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健器材和医疗器械有什么区别?
医疗器械有明确的定义,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的几个类别。除此之外,是否属于医疗器械,由国家局标准处出具证明。目前没有保健器材的 概念,只有保健品。
2、经常使用按摩器,会对身体有坏处吗
用按摩器对人有好处,但要适度使用。
与人工按摩不同,市面上的按摩类器械,例如颈部、腰部按摩器,还有按摩全身的按摩椅等,最多可模仿人揉、捏、抓、按等动作,能起到放松肌肉、促进血液循环、缓解疲劳的作用,并无法有针对性地对身体某个点进行按摩,而且如果力度控制不当,可能还会适得其反。
对于能够使用按摩器的人群,要注意,人们在使用按摩器时,要注意循序渐进,使用前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尤其是注意事项和适用人群。
老年人第一次使用按摩器械时,最好先让年轻人先试10分钟,感受强度与舒适度,调节到合适的位置后再使用;而且,老年人应根据身体情况,尽量选择局部或穴位按摩器材,以柔和、舒适为度。
(2)人体保健器材扩展资料:
不建议以下三类身体有基础疾病的人群将按摩类的保健器械用来治疗疾病:
1.颈椎、腰椎患有基础疾病的老人。这类老人的脊柱长期承受身体上部的压力,常有轻微变形,可能存在因为神经根长期受到压迫引起的手脚皮肤麻木现象,如果进行用力不当的按摩,则可能造成其症状加重,甚至瘫痪。
2.因外伤导致人体关节、肌肉等局部发炎、红肿时不建议按摩。因为有合并伤口存在时,按摩可能导致正在愈合的小血管等裂开,从而导致症状加重。
3.对于有心脑血管疾病的老人来说,使用颈肩部按摩器时,如果频次过高,可能会造成血液流动加速,颈动脉窦受到过度刺激,而导致血压骤降、头晕眼花,甚至突然晕厥。
还有两种情况也不适宜使用按摩器。身体瘦弱的人皮下脂肪较薄,若是用按摩器直接按摩其关节部位,容易刺激骨膜,造成骨膜损伤、无菌性炎症等;人们在空腹、饱食、醉酒和剧烈运动后,不适宜使用按摩器。
3、按摩器对人体有副作用吗
按摩器械是保健用品只要是使用来得当科学使用还是有好处的 ,但不能当作治疗和预防疾病的工具。
科学使用按摩器对人体具有促进局部血液循环的效果 但使源用按摩器须注意:
1.保健按摩及中老年人比较适宜于使用振动强度较弱的频率;
2.初次百使度用按摩器时间不宜过长,最好先试10分钟~15分钟?身体没有出现什么不适,可以适当地延长按摩时间,但每次使用的时间最好不要超过半小时
4、医疗器械和保健品的区别
一、两者的概述不同:
1、医疗器械的概述: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抄、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
2、保健品的概述: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二、两者的分类不同:
1、医疗器械的分类:包括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和三类医疗器械。
2、保健品的分类:市场上的保健品一般为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具有食品性质,如茶、酒、蜂制品、饮品、汤品、鲜汁、药膳等,具有色、香、形、质要求,一般在剂量上无要求。
三、两者的效用不同:
1、医疗器械的效用:效用主要通过物理等方式获得,不是通过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方式获得,或者虽然有这些方式参与但是只起辅助作用。
2、保健品的效用:保健品不可以代替药品。一种新药品的面市,必须要有大量的临床试验,并通过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保健品没有规定治疗的作用,不需要经过临床验证,仅仅检验污染物、细菌等卫生指zd标,合格就可以上市销售。
5、人体拉伸器 拉高身体后能坚持多久?
建议你那天穿袜子穿个厚一点的,里面颠点东西吧,一厘米,这么短的距离,把发型立起来都差不多了,不用什么拉伸器。祝你顺利通过啊
6、给人体充电的保健仪器可靠吗?
这种保健仪器可能有一些效果,也可能给人一种心理暗示。
本人认为,给人体充电的最佳方法是,提供给身体回需要的营养素(膳食均衡),让身体有足够的材料、足够的时间(充足的睡眠)来修复因工作、生活、学习等带来的损伤,再给予适当的运答动,就可以让身体处于健康状态。
7、国家对保健器械有什么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医疗器械检测机构比对试验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12]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保证医疗器械检测数据的科学、可靠,提高医疗器械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国家局自2006年起每年委托中检院,组织开展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实验室间比对试验(以下简称比对试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检测机构比对试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国家局组织制定医疗器械检测机构比对试验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全国医疗器械检测机构比对试验技术交流与培训。
中检院根据比对试验年度计划,组织制定和实施比对试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比对试验结果的评价工作,并向国家局报送比对试验总结报告。建立并保存比对试验档案,包括比对试验的计划、方案、参加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名单、样品的有关文件、技术报告和结果等相关记录。组织成立比对试验专家组,对医疗器械检测机构技术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比对试验专家组成员由医疗器械相关专业专家及统计学专家组成,负责统计分析比对试验数据,评价医疗器械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对有争议的技术问题和医疗器械检测机构比对试验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
二、实施方案与样品
比对试验实施方案包括比对试验的样品、样品管理要求、比对项目、适用标准、作业指导书、结果反馈报告单、统计分析原则和日程安排等。比对试验的样品应当满足均匀性、稳定性要求,并统一提供。
中检院选择有资质、具有相应检验经验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进行样品均匀性、稳定性试验,出具试验报告。按照比对试验实施方案的要求,负责样品的标识、包装及发放, 确保样品不受包装、分发过程的影响。参加比对试验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接到样品后,填写样品确认单,确认样品未受包装、分发过程的影响。
三、检验与报告
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在接到样品后按照比对试验实施方案的作业指导书、标准进行相关项目的检验,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检验记录和相关数据报送中检院。
中检院组织比对试验专家组对医疗器械检测机构报送的检验记录和结果进行技术审核,并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中期报告,再经医疗器械检测机构确认。比对试验专家组对医疗器械检测机构确认后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编制比对试验结果的评价报告。评价结果分为:满意、可疑和不满意三种。
中检院根据比对试验结果评价报告,起草比对试验总结报告报送国家局。比对试验总结报告包括计划的完成情况、比对试验结果、相关技术能力的评价以及后续处理措施的建议等有关内容。
四、异议和处理
医疗器械检测机构收到比对试验中期报告后,如有异议,自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向中检院提出书面申诉材料,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的证明资料。逾期视为认同该结果。中检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有关单位对申诉进行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
五、监督管理
国家局根据比对试验总结报告,通报比对试验的有关情况及结果,采取处理措施。
比对试验评价结果为“满意”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3年内在进行医疗器械检测机构现场评审时可直接确认该项目相应的技术能力。
比对试验结果为“可疑”的,已获得相应项目检测资格认可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应当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检院提交相应的说明和整改报告。逾期未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国家局暂停该项目的认可资格。在暂停期间,医疗器械检测机构不得从事相应项目的检验工作,直至完成整改并经中检院审核确认后,国家局恢复该项目的认可资格。
比对试验结果为“不满意”的,国家局暂停该项目的认可资格。已获得相应项目检测资格认可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立即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检院提交纠正措施和整改报告。完成整改并经中检院审核确认后,国家局恢复该项目的认可资格。逾期未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国家局撤销该项目的认可资格。
比对试验结果为“可疑”的或者“不满意”的,尚未通过相应项目检测资格认可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可以向中检院提交纠正措施和整改报告。中检院应当对纠正措施和整改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已获得相应项目检测资格认可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比对试验的,按比对试验结果“不满意”进行处理。
医疗器械检测机构伪造比对试验结果或者与其他医疗器械检测机构串通数据的,撤销其项目的检验资格并通报批评。中检院、比对试验专家组在比对试验工作结束前,均不得泄露有关医疗器械检测机构的身份以及比对试验结果。违反规定泄露比对试验结果的,视情节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