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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葯品與健康 論文
【摘 要】二十世紀後期以來,艾滋病越來越為世界各國所關注,人們普遍認識到,如果不能有效地防治艾滋病,包括諸如瘧疾、結核和SARS等致命性傳染病,勢必引發全球性的公共健康危機。事實上,科學家們一直以來都在致力於研製防治這些致命性疾病的葯物並已經生產出了一些有效的葯物,可以說,這些致命性疾病並非如人們想像的那樣完全不能防治。2002年通過的《TRIPS與公共健康多哈宣言》以及有關實施專利葯品強制許可制度的最後文件,說明國際社會為解決日益嚴重的公共健康危機已經付出了相當的努力。我們應充分利用這一有利於發展中國家的條款,力爭在《多哈宣言》框架內達成更趨合理的公共健康與知識產權沖突的協調方案。
【關鍵詞】公共健康、專利保護、TRIPS協議、法益優先、利益衡平、強制許可、平行進口、差別定價
一、全球公共健康危機
據報道,2002年世界上有1500萬人死於傳染病,數千萬人感染AIDS後瀕臨死亡。[1]在非洲和拉丁美洲,瘧疾、結核病和AIDS等致命性傳染病正在可怕地蔓延,成為狙擊當地民眾健康和經濟發展的災難性殺手。造成這些地區發生公共健康危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關鍵因素之一則是當地人民無法獲得有效的廉價治療葯品。每年有數百萬人死於傳染性疾病,而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些疾病本來是可以得到預防和醫治。特別是在發展中國家,這些傳染病的致死率尤其高,很多人死亡的原因是由於葯品專利形成的高價壁壘使他們無法獲得有效的廉價治療葯品。全球公共健康危機與知識產權保護因此成為了當今國際上的熱點問題。[2]
全球公共健康危機迫在眉睫。
二、WTO有關專利保護與公共健康問題的協調文件及其評析
(一)概述
為了解決發展中國家日益嚴重的公共健康危機,2001年11月在多哈召開的WTO第四屆部長級會議上發表了《TRIPS與公共健康多哈宣言》,根據上述《宣言》,WTO就公共健康問題開始談判,計劃於2002年12月31日前就實施專利葯品強制實施許可制度、解決發展中國家成員方公共健康危機達成一致意見。2003年8月30日,經過20個月的艱苦談判,WTO總理事會終於打破僵局,成員方政府一致通過了關於實施專利葯品強制實施許可制度的最後文件,令在葯物領域生產能力不足或沒有生產能力的較貧窮國家能更容易進口到較便宜的、在強制實施許可制度下生產的未注冊類葯品(國際上把未經專利授權的生產稱為「非注冊生產」,其產品售價大大低於專利保護下生產的同類葯品的售價)。
《TRIPS與公共健康多哈宣言》確認了WTO成員使用強制實施許可和平行進口等措施的權利,並從政治上和法律上增強了發展中國家獲得葯物的能力。在該《宣言》支持下,發展中國家現在有必要為促進公共健康最大限度地利用TRIPS協議的靈活性,其中包括(1)締約方有實施「強制實施許可」的權利,並且有權決定實施「強制實施許可」的理由;(2)締約方有權認定何種情況構成「國家處於緊急狀態或其他極端緊急的情況」,諸如艾滋病、瘧疾等傳染病造成的公眾健康危機,即構成這種「緊急狀態」;(3)締約方有權在遵守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條款的前提下,構建自己的「權利用盡」制度;(4)發達國家應促進和鼓勵其企業向最不發達國家轉讓技術。最不發達國家對於葯品提供專利保護的時間可推遲到2016年。《多哈宣言》的誕生是國際知識產權領域發生的重大事件。[3]
(二)《關於知識產權協議與公眾健康問題的宣言》及分析
在發展中國家的努力下,公共健康與知識產權問題成為了多哈會議的議題。於2001年11月在卡達多哈召開的世界貿易組織第四屆部長級會議上,圍繞著專利權與公共健康問題上的爭端,在第三世界國家的力爭下,與會代表就TRIPS協議與公共健康問題進行了三天的談判,通過了《關於知識產權協議與公眾健康問題的宣言》。在多哈會議上,以南非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關於尊重人的生命權、健康權、維護公共利益的呼籲,得到發達國家在知識產權領域的善意回應。《多哈宣言》確認困擾許多發展中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遭受痛苦的公共健康問題的嚴重性;強調知識產權保護對於新葯品開發的重要意義,也承認這種保護對價格的影響所產生的狀態;同意TRIPS不應成為締約方採取行動保護公眾健康的障礙。就TRIPS協議和公共健康領域的以下相關問題進行了澄清:
1.承認了國家採取措施以維護公共健康是不可減損的權利。《宣言》第4條規定:「我們同意TRIPS協議不能夠也不應該妨礙各成員採取措施以維護公共健康。因此,在重申對TRIPS協議承諾的同時,我們確認該協議能夠也應該在解釋和執行方面支持WTO成員維護公共健康的權利 ,特別是促進獲得葯品的權利。由此,我們再次確認WTO成員充分使用TRIPS協議中為此目的提供靈活性的條款的權利。」根據該條規定 ,如果知識產權規則對國家的上述權利造成阻礙 ,例如專利葯品維持高價,國家可採取與TRIPS協議規定相一致的措施中止權利持有人對其獨占權利的行使。
2.明確了TRIPS協議中可以用於保護公共健康、對抗知識產權專有權利的彈性條款。包括:(1)對TRIPS協議應按在其目標和原則中所表述的宗旨和目的來解釋;(2)每個成員有權頒布強制實施許可,也有權自由決定頒布強制實施許可的理由,每個成員有權不經權利持有人的同意頒布強制實施許可,並有權自由決定頒布強制實施許可的理由 ,這些理由包括引起公共健康危機的國家緊急情勢或其他極端緊急情勢——包括艾滋病、結核病、瘧疾和e68a847a6431333332623939其他傳染病 ,從而可以盡早和盡快地實施強制實施許可措施 ;(3)明確了成員平行進口的權利,規定TRIPS協議中與「知識產權權利用盡」有關的條款的效力允許每一個成員自由地確立自己的權利用盡制度,只要不違背TRIPS協議所規定的最惠國待遇原則和國民待遇原則。
3.認識到最不發達國家因醫葯產業生產能力不足或無生產能力的原因而無法有效使用強制實施許可措施的現狀,並責成TRIPS理事會探求該問題的解決辦法,在2002年年底之前向總理事會報告。
4.將最不發達國家在醫葯產品方面履行TRIPS協議有關義務的過渡期延長至 2016年。有關的義務是指根據TRIPS協議的第二部分第5節(專利)和第7節(未披露信息的保護)所規定的義務。這一規定為最不發達國家重新考慮其與葯品相關的知識產權法律以及進口和生產通用葯品提供了機會 ,但其限制性亦很明顯 ,那就是最不發達國家仍有義務對醫葯方法專利提供保護 ,而且在除醫葯產品外的其他方面最不發達國家履行TRIPS義務的過渡期仍止於2006年1月1日。
5.重申了根據TRIPS協議第66條第2款,發達國家成員應鼓勵其企業和機構促進和鼓勵向最不發達國家轉讓技術的承諾。
《宣言》的意義是積極的,它確認了公共健康應優先於私人財產權,並且明確WTO成員充分利用TRIPS協議中的彈性條款的權利。但除了澄清TRIPS協議已有的相關規定、延長最不發達國家實施TRIPS協議的過渡期、允許政府自由決定公共健康緊急情勢並可頒布強制實施許可外,《宣言》並未解決TRIPS協議與保護公共健康之間的根本沖突。
(三)實施專利葯品強制實施許可制度的最後文件及分析
2003年8月30日,經過1年零8個月的艱苦談判,世界貿易組織總理事會最後一致通過了解決「公共健康」問題有關實施專利葯品強制實施許可制度的最後文件,這標志著世界貿易組織全體成員終於在有關解決公共健康問題上取得了最後的共識。根據2001年11月世界貿易組織多哈部長會議發表的《部長宣言》和《知識產權協定與公共健康問題的聲明》,WTO成員應於2002年12月31日前就有關實施專利葯品強制實施許可制度,以解決發展中成員和最不發達成員公共健康危機問題找到解決辦法至此,WTO多哈部長會議的該項授權得以最終完成,僵持8個月的談判進程終告結束,進入具體實施有關最後文件的階段。根據WTO總理事會通過的最後文件,發展中成員和最不發達成員在國內因艾滋病、瘧疾、肺結核和其他流行疾病而發生公共健康危機時,可通過援引該最後文件,基於公共健康目的,在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的情況下,在其國內通過實施專利強制實施許可制度,以生產、使用、銷售有關治療產生公共健康危機疾病的專利葯品這將不僅大大降低相關專利葯品的市場價格而且將有利於更迅速和有效地控制、緩解公共健康危機,保證生命健康基本權利得到尊重和保護。作為世界貿易組織中的發展中成員並受公共健康問題影響的國家,中國從該議題談判一開始便積極參與,提交了有關解決方法的提案和建議,與其他發展中成員共同努力,積極尋求能為各方所共同接受的最終解決方案。WTO總理事會通過的該最後文件具體實施後,將有助於中國通過適用專利葯品強制實施許可制度,進一步增強控制疾病流行、解決國內公共健康問題的能力,以保證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然而,正如有的分析人士所指出的,該《決定》在傳染病的范圍、公共健康危機解釋的彈性以及具體如何向最不發達國家提供廉價葯品問題上均存在不明顯性,這為《決定》的實際操作埋下了爭端的隱患。此外,《決定》附加的條條框框太多,使低收入國家不能藉此真正獲得足夠便宜的葯品供應。這些都反映了葯品專利與必需品獲得之間的矛盾未得到最終解決。[4]
世界貿易組織總理事會8月30日通過了一項關於實施專利葯品強制實施許可制度的協議後,有關各方對這項有利於貧窮國家在必要時更容易進口用於治療艾滋病等重大傳染性疾病的廉價仿製葯品的協議,作出了不同的反應。
前世界貿易組織總幹事素帕猜在談到「協議」的意義時指出,這是一項歷史性協議,它將使貧窮國家在世貿知識產權規則范圍內,充分發揮彈性,處理肆虐本國的重大流行性疾病。肯亞駐世貿組織的代表稱,這項協議對非洲,尤其是那些迫切需要得到葯品治療的人們來說是個好消息。
然而,衛生界一些人士認為,協議設立了多項限制條件,繁文縟節,其結果將導致在艾滋病和瘧疾肆虐的國家,葯品的價格不會降至患者有能力支付的水平。一些國際人道主義組織也指出,這項旨在使貧窮國家獲得廉價葯品的協議並沒有提供一個可行的解決方法。根據這項協議,世貿組織的發展中成員和最不發達成員因艾滋病、瘧疾、肺結核及其它流行疾病而發生公共健康危機時,可在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的情況下,在其內部通過實施專利強制實施許可制度,生產、使用和銷售用於治療導致公共健康危機疾病的專利葯品。[5]
應當清醒的認識到,葯品專利保護與公眾健康問題的矛盾具有一定的不可調和性,因為這是發展中國家國民生命與發達國家葯商利潤的對決,所以希望完全通過《多哈宣言》來實現兩者的平衡僅僅是一種海市蜃樓,只能算作弱者的願望,強者的裝潢。當然,我們也應當看到,《多哈宣言》的意義是積極的,因為它確定了公共健康權優先於私人財產權,並且明確了WTO成員充分利用TRIPS協議中彈性條款的權利,這是值得肯定。由於我國在入世時已經承諾,在加入時即全面實施WTO《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包括在葯品管理等方面的規定,因此,多哈回合的有關進展對我國也有重要意義。我們應充分利用這一有利於發展中國家的條款,力爭在《多哈宣言》框架內達成更趨合理的公共健康與知識產權沖突的協調方案。
三、葯品專利保護與公共健康的協調
(一)協調意義
專利權賦予和保護是對創造者付出的獎勵,是知識經濟時代促進科技進步的當然內涵和必然結果。專利權是私權,而健康權是與人的生命權、生存權緊密聯系的基本人權。專利權和健康權都具有其正當性理由,都得到了國際社會普遍承認。「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法理學必須將所有利益都視為必定是位於同一水平上的,亦不意味著任何質的評價都是行不通的。例如,生命的利益是保護其他利益(尤其所有的個人利益)的正當前提條件,因此它就應當被宣稱為高於財產方面的利益。」[6]作為主要保護財產權的專利權和作為保護人的健康甚至是生命的健康權之間相矛盾和沖突時,如何解決?
從對專利權與健康權基本范疇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出處理專利權與基本人權關系的一般性結論。
1、關於權利的沖突,應奉行「法益優先保護」的原則
諸如表現自由權、隱私權、健康權、環境權都是國際公約承認的基本人權,上述權利或是人作為主體存在所不可欠缺的自由,或是人之生存與發展的必需條件。相對於知識產權這一財產權利而言,上述人權權利應當具有優越地位即應看作是具有優先性的法的價值。實行「法益優先保護」原則,意味著現代知識產權制度不僅要符合國際知識產權公約的規定,而且不應與國際人權標准相沖突。立法者在為知識產權提供法律保護時,應符合其必須遵守的國際人權義務。根據這一理念,筆者認為,健康權應該優於專利權而受到保護。包括專利權在內的知識產權不僅應該是財產權的維護者,更應該是社會福利的守護神。理由是:首先,健康權在權利本身上優先於專利權。知識產權的法律本質是私權。相對於專利權這一財產權利而言,健康權與人的生命聯系更直接,直接關繫到人的生存與發展。健康權作為基本人權權利相對於作為私權和主要是財產權的專利權而言自然應當具有優越的地位。
其次,專利權和艾滋病攜帶者和艾滋病人的獲得治療的權利之間的沖突,在現代背景之下,尤其是當艾滋病問題已經成為發展中國家的嚴重公共健康問題時,它就已經不再單純是權利本身的沖突,更是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沖突。這里折射出了一個問題,就是知識產權法律制度是否需要道德的底線,知識產權的保護是否應該受到人權標準的約束。筆者認為,基於人權權利的優先性,國際公認的基本人權就是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道德底線。這也就意味著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對於專利權中財產性權利的保護的制度建構應該在基本人權的大框架下進行,而不能脫離基本人權,單純或過分地追求私人利益。跨國公司與南非貿易爭端案也充分說明了知識產權具有道德的底線,它應符合現代人權標准。南非案是人權戰勝專利權的勝利。「一個良好的法律制度必須……符合正義和道德的要求。」
3、葯品安全論文
社區葯品質量安全存在的幾個相關問題
摘 要 本文針對目前新型社區醫療衛生服務模式中,有關葯品質量安全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進行討論,目的為確保
人人享有用葯安全的權利。
關鍵詞 社區葯品;質量安全
近年來,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在葯品質量安全監管方面
取得了一定成效,葯品質量較之以往有了大幅度提升。葯
品質量安全監督覆蓋了葯品的生產、批發、流通、零售、臨床
使用全過程,但由於條件限制,某些環節還存在一些漏洞,
特別在目前大力發展的社區醫療衛生服務中,社區站(點)
及一些較小規模的社區衛生醫療服務中心由於尚處於初創
摸索階段,沒有固定成熟的管理模式,在葯品質量安全方面
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1 葯品質量安全意識不強,認識不到位
葯品質量安全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其實質是對葯品
的生產、葯品中間批發流通、終端零售使用施行全過程監
管。其中對零售和使用的終端監管尤其重要,因為葯品是
直接應用於病人的,是最後的安全保證環節。但目前的葯
品監管體系中只對葯品的生產、批發、零售施行了許可證制
度;而對最重要的臨床使用環節,由於種種原因並未實行嚴
格的許可證制度。這就使某些社區醫療服務單位疏於嚴格
管理,對葯品質量安全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思想上放鬆,再
加上有時受利益驅動,從不正規渠道購進葯品,忽視了葯品
質量安全問題。近幾年在社區醫療服務單位發生的葯品質
量安全方面的問題遠遠多於二、三級的大型醫療機構,這就
很能說明問題。因此提高認識,統一思想,提高社區單位葯
品質量安全意識,努力規范葯品管理是當務之急。
2 葯學專業人員缺乏,葯品質量安全監管水平差
多數社區醫療服務單位葯學專業人員配備緊張,緣於
許多站(點)無財政支持,經濟上很難保證增加葯劑人員的
崗位,且即使有財政支持,有的站點服務規模太小,也難以
配備合適的葯劑人員。所以在實際工作中經常由醫療或護
理人員代為從事葯劑工作,而他們一般都缺少相應的葯學
專業知識以及保證葯品質量安全的知識。事實上作為社區
醫院是最基層的小醫院,不可能面面俱到,個個角色配齊,
關鍵是對非葯學人員替崗要加強葯學知識培訓,包括葯學
專業知識、葯品安全使用知識、葯事管理法規、葯品倉儲保
管知識等。力求在葯品的購進、驗收、倉儲保管、使用等環
節對葯品質量安全的監管從整體上全面地執行。
目前發達國家的葯學服務模式已經普遍地從保證供應
為主,轉變為參與臨床葯物治療、提供葯學技術服務為主;
由以葯品為中心向以病人為中心轉移,保護患者免受或減
少、減輕與用葯有關的損害[1]。在廣義上這也屬於葯品質
量安全體系范疇。對社區醫療單位而言,這是一個進取目
標。
3 社區醫療單位的葯品質量檢驗管理薄弱
有些社區醫療單位由於對葯劑工作不夠重視或受本身
經濟實力所限,在葯品質量安全監管方面投入較少,很少設
有類似葯品生產、批發或零售部門的專門的葯品質量控制
機構。社區醫療單位葯品質量安全監控能力薄弱,沒有這
方面的專業機構,很難控制和監管本單位葯品的進貨、倉
儲、使用等環節。目前醫療站、點私下進葯情況十分普遍,
在一定程度上已成為假、劣葯品、回收葯品、高利潤葯品的
主要流向地。因此須逐步建立健全社區醫療機構的葯品質
量安全監管機制,以確保基層臨床用葯的安全。
4 社區醫療單位信息化建設速度緩慢
社區醫療單位信息化建設還相當落後,網路化連接管
理水平不高,對葯品生產、流通、批發供應企業的建檔、查證
多數還停留在紙質檔案管理階段,對就診病人的檔案管理
也不完全。社區醫療單位葯品安全的信息網路很不完善,
信息滯後,制約了葯品安全工作的效率。2006年的幾起大
的葯品質量安全事件中,在信息化程度較高、葯事管理較好
的大醫療機構中出現「問題葯品」的幾率遠遠小於這方面
落後的社區醫療單位。而且事件出現後應急處理效率也是
前者遠高於後者。「問題葯品」在事後不能完全查實回饋,
就說明這所醫療機構在信息溝通上可能存在障礙。因此社
區醫療單位也應該注重電子信息化建設,整合當前信息資
源,建立一個能夠覆蓋到所有醫療點的葯品質量安全監控
網路,從財務、醫療處方、醫療病歷、葯品流通等多方面、多
環節、全方位監管臨床實際用葯情況,以便於在第一時間獲
得第一手資料,實現信息共享,動態管理,快速應對葯品安
全問題,減少或杜絕安全隱患。
5 社區醫療單位醫療搶救能力不足
由於社區醫療單位的醫、護、醫技專業人員較緊張,人
員混用的現象時有發生,且崗位交叉又未經培訓,專業知識
相對缺乏,特別在葯品質量安全及合理用葯方面。另外,社
區醫生很難全面把握西葯與西葯、中葯與中葯、中葯與西
葯、葯品與保健食品間的合理配伍、安全用葯問題,所以社
區醫療單位相對較易發生葯品不良反應,這時醫療搶救能
力就顯得非常重要。而目前社區醫療單位的急救能力又很
難在短時間內提升,所以加強社區合理用葯十分重要,應對
社區醫生加強全科醫務和合理用葯的培訓,並提高他們的
應急搶救能力。建議對整個地區的有急救搶救能力的醫療
機構合理布點,力求在短時間內能將出現嚴重不良反應的
病人安全送達急救中心。
總之,加強對社區醫療單位用葯安全的監控和管理,完
善社區衛生醫療服務機構葯事管理模式,對保障人人享有
用葯安全的權利是非常重要和有意義的。
4、葯品和保健品的區別論文
用多事寫一人,也是有限制的,通常是兩三事,
如若超過四五事,那麼這樣的文章就讓人生厭了,因為寫的事情太多
5、怎樣寫葯品保健實習報告(論文)
為了探討和掌握論文的寫作規律和特點,需要對論文進行分類。由於論文本身的內容和性質不同,研究領域、對象、方法、表現方式不同,因此,論文就有不同的分類方法。按內容性質和研究方法的不同可以把論文分為理論性論文、實驗性論文、描述性論文和設計性論文。另外還有一種綜合型的分類方法,即把論文分為專題型、論辯型、綜述型和綜合型四大類:
專題型
這是分析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礎上,以直接論述的形式發表見解,從正面提出某學科中某一學術問題的一種論文。
論辯型
這是針對他人在某學科中某一學術問題的見解,憑借充分的論據,著重揭露其不足或錯誤之處,通過論辯形式來發表見解的一種論文。
綜述型
這是在歸納、總結前人或今人對某學科中某一學術問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加以介紹或評論,從而發表自己見解的一種論文。
綜合型
這是一種將綜述型和論辯型兩種形式有機結合起來寫成的一種論文。
學位申請者為申請學位而提出撰寫的學術論文叫學位論文。這種論文是考核申請者能否被授予學位的重要條件。學位申請者如果能通過規定的課程考試,而論文的審查和答辯合格,那麼就給予學位。如果說學位申請者的課程考試通過了,但論文在答辯時被評為不合格,那麼就不會授予他學位。有資格申請學位並為申請學位所寫的那篇畢業論文就稱為學位論文,學士學位論文。學士學位論文既是學位論文又是畢業論文。
學術論文是某一學術課題在實驗性、理論性或觀測性上具有新的科學研究成果或創新見解的知識和科學記錄;或是某種已知原理應用於實際中取得新進展的科學總結,用以提供學術會議上宣讀、交流或討論;或在學術刊物上發表;或作其他用途的書面文件。在社會科學領域,人們通常把表達科研成果的論文稱為學術論文。
6、急求葯品營銷方面或葯品保健或臨床用葯方面畢業論文
臨床安全用葯葯品作為一種特殊商品,它與人的健康、生命息息相關。為了有效地加強對處方葯的監督管理,防止消費者因自我行為不當導致濫用、誤用葯物,危及生命健康,消除安全用葯隱患。【關鍵詞】葯品;監督管理;安全用葯
安全用葯問題涉及到諸多方面,例如:消費者自我保健意識低,假劣葯物的流通使用,葯物缺乏療效,葯物的濫用和誤用,葯物配伍禁忌等方面。[2]那麼葯品的安全性就直接關繫到人民的身體健康乃至生命安全。下面,筆者主要從葯品分類管理現狀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處來淺析安全用葯問題。
1葯品分類管理發展進程
世界上最早實行OTC的國家是美國。美國工會於1951年通過一項修正案,規定了處方葯與OTC的分類標准,創建了葯品分類管理制度。凡是處方葯,都必須由生產廠家在葯品標簽上印上「RX Only」字樣,同時也方便對處方葯加強管理。[3]相對於非處方葯,管理則較為寬松。2000年1月1日,我國葯品分類管理辦法開始實行,到了2005年年底,葯品分類更加規范。全部葯店銷售的處方葯必須憑醫生處方購買。國家實施葯品分類管理的決心可見一斑。葯品分類管理意義重大,是醫葯衛生事業發展、醫療衛生體制和葯品監督管理深化改革的一件大事,對促進我國葯品監督管理模式與國際接軌,保障人們用葯安全有效,增強人們自我保健、葯療意識。合理利用醫療衛生與葯品資源,將產生重要意義。[4]
2對處方葯監管尚未到位,尤其是抗生素用葯執行不到位,人民群眾用葯安全存在隱患
葯品分類管理的核心在於加強處方葯的管理,處方葯是否憑醫生處方銷售是衡量葯品分類管理制度實施成功與否的主要標志。抗生素憑處方銷售不到位,給群眾用葯安全帶來極大的危害性,而老百姓也幾乎視抗生素為「萬能葯」,不管什麼疾病症狀,就連小小的普通感冒也會用上抗生素而安心,症狀嚴重一些的疾病更是聯合使用抗生素,正是如此的濫用抗生素,使越來越多的細菌產生耐葯性,因此產生了不可預知的嚴重後果就可想而知了。雖然,國家規定從2004年7月1日開始,未列入非處方葯目錄的抗菌葯物必須憑處方銷售,但是有些葯店在利益的驅動下違規銷售處方葯,抗生素的應用前程令人十分擔憂。僅通過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有限的人力、物力將處方葯按規定管理存在一定的困難。
3執業醫師的數量不足,分布不合理,無法真正承擔起指導群眾安全、合理用葯的作用
我國執業葯師近年來人數雖有大幅度增加,但整體數量依然很少。目前,執業葯師考試內容比較單一,主要涉及四門課程,通過考試的執業葯師在日常執業中面對消費者還是心有餘悸,難以結合病人的實際情況綜合給予恰當的用葯指導和健康咨詢,多數仍不能勝任其職位。大部分執業葯師不在葯品零售企業第一線服務,未能真正承擔起用葯咨詢、用葯指導的作用,影響了葯品分類管理工作的質量和實施。 4處方葯與非處方葯標簽管理略顯不足,還欠規范,有時會誤導消費者,導致用葯的不安全性
我國對處方葯和非處方葯的標簽管理不是很規范,對處方葯的標簽、包裝並未要求印有顯著的處方葯標識,反之,對於非處方葯,都要求生產廠商在其標簽、包裝上印有顯著的非處方葯標識,即「OTC」樣標識。葯店實行葯品分類管理,要求必須做到將處方葯與非處方葯分開擺放。以往,很多葯店對進行葯品分類擺放不以為然,現則以「OTC」標識為分類標准,有標識的擺放在非處方葯一類,無標識的則統一擺放在處方葯一類。然而,目前有許多葯店面向消費者促銷的葯品當中,其中不泛為處方葯。但對於消費者來說,這無疑是一種誤導,認為葯店促銷的一定是非處方葯,這是導致人民群眾用葯不安全的一個重要因素。國家實行葯品分類管理是要加強處方葯的管理,處方葯必須要嚴格憑處方銷售。
葯品分類管理是保障人民健康用葯安全合理的最基本要求,隨著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不斷完善,SFDA加快實施葯品分類管理步伐,醫療機構、葯品經營企業進一步強化、規范管理,[5]我們期待葯品分類管理能早日落到實處;期待真正實行處方葯必須憑處方銷售,而非處方葯由消費者自行選擇購買;期待執業葯師早日獨立執業,更好地提供優質的葯學服務,從而真正起到保證人民安全用葯的重要作用;期待葯品分類管理工作邁上一個新的台階。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給您一定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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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也可以把這幾份論文綜合一下,從每篇論文上復制一部分,組成一篇新的文章!然後把按自己的語言把每一部分換下句式或詞,經過換詞不換意的辦法處理後,網上就查不到了!
⑥ 最後,到萬方等資料庫進行檢測【這里便宜啊,每一萬字才1塊錢】,將掃紅部分進行再次修改!
⑦ 祝你順利完成論文!
【WARNING】=========================================================
[Ⅰ] 如果確認找人代筆,交押金的要慎重考慮!
[Ⅱ] 淘寶交易的話,一定看好他的打款時間,有的設定為【3天】,到期之後人家自然收到錢!
[Ⅲ] 希望用我的回答能讓童鞋們多個心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