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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健局

发布时间:2020-06-30 05:41:20

1、卫生局有什么权利

卫生局的职能权限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当地实际,研究起草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订当地卫生事业发展改革的有关方案、工作规划、政策和指导性意见,并组织实施。

2、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当地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规划。依法监测传染病,建立预警机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发和蔓延;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与促进。

4、负责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涉及卫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当地院前急救系统和医疗救治系统,组织开展应急医疗救护工作。

5、负责对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相关公共卫生实施监督管理。研究监测各类与人群健康密切相关的重大危险、致病因素。

6、负责对当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医疗服务项目开设、医疗新技术运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以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等实施许可准入和监督执法。依法动员、组织公民无偿献血,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安全。

7、负责制订或审定(审核、批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护理、医技及相关服务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并实施监督和管理。

8、依法管理医疗机构内部临床药事工作。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制订医疗卫生服务价格,负责监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

9、负责制定当地中医药工作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的协调发展。

10、研究制定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制订当地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当地重大卫生问题研究和重点科研项目攻关,并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负责当地与人群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12、负责制定当地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组织开展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任职资格认证的有关工作;负责制定卫生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有关专业培养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13、负责收集、发布当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有关卫生信息和政务公开信息;组织开展医学卫生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4、负责管理干部保健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管理医疗保险局。

15、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6、承办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医疗保健局扩展资料:

有关卫生局的职责分工: 

1、 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政策建议,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健全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

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全市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置。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卫生局是干什么的

卫生局,是地方各级医院的主管部门。下设办公室、医政科、健教所、爱卫会等职能部门,分管食品卫生,执业医师法的实施,医疗事故的处理等等工作。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当地实际,研究起草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订当地卫生事业发展改革的有关方案、工作规划、政策和指导性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当地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定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规划。依法监测传染病,建立预警机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发和蔓延;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与促进。

(四)负责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涉及卫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当地院前急救系统和医疗救治系统,组织开展应急医疗救护工作。

(2)医疗保健局扩展资料:

具体内容

(一) 卫生许可证发放

1、种类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2、办事程序

委托卫生防疫站全权处理。

(二)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申请开业条件

(1)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五年以上的同一专业临床工作的。

(2)有当地行政区域内常住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3)经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开业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2、办事程序

(1)提交资料:姓名、年龄、履历、身份证;基本情况:科目、选址、服务半径、人员结构、仪器设备、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资金投入(资本)。

(2)时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有效期为1年,逾期未开业的作废;执业登记申请自申请递交之日起三个月内,经考核批准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卫生局与药监局职能区别

卫生局与药监局都是我国的医疗卫生监督机关,但是在工作职能上有所区别,它们的区别为:

1、职能分管不同。卫生局是地方各级医院的主管部门,分管食品卫生、执业医师法的实施,医疗事故的处理等等工作。而药监局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和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的直属机构。

2、监管场所不同。卫生局负责对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相关公共卫生实施监督管理。而药监局不对公共卫生进行管理,而是对生产药品、化妆品等企业或制造销售场所进行管理。

3、工作负责对向不同。卫生局负责对当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医疗服务项目开设、医疗新技术运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以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等实施许可准入和监督执法。而药监局是要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完善药品标准体系、质量管理规范,优化药品注册和有关行政许可管理流程,健全食品药品风险预警机制和对地方的监督检查机制,构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机制。

4、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哪些部门

什么是医疗机构?其含义是什么?

解答:百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这一概念的含义:

第一,医疗机构是依法成立的卫生机构。依法成立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设置和登记。只有依法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并履行登记手续,领取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才能开展相应的问诊断、治疗活动。

第二,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根据设立卫生机构目的的不同,我国将卫生机构分为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答机构等。前者主要以开展疾病诊断、治疗活动为主,后者主要以开展卫生防疫、疾病预防和控制活动为主。卫生机构是内一个广义的概念,它还包括其他与卫生工作密切相关的机构。

第三,医疗机容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我国的医疗机构是由一系列开展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构成的。医院、卫生院是我国医疗机构的主要形式,此外,还有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医疗机构。

5、卫生局和卫生局监督所有什么区别

一、二者行政地位不同

卫生局是政府里面的组成部门,是地方各级医院的主管部门。

卫生监督所是卫生局二级机构,是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职能的执行机构,受卫生局委托进行卫生行政执法。

二、二者职责职能不同

1、卫生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当地实际,研究起草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订当地卫生事业发展改革的有关方案、工作规划、政策和指导性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当地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定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规划。依法监测传染病,建立预警机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发和蔓延;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与促进。

(四)负责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涉及卫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当地院前急救系统和医疗救治系统,组织开展应急医疗救护工作。

(五)负责对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相关公共卫生实施监督管理。研究监测各类与人群健康密切相关的重大危险、致病因素。

(六)负责对当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医疗服务项目开设、医疗新技术运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以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等实施许可准入和监督执法。依法动员、组织公民无偿献血,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安全。

(七)负责制订或审定(审核、批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护理、医技及相关服务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并实施监督和管理。

(八)依法管理医疗机构内部临床药事工作。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制订医疗卫生服务价格,负责监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

(九)负责制定当地中医药工作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的协调发展。

(十)研究制定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制订当地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当地重大卫生问题研究和重点科研项目攻关,并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负责当地与人群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制定当地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组织开展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任职资格认证的有关工作;负责制定卫生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有关专业培养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收集、发布当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有关卫生信息和政务公开信息;组织开展医学卫生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管理干部保健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管理医疗保险局。

(十五)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六)承办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责为:

负责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三、二者下设部门不同

卫生局下设办公室、医政科、健教所、爱卫会等职能部门,分管食品卫生,执业医师法的实施,医疗事故的处理等等工作。

卫生监督所下设部门及职责如下:

办公室:负责全所行政管理、综合协调、计划、总结、文秘、档案、保密、安全保卫、应急、办公物资采购、应急物资管理供应、水电暖后勤保障、食堂及车辆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织人事科:负责党务、精神文明、宣传报道、普法教育、团员青年以及人事和退休、离岗人员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财务科:负责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业务管理科:负责全所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计划和总结,组织业务工作考核与检查。组织全市重大卫生监督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和网站管理;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负责全所科研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法制稽查科:负责处罚案件材料的初审、案件合议、报批及陈述申辩、听证、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等工作,承办案件强制执行等相关事务;

负责全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负责全市卫生监督员业务及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负责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回复。指导全市法制稽查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预监审核科(许可受理审查科):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按照规定参加或组织竣工验收;负责职责范围内卫生许可的受理、资料审查,并组织协调相关业务科室进行现场审查以及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工作;

按照市卫生局要求,承担市卫生局行政审批大厅工作。指导全市预监审核和卫生许可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传染病监督科: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及采供血机构消毒隔离、疫情报告、医疗废物的卫生监督;负责全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卫生监督;负责全市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卫生监督;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的卫生监督。指导全市传染病监督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医疗机构监督一科(计划生育监督科):负责采供血卫生监督及查处非法采供血行为;负责相关区县医政监督、计划生育监督、放射诊疗机构卫生监督及查处非法行医行为;指导全市采供血卫生监督,指导相关区县医政监督、计划生育监督、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全市计划生育监督、采供血卫生监督工作;

医疗卫生监督二科(放射卫生监督科):责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卫生监督,负责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卫生监督;

负责相关区县医政监督、计划生育监督、放射诊疗机构卫生监督及查处非法行医行为;指导全市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卫生监督工作,指导相关区县医政监督、计划生育监督和放射卫生监督;组织协调全市放射卫生监督工作;

饮用水卫生监督科(学校卫生监督科):负责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和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人)的卫生监督(不含市所直管公共场所内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负责学校的综合卫生监督;指导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公共卫生监督科:负责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及市所直管公共场所内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负责消毒服务机构的卫生监督工作;指导全市公共卫生监督、消毒服务机构卫生监督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监察室: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妇委会:负责妇委会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团支部:负责共青团及青年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二者类型不同

卫生局是地方各级医院的主管部门:

卫生监督所是原先地方上的防疫站卫生监督所是隶属于卫生局的行政执法机构,代表卫生局进行行政执法。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卫生局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官网

6、卫生局包括哪些单位?

卫生局管理的下属单位有: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儿童医院、乡镇卫生院、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局、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局。

卫生局,是地方各级医院的主管部门,下设办公室、医政科、健教所、爱卫会等职能部门,分管食品卫生,执业医师法的实施,医疗事故的处理等等工作。

(6)医疗保健局扩展资料: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当地实际,研究起草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订当地卫生事业发展改革的有关方案、工作规划、政策和指导性意见,并组织实施。

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当地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制定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规划,依法监测传染病,建立预警机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发和蔓延;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与促进。

负责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涉及卫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当地院前急救系统和医疗救治系统,组织开展应急医疗救护工作。

负责对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相关公共卫生实施监督管理,研究监测各类与人群健康密切相关的重大危险、致病因素。

负责对当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医疗服务项目开设、医疗新技术运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以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等实施许可准入和监督执法,依法动员、组织公民无偿献血,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安全。

负责制订或审定(审核、批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护理、医技及相关服务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并实施监督和管理。

依法管理医疗机构内部临床药事工作。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制订医疗卫生服务价格,负责监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卫生局



7、卫生局是什么性质机构?

【县卫生局单位类型】县卫生局是县级人民政府下属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类型是行政机关。
【县卫生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拟订地方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目标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组织实施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三)负责食品安全协调,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
(四)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拟定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中医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六)拟订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含母婴保健)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指导全县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七)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
(八)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组织调度全县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和自然灾害中的伤病员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发生、蔓延。
(九)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推进中医药文化的继承与创新,推动中医药现代化,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十)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执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十一)负责医疗机构(含中医院)医疗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贯彻实施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贯彻落实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规范服务行为。
(十二)组织制定医学科研发展规划,组织推广医学科研成果的普及应用;制定全县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定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县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工作。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卫生部门涉外事务,组织指导对外卫生技术交流与合作,开展卫生援外有关工作。
(十五)依法监督管理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组织协调全县无偿献血工作。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8、卫生局有那些作用?

负责地方公共卫生、医疗机构管理的政府机关。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订本市卫生事业发展改革的有关方案、工作规划、政策和指导性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本市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定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规划。依法监测传染病,建立预警机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发和蔓延;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与促进。
(四)负责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涉及卫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本市院前急救系统和医疗救治系统,组织开展应急医疗救护工作。
(五)负责对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相关公共卫生实施监督管理。研究监测各类与人群健康密切相关的重大危险、致病因素。
(六)负责对本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医疗服务项目开设、医疗新技术运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以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等实施许可准入和监督执法。依法动员、组织公民无偿献血,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安全。
(七)负责制订或审定(审核、批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护理、医技及相关服务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并实施监督和管理。
(八)依法管理医疗机构内部临床药事工作。协助市价格主管部门制订医疗卫生服务价格,负责监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
(九)负责制定本市中医药工作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的协调发展。
(十)研究制定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制订本市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本市重大卫生问题研究和重点科研项目攻关,并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负责全市与人群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制定本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组织开展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任职资格认证的有关工作;负责制定卫生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有关专业培养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收集、发布本市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有关卫生信息和政务公开信息;组织开展医学卫生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管理上海市干部保健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管理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加强对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及其所办医院的业务指导和依法监管。
(十五)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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