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設置和人員配備要求兩個方面論述學校衛生室和保健室的區別
《國家學校體育衛生條件試行基本標准》(教體藝[2008]5號,教育部、衛生部、財政部2008年6月9日發布)規定中小學校衛生(保健)室建設基本標准:
(一)衛生(保健)室設置
1.衛生室是指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學校衛生機構,承擔學校預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見病和傳染病預防與控制、學校衛生日常檢查並為師生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學校衛生機構,在衛生專業人員指導下開展學校預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見病和傳染病預防與控制、學校衛生日常檢查。
3.寄宿制學校必須設立衛生室,非寄宿制學校可視學校規模設立衛生室或保健室。
(二)衛生(保健)室人員配備要求
1.寄宿制學校或600名學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學校應配備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應持有衛生專業執業資格證書。
2.600名學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學校,應配備保健教師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保健教師由現任具有教師資格的教師擔任。
3.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和保健教師應接受學校衛生專業知識和急救技能培訓,並取得相應的合格證書。
(三)衛生保健室設施與設備
1.衛生室。
(1)衛生室建築面積應大於40平方米,並有適應學校衛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區。
(2)衛生室應具備以下基本設備:視力表燈箱、杠桿式體重秤、身高坐高計、課桌椅測量尺、血壓計、聽診器、體溫計、急救箱、壓舌板、診察床、診察桌、診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盤、鑷子、止血帶、葯品櫃、污物桶、紫外線燈、高壓滅菌鍋等。
2.保健室。
(1)保健室建築面積應大於15平方米,並有適應學校衛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區。
(2)保健室應具備以下基本設備:視力表燈箱、杠桿式體重秤、身高坐高計、課桌椅測量尺、血壓計、聽診器、體溫計、急救箱、壓舌板、觀察床、診察桌、診察凳、止血帶、污物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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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國家對村衛生室面積的規定
村衛生室建設標准
1,房屋要求:每個衛生室佔地面積原則上不小於200㎡,建築面積在60㎡以上。診斷室、治療室、葯房、觀察室、值班室五室分設,並與生活區分開獨立設置。四室內牆光潔,地面硬化並防潮、衛生。
2,設備要求:診斷室:診斷床1張,診斷桌椅2套,資料櫃1個,有體溫計、聽診器、壓舌板、手電筒、出診箱、身高體重計、紫外線消毒燈(或車)、有蓋污物桶等器械、器物,數量滿足需要,有健康教育宣傳掛圖若干。治療室(處置室):治療台、物品櫃(葯品)各1個,有消毒盛器、有蓋方盤、氧氣袋、一次性注射器、輸液器、治療盤、紫外線燈、地站燈、有蓋污物桶等,另有一套一般性外科處置器械。觀察室(健康教育室):觀察床2—4張,配備基本床單元設施(床頭櫃、陪護椅、輸液架),被服按觀察床數量1:2配套,有基本健康教育設備(電視、VCD)1套。葯房:中、西葯品櫃(廚)至少各1個。值班室。有與開展診療科目相應的其它設備。配有高壓消毒容器、電話,有條件的可安裝空調及取暖設施。
3,人員要求:至少有1名以上鄉村醫生。
4,葯品要求:嚴格執行《咸寧市鄉村醫生基本用葯目錄》。《目錄》內葯品西葯160種以上,中葯或中成葯60種以上。
5,衛生環境要求:環境美化,種樹栽花,地面平整無垃圾雜草、牆壁清潔無亂貼亂畫、門窗潔凈無蜘蛛浮塵、傢具整齊無灰塵、器械干凈整潔,物品擺放有序。
6,制訂有各種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責任制及有國家制定認可的醫療護理技術kao作規程,並成冊可用。
3、衛生室環境、物品應符合什麼規范
村衛生室建設標准分為A、B二級,A級為規范化村衛生室建設標准,B級為村衛生室基本建設標准,是衛生行政部門實行量化分級管理的依據。
一、村衛生室基本功能及服務范圍
村衛生室是農村醫療保健和公共衛生服務網的基礎,直接向村民提供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一個行政村原則上設立一家村衛生室,人口超過3000千人的行政村允許再增設一家村衛生室,若行政村人口過多、地域較廣根據需要每增加3000人允許增設一家村衛生室,增設的村衛生室與原有衛生室的距離應在1000米或以上。暫無條件建立村衛生室的偏僻山區行政村,可暫設公共衛生服務點。
二、人員配備
按農村常住人口每1000人左右比例配備一名鄉村醫生。從業人員必須具有鄉村醫生或執業助理醫師、執業醫師資格,並在村衛生室注冊。要求年齡男性在65周歲、女性在6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三、房屋設備
(一)、房屋條件
1、業務用房面積:A級不少於80平方米,B級不少於60平方米。獨立或相對獨立。醫療區、生活區必須徹底分離。
2、有獨立分開的門診室、治療處置室、注射輸液室和葯房。
3、有條件的設預防保健室、健康教育室、康復室、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室、衛生信息室。
4、標識醒目、結構合理、物品、器械放置有序到位,環境整潔。
(二)、基本設備
1、至少擁有以下基本設備:聽診器、血壓計、體溫表、身高體重計、診察床、診察桌、出診箱、葯品櫃、輸液器材、換葯器材、紫外線燈、污物筒、資料櫃、電話、簡易高壓滅菌設備、滅火器、觀察床、輸液椅等。
2、有與開展的診療科目相應的其它設備。
3、有條件的應配置電腦、電視、心電圖機、氧氣瓶等。
4、設有健康宣傳欄或宣傳窗。
5、基本葯物配備根據《浙江省鄉村醫生用葯目錄(試行)》執行。
6、按規定配備葯品儲藏的相關設施設備。
四、組織管理制度
(一)有健全的各項規章制度、人員職責,並裝訂成冊,其中包括:
1、村衛生室工作制度
2、村衛生室管理制度
3、鄉村醫生工作職責
4、村衛生室葯品管理制度
5、村衛生室財務管理制度
6、消毒隔離制度
7、慢性病管理制度
8、傳染病報告、登記制度
9、醫療廢物處置方案
10、門診、出診、轉診制度
11、村衛生室收費標准
12、醫療質量保證方案和醫療事故防範預案
13、公共衛生服務內容及工作制度
(二)有國家制訂或認可的醫療護理技術操作規程。
五、村衛生室上牆資料
1、村衛生室工作制度
2、村衛生室管理制度
3、鄉村醫生工作職責
4、行政村區域平面圖(組織機構圖和區域概況圖)
5、慢性病管理、重點人群健康管理基本情況圖或表
6、便民措施或服務公約、服務電話及投訴電話
7、常用醫療收費標准
8、注射葯品配伍禁忌表
六、建立醫療與公共衛生服務登記本
1、門診(轉診)登記本。
2、上門服務(出診)登記本。
3、慢性病、傳染病、精神病人管理隨訪登記本。
4、出生、死亡和孕產婦管理登記本,
5、外來人員健康管理登記本。
6、一次性醫療用品的購入、處理登記本。
7、健康教育登記本。
8、消毒登記本。(紫外線、浸泡及高壓消毒情況登記本)
9、參加會議及培訓記錄本。
10、農村公共衛生信息收集、上報登記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