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资原食品有哪些?
新资源食品目录
1. 中文名称:叶黄素酯
英文名称:Lutein Esters
主要成分:叶黄素二棕榈酸酯
基本信息:
来源:万寿菊花
化学名称:叶黄素二棕榈酸酯(CAS 注册号: 547-17-1)
分子量:1045.71
分子式: C72H116O4
生产工艺简述:以万寿菊花为原料,经过脱水粉碎、溶剂提取、低分子量醇纯化和真空浓缩等步骤生产而成。
使用范围:焙烤食品、乳制品、饮料、即食谷物、冷冻饮品、调味品和糖果。
使用量:≤12 毫克/天
性状:深红棕色细小颗粒。
玉米黄质酯含量:< 4.2 %
叶黄素酯制品:叶黄素酯压片糖果
2. 中文名称:嗜酸乳杆菌
拉丁名称:Lactobacillus acidophilus
基本信息
来源:乳品发酵剂
种属:嗜酸乳杆菌
菌株号:DSM13241
生产工艺简述
嗜酸乳杆菌经发酵培养、离心、干燥等步骤生产而成。
使用范围
乳制品、保健食品,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质量规格
性状
冷冻干燥粉末
嗜酸乳杆菌活菌数≥3.0×1010cfu/g
水分≤4.0%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如菌液,则水分>80%
3. 中文名称:低聚木糖
英文名称:Xylo-oligosaccharide
主要成分:木二糖-木七糖
基本信息
来源:小麦秸秆
结构式:
分子式:(C5H10O5)n,n为2-7
分子量:300.28-1050.98
生产工艺简述:以小麦秸秆为原料采用蒸汽爆破法,经木聚糖酶酶解生产而成。
使用范围:各类食品,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食用量:≤1.2克/天(以木二糖-木七糖计)
质量规格
性状
浅黄色粘稠状液体
低聚木糖(木二糖-木七糖)含量(以干基计)≥70.0%
木二糖-木四糖含量(以干基计)≥50.0%
干物质(固形物):70.0%±1.0%
pH:3.5-6.5
灰分:≤0.3%
4. 中文名称:透明质酸钠
英文名称:Sodium Hyaluronate
基本信息
来源:马链球菌兽疫亚种(Streptococus equi subsp. zooepidemicus)
结构式:
分子式:(C14H20NNaO11)n,n为200-10000
分子量:8.02×104 -4.01×106
生产工艺简述
以葡萄糖、酵母粉、蛋白胨等为培养基,由马链球菌兽疫亚种经发酵生产而成。
使用范围:保健食品原料
食用量:≤200 毫克/天
质量规格
性状
白色颗粒或粉末
透明质酸钠含量≥87.0%
水分≤10.0%
pH:6.0-8.0
灰分≤13.0%
5. 中文名称:叶黄素酯
英文名称:Lutein Esters
主要成分:叶黄素二棕榈酸酯
基本信息
来源:万寿菊花
化学名称: 叶黄素二棕榈酸酯
( CAS 注册号: 547-17-1)
结构式:
分子式: C72H116O4
分子量: 1045.71
生产工艺简述
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食用量:≤12 毫克/天
质量规格
性状
深红棕色细小颗粒
叶黄素二棕榈酸酯含量> 55.8%
玉米黄质酯含量< 4.2 %
溶剂残留
正己烷<10 ppm
乙醇<10 ppm
6. 中文名称:L-阿拉伯糖
英文名称:L-Arabinose
产品基本信息
来源:玉米芯、玉米皮等禾本科植物纤维
结构式:
链状结构 环状结构
分子式:C5H10O5
分子量:150.13
生产工艺简述
以玉米芯、玉米皮等禾本科植物纤维为原料经稀酸水解、脱色、脱酸、生物发酵、分离净化、结晶、干燥得到。
使用范围:各类食品,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产品质量规格
性状
白色结晶粉末
L-阿拉伯糖含量≥99.0%
水分 ≤1.0%
灰分≤0.1%
熔点:154-158℃
比旋光度[α]20D(C=5,H2O,24h)
+100º~+104º
7. 中文名称:短梗五加
拉丁名称:Acanthopanax sessiliflorus
产品基本信息
来源:人工种植
食用部位:茎、叶、果
生产工艺简述
以短梗五加全株鲜品为原料,经清洗、切片、干燥、杀菌、粉碎等步骤制成。
使用范围:饮料类、酒类
食用量≤4.5克/天
不适宜人群:哺乳期妇女、孕妇、婴幼儿及儿童
质量规格
性状
灰褐色固体干燥粉末
短梗五加全株干粉:100.0%
总皂甙 (以人参皂甙Re计)≥1.0%
总黄酮(以芦丁计)≥0.1%
灰分≤10.0%
水分≤8.0%
8. 中文名称:库拉索芦荟凝胶
拉丁名称:Aloe Vera Gel
产品基本信息
来源:库拉索芦荟叶片
食用部位:凝胶肉
生产工艺简述
以库拉索芦荟叶片为原料,经沥醌清洗、去皮、漂烫、杀菌等步骤制成。
使用范围:各类食品
食用量≤30克/天
不适宜人群:孕妇、婴幼儿
产品质量规格
性状
无色透明至乳白色凝胶
芦荟苷(mg/kg)≤7.0
多糖(mg/kg)≥200.0
O-乙酰基(mg/kg)≥175.0
pH:4.0-5.5
9. 中文名称 玛咖粉
拉丁名称Lepidium meyenii Walp
基本信息 种属:人工种植的玛咖(十字花科独行菜属)食用部位:根茎
生产工艺简述 以玛咖为原料,经切片、干燥、粉碎、灭菌等步骤制成。
食用量 ≤25克/天
质量要求 性状 淡黄色粉末
蛋白质含量 ≥10%
膳食纤维含量 ≥10%
水分 ≤10%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婴幼儿、哺乳期妇女、孕妇不宜食用。2。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9.中文名称:菊粉
拉丁名称:Inulin
基本信息:来源:菊苣根(拉丁学名:Cichorium intybus var. sativum,Asteraceae)
生产工艺简述:以菊苣根为原料,去除蛋白质和矿物质后, 经喷雾干燥等步骤获得菊粉。
食用量:≤15克/天
质量要求:性能 白色粉末
菊粉(果糖聚合体的混合体,聚合度范围2-60)>86.0%
其他糖类(葡萄糖+果糖+蔗糖) <14.0%
水分 ≤4.5%
灰分≤0.2%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使用范围:各类食品,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10.中文名称:多聚果糖
拉丁名称:Polyfructose
主要成分:多聚果糖
基本信息:来源:菊苣根(拉丁学名:Cichorium intybus var. sativum,Asteraceae )
分子式:(C6-H12-O6)-(C6-H10-O5)n
n=2-60
分子量:344~11400
生产工艺简述:以菊苣根为原料,经提取过滤,去除蛋白质、矿物质及短链果聚糖,喷雾干燥等步骤制成多聚果糖。
食用量:≤8.4克/天
质量要求:性能白色粉末
多聚果糖:≥94.5%
平均聚合度:(DP)≥23
水分:≤4.5%
灰分:≤0.2%
pH值(10%在普通水中)5.0~7.0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使用范围:儿童奶粉、孕产妇奶粉。
2、山楂提取物是保健食品原料吗
是与不是可以看用在什么方面,添加到药品里就是医药原料,添加到保健品里就是保健品原料!
3、个人生产包装食品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食品生产企业基本手续流程:
1、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2、确定生产产品种类;
3、确定对应种类产品执行标准;
4、熟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对应产品审查细则;
5、确定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及操作规程;
6、设计厂区平面图和设备布局图;
7、施工与安装调试设备、化验室设备检定;
8、试生产产品并进行检验;
9、准备申请资料、各项制度和对应表格。
相关规定如下: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类别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四)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五)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 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注册和备案文件。
(3)保健食品原料提取扩展资料:
食品生产加工厂受监督检查事项:
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事项包括食品生产者的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除前款规定的监督检查事项外,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事项还包括生产者资质、产品标签及说明书、委托加工、生产管理体系等情况。
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事项包括食品销售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一般规定执行、禁止性规定执行、经营过程控制、进货查验结果、食品贮存、不安全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特殊食品销售、进口食品销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用农产品销售等情况,以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贮存及运输者等履行法律义务的情况。
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检查事项包括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及公示、设备设施维护和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4、喜讯,刚刚公布,SC食品生产许可证可以自己办理吗
当然可以,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或者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第十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类别进行调整。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四)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五)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关于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分装食品所需要的手续
1、这要看你散装的是什么食品,有的食品是不允许分装的,允许分装的食品要根据国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申请相应类别的生产许可证。
2、申请许可证的具体要求非常细则复杂,最基本的是符合要求的生产场地、生产人员、设备和检测设备,还有相应的生产管理制度。
3、车间软硬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齐全以后,就可以加工生产啦。
4、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保健食品原料提取扩展资料:
第十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
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类别进行调整。
6、原材料用中药提取的物质来做保健品,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上市
一、行政许可内容
保健食品产品注册受理及试制现场、试验现场的省级审核意见
二、行政许可依据
1.《食品卫生法》
2.《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9号)
三、申请范围
江苏省境内的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
四、许可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登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申请注册产品的样品试制现场必须在江苏省境内;
3.符合《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营养素补充剂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等8个相关规定的要求;
4.申报资料符合《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项目要求(试行)》有关要求。
五、申请材料
应按要求报送以下相关材料,所有材料用A4纸制作,文字材料和表格用电脑打印,并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1、申报材料封面及目录;
2、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
3、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其它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提供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通用名称与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材料(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数据库中检索);
5、申请人对他人已取得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保证书;
6、提供商标注册证明文件(未注册商标的不需提供);
7、产品研发报告(包括研发思路,功能筛选过程,预期效果等);
8、产品配方(原料和辅料)及配方依据;原料和辅料的来源及使用的依据;
9、功效成份/标志性成份、含量及功效成份/标志性成份的检验方法;
10、生产工艺简图及其详细说明和相关的研究资料;
11、产品质量标准及其编制说明(包括原料、辅料的质量标准);
12、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的种类、名称、质量标准及选择依据;
13、检验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及其相关资料,包括:
①试验申请表;
②检验单位的检验受理通知书;
③安全性毒理学试验报告;
④功能学试验报告;
⑤兴奋剂、违禁药物等检测报告(申报缓解体力疲劳、减肥、改善生长发育功能的注册申请);
⑥功效成份检测报告;
⑦稳定性试验报告;
⑧卫生学试验报告;
⑨其他检验报告(如:原料鉴定报告、菌种毒力试验报告等)。
14、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15、其它有助于产品评审的资料;
16、两个未启封的最小销售包装的样品;
17、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要求:
(1)以真菌、益生菌、核酸、酶制剂、氨基酸螯合物等为原料的产品的注册申请,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关的申报资料。
(2)以国家限制使用的野生动植物为原料的产品的注册申请,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必须提供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给原料供应方的允许该原料开发、利用的证明文件以及原料供应方和申请人签订的购销合同。
(3)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保健食品的注册申请,不需提供动物功能评价试验报告和/或人体试食试验报告和功能研发报告。
(4)申报的功能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功能项目范围内的,除根据使用原料的情况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必须提供以下与新功能相关的资料。
①功能研发报告:包括功能名称、申请的理由和依据、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以及研究过程和相关数据、建立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的依据和科学文献资料等。②申请人依照该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对产品进行功能学评价试验的自检报告。③确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依照该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对产品进行功能学评价的试验报告以及对检验方法进行评价的验证报告。
(5)同一申请人申请同一个产品的不同剂型的注册,如果其中的一个剂型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全部试验,并且检验机构已经出具了试验报告,其他剂型的注册可以免做功能学和安全性毒理学试验,但必须提供已经进行过的功能学和安全性毒理学试验的试验报告的复印件。工艺有质的变化,影响产品安全、功能的除外。
注:申报资料原件2份、复印件8份;复印件应当与原件完全一致,应当由原件复制并保持完整、清晰,用A4纸打印或复印。其中,申请表、质量标准、标签、说明书还应当提供电子版本,且内容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六、电子申报
申请人在递交纸质申请资料时,必须通过保健食品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申报程序填报打印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同时直接保存保健食品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申报程序填报好的申请表文件作为电子版提交。保健食品企业申报程序可以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政府网站(http://www.bjsp.gov.cn/)下载专区下载,请详细阅读其中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申报使用手册后进行填报。
七、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按照规定如实提交规范完整的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报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中心接收资料。
3、药品注册处接收申请人提供的相应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报资料齐全或已经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申请作出受理决定。
4、行政许可受理中心告知申请人。
5、药品注册处受理申请后的15日内对试验和样品试制的现场进行核查,抽取检验用样品。
6、药品注册处提出审查意见,与申报资料一并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向确定的检验机构发出检验通知书并提供检验用样品。
八、办理时限
对符合要求的注册申请,在受理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对试验和样品试制的现场进行核查,抽取检验用样品,并提出审查意见,与申报资料一并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向确定的检验机构发出检验通知书并提供检验用样品。
希望对你帮助,我公司也是做保健品,有代理可以找我
7、个人如何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个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
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8、如何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流程是什么?
一、以黄冈市为例,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如下:
(一)申请
申报人通过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进行网上申报。
(二)受理
网上提交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并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的理由及通知;符合申请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电子《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
审查过程中,如有需配合环节,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四)决定
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五)制证发证
1、准予许可的事项,网上即时生成《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盖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印章)(见附件)。生成电子证书的同时,即时通知申请人可获取行政许可电子证书,或申请人可凭《受理通知单》和身份证领取证件。
2、不予许可的事项,网上发出电子《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盖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印章),系统即时通知企业,并同步在电子证书公示平台上公示。
(六)终止
1、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申报资料,行政受理机构尚未作出受理决定的,原申请人可向行政受理机构书面申请终止申报,行政受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其全部申请资料,并注明原因。
2、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申报资料,行政受理机构已受理的,原申请人可向行政受理机构书面提出撤回行政许可申请,行政受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许可决定送达申请人,并收回《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二、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1、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受权人(含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下同),食品安全受权人应具备食品相关专业知识、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并通过省局组织的食品安全受权人食品安全知识考核;
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原料(含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下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管理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食品安全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制度等;
5、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8)保健食品原料提取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
第二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五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9、食品加工厂怎样拿卫生许可证,需要哪些条件
自2015年食品卫生许可证已被食品生产许可证取代,食品加工厂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才可以经营,以昆明市为例,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流程及条件如下:
一、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流程:
(一)申请
窗口提交:到昆明市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窗口提交。
(二)受理
申请人所在地的县(市)区级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为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三)审核
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对企业申请的资料和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四)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审批人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等情况,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许可结果将在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中公开。
办理结果:对许可通过的企业,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件有效期5年。对不予许可的单位,下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二、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1、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3、具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9)保健食品原料提取扩展资料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十三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四)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五)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六条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四)食品添加剂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及布局图;
(五)食品添加剂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等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的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10、请问,做保健食品的中药提取物,采购来源国家药监局有规定吗?为何市面上多是兽药资质的GMP车间有资格
来源没有规定的。
根据2010版GMP原料药第四章规定:
第十五条 应当对每批物料至少做一项鉴别试验。如原料药生产企业有供应商审计系统时,供应商的检验报告可以用来替代其它项目的测试。
第十六条 工艺助剂、有害或有剧毒的原料、其它特殊物料或转移到本企业另一生产场地的物料可以免检,但必须取得供应商的检验报告,且检验报告显示这些物料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还应当对其容器、标签和批号进行目检予以确认。免检应当说明理由并有正式记录。
第十七条 应当对首次采购的最初三批物料全检合格后,方可对后续批次进行部分项目的检验,但应当定期进行全检,并与供应商的检验报告比较。应当定期评估供应商检验报告的可靠性、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