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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政策

發布時間:2020-05-17 22:42:33

1、保健食品與葯品的申報和批准有什麼區別?具體有哪些手續和步驟?

保健品申報流程
為盡量縮短申報周期,您應該注意的幾個問題

EMC年代投資提醒您:
保健食品申報的周期相對比較長,為了盡可能加快速度,申報企業應該注意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1) 准備好符合要求的材料,產品的原料、配方功能都要符合相關政策,這樣才能在最短的時間內獲得評委會認可,不走彎路;
(2) 預征詢專家意見,及時調整申報材料中出現的問題;
(3) 盡早選定實驗階段的委託單位,避免因為申報企業過多而造成的實驗排期,從而延長申報周期。

1、對申請人和產品資格的要求?
保健食品注冊申請,是指申請人擬在中國境內銷售保健食品的注冊申請。申請注冊保健食品所需的樣品,應當在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的車間生產,其加工過程必須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的要求。
國內申請人應當是在中國境內合法登記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注冊申報保健品的程序是怎樣的?
總體來說,保健食品申請注冊包括以下過程:
樣品試制階段——樣品試驗階段——資料准備階段——省級葯局初審——國家葯局專家評審——國家葯局注冊司行政審批。
申報各階段需要做的工作說明:
(1) 樣品試制階段包括:
l 確定申報產品的保健功能
l 確定產品配方、劑型、生產工藝
l 中試生產樣品驗證並自檢
(2) 樣品試驗階段:中試生產完成後,將樣品送至檢驗機構進行檢測
(3) 資料准備階段
(4) 送相關部門審批

3、申報「國食健字」批文需要多長時間?
申報保健食品批件的周期是與產品申報的功能密切相關的,申報的時間1-2年不等,所以要具體產品具體分析。
保健食品申報周期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檢驗周期
申報進口保健食品必須完成的檢驗項目有:安全性試驗(毒理)、功能學試驗、穩定性試驗、衛生學檢驗、功效/標志性成分鑒定試驗。衛生學、穩定性、功效成分的檢測一般需要4個月左右;安全性試驗、動物功能試驗一般需要5、6個月左右。人體試食試驗一般會在3-5個月的樣子。這樣綜合來看,不需要人體試驗的一般檢驗周期會在8-10個月左右,需要人體試驗的會在12-14個月左右。
(2)評審周期
SFDA審評中心的評審大會一般每月下旬召開一次(除外春節、國慶節及特殊節假日當月)。審評中心會在SFDA受理企業的注冊申請後85個工作日內進行評審,對產品資料進行全面技術審評,提出評審意見。企業會有5個月的時間遞交補充資料,經評審後等待國家的行政審批意見。
(3)資料准備情況的影響
資料准備的情況會影響申報的周期。如果資料符合SFDA相關規定和要求,評委會意見越少、補充資料越快,獲得國家批準的時間就會越快,否則會延長申報的周期。
(4)評審政策的影響
進口保健食品注冊工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和技術要求進行。

大致申報周期可參考如下:

項目

周期預算

產品分類 營養素補充劑 10-14個月
功能性保健食品 增強免疫力,改善睡眠,抗疲勞,耐缺氧,抗輻射,保肝 10-16個月
緩解視疲勞,祛痤瘡,祛黃褐斑,改善皮膚水分,改善皮膚油分 12-20個月

降脂、降糖、降壓、抗氧化、改善記憶、促進排鉛、清咽、促進泌乳、減肥、改善生長發育、增加骨密度、改善貧血、通便、保護胃粘膜損、調節腸道菌群、促進消化
18-26個月

4、如何加快審批的進程?
保健食品審批的進程與以下幾個因素有關:評審周期;檢驗周期;評審政策;資料准備情況。前兩個方面的進程一般較難加快,目前保健食品也沒有快速審批的特例。
資料准備情況對申報周期的影響較大,也是企業可以主動控制的。如果資料准備較好,評委會意見會較少,只需稍加補充修訂,如此便可縮短申報周期;否則就需要補充很多資料,會延長申報的周期。另外,評委會可能會對某些技術問題提出新的看法,要求補充試驗,或需要申報單位進一步提供資料,也會導致延長申報周期。
總之,如想加快審批進程,則需合理安排各個環節的時間,盡可能准備好申報材料,但不排除會受到評審政策的影響。

2、中國對保健品行業鼓勵政策有哪些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2016-2021年中國保健品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規劃分析報告》顯示,主要有:
1、2000年,國家正式頒布撤銷「葯健字」批號的文件,要求所有「葯健字」在2002年12月31日停止生產,2004年1月1日起不得在市場流通。「葯健字」產品必須在「葯」和「食」之間作出選擇:經嚴格驗證符合葯品審批條件的,改發葯「准」字文號,正式納入葯品流通系統;不符合葯品條件,但符合目前保健食品審批條件的,改發食「健」字文號;兩者都不符的,撤消文號,停止生產和銷售。
2、「國食」取代「衛食」
2003年4月,國務院在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基礎上組建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為國務院直屬單位,負責對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和組織協調,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事故的查處。保健食品的審批職能由衛生部移交給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相應的保健食品的批號由「衛食健字」將改為「國食健字」。

3、新法規不斷頒布

2005年4月底和5月,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相繼出台了新的《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和《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並於7月1日起實施,代替已有《保健食品管理辦法》中的相關內容新的《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提高了審批要求,簡化了審批程序,擴大了申報空間(新法規將保健食品功能分為27項,但企業可以申報27項功能以外的產品),明確了法律責任等。而《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規范了保健品廣告,加大了審批力度,並規定任何單位不得以新聞報道等形式發布保健品廣告。

4、截止到2006年底,我國共出台部級保健食品相關法規84部,其中衛生部頒布的有31部,葯監局20部,商務部18部,國家質檢總局14部。2007年5月28日,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又發布《保健食品命名規定(試行)》(下簡稱《規定》),新規從名稱開始對保健食品進行規范。

3、食葯監局對保健品管理有什麼相關政策

首先,要搞清楚保健品全稱是保健食品,屬於食品。
與保健食品相關的法律法規有,zd《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內保健食品管理辦法》、《保健食品標識規定》、《關於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索證索票和台賬管理規定的公告》、《衛生容部關於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等。

4、保健食品2020年起合格的產品有哪些?

保健食品必須有銷售和和專櫃統一經營。

5、保健食品配方有什麼要求?

保健食品的配方,是影響產品是否能順利通過評審的最重要因素。 配方要有一定的理論依據,申報具有某項保健功能的產品,配方中應含有提示可能具有該功能的成分或原料。而且配方中各原料的配伍要合理。 從作者多年的經驗來看,需要注意的是,很多進口保健食品配方在原產國雖然符合規定,卻不符合中國政策對原料的要求,有的產品無法申請注冊,個別的需要加做實驗項目或申請新資源食品。 以下列出配方的一些具體注意事項,供: (1)按規定配方表示格式列出原輔料名稱及其用量。 (2)產品配方(原料和輔料)、配方依據應分別列出,內容應完整。 (3)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公布的可用於保健食品的、衛生部公布或者批准可以食用的以及生產普通食品所使用的原料和輔料可以作為保健食品的原料和輔料。保健食品原輔料的使用和審批暫按照衛生部發布的《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衛法監發[2002]51號)執行。 (4)野生動植物類保健食品應符合《野生動植物類保健食品申報與審評規定》。 (5)真菌、益生菌類保健食品應符合《真菌類保健食品申報與審評規定》和《益生菌類保健食品申報與審評規定》。 (6)核酸類保健食品應符合《核酸類保健食品申報與審評規定》。 (7)氨基酸螯合物、使用微生物發酵直接生產、褪黑素、大豆磷脂、蘆薈、螞蟻、以酒為載體、甲殼素、超氧化物歧化酶(SOD)、動物性原料、紅景天、花粉、螺旋藻、石斛應符合《氨基酸螯合物等保健食品申報與審評規定》。 (8)營養素補充劑類保健食品,應標出產品每種營養素的每人每日食用量,並與《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每日攝入量》和《礦物質、維生素種類及用量》中相應營養素的每人每日推薦食用量一道對應列表表示。應符合《營養素補充劑申報與審評規定》。 (9)緩釋制劑保健食品應符合《保健食品申報與審評補充規定》。 保健食品原料與主要輔料相同,涉及不同口味、不同顏色的產品應符合《保健食品申報與審評補充規定》。 增補劑型的產品應符合《保健食品申報與審評補充規定》。 不得以肌酸和熊膽粉作為原料申請保健食品,暫不受理和審批金屬硫蛋白為原料申請的保健食品。 以舌下吸收的劑型、噴霧劑等不得作為保健食品劑型。

6、國家對保健食品有哪些主要規定

國家對此有部分規定 但並不強制 目前部分產品的定價只要備案就可以 只要不是貴的離譜一般國家不幹預

7、保健食品相關法律法規

保健品行業有以下法律和規定: 

1、《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

2、《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 ;

3、《關於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 ;

4、《既是食品又是葯品的物品名單》;

5、《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 ;

6、《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單》 ;

7、《保健食品管理辦法》。

以上法規涉及到的相關法規和規定還有很多。

(7)保健食品政策擴展資料:

《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為加強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保證保健食品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衛生部於1996年3月15日令發布制定《保健食品管理辦法》(衛生部第46號令)。本辦法所稱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即適宜於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的食品。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對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說明書實行審批制度。具體內容包括總則、保健食品的審批、保健食品的生產經營、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及廣告宣傳、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罰則及附則等8部分。

《保健食品管理辦法》自1996年6月1日起實施,其他衛生管理辦法與《保健食品管理辦法》不一致,以該辦法為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保健食品管理辦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保健食品

8、今年食品行業有什麼新政策

2016年食品行業將有一些新政策出台,參考《2016-2021年中國食品行業產銷需求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顯示:
1.包裝飲用水新國標
《食品安全國家標准包裝飲用水》(GB19298-2014)(包裝飲用水新國標)由國家衛生計生委於2014年12月24日批准發布並實施,標准中對包裝飲用水的標簽標識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

2.保健品名稱不得提功能
今年5月起,保健食品名稱不得表述產品功能。據國家食葯監總局網站消息,為保護公眾健康,國家食葯監總局在最新發布的《關於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命名有關事項的公告》中提出,不再批准以含有表述產品功能相關文字命名的保健食品。已注冊的名稱中含有表述產品功能相關文字的保健食品,申請人應當於今年1月1日前申請變更。自今年5月1日起,不得再生產名稱中含有表述產品功能相關文字的保健食品。
3.進出口關稅調整
近年來,國際間的貿易往來逐漸頻繁,有關進出口食品的相關政策法規不得不去關注。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我國進出口關稅,將適度擴大日用消費品降稅范圍,以暫定稅率方式降低以往進口關稅稅率相對較高、進口需求彈性較大的商品,包括嬰兒奶粉。其中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氨基酸配方、無乳糖配方特殊嬰幼兒奶粉的進口稅率由20%大幅降至5%,供嬰幼兒食用的零售包裝配方奶粉也由15%降至了5%。另外,其他供嬰幼兒食用的零售包裝食品業稅率降低,由15%降至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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