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健食品的GMP针对企业的管理体系(第六节内容)有哪些特殊的要求
保健食品竟然比针对企业管理
2、GAP,GMP,SSOP,ISO,HACCP体系各有哪些内容和特点
GAP:为中药材良好种植规范
GMP:为药品或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SSOP:为卫生标准操作规范
ISO:为族管理体系
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
他们的对象不同,且有的为体系,有的为规范。
3、如何推进保健食品售后服务体系
你售出以后可以问问他是否对你的产品满意。
4、《食品安全法》中关于保健食品的规定,主要有哪些
1、第七十五条: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应当包括原料名称、用量及其对应的功效;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生产,不得用于其他食品生产;
2、第七十六条: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但是,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应当报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保健食品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第七十七条:依法应当注册的保健食品,注册时应当提交保健食品的研发报告、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评价、标签、说明书等材料及样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经组织技术审评,对符合安全和功能声称要求的,准予注册;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4、第七十八条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5、第七十九条:保健食品广告除应当符合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还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其内容应当经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
(4)保健食品体系扩展资料:
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限制规定;
1、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2、标签、说明书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
3、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
4、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5、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食品安全法
5、保健品和食品类, 哪个的质量认证管理体系标准高?哪一类产品对人体安全系数高?
保健品质量认证管理体系标准高,食品类产品对人体安全系数高. 查看原帖>>
6、保健食品GMP认证 HACCP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认证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与ISO14001环境管理认证的不同
GMP只是针对保健食品才进行的认证,属于政府部门强制认证!
HACCP、ISO9001是针对所有食品的认证,属于第三方认证,非强制性的。
ISO14001只是针对环境方面的认证,也是针对所有的产品,属于第三方,非强制性。
7、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 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控制
1、先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2、核定名称后带其资料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有的地区是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申请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
以上针对的是销售保健品的单位,如果涉及生产,需要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具体流程以当地公示的信息或者向行政机关进行咨询。
8、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生产和经营有哪些许可证及哪些质量体系的认证证书?
1、一般食品类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还可以办理ISO9000、ISO22000质量体系认证;
2、保健食品需要办理GMP认证、生产许可证,也可办理ISO9000、ISO22000质量体系认证;
3、化妆品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也可办理ISO9000、ISO22000质量体系认证;
祝你成功!
9、有没有关于保健品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
保健品食品的通俗说法。GB16740-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第3.1条将保健食品定义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所以在产品的宣传上,也不能出现有效率、成功率等相关的词语。 保保健食品标志的颜色为天蓝色图案,图标下半部分有保健食品字样。国家工商局和卫生部在日前发出的通知中规定,在影视、报刊、印刷品、店堂、户外广告等可视广告中,保健食品标志所占面积不得小于全部广告面积的1/36。其中报刊、印刷品广告中的保健食品标志,直径不得小于1厘米。
根据《中国营养保健品行业消费需求与品牌竞争投资预测分析报告前瞻》统计分析,保健品注意事项包括以下6个方面:
1.宣传上,严禁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禁止宣传疗效。
2.严禁宣传改善和增强性功能的作用。
3.广告上须附有明显统一的天蓝色保健食品标志,其中报刊印刷品广告中的保健食品标志,其直径不得小于1厘米。
4.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抽检后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将暂停其在辖区内发布广告,经原抽检部门或其上级部门再次抽查合格后,方可继续发布。
5.印刷品广告必须要以工商部门审批的内容发布,不得擅自修改、增加广告内容,必须注明印刷品审批号。
6.保健食品产品上必须标注“保健食品”标示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卫食健字(年份)第xxx号或国食健字G(年份)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