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在我是賣葯老闆娘了,什麼意思?
她開了葯店,成了老闆娘,天天賣葯治病。簡稱葯店老闆娘
2、一個賣淫店沒抓到現場、只抓了幾個小姐和店裡的老闆娘、老闆娘會被判刑嗎、但是警方手裡有知情人的筆錄。
首先和你確定幾個問題,警方在賣淫店內只抓獲幾個小姐和老闆娘?就意味著沒有抓到現行。
知情人筆錄,是指什麼?知情人是嫖客?
重點是,賣淫嫖娼是違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應當受行政處罰,而容留或者介紹賣淫是違反了《刑法》應當受到刑罰。而老闆娘的罪責是依據在小姐的行為上的,也就是說,只有小姐的賣淫行為成立,老闆娘才有可能因為容留、介紹賣淫而被追究刑事責任。而小姐的賣淫行為成立的條件是有人嫖娼。
現在你需要做的是,了解小姐被抓3天,是被行政拘留了還是什麼,如果是因為行政拘留,那老闆娘就凶多吉少了。因為一旦小姐的賣淫成立,老闆娘的介紹、容留賣淫也很有可能成立。
另外,根據法律,律師在犯罪嫌疑人首次被執行強制行為時就可以參與到案件中(基本沒有一個地方的公安機關會讓律師在這個階段里參與進去);詢問一下,老闆娘的直系親屬內有沒有收到《刑事拘留決定書》上面會寫明涉嫌的案由等。法律規定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為37天,所以你不用著急,估計這幾天就有會有結果。
現在你能做得:1、找到一個當地有點能力的律師早點介入
2、是否托得到和承辦民警說的上話的人,或者是當地分局,派出所的領導,了解案件的進展,托的到人的話,可以想辦法辦一個取保候審,起碼人不用在拘留所里受罪。
3、37天的時限到了之後是移交檢察院還是撤銷刑事拘留,那就聽天由命了。
3、受不了老闆娘的誘惑和她在店裡發生了關系,現在每晚12點收檔時她都過來店裡面的倉庫和我做,就算不做她
別急,你老闆娘店鋪在哪?地址告訴我,我去幫你減輕壓力
4、女朋友做保健品的她超級反感我去她店子.店子里有很多老人
你想聽啥,想聽你女朋友不喜歡你,還是想聽你女朋友忽知悠保健品 你去了給他添亂,個老爺們這么墨跡呢,你以為保健品那麼好賣啊 ,我道現在說讓你吃我的保健品 你願意吃啊 ,那不得忽悠嗎,你去了給人家添亂不說,人家看見你有可能好些忽悠的話內都別扭的說不出來了,你想幫人家,但是有時候你幫人家是倒忙,人家工作回來對你能好點就行了,你以為買保健品的穿的靚麗都是靠色相容賣出去的呀。
5、為什麼性保健品店裡的都是女老闆
是女老闆,男的可以很好意思的去買、女的也可以很好意思的去買。
如果是男老闆~~~~都不好意去了
6、怎麼泡葯店裡的老闆娘?她獨自一人在店裡。長得很美.
死纏爛打 無事獻殷勤 我們的老家有一句話再貞潔的女子 也怕咻痞的漢子 咻痞就是說厚著臉皮 沒羞沒臊 一句話一追到底
7、作為一個服務行業店的老闆娘怎樣在店裡處角色才不會引起員工的不開心?
我想問一下你們店裡有管理人員么,還是就是你一手管理呢。這個問題很重要,應為如果你們店裡有管理人員的話,你就盡量的一些小事就不要插手了都 交給管理人員把,這樣可以顯示你對管理人員的信任,讓管理人員可以更好的管理好你的店。如果沒有管理就是你自己一手管理的話,那就很不好處理了,應為人種是會帶一點情緒性的更何況還是女人(這里沒有貶低女性的意思,只是大多數女性都比較情緒話),如果你心情好就對員工好點。心情不好的時候就指責員工這不好那不好的。這樣的話你的管理就是一塌糊塗了。員工每天來上班都要迎合你的心情才好工作,你可想而知他們會好好工作么。
作為一個老闆娘的話,第一不可以情緒話:不能什麼事情都跟著你的心情來走,你這是在開店做生意,一切要以你門店的利益為中心才是王道。
第二不能太友情話:比如同時2個員工來找你理論,應為有一個員工經常會拍馬屁會說好聽的你跟他關系好點就護著他說另一個不好。這一點很重要,千萬不要做這樣的事這樣會讓你的員工寒心的。遇到 這種情況要一視同仁了解清楚再做定論。
第三不能跟你手下的員工關系太好要給他們一種距離感:關於這個距離感的話最好的方法就是安排一個中層管理在門店裡管理下面的員工這樣最好。有什麼是叫員工不要直接通知你先通知中層管理在由中層管理來告訴你,這樣無形之中就產生了一種距離感了,這樣員工才會知道你才是這個店的老闆娘不是他們的管理人員是他們的衣食父母。你自己也要給員工一點距離感有些小事看見了不用直接去訓斥員工,你可以去找中層管理告訴他讓他來處理。這樣可以顯示你的大度和對管理的信任。
在這里我要說一點,你們店裡的員工開心不開心有很多種原因不一定就是你或者你的門店給他帶來的不開心,有可能是他自己或者他的朋友家人給他帶來的不開心。所以他如果不 開心你可以給他放個假讓他調整一下心情。員工的心情固然重要但是你不要搞錯了你事老闆娘他是員工怎麼能要你來照顧她的心情呢?應該他們要顧及你的心情才對他們心情不好可以讓他們休息自己調節,你要做的就是你門店的生意。這是最主要的。你一定要搞清楚主次!
好了說這么多了,其實還有很多的只是打字太累了,我都自己打的字不像別人轉過來的。
以上內容都是個人見解。望採納。
8、本人一朋友在一個賣保健品的公司上班,昨天被警察抓了,據說是老闆娘犯事了,但是老闆娘跑了
1、針對這種情況,公安把他們都拘留應該是認為員工涉嫌和老爸娘娘共同犯罪,帶回去進行訊問偵查。copy
2、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公安在拘留後24小時內必須進行訊問,認為不應當拘留應當立即釋放。所以根據法律理論而言,zd你可以理解為最多24小時就會釋放。但是實踐中很多地方會超期羈押。但是只要你朋友沒有共同犯罪,那就不會有什麼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