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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有假保健品

发布时间:2020-06-19 01:06:18

1、如何辨别保健品的真假?

2、在大商场买保健品有假的吗?

我不知道你说什么叫“假”,大商场一般进场会有 很严格的审核程序,假的很少。
但是保健品这个东西,我对其持怀疑态度。我认识很多人做安利、天狮、无限极还有完美、汤臣倍健,我真心觉得这是个暴利行业,东西真的不回值钱。不过安利这几个,进价在80%左右,因为其中含有大部分直销人工费,汤臣倍健不是直销模式,所以成本是40%。那天我在药店买药,刚好看到他们进货单,美国迪巧钙片,卖答128那种,进价是26,你能想象,他们究竟放了什么东西么!~~~我真心不愿意上这种当,不如买点健康的东西吃。

3、在药房买到假的保健品

楼主所说应该不算是假
你要区分这个产品与标贴到底不吻合是什么地方
比如大药知房可以买断某品牌产道品销售,于是产品上会出现两个牌子,这个应该算正常
如果产品本专身的批准文号错误,完全是无中生有,算是造假,可以追究责任
依据楼主所说,我觉得最好去好言沟通,大药房一般怕麻属烦,价格不高,也会给你推掉

4、药店里的保健食品归哪部门管理,因购到假保健品要向哪里投诉维权?

假货倒不是
可能是贴牌的

5、药店卖假保健品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药品是特殊商品,知工商局不能处罚药品,但是非药品类商品质量发生问题,工商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道处罚。

所以你只有配合接受处罚,再做出陈述申辩,例如按照药品来做记录等,以减轻处罚。

今后保专健食品管理条例出台之后,工商局能不能查处保健食品,是个值得探讨的问属题。

6、中国医药报:药店销售假冒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如何处理——按照《特别规定》第三条处理

从本案的事实情况来看,该产品定性为假冒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该药店为产品的销售终端,而不是生产商或总代理销售商,加上其对该产品进行外观辨别真伪的手段有限,因此当事人主观上并不明知,因而确定适用的处罚条款后,执法人员对处罚额度可根据具体违法情节自由裁量。《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从立法原意上来看,均是对经过许可、取得了国家相关资质证明的产品的义务性规定,违反该规定,就是“伪劣产品”。而假冒批准文号的产品,显然是未经国家许可的,应按“假冒产品”进行处理。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均没有针对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义务性条款和罚则,相关法规均提及由国务院另行制定,但至今仍未出台。本案中,有人认为依据《关于查处使用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生产经营中使用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行为,按照《特别规定》第三条予以处罚无可厚非,但该《通知》中并没有提及具体条款,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对生产假冒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行为,依照《特别规定》第三条第四款处罚即可。而对经营假冒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行为,依照《特别规定》处理容易产生疑义。有人认为应按第三条第二款处罚;有人认为应按第三条第四款处罚。笔者认为,《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和第四款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是针对经过许可的情况,后者是针对未经许可的情形。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生产、销售产品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应当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由……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从立法原意来看,显然是针对经过许可、取得国家许可证照或经过认证的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以及经过国家许可、取得国家相关资质证明的违法产品的处罚。而假冒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实际是未经过国家许可、未取得相关资质证明的产品,理应按照《特别规定》第三条第四款来处罚经营者。即“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照而未取得许可证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进行处罚”。综上,销售假冒批准文号保健食品的行为应依照《特别规定》第三条第四款给予处罚,同时执法人员还应充分采集当事人具备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证据,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综合当事人违法情节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

7、在药店买到保健品吃完了才发现是假的,能要求退款吗

吃完了才发现,估计挺悬的,你可以打315咨询一下。其实药店卖假货的处罚力度是蛮大的,所以你去闹一闹应该问题不大,但是仅供参考。

8、大药房的保健药都是假的吗?

你需要什么保健品。一般没假的,不过价格太黑了。就像我卖玛卡400多一斤。药店卖2元一克。都是一个地方进的货。玛卡它可以补肾壮阳。有着荷尔蒙的发动机,天然伟哥的称号中央电视台打过广告的

9、在药店给小孩买的保健品 有假的吗?

只要去有医保资格的药店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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