技術人員職業道德規范,貫徹落實醫務人員執業標准、醫療質量標准,規范服務行為。
(十二)組織制定醫學科研發展規劃,組織推廣醫學科研成果的普及應用;制定全縣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定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全縣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和職稱評審工作。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衛生部門涉外事務,組織指導對外衛生技術交流與合作,開展衛生援外有關工作。
(十五)依法監督管理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組織協調全縣無償獻血工作。
(十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8、衛生局有那些作用?

負責地方公共衛生、醫療機構管理的政府機關。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研究起草衛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訂本市衛生事業發展改革的有關方案、工作規劃、政策和指導性意見,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編制本市衛生事業的發展規劃、區域衛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三)負責制定傳染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治規劃。依法監測傳染病,建立預警機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發和蔓延;組織開展全民健康教育與促進。
(四)負責本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涉及衛生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建立本市院前急救系統和醫療救治系統,組織開展應急醫療救護工作。
(五)負責對傳染病防治、公共場所衛生、飲水衛生、學校衛生、職業衛生等相關公共衛生實施監督管理。研究監測各類與人群健康密切相關的重大危險、致病因素。
(六)負責對本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設置、醫療服務項目開設、醫療新技術運用、大型醫用設備配置、醫療衛生從業人員以及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等實施許可准入和監督執法。依法動員、組織公民無償獻血,監督管理采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安全。
(七)負責制訂或審定(審核、批准)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護理、醫技及相關服務的質量標准、技術規范、職業道德規范,並實施監督和管理。
(八)依法管理醫療機構內部臨床葯事工作。協助市價格主管部門制訂醫療衛生服務價格,負責監管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執行情況。
(九)負責制定本市中醫葯工作發展規劃,促進中醫葯事業和中西醫結合工作的協調發展。
(十)研究制定社區衛生、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初級衛生保健工作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制訂本市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本市重大衛生問題研究和重點科研項目攻關,並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負責全市與人群健康有關的實驗室及其實驗活動的生物安全監督工作。
(十二)負責制定本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組織開展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和任職資格認證的有關工作;負責制定衛生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和有關專業培養計劃和方案,並組織實施。
(十三)負責收集、發布本市公共衛生、醫療服務等有關衛生信息和政務公開信息;組織開展醫學衛生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四)負責管理上海市幹部保健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管理上海市醫療保險局;加強對上海申康醫院發展中心及其所辦醫院的業務指導和依法監管。
(十五)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與醫療保健局相關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