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出生到现在保健费怎么发放?
年出生到现在。保健费怎么发放?你可以去问那些。了解情况的人。
2、劳动法规定单位发给有害工种员工每月保健费是多少?
劳动法并没有规定有害工种每月保健费用的,由各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有害工种的补贴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危害工种的保护规定有: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其中,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其他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六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保健费是谁出扩展资料:
其他相关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劳动法保健费问题
1、如劳动合同有约定,按照劳动合同执行;
2、合同没有约定,协商解决;
3、如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卫生保健费是什么?
以下是天津的,各个地区会略有差异,看看你就知道是什么了
“卫生保健费”使用事宜通知如下:
一、疫苗注射费
根据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天津市在校生计划免疫程序》和《天津市在校生自费疫苗免疫程序》(津卫疾〔2002〕78号)规定的范围组织疫苗注射。学生注射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疫苗,注射费不得超过2元。学生自费疫苗免疫程序注射,不占用“卫生保健费”指标,由学生自愿接种,据实收取费用。
二、体质检测费
(一)体质健康检查
按照国务院办发〔2003〕69号文件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校每年组织对学生进行健康体检,每人收费5元(各区县指定担任体质健康检测任务的中小学各一所试点学校,不再向学生另行收费);血色素化验每人收费2元。
(二)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根据教育部要求,1-9年级学生一律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手册》每人一本计4元。
三、防治费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和中小学视力不良的状况,视力防治作为学生常见病防治的重点。视力防治可使用国家卫生部、教育部推荐,并经市卫生防病中心学生集体用药专家评审组认证的“珍视明”防近视眼药水,每支6元。
(二)按照市卫生局、市教委津卫疾〔2003〕432号文件关于预防传染病开展结核普查的规定,学生每两年拍一次胸小片,每人每次收费10元。拍胸小片和视力防治,不得在同一年级学生中进行,不得同时收取两项费用。其他学生常见病防治,如龋齿、沙眼、营养不良、寄生虫等,暂不列入《卫生保健费》防治费收费范围。
四、有关说明
(一)在区县教育局领导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由体卫科负责组织实施。学生体检、传染病、常见病等防治工作,由学校卫生保健所负责组织实施。
(二)“卫生保健费”在1-9年级学生中按照每学期每人12元标准收取,学校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鉴于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特殊性,“卫生保健费”可以每学年度结算一次。
(三)如突发传染病或其他群体疾病的集体防治,所需防治费用另行规定。
(四)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