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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性薪酬

發布時間:2020-06-10 05:26:30

1、請專業人士幫忙解答一下,國資委對工資、薪酬、福利是如何界定的?謝謝~急求~~

1、國資委現在執行的主要是新《會計准則》第九號的規定(你可查閱一下),薪酬的范圍包括了工資、福利、培訓費等,與過去界定的人工成本基本相等。是大薪酬的概念。財務的記賬科目也調整了,工資、福利等成了薪科目下的子科目。
2、工資的范圍,國資為執行的還是國家統計局規定的解釋:
一、關於工資總額的計算
工資總額的計算原則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為根據。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以及其他根據有關規定支付的工資,不論是計入成本的還是不計入成本的,不論是按國家規定列入計征獎金稅項目的還是未列入計征獎金稅項目的,不論是以貨幣形式支付的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的,均應列入工資總額的計算范圍。
二、關於獎金的范圍
(一)生產(業務)獎包括超產獎、質量獎、安全(無事故)獎、考核各項經濟指標的綜合獎、提前竣工獎、外輪速遣獎、年終獎(勞動分紅)等。
(二)節約獎包括各種動力、燃料、原材料等節約獎。
(三)勞動競賽獎包括發給勞動模範、先進個人的各種獎金和實物獎勵。
(四)其他獎金包括從兼課酬金和業余醫療衛生服務收入提成中支付的獎金等。
三、關於津貼和補貼的范圍
(一)津貼。包括:
1.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消耗的津貼。具體有:高空津貼、井下津貼、流動施工津貼、野外工作津貼、林區津貼、高溫作業臨時補貼、海島津貼、艱苦氣象台(站)津貼、徽波站津貼、高原地區臨時補貼、冷庫低溫津貼、基層審計人員外勤工作補貼、郵電人員外勤津貼、夜班津貼、中班津貼、班(組)長津貼、學校班主任津貼、三種藝術(舞蹈、武功、管樂)人員工種補貼、運動隊班(隊)幹部駐隊補貼、公安幹警值勤崗位津貼、環衛人員崗位津貼、廣播電視天線崗位津貼、鹽業崗位津貼、廢品回收人員崗位津貼、殯葬特殊行業津貼、城市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崗位津貼、環境監測津貼、收容遣送崗位津貼等。
2.保健性津貼。具體有:衛生防疫津貼、醫療衛生津貼、科技保健津貼、各種社會福利院職工特殊保健津貼等。
3.技術性津貼。具體有:特級教師補貼、科研津貼、工人技師津貼、中葯老葯工技術津貼、特殊教育津貼等。
4.年功性津貼。具體有:工齡津貼、教齡津貼和護士工齡津貼等。
5.其他津貼。具體有:直接支付給個人的伙食津貼(火車司機和乘務員的乘務津貼、航行和空勤人員伙食津貼、水產捕撈人員伙食津貼、專業車隊汽車司機行車津貼、體育運動員和教練員伙食補助費、少數民族伙食津貼、小伙食單位補貼等)、合同制職工的工資性補貼以及書報費等。
(二)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如肉類等價格補貼、副食品價格補貼、糧價補貼、煤《價補貼、房貼、水電貼等。
3、福利費的界定,國資為執行的是《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規定的范圍:
(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2、薪酬什麼情況下既不屬於保健性因素,也不屬於激勵因素

激勵因素是能促使人們產生工作滿意感的因素,是指與工作內容緊密相關的因素,這類因素的改善會使人們產生工作滿意感,缺乏則使員工產生「沒有滿意」.
激勵因素是指能夠對被激勵者的行為產生刺激作用,從而調動其積極性的因素,它代表被激勵者最本質的需求,只有當設定的激勵活動或目標能夠滿足某種激內勵因素時,才會是被激勵者產生滿意感,從而產生效用價值。
激勵因素是與工作內容聯系在一起的因素。這類因素的改善,或者使這類需要得到滿足,往往能給職工以很大程度上的激勵,產生對工作的滿意感,有利於充分、持久的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即使不具備這些因素和條件,也不會引起職工太大的不滿意。
保健因素是促使人們產生不滿意的因素。指與工作環境容相關的因素,這類因素的滿足會使員工沒有不滿意,如得不到改善,則會引起員工對工作的不滿。
在營銷渠道中,渠道激勵因素有三個方面:獲得利潤,降低風險和提高競爭力。

3、什麼叫標准薪資?

標准工資,是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為用人單位提供正常勞動應得的勞動報酬,但不包括下列各項:
(一)支付周期超過一個月的勞動報酬,如季度獎、半年獎、年終獎、年底雙薪以及按照季度、半年、年結算的業務提成等;
(二)無確定支付周期的勞動報酬,如一次性的獎金、津貼、補貼等;
用人單位支付給員工的標准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
正常工作時間,是指用人單位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所確定的工作時間。
正常勞動,是指員工按照勞動關系雙方的約定,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
標准工資是加班工資等勞動權益的計算基數,所以,作為勞動者掌握什麼是「標准工資」相當重要。勞動合同約定你的基本工資是1200元,崗位工資為500元,技術津貼為1000元,則你的標准工資是2700元(1200+500+1000),而不是1200元,現在很多用人單位僅僅以基本工資作為勞動者加班工資的基數,這顯然是錯誤的,是不按照勞動法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的違法行為.
新快報訊 中國社會科學院聯合烽火獵聘日前公布了2007年全國主要城市白領工資標准,包括各城市物價水平、居住成本、交通成本、城市現代化等諸多方面因素(單位:人民幣。外地務工者在以下基礎上增加1800元。)共分七檔(見下表)。香港月入18500元,上海月入5350元,北京月入5000元,廣州月入4750元才算白領。
一檔:香港 18500,澳門 8900;
二檔:上海 5350,深圳 5280,溫州5020,北京 5000;
三檔:杭州 4980,廣州 4750,蘇州4300,廈門 4100,青島4000;
四檔:南京 3780,福州 3380,無錫3200,天津 3150,濟南3120,
大連3000;
五檔:鄭州 2880,昆明 2800,武漢2680,海口 2600,長沙2480,
三亞 2360,重慶 2250,沈陽2100,烏魯木齊 2100,西安2080;
六檔:成都 1900,哈爾濱 1700,呼和浩特1700,貴州 1600,
長春1500,蘭州 1500,銀川1100,西寧 1000;
七檔:拉薩 900。(
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國務院批准 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國家統計局令第一號發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統一工資總額的計算范圍,保證國家對工資進行統一的統計核算和會計核算,有利於編制、檢查計劃和進行工資管理以及正確地反映職工的工資收入,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各種合營單位,各級國家機關、政黨機關和社會團體,在計劃、統計、會計上有關工資總額范圍的計算,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工資總額的計算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為根據。
第二章 工資總額的組成
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第五條 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准(包括地區生活費補貼)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包括:
(一)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准支付的工資;
(二)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
(三)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學徒的生活費);
(四)運動員體育津貼。
第六條 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一)實行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等工資制,按勞動部門或主管部門批準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二)按工作任務包干方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三)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第七條 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
(一)生產獎;
(二)節約獎;
(三)勞動競賽獎;
(四)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
(五)其他獎金。
第八條 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一)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二)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第九條 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和加點工資。
第十條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
(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准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二)附加工資、保留工資。
第三章 工資總額不包括的項目
第十一條 下列各項不列入工資總額的范圍:
(一)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有關規定頒發的發明創造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以及支付給運動員、教練員的獎金;
(二)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
(三)有關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待遇的各項支出;
(四)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
(五)稿費、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
(六)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調動工作的旅費和安家費;
(七)對自帶工具、牲畜來企業工作職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補償費用;
(八)實行租賃經營單位的承租人的風險性補償收入;
(九)對購買本企業股票和債券的職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紅)和利息;
(十)勞動合同制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時由企業支付的醫療補助費、生活補助費等;
(十一)因錄用臨時工而在工資以外向提供勞動力單位支付的手續費或管理費;
(十二)支付給家庭工人的加工費和按加工訂貨辦法支付給承包單位的發包費用;
(十三)支付給參加企業勞動的在校學生的補貼;
(十四)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補貼。
第十二條 前條所列各項按照國家規定另行統計。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私營單位、華僑及港、澳、台工商業者經營單位和外商經營單位有關工資總額范圍的計算,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規定由國家統計局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各地區、各部門可依據本規定製定有關工資總額組成的具體范圍的規定。
第十六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國務院一九五五年五月二十一日批准頒發的《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4、績效薪酬的內容有哪些

一、績效薪酬的主要形式
1、計時工資。是按單位時間工資標准和勞動者實際工作時間計付勞動報酬的工資形式。我國常見的有小時工資、日工資、月工資。
2、計件工資。是按照勞動者生產合格產品的數量或作業量以及預先規定的計件單價支付勞動報酬的一種工資形式。計件工資是計時工資的轉化形式。
3、獎金。是給予勞動者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物質獎勵。有月獎、季度獎和年度獎;經常性獎金和一次性獎金;綜合獎和單項獎等。
4、津貼。是對勞動者在特殊條件下的額外勞動消耗或額外費用支出給予物質補償的一種工資形式。主要有:崗位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等。
5、補貼。是為了保障勞動者的生活水平不受特殊因素的影響而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形式。它與勞動者的勞動沒有直接聯系,其發放根據主要是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如物價補貼、邊遠地區生活補貼等。
6、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是對非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勞動者依法支付工資的一種工資形式。主要有:加班加點工資,事假、病假、婚假、探親假等工資以及履行國家和社會義務期間的工資等。

二、常見的員工績效薪酬形式
員工績效有個人績效與團隊績效之分,相應的績效薪酬也有個人績效薪酬與集體績效薪酬兩種模式。
個人績效薪酬即根據個體績效水平給予勞動回報,它強調獎勵個人的工作績效,給予差別化的薪酬。其典型形式主要有計劃獎勵、業績提薪和獎金計劃等。在實際中,這種基於個人績效基礎的薪酬制度能有效地促進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主動性。因此,被國內外許多企業採用。
集體績效薪酬作為支持團隊合作方式的激勵模式,嚴格地講,它是指不以員工個人績效為基礎而實施旨在影響員工報酬的績效薪酬方式,在實施中,企業一般根據團隊層次或者整個企業層次來實施集體績效薪酬模式。

三、年終績效薪酬的主要形式
1、績效獎金
這是一種variablebonus(浮動的獎金)。根據個人年度績效評估結果和公司業績結果,所發放的績效獎金,這時發放比例和數額的差距就體現出來了。通常情況下發放規則是公開的,如某某級別的targetbonus(即個人表現和公司表現均是達到目標時對應的獎金)相當於多少月的基本工資(而且級別越高的人獎金占總收入的比例越高),但對每個人具體的績效評估結果各個企業的處理方法不一樣,有的對全員公開,有的不公開。
2、紅包
通常是由老闆決定的,沒有固定的規則,可能取決於員工與老闆的親疏、取決於老闆對員工的印象、取決於資歷,取決於重大貢獻等。通常不公開。民企多見。亞商大多採取的是第二種方式,部分人員還可以得到紅包的獎勵。
3、其他
除了發放現金,一些公司還將旅遊獎勵、贈送保險、車貼、房貼等列入年終獎的內容。
無論企業用哪種方式發放年終獎,有一條原則是共通的,那就是年終獎的發放既要維護企業自身的利益,也要顧及員工的心理期望值,只有把這兩者兼顧好了,年終獎才能發放得「公平」,才能起到獎勵和激勵的作用,為企業第二年的運作埋下良好的伏筆。獎金的發放方案,不應該在將近年終時才考慮,在年初制定公司計劃的時候,就應該制訂好年終發放獎金時的考評指標、評價方法、發放規則等等相應的各項制度。

5、直接經濟薪酬分為哪三類

直接經濟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可變薪酬、間接薪酬或福利與服務 ;

1、基本薪酬是一位員工從企業那獲得的較為穩定的經濟性報酬,它不僅為員工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穩定的收入來源,而且往往是確定可變薪酬的一個主要依據。

2、可變薪酬是薪酬體系中與績效直接掛鉤的經濟性報酬,實行可變薪酬的目的是在績效績效與薪酬之間建立起一種直接的聯系,而這種業績既可以是員工個人的業績,也可以是企業中某一業務單位、員工群體、團隊甚至整個公司的業績。

由於在績效與薪酬之間建立起了這種直接的聯系,因此,可變薪酬對於員工具有很強的激勵性,對於企業績效目標的實現起著非常積極的作用。它有助於企業強化 員工個人、員工全體乃至公司全體員工的優秀績效,從而達到節約成本。提高產量、改善質量以及增加收益等多種目的。

(5)保健性薪酬擴展資料:

直接經濟薪酬劃分類別:

對於貨幣性薪酬,在確定應付職工薪酬和應當計入成本費用的職工薪酬金額時,企業應當區分兩種情況:

具有明確計提標準的貨幣性薪酬。對於國務院有關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經批準的企業年金計劃規定了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職工薪酬項目,企業應當按照規定的計提標准,計量企業承擔的職工薪酬義務和計入成本費用的職工薪酬。

①「五險一金」。對於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企業應當按照國務院、所在地政府或企業年金計劃規定的標准計量應付職工薪酬義務和應相應計入成本費用的薪酬金額。

②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分別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2%和1.5%計量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義務金額和應相應計入成本費用的薪酬金額;從業人員技術要求高、培訓任務重、經濟效益好的企業,可根據國家相關規定,

6、現金性薪酬是什麼意思

我們將廣義的薪酬分為兩類:一類是保健性因素(或稱維護性因素),如工資、固定津貼、社會強制性福利、公司內部統一的福利項目等;另一類是激勵性因素,如獎金、物質獎勵、股份、培訓等。
現金性薪酬我們是不用交稅的,可以用其他的發票去報銷。

7、什麼是薪酬

8、目前較為典型的薪酬模型有哪三種

高彈性的薪酬模型(高激勵低保健)
高穩定性的薪酬模型(低激勵高保健)
調和性薪酬模型

9、福利性補貼是否算入薪酬

根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其中工資總額的組成第八條明確的:第八條 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一)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二)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住房補貼及交通補貼界定為如果是物價補貼,就是工資組成的一部分了,所以在測算薪酬的時候就得考慮這部分,雖然本人也不是很認同,哈哈。但我想這個是可以靈活的吧,住房補貼的標准可以結合當地租房情況與宿舍條件界定。交通補貼標准也是一樣的界定。如果這兩個標准都與當地情況相差較遠,這個放入薪酬組成裡面的影響力就不大了。另外我覺得以後做薪酬市場調查的時候可以把這兩塊做進去,即在入職、離職的時候進行薪酬摸底時候。多方面考慮吧。

10、薪酬什麼時候是激勵因素什麼時候是保健因素

激勵因素是能促使人們產生知工作滿意感的因素,是指與工作內容緊密相關的因素,這類因素的改善會使人們產生工作滿意感,缺乏則使員工產生「沒有滿意」.
激勵因素是指能夠對被激勵者的行為產生刺激作用,從而道調動其積極性的因素,它代表被激勵者最本質的需求,只有當設定的激勵活動或目標能夠滿足某種激勵因素時,才會是被激勵者產生滿意感,從而產生效用價值。
激勵因素是與工作內容聯系在一起的因素。這類因素的改善,或者使這類需要得到滿足,往往能給職工以很大程度上的激勵,產生對工作的滿意感,有利於充分、持久的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即使不具備這些因素和條件,也不會專引起職工太大的不滿意。
保健因素是促使人們產生不滿意的因素。指與工作環境相關的因素,這類因素的滿足會使員工沒有不滿意,如得不到改善,則會引起員工對工作的不滿。
在營銷渠道中,渠道激勵屬因素有三個方面:獲得利潤,降低風險和提高競爭力。

與保健性薪酬相關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