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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標識牌

發布時間:2020-06-27 15:02:39

1、保健品 國家認證的標志都有哪些?

藍帽子、批准文號、保健食品GMP證書號、衛生許可證號、執行標准、我不知道對不對、你可以參考下

2、保健食品的小藍帽標示必須是藍色的嗎?

「藍帽」:藍帽指的是獲得保健品批文的保健食品,獲得批文以後可以在產品外包裝上印刷保健品批文標志的藍帽標簽。藍帽產品是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保健食品標志!我國保健食品專用標志,為天藍色,呈帽形,業界俗稱「藍帽子」,也叫「小藍帽」。
衛食健字:是我國對保健食品實行法定注冊監管以來第一個國產保健食品的批准文號。"衛"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食"代表食品,"健"代表保健食品,因為保健食品是食品中的一個種類,仍舊屬於食品的范疇。
國食健字G(J):是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國產保健食品和進口保健食品的批准文號。「國」代表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G」代表國產,「J」代表進口。
國葯准字:是國家級別的葯品批准文號。對於葯品,現在國家規定統一使用的批准文號是「國葯准字」號,即平常所說的「葯字型大小」。根據國家葯監局規定,自2003年6月30日後生產的葯品實施新的批准文號,格式是:國葯准字+1位拼音字母+8位數字,字母用拼音字頭表示葯品類別,數字表示批准葯品生產的部門、年份及順序號。
提醒:保健品的批准文號是「衛食健字」或「國食健字()第××號」。其中2003年以前通過審批的批號是「衛食健字」,2003年以後通過審批的批號是「國食健字」。而保健品的「葯健字」在2004年前已被取消,市場上已不允許這種批號流通。 原來由衛生部承擔的保健食品審批職能已於2003年移交到國家食品監督管理局,所以目前市場上的保健品有兩種批號,一種是2003年以前通過審批的「衛食健字」,另外一種是2003年以後通過審批的「國食健字」,但沒有「食字型大小」的保健品。 而食品的批准文號則是「衛食字」號,平常也被稱為「食字型大小」,通過其經衛生許可證上即可看出其是衛食字。

3、保健食品專櫃要什麼字體什麼顏色

這個得看你們公司有沒要求
沒有的話自己感覺
有些人喜歡金黃
有些人喜歡天藍色

4、誰來告訴我:保健品的標志——小藍帽和牛頭標有什麼區別,是一回事么?

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適宜於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的食品。------小藍帽

牛頭是動物類食品!

5、保健食品命名

給保健品取名一般要求:
1、符合《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
2、每個產品只能有一個名稱,其名稱由品牌名、通用名、屬性名三部分組成。
3、反映產品的真實屬性,簡明、易懂,符合中文語言習慣。
4、同一申請人申報配方原料相同的多個保健食品,在命名時應當採用同一品牌名和通用名。
5、需要標注顏色、口味、特定人群等情形的,應當在屬性名後加括弧予以標識。

注意事項:
1、品牌名和通用名間應有文字或符號區分。品牌名採用注冊商標的,可以在注冊商標名後右上角標示(圈R,下載查看),或其後加「牌」字;未採用注冊商標的及已申請注冊但還未獲批準的,應在品牌名後加「牌」字。
2、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治療作用的詞語,不得使用功能名稱及其諧音字或形似字,不得使用誇大功能作用的文字、與功能相關聯的文字以及誤導消費者的詞語。
3、不得使用庸俗或帶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詞語。
4、不得使用人體組織器官等詞語。
5、不得使用虛假、誇大和絕對化的語言:如「高效、速效、第幾代」。
6、不得使用消費者不易理解的專業術語及地方方言。
7、不得使用人名、地名(注冊商標除外)。

給保健品取名的特殊要求
1、給保健品起名一般採用文字型注冊商標,字數一般不超過6個。
2、採用注冊商標作為產品品牌名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⑴、商標注冊人與保健食品注冊申請人相一致。商標注冊人與保健食品注冊申請人不一致的,應當簽訂商標轉讓協議或商標許可使用合同,經國家商標局公告或備案。
⑵、注冊商標的核定使用范圍應包括申請注冊的產品類別。
3、不得使用外文字母、漢語拼音、數字、符號等。

6、識別正規保健食品時,應注意識別外包裝上是否有標志的圖案

保健品是個讓人又愛又恨的東西,尤其是老年人,總是對其寄予很高的厚望,但最終往往以失望告終。這裡面,既有某些商家不負責任誇大宣傳等原因,也有部分是老百姓不能客觀認識的結果。

近日,健康時報進行了中國網民整體保健狀況調查,調查著重於人們的保健意識狀況、對保健產品的認知狀況、對保健信息傳播渠道的認知度等方面。

調查顧問:中國保健協會副會長 吳大真

中國協和醫科大學流行病學教授 黃建始

調查人數:42718人

調查時間:1個月調查結果分析:五成人選擇

錯誤的綠色標志

保健食品種類很多,對於保健食品的安全性的辨別就顯得非常重要。學會看保健食品圖形標志是一個最起碼的常識。

調查結果顯示,有25.84%的人選擇藍色標志,而有48.78%的人選擇了綠色標志。當被問到目前保健食品由哪個國家機構審批的問題時,有近七成的網民能夠做出正確回答,不知道和做出錯誤選擇的網民占總數的31.34%。

專家講解:只有25.84%的人選擇藍色標志,說明大家對合格保健食品的鑒別能力不高。凡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須經相關部門審查確認、審批,對審查合格的保健食品發給《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外包裝上有國家保健食品標志——業內稱「淡藍色牛頭標志」,這是確定一個保健食品是否合格安全的最基本條件。

此外,我們還要看成分標簽和說明書。有些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因為偽造藍色小標屬於違法行為,就製造一個其他顏色的標識,其中最常用的就是綠色,利用了人們追求綠色、健康的心理。48.78%的人選擇了綠色標志就是被這樣的心理所左右了。

八成人錯誤認為保健品有副作用

八成以上的消費者認為保健品有副作用,其中16.83%的消費者認為絕大部分保健品都有副作用,60.5%的消費者認為部分保健品有副作用。有15.89%的消費者覺得保健品沒什麼副作用。6.36%的消費者則表示自己不太清楚。

專家講解:說保健食品有副作用這完全是錯誤的,只有葯物會出現一些副作用,而這些副作用還是在體質限制或者是錯誤用葯的前提下產生的。保健食品首先是一種食品,不存在副作用一說。作為食品,第一就是安全,第二才是具備一些輔助的功效。可以這樣說,只要是國家批准生產的正規保健食品,在正常的情況下食用,是不會出現副作用的,多數的消費者還是多慮了。

大多數消費者支持國產保健品

網友對保健產品的選擇呈現出明顯的傾向性,有47.72%的網民推崇國內品牌,10.07%的網民用國外品牌,兩者都用的人群比例為30.83%,11.38%的網民不用保健品。

專家講解:購買保健產品支持國貨的做法是正確的。

拿保健食品來說,國內的保健食品在購買前可以查閱得到相關批准文號,非常直觀。進口保健食品能取得正規進字型大小的產品並不多,很多通過非法的渠道進入,沒有保障。

保健食品熱度高於保健器械

目前市面上的保健產品主要有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保健器械等三種類型。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保健用品主要是保健日用品,例如保健牙膏、保健牙刷、保健內衣、保健枕等;而保健器械則是指具有預防、診斷、治療等作用的醫療器械,如血壓計、血糖儀、按摩器等。

67.65%的調查對象青睞保健食品,超過五成的調查對象對保健用品感興趣,保健器械受歡迎程度比例為34.36%。

專家講解:市場反映基本能體現客觀現實。目前,保健食品行業制度更加健全,審批更加嚴格,產品也更加安全可靠。但保健器械則有一些魚目混珠的情況發生,市場情況比較復雜。保健器械不歸於醫療器械,而又具有醫療器械的某些特徵,因此,具體的標准很難界定,不能像保健食品一樣有明確的指標進行量化評判。因此安全系數也略低一些,消費者能感受到這一點,因此對保健器械的認可度就低一些,制定保健器械的標準是相關監管部門下一步要做的重點。

保健品廣告 消費者喜電視厭廣播

保健品廣告可信度的高低與傳播方式有很大關系。通過電視媒介發布的保健產品廣告可信度最高,達到了35.24%;報紙雜志的可信度為14.49%;廣播可信度偏低,僅佔3.44%,調查中,32.35%的調查對象認為上述的媒介均不可信。

專家講解:老百姓喜歡看得見摸得著的效果,電視媒體在這方面佔有優勢,也很容易獲得認可。32.35%的調查對象認為上述的媒介均不可信是非常有趣的一個現象。

這一方面反映了目前我國保健品廣告的過多過濫狀況,另一方面也表明,要提高保健產品的可信度,除了選擇合適的傳播方式外,提高保健品產品的質量才是根本。

一成消費者能辨別虛假宣傳

消費者知道哪些是保健產品違法廣告嗎?有12.33%的調查對象表示清楚,20.21%的人完全不清楚,更多的人介於清楚與不清楚之間。

專家講解:辨別虛假宣傳是消費者保護自己不被欺騙的重要武器,有一些基本的違法廣告辨別准則:

一是未經衛生部審查批准,而以保健食品名義經營的;

二是保健食品的名稱、標簽、說明書未按照核准內容使用,有的違規宣傳療效,標簽或說明書上印著「緩沖……症狀」、「適用於……疾病」等字樣;有的則隨意宣傳功效,標榜能「滋陰壯陽、調理氣血」等;

三是索證不齊,部分經營單位未索取《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復印件和產品檢驗合格證。

此外,下列行為均屬違法表現:使用醫葯科研單位、醫生、患者的名義作證明;出現治癒率、有效率以及其他不科學的斷言和保證;出現有獎銷售、饋贈等違法促銷內容;違法發布治療腫瘤葯品的廣告等。其它調查結果:對於保健,68.11%的消費者認為「日常保健」是保證健康的最佳途徑,23.46%的消費者選擇「有病就治」,8.43%的消費者選擇「定期體檢」。

消費方面,59.46%的人每月花200元左右用於保健產品的開支。15.86%的消費者花200~500元,花500~1000元、1000元以上的消費者比例分別為5.44%、0.52%。

保健知識積累方面,36.03%的消費者會通過定期看健康書報、網頁或節目來積累健康養生保健知識,49.18%的消費者偶爾關注,12.99%的消費者會在有健康需求時查詢相關信息,僅1.80%的消費者從來沒有注意過。

參加健康教育培訓積極性方面:49.36%的消費者表示只要有益,一定去,45.38%的消費者稍顯猶豫,5.26%的消費者認為保健教育沒必要。

市場認可方面:31.65%的消費者認為保健產品市場非常混亂,54.51%的消費者認為「稍有改善」,13.63%的消費者認為「大有改善」,0.21%的消費者認為「非常規范」。

 
( 本信息真實性未經中國保健品網證實,僅供您參考。)

7、關於保健食品包裝標簽的規定

保健食品標識規定

衛生監發[1996]第38號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保健食品標識和產品說明書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以下簡稱《食品衛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在國內銷售的一切國產和進口保健食品。
第三條 本規定所用定義如下:
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適宜於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的食品。
功效成分:指保健食品中產生保健作用的組分。
食品標識:即通常所說的食品標簽,包括食品包裝上的文字、圖形、符號以及說明物。藉以顯示或說明食品的特徵、作用、保存條件與期限、食用人群與食用方法,以及其他有關信息。
最小銷售包裝:指銷售過程中,以最小交貨單元交付給消費者的食品包裝。
主要展示版面:指消費者選購商品時,在包裝標簽上最容易看到或展示面積最大的表面,一般的食品銷售包裝至少有一個表面可用作主要展示版面。
信息版面:是緊接「主要展示版面」右側的包裝表面。如果因包裝設計原因,緊接「主要展示版面」右側的「信息版面」不能滿足標簽標示的要求(如折疊的包裝袋)時,則「信息版面」可選擇右側版面右側的下一個版面。
保健食品專用名稱:表明保健食品的主要原料、產品物理形態、主要加工工藝等食品屬性的名稱。
保健食品作用名稱:在保健食品名稱中,用於表明保健食品主要作用的名稱部分。
保健作用聲明短語:以短語形式,對保健作用的簡單介紹或描述。
第四條 保健食品標識與產品說明書的所有標識內容必須符合以下基本原則:
保健食品名稱、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適宜人群和保健食品批准文號必須與衛生部頒發的《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所載明的內容相一致。應科學、通俗易懂,不得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食品宣傳。應與產品的質量要求相符,不得以誤導性的文字、圖形、符號描述或暗示某一保健食品或保健食品的某一性質與另一產品的相似或相同。不得以虛假、誇張或欺騙性的文字、圖形、符號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治療疾病的功用。
第五條 保健食品標識與產品說明書的標示方式必須符合以下基本原則:
保健食品標識不得與包裝容器分開,所附的產品說明書應置於產品外包裝內。各項標識內容應按本辦法的規定標示於相應的版面內,當有一個「信息版面」不夠時,可標於第二個「信息版面」。保健食品標識和產品的說明書的文字、圖形、符號必須清晰、醒目、直觀,易於辨認和識讀。背景和底色應採用對比色。保健食品標識和產品的說明書的文字、圖形、符號必須牢固、持久,不得在流通和食用過程中變得模糊甚至脫落。必須以規范的漢字為主要文字,可以同時使用漢語拼音、少數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須與漢字內容有直接的對應關系,並書寫正確。所使用的漢語拼音或外國文字不得大於相應的漢字。
計量單位必須採用國家法定的計量單位。
第六條 保健食品標識與產品說明書必須標示本《辦法》附件所規定的各項內容,其標示方式必須符合本《辦法》附件1所規定的相應要求。
第七條 凡保健食品標識和產品說明書的標示內容或標示方式不符合本《辦法》者,依照《食品衛生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條處罰。
第八條 本規定由衛生部負責解釋。
第九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1:
保健食品標識與產品說明書的標示內容
及其標示要求
保健食品標識和產品說明書必須標示以下內容,其標示方式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保健食品名稱
1.1 必須採用表明保健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當以原料或功效成分名稱作為專用名稱時,該原料或功效成分必須是產生主要保健作用的原料或功效成分之一。
1.2 在採用表明保健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的同時,可使用能表明該保健食品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稱。當有多項保健作用時,可同時採用多個保健食品作用名稱,也可採用能綜合性地表明所有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稱。保健食品作用名稱應是片語或短語。
1.3 在採用表明保健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的同時,可使用「新創名稱」,「牌號名稱」或「商標名稱」 還可同時使用按規定所採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稱。
1.4 當國家標准、行業標准中已規定了某食品的一個或幾個名稱時,應選用其中的一個。
1.5 不得使用國家已規定使用的葯品名稱;不得使用人名、地名、代號及誇大或容易誤解的名稱。
1.6 保健食品名稱應標於最小銷售包裝的「主要展示版面」的明顯位置。當同時使用按1.1、1.2和1.3規定所採用的專用名稱、保健食品作用名稱和其它名稱時,這些名稱應平行排列,字體可大小有別,但都應以寬大或粗體字書寫,應端正、清晰、醒目,並大於其它內容的文字。
2 保健食品標志與保健食品批准文號
2.1 當「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積大於100個平方厘米時,保健食品標志最寬處的寬度不得小於2厘米;
2.2 保健食品批准文號分為上下兩行,上行為「衛食健字( )第 號」,下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批准」。
2.3 由衛生部頒發的保健食品標志與保健食品批准文號應並排或上下排列標於「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
3 凈含量及固形物含量
3.1 按以下計量單位標明食品的凈含量:
液態食品:用體積。單位為:毫升、升,或ml、L;
固態與半固態食品:用質量。單位為:克、千克,或g、Kg;
3.2 銷售包裝中含有固、液兩種物質的食品,除標明凈含量外,還必須標明該銷售包裝中所有固形物的總含量,用質量或百分數表示。
3.3 同一銷售包裝中的保健食品分裝於各容器或以相互獨立的形態包裝時,應在最小容器的包裝上標示該容器中保健食品的凈含量。同時,銷售包裝的保健食品凈含量應標示為最小容器的數量乘以(×)最小容器中的保健食品凈含量,或獨立形態的保健食品數量乘以(×)單一形態的保健食品凈含量;
3.4 凈含量應標於「主要展示版面」的右下方,應與「主要展示版面」的底線相平行。
4 配料
4.1 各種配料必須按其使用量大小依遞減順序排列。食品添加劑列於後。
4.2 如果某種配料是由兩種以上的其它配料構成的復合配料,標示該復合配料時,應在其名稱後的括弧內按使用量依遞減順序列出構成該復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名稱。
4.3 配料、復合配料、原始配料的名稱必須使用能表明該配料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或國家、行業標准中的規定名稱。食品添加劑名稱必須使用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准》中的規定名稱,營養強化劑名稱必須使用GB-14880《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准》中的規定名稱;
4.4 配料應標於「信息版面」的上方或右側,標題為「配料表」
5 功效成分
5.1 所有功效成分均以每100克或100毫升,或每份食用量的保健食品計算其實際含量,實際含量可以用平均值表示,也可以用含量范圍表示。實測值的允許偏差范圍參照相應的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企業標准執行。
5.2 能量
5.2.1 凡通過調整食品中的能量產生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必須標示食品中的能量含量。
5.2.2 能量以KJ(Kcal)表示。
5.3 營養素
5.3.1 已列入14880《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准》的營養素,其名稱應使用該標准規定的名稱。
5.3.2 各營養素的單位如下所列:
蛋白質、氨基酸及含氮化合物以克為單位;
脂肪及脂類物質以克或毫克為單位;
總碳水化合物以及分類碳水化合物以克為單位,應以百分比標示其中的蔗糖含量;
膳食纖維以克為單位;
維生素以毫克、微克或國際單位為單位;
礦物質以克、毫克、微克為單位。
其它功效成分依不同物質以克、毫克、微克或其它單位標示。 微生態產品需標示在保質期內所含每種活性生物體的數量。
5.5 功效成分應標於「信息版面」,位於「配料表」之後,標題為「功效成分表」。
5.6 「功效成分表」應以表格形式排列,各功效成分以產生保健作用的大小依遞減順序排列(見附件--功效成分表的標識方法)
6 保健作用
6.1 保健作用應與衛生部頒發的《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所載明的內容相同。
6.2 不得用「治療」、「治癒」、「療效」、「痊癒」、「醫治」等詞彙描述和介紹產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以圖形、符號或其它形式暗示前述意思。
6.3 保健作用應標於「信息版面」,位於「功效成分表」之後,標題為「保健作用」。
6.4 可在「主要展示版面」的保健食品名稱附近標示保健作用聲明短語,短語的字體不能大於保健食品名稱的最大部分。
7 適宜人群
7.1 適宜人群的分類與表示應明確。
7.2 當保健食品不適宜於某類人群時,應在「適宜人群」之後,標示不適宜食用的人群,其字體應略大於「適宜人群」的內容。
7.3 適宜人群應標於「信息版面」,位於「保健作用」之後,標題為「適宜人群」
8 食用方法
8.1 應准確標示每日食用量和/或每次食用量。食用量可以質量或體積數表示如××克,××毫升。也可以每份量表示,如只、瓶、袋、匙……。
8.2 如銷售包裝中有小包裝時,食用量應與小包裝的凈含量有對應關系。如小包裝的凈含量為10毫升,食用量可標示為每次10毫升。
8.3 如不同的適宜人群應按不同食用量攝入時,食用量應按適宜人群分類標示。如兒童每日食用量:10克,成人每日食用量:20克。
8.4 應標示保健食品食用前的調制、勾兌、加工等方法,可用圖形或符號輔以說明。
8.5 當保健食品的食用量過大會對人體產生不良影響或不適宜於發揮保健作用時,應在食用方法後,標示不適宜的食用量,其字體應略大於「食用量」的內容。
8.6 必要時,應標示食用保健食品時的食物禁忌或其它注意事項。
食用方法應標於「信息版面」位於「食用量」之後,標題為「食用方法」。
9 日期標示
9.1 保質期的標示可採用下列方式:
A 保質期……個月
B 保質期至……
C 在……之前食(飲)用
D ……之前食(飲)用
9.2 日期的標示為年-月-日,如1996-08-12。
9.3 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應標於「信息版面」,位於「食用方法」之後,標題為「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10 貯藏方法
如保健食品的保質期與貯藏方法有關,應標示其貯藏條件與貯藏方式。
保健食品的貯藏方法應標於「信息版面」,標題為「貯藏方法」
11 執行標准
必須標示所執行的標准代號和編號。
執行標准應標於「信息版面」,標題為「執行標准」
12 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名稱與地址
12.1 保健食品製造、分裝、包裝的企業名稱和地址,進口保健食品的國內進口商或經銷代理商的名稱和地址必須與依法登記注冊的相一致。
12.2 進口保健食品必須標示原產國、地區(港、澳、台)名稱及國內進口商或經銷代理商的名稱。
12.3 保健食品製造、分裝、包裝的企業名稱,進口保健食品的製造企業及其原產國(地區)的名稱可標於「主要展示版面」,也可標於「信息版面」,在「主要展示版面」時,應標於「主要展示版面」的下方,並與底線相平行。
保健食品製造、分裝、包裝企業的地址,進口保健食品的國內進口商或經銷代理商的地址應標於「信息版面」,位於「執行標准」後。
13 特殊標識內容
13.1 經電離輻射處理過的保健食品,必須在「主要展示版面」的保健食品名稱附近標明「輻照食品」或「本品經輻照」。
13.2 經電離輻射處理過的任何配料,必須在配料表中的該配料名稱後標明「經輻照」。
13.3 應在「主要展示版面」的右下方的明顯位置標示衛生部頒發的《保健食品批准證書》中載明的「警示性標識內容」。

8、進口的保健品上應該有什麼標識

LOT 0309807 BEST BY 07/11

Lot No:lot number是批號、批數的意思
Best By 後面一般接日期,是指在……之前使用最佳。

相關規定,進口預包裝食品要先進行標簽審核,才能辦理商檢和清關。但問題是,有關進口食品的規定三個,即《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審核細則》《進口預包裝特殊膳用食品標簽審核細則》,和《進口預包裝保健食品標簽審核細則》,進口保健食品在標簽審核時要提供國家葯監局相關批文

根據相關規定,在
內地銷售的正規進口食品必須貼有簡體中文標識。中文標識上必須包含產品名稱、凈含量、配料成分、原產國家或地區、生產日期、保質期、國內經銷單位名稱和聯系方法等內容。消費者購買進口食品時一定要到正規場所,並仔細查看中文標簽上的相關內容,如果發現標簽上的字體或內容不規范,就要謹慎購買。

市場上出售的沒有中文標識的進口食品,很可能是經過非正規渠道入境的,甚至可能是不法分子仿冒偽造的。這些身份不明的進口食品沒有經過正規部門的檢驗檢疫就進入銷售環節,質量和衛生都缺乏保障,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消費者千萬不要購買。

市場上正規的進口食品都有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出具的《進出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和《進口衛生證書》。證書上的生產日期、有效期限等都應與商品標識上的信息一致,否則可能是非正規進口食品。此外,在市場上銷售的進口保健食品必須取得《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其保健功效及產品說明書也需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核,獲得批准後進口保健食品才能使用保健食品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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