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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保健費

發布時間:2020-05-15 23:11:13

1、請問女工衛生費用是哪部法律法規規定的?

女工衛生費用是《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規定的。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是為了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女職工健康制定。經國務院第十一次常務會議通過,由國務院於1988年9月1日發布並實施。

1988年6月28日,《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由國務院第十一次常務會議通過,1988年7月21日時任總理李鵬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9號),規定自1988年9月1日起施行。

1988年6月28日,《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由國務院第十一次常務會議通過,1988年7月21日時任總理李鵬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9號),規定自1988年9月1日起施行。

(1)女工保健費擴展資料:

規定正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一條 為了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女職工健康,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等用人單位及其女職工,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用人單位應當加強女職工勞動保護,採取措施改善女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對女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知識培訓。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遵守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本單位屬於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的崗位書面告知女職工。

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由本規定附錄列示。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對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進行調整。

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條 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第九條 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第十條 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妥善解決女職工在生理衛生、哺乳方面的困難。

第十一條 在勞動場所,用人單位應當預防和制止對女職工的性騷擾。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對用人單位遵守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工會、婦女組織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六條第二款、第七條、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職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准計算,處以罰款。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附錄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職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准計算,處以罰款。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附錄第三條、第四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治理,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有關作業,或者提請有關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責令關閉。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女職工可以依法投訴、舉報、申訴,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造成女職工損害的,依法給予賠償;用人單位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國務院發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同時廢止。

2、女工衛生費財務如何列支

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管理費用屬於期間費用,在發生的當期就計入當期的損失或是利益。企業應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管理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情況。

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管理費用,結轉後該科目應無余額。該科目按管理費用的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2)女工保健費擴展資料:

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等,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行政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企業按規定計算確定的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等科目。

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發生的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等以及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咨詢費、研究費用等其他費用,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研發支出」等科目。

期末,應將「管理費用」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

新會計准則取消了應付福利費科目,福利費不用提取了。

1、如果執行新會計准則,會計分錄:

(1)發生福利費支出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現金等

(2)月末,分配時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3)結轉損益時

借:本年利潤

貸:管理費用--福利費

2、如果執行原企業會計制度,福利費可以提取,也可以不提取。

(1)如果提取,按以前會計分錄做。

(2)如果不提取,發生的福利費支出,直接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科目。

3、女工保健費出什麼會計科目

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4、婦女衛生費發放標準是多少

國家並沒有具體規定婦女衛百生費的發放標准,《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和《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規定了「用人單位度應當加強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不得安排女職工從事禁忌的勞動」等。各省市自治區根據實際制定發放標准。
如:山西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細則規定,第十八條 凡在職女職工,由所在單位每月發給回二元衛生費或相當價值的衛生用品,此項開支,企業從職工福利基金中列支,行政、事業單位在包干經費職工福利費中解答決。

5、企業發放的保健費應計入哪個會計科目

借方科目需要根據公司人員所處崗位加以判斷:如製造費用、直接人工、管理費用、固定資產等,貸方科目可以計入福利費

6、女職工的生育津貼和營養費怎麼處理

生育保險中一次性營養費補助的領取:

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抄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葯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業務費和葯費(含自費葯品和營養葯品的葯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女職工生育出院後,襲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百保險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女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度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問社會保險答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

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費滿1年以上,並且繼續為其繳費;

2、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

7、我國勞動法有沒有規定女工衛生費阿

國家層面法律法規並未規定女工衛生費,但抄一些省市對此有規定。
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和勞動部、人事部、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等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當加強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不得安排女職工從事禁忌的勞動」等,並未規定保健費。一些省市對此有規定,大約在30——50元/月之間。
河北省人社廳、財政廳、總工會《關於提高女職工衛生費的通知》
二、發放標准
女百職工衛生費發放標准由原來的每人每月4至6元或相應的衛生用品調整提高為每人每月30元或相應的衛生用品。
《山西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
第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為在職女職工每人每月發放不低於三十元的衛生費。所需費用,企業從職工福利費中列支;機關事業單位按現度行財政負擔政策列入預算。

8、公司為女職工購買的女工用品(衛生用品之類等)列入福利費里,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呢?

屬於職工工資薪金的一部分,按照個人所得稅法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

財企[2009]242號

財政部 2009-11-12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解放軍總後勤部,武警總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各中央管理企業:

為加強企業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維護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保護國家、股東、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公司法》、《企業財務通則》(財政部令第41號)等有關精神,現通知如下:

一、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發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以下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一)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等發放或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職工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暫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職工療養費用、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或未辦職工食堂統一供應午餐支出、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供暖費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二)企業尚未分離的內設集體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集體宿舍等集體福利部門設備、設施的折舊、維修保養費用以及集體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人工費用。

(三)職工困難補助,或者企業統籌建立和管理的專門用於幫助、救濟困難職工的基金支出。

(四)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企業重組涉及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按照《財政部關於企業重組有關職工安置費用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9]117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按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職工異地安家費、獨生子女費、探親假路費,以及符合企業職工福利費定義但沒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條款項目中的其他支出。

二、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已經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准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尚未實行貨幣化改革的,企業發生的相關支出作為職工福利費管理,但根據國家有關企業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統一規定,不得再為職工購建住房。

企業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應當納入工資總額管理。

三、職工福利是企業對職工勞動補償的輔助形式,企業應當參照歷史一般水平合理控制職工福利費在職工總收入的比重。按照《企業財務通則》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由個人承擔的有關支出,企業不得作為職工福利費開支。

四、企業應當逐步推進內設集體福利部門的分離改革,通過市場化方式解決職工福利待遇問題。同時,結合企業薪酬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完整的人工成本管理制度,將職工福利納入職工工資總額管理。

對實行年薪制等薪酬制度改革的企業負責人,企業應當將符合國家規定的各項福利性貨幣補貼納入薪酬體系統籌管理,發放或支付的福利性貨幣補貼從其個人應發薪酬中列支。

五、企業職工福利一般應以貨幣形式為主。對以本企業產品和服務作為職工福利的,企業要嚴格控制。國家出資的電信、電力、交通、熱力、供水、燃氣等企業,將本企業產品和服務作為職工福利的,應當按商業化原則實行公平交易,不得直接供職工及其親屬免費或者低價使用。

六、企業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應當遵循以下原則和要求:

(一)制度健全。企業應當依法制訂職工福利費的管理制度,並經股東會或董事會批准,明確職工福利費開支的項目、標准、審批程序、審計監督。

(二)標准合理。國家對企業職工福利費支出有明確規定的,企業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沒有明確規定的,企業應當參照當地物價水平、職工收入情況、企業財務狀況等要求,按照職工福利項目制訂合理標准。

(三)管理科學。企業應當統籌規劃職工福利費開支,實行預算控制和管理。職工福利費預算應當經過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後,納入企業財務預算,按規定批准執行,並在企業內部向職工公開相關信息。

(四)核算規范。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當按規定進行明細核算,准確反映開支項目和金額。

七、企業按照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履行內部審批程序後,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等有關規定進行核算,並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按規定予以披露。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一致的,應當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計算納稅。

八、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以前有關企業職工福利費的財務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准。金融企業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財政部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9、個稅都扣除女工衛生保健費嗎?

稅法上沒有具體到這方面的規定
可能有些地方有規定
可打12366問下或直接問當地主管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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