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药品、保健食品国家有无等级划分?
不可信,没这种说法,估计是宣传手段。
药品总体划分为处方药和非处百方药度,非处方药又分为甲类和乙类,无论何种药品都必须取得国家的批准文号才能生产销售,国家药监局才有此权利
保健品就宽松许多,只要在当地省级工商部门备案即问可,国家规定保健品不得答宣传疗效,不得夸大误导宣传。
简单理解,保健品和普通的食品要求差不多。保健品就像超市卖的豆腐白回菜一样,如果是信誉好的超市,就不会缺斤短答两,残留农药,如果是信誉不好,再宣传它是什么什么认证都是不可靠的。
2、《中国保健》属于什么级别?
共性
保健食品和一般食品都能提供人体生存必需的基本营养物质,都具有特定的色、香、味、形抄。
区别
(1)保健食品含有一定量的功效成分能调节人体的机能,具有特定的功能;而一般袭食品不强调特定功能。
(2)保健知食品一般有特定的食用范围(特定人群),而一般食品无特定的食用范围。
3 、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别
保健食品与药品的主要区别是保健食品不能以治疗为目的,但可以声称保健功能,不能有任何毒性,可道以长期使用。
而药品应当有明确的治疗目的,并有确定的适应症和功能主治,可以有不良反应,有规定的使用期限 。
3、保健品分药品级和食品级吗?
不存在你说的两个分类,要说批号不同的话,确实存在。卫食健字和国食健字都是国家正规保健食品的批号,区别是审批年限和审批部门不一样。
2003年10月前,保健食品的审批工作是由国家卫生部负责的,因此审批下来的批准文号是“卫食健字”。
在2003年10月之后,保健食品的审批工作移交给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内因此再审批的保健食品批号都批准文号是“国食健容字”。
目前,国家还没有下文说取消卫食健字,因此目前市场上两种批号同时存在,都是有效批号。
4、食品级和保健食品级的区别,它们都是如何定义的?
保健食品亦称功能性食品。一个特定的食品种类。它具有调节人体功能的作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zd适于特定人群食用。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自2016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严格定义: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截止2016年3月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版理总局网站下发通知,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的试点工作。通知明确,2012年8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从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4)保健品的等级扩展资料:
一般食品和保健食品共性与区别
共性:都能提供人体生存必需的基本营养物质(食品第一功能),都具特定色、香、味、形(食品第二功能)。
区别:保健食品含一定量功效成分(生理活性物质),能调节人体机能,具有特定功能(食品的第三功能);而一般食品不强调特定功能(食品的第三功能)。
5、药品级保健品
这种级别的保健品,一般是有临床治疗和恢复的普遍成功的案例。换句话说就是可以用于某些疾病的治疗和养护的。举个例子说明。国内的牛初乳发展让国人最普遍的认识就是高级保健品,但是在国外,很多时候用于非抗生素类的特效药品(国外,特别是欧美国家对抗生素药物使用有严格的控制),在风湿、内风湿,手术后的恢复等方面,效果显著。这样的保健品级别就是药品级的。
能替换药品使用,但是没有药品副作用且比药品更安全的保健品。
但是国内民众的认识程度还没有 达到这种高度,且国内抗生素药物滥用是一个公认的事实,所以很多东西不是我们没有,而是我们不息有,国外却是普遍认可,广受推崇的。
6、食品级保健品好还是药品级保健品好
目前食品级别的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统一标准,对于中国的质量真是担心。至少药品级别的有国家标准,质量方面可控性强。从理论上来讲,可能食品级别的更合理,因为食品级别的和保健食品讲的是安全性。
7、请问3A级保健品企业的评判标准是什么?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方法和评价准则
为了规范保健食品的生产,提高保健食品企业的自身管理水平,加大对保健食品行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力度,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17405)制定本审查方法和评价准则。
一、 审查内容
见《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表》。
二、审查程序
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以下简称GMP)实施情况的审查分为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查两方面,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结果认为已经或基本达到GMP要求的,可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审查。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报告;
2、保健食品生产管理和自查情况;
3、企业的管理结构图;
4、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复印件(新建厂无需提供);
5、各剂型主要产品的配方、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工艺流程图;
6、企业专职技术人员情况介绍;
7、企业生产的产品及生产设备目录;
8、企业总平面图及各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包括人流、物流图,洁净区域划分图,净化空气流程图等);
9、检验室人员、设施、设备情况介绍;
10、质量保证体系(包括企业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11、洁净区域技术参数报告(洁净度、压差、温湿度等);
12、其他相关资料。
(二)资料审查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文件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资料审查,通过资料审查认为申请企业已经或基本达到GMP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可以安排进行现场审查。如果通过资料审查认为申请企业不符合现场审查条件的,也应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
(三)现场审查
现场审查人员应为经过一定GMP评价培训的卫生监督人员。审查人员以“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表”(表1)为基本依据,对被审查企业进行现场审查,对于现场审查中发现的事实和情况应该记录在案,并要求随从人员予以确认。
(四)出具GMP审查结果报告
审查人员对现场审查的结果进行总结,在现场审查结束5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查结果判定表”(表2)对被审查企业的GMP实施情况做出审查结论。并上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三、评价准则
按照GMP中具体条款对产品卫生安全的影响程度,本审查方法将审查项目分为关键项、重点项和一般项。关键项指对保健食品的安全卫生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重点项是指对保健食品的安全卫生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其他项目为一般项。具体的关键项、重点项、一般项在表1“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表”中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