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一共有多少章,多少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复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4年10月27日通过。自1995年6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三十九条。
第一章 总则制
第二章 婚前保健
第三章 孕产期zd保健
第四章 技术鉴定
第五章 行政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2、刑法中关于母婴保健的是哪几条?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国家规定超过多少周不给开引产证明
国家并没有关于超过多少周不给开引产证明的规定,但是引产证明需要一定的条件才能开具,并不是随便就可以开具的。在正规的医院,已婚妇女要引产必须出示引产证明,引产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局办理。未婚女子如年龄未满18周岁则可以直接引产,无需任何证明;如若大于18周岁则需要出具引产证明。
引产证明主要是为了防止孕妇做性别鉴定而作的检查,是由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局开具的,证明孕妇不是进行性别鉴定的证明。正是因为引产证明的这一个目的性,使得引产证明比较特殊。引产证明并不好开,引产证明也不是随便就能开具的。
(3)母婴保健周扩展资料
1、引产证明需要准备的证件也不多,跟未婚证一样,也是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但是到镇或者街道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填写引产申请表。而且这个申请表要盖章通过之后才能领到引产证明,必需是以下情况才能开具引产证明:
①计划生育外怀孕;
②检查发现是死胎;
③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胎儿不能生存;
④孕妇患有不适宜怀孕的疾病,如肾脏疾病;
⑤孕妇羊水过多。
而死胎、胎儿畸形、胎儿不能生存以及孕妇患有不适宜怀孕的疾病等,这些都是需要医院方面开具证明才证明的。因此对于这些情况下开具引产证明的话,还需要提供医院证明方可办理引产证明。
2、引产证明是一个终止妊娠证明。
做引产时胎盘已经形成,胎儿已经长大到比较大的程度,胎儿骨骼变硬,做引产手术时必须充分扩张子宫颈才能将胎儿和其它妊娠组织取出,这就是做引产为什么要开引产证明的主要理由。此外,引产证明是由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局开具的证明,主要是为了防止孕妇做性别鉴定而作的检查,证明孕妇不是进行性别鉴定的证明。
3、在开完引产证明后,还要选择医院做检查。
开完引产证明后,孕妇可以到医院做系统引产手术术前检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引产手术类型。为了尽可能的提高引产手术的安全系数,决定做引产的女性最好在引产手术前做一次全面的b超、白带常规、炎症、血常规、心电图等检查,这样可以保证引产手术顺利进行。
4、引产要选择正规医院。
能够专业开展引产手术的医院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许可证。我国有关条例规定,终止意外妊娠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必须在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才能开展,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所以在选择引产医院的时候,首先得看这家医院是否具有这样的许可证。
4、母婴保健卡号怎么查询?
去办理的地方查询即可。
母婴保健卡号也叫“围产保健卡”,“围产保健卡是为了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掌握孕产妇的基本情况,保证围产期的健康,便于孕产妇动态保健,发现高危妊娠要进行专案追踪调查,同时做好产后随访工作。
虽然当前国内外围产期统计多数以妊娠28周起至产后1周。但从保护正常生长,降低围产期胎、婴儿死亡率和提高新生儿健康的要求,应从妊娠早期开始保护。孕早期保健从妊娠3个月左右开始,须做好初诊产妇登记工作。
(4)母婴保健周扩展资料:
1、详细询问孕妇病史,了解健康情况,并做全面健康检查,测量骨盆经线及有关常规化验,及早发现相关疾病,并根据疾病程度决定是否适于妊娠。
2、通过妊娠检查了解生殖器、道情况,子宫大小及有无肿瘤、畸形和疾病等。
3、35岁以上高龄孕妇的亲属中有遗传病或出生过先天性畸形儿者,做遗传咨询及必要的先天性畸形的的产前检查,降低围产胎、婴儿死亡率及减少先天畸形、痴呆等遗传性疾病。
4、积极预防环境不良因素及某些药物对生长发育的影响,并向宣传避免有害化学、物理因素及药物影响的卫生保健知识,孕晚期保健是从孕7个月以后定期做产前检查,纠正异常胎位,指导孕后期卫生及新生儿出生后的各项准备,对围产期的重点对象加强管理和监护,避免早产、难产、过期产及死胎等不良情况的发生。
5、办理出生证要什么资料?星期六日办公吗
1、办理出生证需要带上生育服务证(以前叫准生证)、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任何医院星期六、星期天都不能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因为医院双休日除急诊值班相关人员外,其他人是不上班的。
出生证,全称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证流程:孩子出生后为新生儿取好姓名,带上相关证件并复印两份, 于每周一至周五到产科领首次签发表(节假日除外), 到行政楼领取出生证明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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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又称为《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出生证是婴儿申报户口的有效证件之一。在婴儿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
夫妻二人婚后出生的婴儿,可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出生医学记录》由产房大夫认真填写完整。父母需详细检查《出生医学记录》,确认无误后签名。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非婚生婴儿随父或随母申报出生登记。婴儿出生证的办理应该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公安分(县)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