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九几年的时候有一款全国都特别火的保健品(或者是药),名字叫什么?
不会是所谓的传销骗子那个保健药吧
2、曾经被3·15曝光过的保健品品牌,如今怎么样了?
今天是3·15,各行业都弥漫着紧张的氛围,生怕又被有关部门曝光而损失惨重。而在3·15的曝光灾区中,保健品永远排得上名号。这个常年利用夸大宣传来贩卖假产品的行业,在19年诸多事件曝光后算是收敛了一些。然而,据鹿豹座平台了解到,事实上当下保健品乱象情况仍旧存在。
从《百亿保健帝国权健,和它阴影下的中国家庭》到《三岁心肌损害女童与最大直销公司无限极》,种种不规范虚假夸大宣传,让保健品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2019年1月8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其实对于保健品乱象的整治一直都在进行,近几年的3·15晚会上,保健品都是报道重点,那些被3·15曝光的保健品企业后来都怎样了,保健品销售乱象有没有得到遏制?
3·15晚会上的保健品乱象
2018年“3·15”晚会中,央视曝光了一些不法分子冒充医院实习生,打着为老人免费体检的名义伪造体检结果,推销包治百病的神药。而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这些神药事实上只是山东某企业生产的一款保健食品,每盒售价80到90元,但是无良公司用保健食品会销,坑害老年人,价格高出市场价格十倍销售。最终涉案的八名犯罪嫌疑人以诈骗罪被判3到7年有期徒刑。
2017年3·15晚会中同样曝光了一批保健品企业。根据央视曝光,陕西白河县的一个会议现场,安徽润九生物技术公司将一款名为蜂胶胶囊的保健品,一次向80名老年人销售23万元产品。公司一名讲师现场宣称,服用此药,"糖尿病的人,两个半月血糖正常,百分之百正常。"
被曝光的保健品企业,都迅速得到查处。即便公司还在存续阶段,产品也无法进行销售。曝光中提到的产品名称都找不到批文,提到的企业中,湖北国创伟业生物技术公已经注销;安徽润九仍然在存续阶段,不过显示了清算的风险。
虽然被曝光但屡禁不止
尽管被频频曝光,以老年人为主要目标的保健品销售形式却从来没有消失过。其实,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早就警告消费者:千万警惕国产保健品中存在的“专家义诊”、“权威证明”、“免费试用”、“宣传疗效”等等违法营销的惯用伎俩。
2018年9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防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虚假宣传的消费提示》。对保健食品的定义明确为:指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的食品。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可以调节机体的某些功能,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
为什么瞄准老人、病人?
首先是高额利润的驱动。比如,按照315曝光的数据显示,每盒对外售价3980元的蜂胶胶囊,进货价只有65元,利润高达60倍;每盒对外售价为798元的“银杏软胶囊”,进货价为135元;每盒对外售价898元的“甘舒堂乐粉”,进货价为150元。
再者,保健品的宣传口号的确迎合了部分消费者心理。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空巢或独居老人增多,老年人往往信息不对称、认知能力弱,再加上身体机能下降,多少因为各种老年病而备受煎熬,一种宣称能够治疗百病的神药往往有莫大吸引力。对于一些目前尚无解决方案的疾病患者,神药也往往成为最后的“救命稻草”。
此外,这些“包治百病”的虚假宣传,多是通过业务员口头承诺交流,难留证据,比如一些热线电话购买的产品,通常以邮寄方式送达,没有销售凭证,没有发货地址和联系电话,即便老人意识到上当,卖家也会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消费者没有证据,维权困难,而卖家往往可以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卷土重来。
3、我们是好几年的保健品老品牌了,但是销量一直没有很大提升,保健品营销该怎么做?
以下是我给淋浴房行业做的思路,你可以把淋zd浴房替换掉,就是一套保健品的营销方式!
淋浴房的网络营销这个可以玩玩,网络营销三点方式:内容、场景、口碑。
从口碑基础开始吧,写1000份淋浴房问题解决方式,以自己的品牌在网上发出,并且每月补充500-1000问题,在口碑上让品牌成为最专业的淋浴房品牌。
然后场景,提到场景就可以用下最热的微信,每天做一张淋浴房场景的图片(要求很高,这个图片场景必须是有情感的事实,版一般的图片就算了,场景是网络营销的大重点,这个玩不好就别玩网络营销)。利用朋友圈、群、服务号发出一些精品文案和图片,带来品牌高度的提升。
那么最后就是内容权了,活动内容是抢购、秒杀、团购、砍价等等;事件内容是获奖、新品发布、发布会等等;内部内容对经销商怎么玩怎么制定制度、对客户怎么玩怎么制定制度等等
如果以上玩的好的话,企业最起码也是网络优异的品牌。可以试试做自己的一套网络营销玩法,祝成功!
4、保健食品生产日期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一切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
第三条 本规定所用定义如下:
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功效成分:指保健食品中产生保健作用的组分。
食品标识:即通常所说的食品标签,包括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说明物。借以显示或说明食品的特征、作用、保存条件与期限、食用人群与食用方法,以及其它有关信息。 最小销售包装:指销售过程中,以最小交货单元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包装。
主要展示版面:指消费者选购商品时,在包装标签上最容易看到或展示面积最大的表面,一般的食品销售包装至少有一个表面可用作主要展示版面。
信息版面:是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包装表面。如果因包装设计原因,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信息版面"不能满足标签标示的要求(如折叠的包装袋)时,则"信息版面"可选择右侧版面右侧的下一个版面。
保健食品专用名称:表明保健食品的主要原料、产品物理形态、主要加工工艺等食品属性的名称。
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在保健食品名称中,用于表明保健食品主要作用的名称部分。
保健作用声明短语:以短语形式,对保健作用的简单介绍或描述。
第四条 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所有标识内容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保健食品名称、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适宜人群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必须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
应科学、通俗易懂,不得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
应与产品的质量要求相符,不得以误导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某一保健食品或保健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的相似或相同。
不得以虚假、夸张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 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的功用。
第五条 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标示方式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保健食品标识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所附的产品说明书应置于产品外包装内。
各项标识内容应应按本办法的规定标示于相应的版面内,当有一个"信息版面"不够时,可标于第二个"信息版面"。
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文字、图形、符号必须清晰、醒目、直观、易于辨认和识读。背景和底色应采用对比色。
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文字、图形、符号必须牢固、持久,不得在流通和食用过程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 必须以规范的汉字为主要文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须与汉字内容有直接的对应关系,并书写正确。
所使用的汉语拼音或外国文字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计量单位必须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第六条 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必须标示本《办法》附件1所规定的各项内容,其标示方式必须符合本《办法》附件1和附件2所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七条 凡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标示内容或标示方式不符合本《办法》者,依照《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条处罚。
第八条 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标识内容及其标示要求
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必须标示以下内容,其标示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保健食品名称
1.1 必须采用表明保健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当以原料或功效成分名称作为专用名称时,该原料或功效成分必须是产生主要保健作用的原料或功效成分之一。
1.2 在采用表明保健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的同时,可使用能表明该保健食品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当有多项保健作用时,可同时采用多个保健食品作用名称,也可采用能综合性地表明所有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称。 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应是词组或短语。
1.3 在采用保健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的同时,可使用"新创名称","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还可使用按1.2规定所采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称。
1.4 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
1.5 不得使用国家已规定使用的药品名称;不得使用人名、地名、代号及夸大或容易误解的名称。
1.6 保健食品名称应标于最小销售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的明显位置。当同时使用按1.1、1.2和1.3规定所采用的专用名称、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和其它名称时,这些名称应平行排列,字体可大小有别,但都应以宽大或粗体字书写,应端正、清晰、醒目,并大于其它内容的文字。
2 保健食品标志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2.1 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大于100个平方厘米时,保健食品标志最宽处的宽度不得小于2厘米;
2.2 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分为上下两行,上行为"卫食健字( )第 号",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2.3 由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标志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应并排或上下排列标于"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
3 净含量及固行物含量
3.1按以下计量单位标明食品的净含量: 液态食品:用体积,单位为:毫升、升,或mL、L; 固态与半固态食品:用质量,单位为:克、千克,或g、kg;
3.2 销售包装中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除标明净含量外,还必须标明该销售包装中有所有固行物的总含量,用质量或百分数表示。
3.3 同一销售包装中的保健食品分装于各容器或以相互独立的形态包装时,应在最小容器的包装上标示该容器中保健食品的含量。同时,销售包装的保健食品净含量应标示为最小容器的数量乘以(X)最小容器中的保健食品净含量,或独立形态的保健食品数量乘以(X)单一形态的保健食品净含量;
3.4 净含量应标于"主要展示版面"的右下方,应与"主要展示版面"的底线相平行。
4 配料
4.1 各种配料必须按其使用量大小依递减顺序排列。食品添加剂列于后。
4.2 如果某种配料是由两种以上的其它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标示该复合配料时,应在其名称后的括号内按使用量依递减顺序列出构成该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名称。
4.3 配料、复合配料、原始配料的名称必须使用能表明该配料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或国家、行业标准中的规定名称。食品添加剂名称必须使用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的规定名称,营养强化剂名称必须使用GB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中的规定名称;
4、4 配料应标于"信息版面"的上方或右侧,标题为'"配料表"。
5 功效成分
5.1 所有功效成分均以每100克或100毫升,或每份食用量的保健食品计算其实际含量,实际含量可以用平均值表示,也可以用含量范围表示。实测值的允许偏差范围参照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执行。
5、2 能量
5.2.1 凡通过调整食品中的能量产生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必须标示食品中的能量含量。
5.2.2 能量以KJ(Kcal)表示。
5.3 营养素
5.3.1 已列入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营养素,其名称应使用该标准规定的名称。
5.3.2 各营养素的单位如下所列: 蛋白质、氨基酸及碳水化合物以克为单位; 脂肪及脂类物质以克或毫克为单位; 总碳水化合物以及分类碳水化合物以克为单位; 应以百分比标示其中的蔗糖含量; 膳食纤维以克为单位; 维生素以毫克、微克或国际单位为单位; 矿物质以克、毫克、微克为单位。
5.4其它功效成分 其它功效成分依不同物质以克、毫克、微克或其它单位标示。微生态产品需标示在保质期内所含每种活性生物体的数量。
5.5功效成分应标于"信息版面",位于"配料表"之后,标题为"功效成分表"。
5.6 "功效成分表"应以表格形式排列,各功效成分以产生保健作用的大小依递减顺序排列(见附件2)。
6 保健作用
6.1 保健作用应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同。
6.2 不得用"治疗"、"治愈","疗效"、"痊愈"、"医治"等词汇描述和介绍产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以图形、符号或其它形式暗示前述意思。
6.3 保健作用应标于"信息版面",位于"功效成分表"之后,标题为"保健作用"。
6.4 可以"主要展示版面"的保健食品名称附近标示保健作用声明短语,短语的字体不能大于保健食品名称的最大部分。
7 适宜人群
7.1 适宜人群的分类与表示应明确。
7.2 当保健食品不适宜某类人群时,应在"适宜人群"之后,标示不适宜食用的人群,其字体应略大于"适宜人群"的内容。
7.3 适宜人群应标于"信息版面",位于"保健作用"之后,标题为"适宜人群"。
8 食用方法
8.1 应准确标示每日食用量和/或每次食用量。食用量可以质量或体积数表示,如只、瓶、袋、匙……。
8.2 如销售包装中有小包装时,食用量应与小包装的净含量有对应关系。如小包装的净含量为10毫升,食用量可标示为每次10毫升。
8.3 如不同的适宜人群应按不同食用量摄入时,食用量应按适宜人群分类标示。如儿童每日食用量:10克,成人每日食用量:20克。
8.4 应标示保健食品食用前的调制、勾兑、加工等方法,可用图形或符号辅以说明。
8.5 当保健食品的食用量过大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或不适宜于发挥保健作用时,应在食用方法后,标示不适宜的食用量,其字体应略大于"食用量"的内容。
8.6 必要时,应标示食用保健食品时的食物禁忌或其它注意事项。
8.7 食用方法应标于"信息版面",位于"食用量"之后,标题为"食用方法"。
9日期标示
9.1 保质期的标示可采用下列方式: A 保质期……个月 B 保质期至…… C 在……之前食(饮)用 D ……之前食(饮)用
9.2 日期的标示为年-月-日,如1996-08-12。
9.3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标于"信息版面",位于"食用方法"之后,标题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10 贮藏方法 如保健食品的保健期与贮藏方法有关,应标示其贮藏条件与贮藏方式。保健食品的贮藏方法应标于"信息版面",标题为"贮藏方法"。
11 执行标准 必须标示所执行的标准代号和编号。 执行标准应标于"信息版面",标题为"执行标准"。
12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名称与地址
12.1 保健食品制造、分装、包装的企业名称和地址,进口保健食品的国内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必须与依法登记注册的相一致。
12.2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标示原产国、地区(港、澳、台)名称及国内进口商或经销代理商的名称。
12.3保健食品制造、分装、包装的企业名称和地址,进口保健食品的制造企业及原产国(地区)的名称可标于"主要展示版面",也可标于"信息版面"。 在"主要展示版面"时,应标于"主要展示版面"的下方,并与底线平行。 保健食品制造、分装、包装企业的地址,进口保健食品的国内进口商或经销代理者的地址应标于"信息版面",位于"执行标准"后。
13 特殊标识内容
13.1 经电离辐射处理过的保健食品,必须在"主要展示版面"的保健食品名称附近标明"辐射食品"或"本品经辐射"。
13.2 经电离辐射处理过的任何配料,必须在配料表中的该配料名称后标明"经辐射"。
13.3 应在"主要展示版面"的右下方的明显位置标示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中载明的"警示性标示内容"。
附件 2 功效成分表的标示方式
示例1 功效成分表
每100 克 (100毫升或每份食用量)中:
人参皂甙 500毫克
香姑多糖 40毫克
维生素C 100毫克
示例2 功效成分表
每100 克 (100毫升或每份食用量)中:
人参皂甙 10-1000毫克
香姑多糖 30-40毫克
维生素C ≥100毫克
5、香港百年同仁堂药物研究院存在吗?它监制了大量广西九几年申报的批号的保健品如《HQ同仁洗血草》(又
你所举得例子产品是卫食健字,本身并不需要有其他公司监制。
所谓监制是指代工生产其他公司的产品,然后有比较权威的部门进行监管生产。传统营销,假冒伪劣情况还是很多的,名字是不允许随便更改的。
同仁洗血草更名需要进行备案,很明显没有备案,而且根据现行保健品品名管理条例,是不允许保健品使用“洗血”“降压”“清脂”等词汇的。
6、国家九五保健食品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