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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前保健讲座

发布时间:2020-06-17 18:03:35

1、求母婴连锁店,社区店的年终总结和明年计划

新华网北京1月22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全面加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我国人口问题,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清醒认识全面加强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我国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全国少生4亿多人,提前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践证明,我国坚持不懈地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产生了巨大影响,为促进世界人口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总体是好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21世纪上半叶,将迎来总人口、劳动年龄人口和老年人口高峰。今后十几年,人口惯性增长势头依然强劲,总人口每年仍将净增800-1000万人;人口素质总体水平不高,难以适应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的要求;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庞大,就业形势更加严峻;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重,社会保障面临空前压力;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流动迁移人口持续增加,对公共资源配置构成巨大挑战;贫困人口结构趋于多元,促进社会均衡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总之,人口众多、人均占有量少的国情,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压力沉重的局面,人口与资源环境关系紧张的状况,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无不与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密切相关,在人口问题上的任何失误,都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难以逆转的长期影响。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选择。全党务必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对中华民族未来发展负责的高度,坚持不懈地做好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

我国30多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主要是:必须坚持长期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和完善人口政策和生育政策;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加强并改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坚持以开放务实的姿态开展国际人口与发展合作交流,树立负责任人口大国的形象。

“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既要坚持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基本经验,又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思路、内涵和途径。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促进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难点在农村。我国农村生产力还不发达,公共事业发展滞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群众生育意愿尚未根本转变,基层基础工作发展不平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缺乏有效手段,稳定低生育水平面临诸多困难,人口结构性矛盾和深层次问题愈益突出。因此,必须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把农村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中之重,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开创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三、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

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十一五”期间是实现这一任务的关键时期。综合分析我国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趋势,到“十一五”期末,全国人口总量(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要控制在13.6亿人以内;到2020年,人口总量要控制在14.5亿人左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

为此,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思想政治教育与利益导向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计划生育家庭为国家作出贡献,国家应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全面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节育手术保险、城市计划生育夫妇年老一次性奖励等制度。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通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以及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等制度予以帮助。在就业培训、合作医疗、扶贫开发、宅基地划分、改水改厕、沼气应用、新技术推广等方面,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按照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等职责分设原则,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对象领到奖励扶助金和享受优惠政策。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结合“五五”普法,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深入开展国策、国情、人口形势教育,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群众遵纪守法,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坚持依法管理。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予以公开揭露;是党员、干部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四、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要科学制定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规划及行动计划,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实行定期评估、通报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医疗保健机构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密切配合,大力宣传和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加强婚育咨询和指导,积极开展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产后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康复等工作;促进住院分娩和母乳喂养,为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和安全接生。

倡导科学婚检。加强性病和艾滋病防治工作,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对影响出生缺陷的生物遗传、社会环境、不良生活方式等重大危险因素进行研究、评估和干预。大力普及婴幼儿抚养和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强化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和培养。

五、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出生人口性别比过高、持续时间过长,必然影响社会稳定,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工作机制,加强综合治理的过程评估和责任考核。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以消除性别歧视为重点,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促进男女平等就业和共同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对农村计划生育女儿户给予奖励,在扶贫济困、慈善救助、贴息贷款、就业安排、项目扶持中对计划生育女儿户予以倾斜,推动“幸福工程”、“春蕾计划”等社会公益活动。鼓励男到女家落户,依法保护妇女的宅基地、房屋等继承权和土地承包权等权益。

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建立B超检查和人工终止妊娠登记、孕情检测、孕产过程管理等制度。完善执业资质认证和B超使用准入制度。对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品实行严格的处方管理。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依法严惩溺、弃、残害女婴和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及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等违法行为,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实施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六、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

我国人口流动规模庞大。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实现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低生育水平长期稳定。要深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制改革。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口登记制度,健全出生人口登记和生命统计制度,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生活。解决流动人口在就业、就医、定居、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逐步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护其合法权益。

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配备必要的社区计划生育专(兼)职人员。流入地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把进城务工人员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强化社区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适时变动、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相关部门为流动人口办理经商、务工、购房、租房、社会保障等手续时,应与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等成立计划生育协会。流出地要配合流入地,做好外出人员的宣传培训、免费办理婚育证明等相关工作。

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目前,我国已进入老龄社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44亿人,占总人口的11.03%。要制定和落实老龄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把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农村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政府、集体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养老服务机构。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老年父母,按规定提供适当补助。对军烈属、鳏寡及其他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按规定给予养老救助。

城市要逐步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多层次的城镇养老保障体系。积极发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知识和经验密集型服务业,为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参与社会的机会。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在城市规划中的比重,发展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开办各种类型的养老服务机构。

发扬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积极探索和实施“爱心护理”等工程。从老年预防保健入手,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出行安全和起居方便的环境。探索建立老年服务志愿者、照料储蓄、长期护理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制度。大力弘扬子女赡养、家庭养老和邻里互助的传统美德。要加强舆论监督,对拒绝赡养或虐待父母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大力发展老龄产业,建立满足特殊需求的老年用品和服务市场。

八、切实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保障力度

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公共投入,是保稳定、促发展的基础性投入。要从财政、基础设施、人力、科技等方面加大投入,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各级财政要逐年增加投入,到2010年,全国人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在“十五”期末人均10元的基础上增加到22元,继续安排“十五”期间已将社会抚养费、乡(镇)统筹费纳入财政预算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支出人均8元,届时,各级财政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人均30元。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向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积极运用市场机制,采取建立基金、开发险种等方式,吸引国内外资金。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奖励优惠资金发放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形成特色鲜明的行政部门、服务机构、自治组织、群众团体目标一致、上下互动、信息共享、运转高效的科学管理格局。切实加强面向基层的服务体系建设,国家重点支持中西部县(市、区)、乡(镇)中心服务站和流动服务车建设。利用网络优势,面向健康、亚健康人群,履行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咨询、药具发放和人员培训等职能。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和“生育关怀行动”,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及家庭保健等服务。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探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力争“十一五”期间形成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队伍。实行绩效考核,完善人员准入、选拔任用、引进培养、交流、退出机制。

加快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从中央到省、市、县、乡、村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网络作用,开发和运行人口宏观调控管理、人口发展趋势预测、人口安全预警预报、基层管理服务、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奖励优惠信息管理等综合应用系统,完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迁移、就业、贫困等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信息资源建设和开发利用,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积极推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技创新。建立以公益类研究机构为主体的公共科技服务体系,依托高等学校和重点科研机构,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研基地和学科体系,组建若干多学科交叉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充分发挥我国传统中医药优势,运用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新材料技术等高科技成果,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领域重点课题的联合攻关,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大力发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产业。

九、进一步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重道远。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经济社会发展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的战略机遇和有利条件,坚决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劲情绪,切实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坚定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与调控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重要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将人口发展战略和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人口发展评估体系,完善人口发展和人口安全预报预警制度,监控人口发展规划执行情况。进一步完善地方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分别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中央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每年要将本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向中央作专题报告。改革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落实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

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和管理制度,适时修订或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执法为民,实行政务公开,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违纪违法行政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稳定健全基层工作机构和队伍。在农村综合改革和城市行政区划调整中,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人员稳定,不得随意撤并和改变机构性质。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常住人口规模比例配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县乡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岗位特殊、任务艰巨,要按规定落实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公益服务,经费由财政保障。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充实、配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领导班子。对政绩突出的优秀干部要注意培养和使用。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特别是主要媒体要制定规划,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持续广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宣传,总结报道先进经验和典型,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中等以上学校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纳入相关课程教学内容或开设专题讲座等。利用城市社区、农村基层各种文化场所和宣传途径,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人口文化活动。

加强人口与发展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南北对话,促进南南合作,建立相互尊重、共同发展的伙伴关系,争取国际社会广泛理解和支持。积极参与人口与发展领域国际援助和国际规则的制定。遵循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行动纲领和联合国千年宣言精神,进一步促进人权事业发展,提高人权保障水平。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参照本决定精神,由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另行制定。

2、优生工程主要包括那两个

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任务,也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优生促进工程”——它的针对性就是“出生缺陷”,何为“出生缺陷”呢?出生缺陷是胎儿出生前即已存在的,因遗传因素、环境因素或二者共同作用所导致的结构或功能异常。优生促进工程就是国家通过“实施项目”等方式来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不断提高出生人口质量的行为。它是国家用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主要手段。
一、优生促进工程目标
(一)通过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提高全社会公众的优生科学知识水平和优生意识;
(二)通过优生咨询和高危人群指导,提高对个体夫妇的具体指导帮助;
(三)通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努力提高人群覆盖率,使每对计划怀孕夫妇都能得到优生科学指导帮助,引导计划怀孕夫妇增强孕前优生健康意识和能力;
(五)采取综合手段实施孕前预防,实现出生缺陷预防关口前移,努力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避免不良妊娠结局,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优生促进工程主要任务
主要有: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均衡营养6项。
(一)宣传倡导
充分利用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网络优势,大力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的科学知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墙报专栏、宣传品、培训讲座、文艺演出、群众活动、互联网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倡导工作,营造有利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社会氛围,提高全民预防意识,为减少出生缺陷发生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健康促进
通过系统的健康教育、政策开发、资源配置、能力建设及公益性技术服务等方式,增强群众优生意识和能力,改变不良生活方式,远离高危环境,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合理营养,预防和治疗感染及疾病,谨慎用药,戒烟、戒酒、戒毒,远离宠物,适量运动等,培养健康行为,主动利用现有服务,确保待孕夫妇保持良好的健康状况。
(三)优生咨询
咨询医师或从事临床遗传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前来咨询的服务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解答,提供优生服务的相关信息。注意服务对象的心理状况,给予必要的疏导。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对其提供的病史和家族史给予严格保密。
(四)高危人群指导
高危人群是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提示有出生缺陷高发风险因素暴露的人群。对高危人群要重点做好预防出生缺陷的指导工作,提出针对性的预防干预措施。组织参加预防出生缺陷知识讲座,重点进行孕前指导,提供生育咨询,组织专案进行再生育子女出生缺陷再发风险分析,指导接受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孕期重点监控。有条件的地方要建好高危人群数据库,将高危人群家族史、遗传病史、生育史及生活、工作环境中风险因素接触史等相关信息及时存入数据库,以便提供相关服务。
(五)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遵照知情选择的原则,计划怀孕夫妇接受规范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包括基本信息和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实验室及必要的影像学等辅助检查,以识别影响生育的危险因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在开展相关医学检查时,应当使用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检验设备和检测试剂,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和操作指南实施,并对检查结果给予解释和科学指导。
(六)均衡营养
合理膳食、均衡营养是胎儿健康发育的必要条件。技术人员应当指导计划怀孕夫妇合理膳食,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饮食习惯,尽可能从食物中获得自身和胚胎生长发育所需的各种营养素。对于确实缺乏某些营养素的妇女,可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科学的补充,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的危险因素。
6项任务中,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极为重要的关键环节。
三、我市开展的“优生促进工程”简介
我市开展“优生促进工程”主要有3项:
(一)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项目
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通过孕前和孕早期进行健康教育和指导,预防出生缺陷的发生。
一级预防包括健康教育、选择最佳生育年龄、遗传优生咨询、合理营养、避免接触放射线和有毒有害物质、预防感染、谨慎用药、戒烟戒酒等措施。该项目自2007年开始在全省展开,先在25个试点县开展工作,以后又开展了20个重点县。我市试点县为凤庆县;重点县是临翔区、云县、沧源县3个县(区)。
(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开始于2010年,属于国家项目,第一批全国共100个县,云南省进入8个县(我市没有);第二批全国120个县,云南省有3个县,我市凤庆县进入第二批国家试点县;在国家试点县的基础上,云南省2011年又增加了24个拓展县(区),我市临翔区、双江县进入24个省级拓展县(区)之列,“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在所有县区实施该项目。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是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项目的进一步发展和规范。
1、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对象
它的对象为所有计划怀孕夫妇,主要包括以下人群:
初婚准备生育的夫妇;
再婚符合政策准备生育的夫妇;
符合政策准备再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夫妇;
符合病残儿医学鉴定标准准备再生育的夫妇。
2、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内容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四个部分。国家项目将其归纳为19项:
(1)优生健康教育;
(2)病史询问;
(3)体格检查;
(4)阴道分泌物检查:含常规、淋球菌、沙眼依原体检查;
(5)血液常规检查:血红蛋白、红细胞、白细胞及分类、血小板;
(6)尿液常规;
(7)血型;
(8)血清葡萄糖测定(糖尿病筛查);
(9)肝功能检测;
(10)乙肝血清学五项检测;
(11)肾功能检测(肌酐等);
(12)甲状腺功能检测(促甲状腺激素);
(13)梅毒螺旋体筛查;
(14)风疹病毒IgG抗体测定;
(15)巨细胞病毒IgM抗体和IgG抗体测定;
(16)弓形体 IgM和IgG测定
(17)妇科超声常规检查;
(18)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
(19)早孕和妊娠结局跟踪随访。
(其中[4——17]14项为检验项目,必须在实验室内完成)
3、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机构的基本要求
(1)机构要求:
一是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二是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服务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
(2)场所和设备要求:
房屋要求、设备要求、环境要求等。
(3)人员要求:
人员配备:乡镇服务所专业技术人员最低不得少于2人,县级要求应有合格的检验人员;服务机构中的服务提供者必须具备专业技术服务资质,开展孕前健康检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
4、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组织管理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行政府主导、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组织实施、多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组织管理原则。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行逐级管理制度,县乡两级计生部门的职责如下:
(1)县(区)计生局职责:组织好辖区内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宣传和技术服务工作,落实配套经费;培训县乡服务提供者;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各项具体工作。
(2)县(区)计生服务站职责:感染性疾病的实验室筛查;负责辖区内待孕夫妇的风险因素评估;接受转诊、治疗;高风险人群咨询、指导、干预、转诊;辖区乡(镇)、街道及本机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质量管理。
(3)乡镇计生行政部门职责:提供服务对象名单;组织目标人群接受服务;组织完成正常妊娠结局的随访记录,按时报送报表和负责收集情况;组织社区技术人员培训;社区公众健康教育;组织外展服务。
(4)乡(镇)计生服务所职责:负责辖区内待孕夫妇健康教育和签订知情同意书;负责收集待孕夫妇基本信息和病史;具备条件的机构可开展体格检查,血常规、血型、尿常规、白带常规,妇科B超检查等(不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由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街道开展上述服务);负责一般人群的咨询、指导、干预;早早孕确诊;转诊及妊娠结局的随访。
(三) 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该项目自2009年开始实施,列入全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实施项目之一。就全国而言,主要由卫生部门组织实施,云南省则有计划生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范围:全省16个洲市全覆盖。项目内容: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预防神经管缺陷。
1、项目实施中各县(区)计生部门的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要求有效落实;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项目实施细则;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工作,包括健康教育、人员培训、药品管理和发放、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和监督指导等工作;负责制订叶酸的需求计划,按计划分配下拨,保正叶酸的供应;负责指导督促叶酸发放和科学服用工作,提高服用率和服用效果;按要求定期上报项目相关数据并抄送同级卫生部门。
2、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及技术服务所的职责:负责将叶酸发放到各村计划生育宣传员手中;负责指导宣传员规范科学发放叶酸,并对村级发放工作进行监督;负责情况收集和及时报送相关报表;负责辖区内高危待孕妇女叶酸的发放和管理。
3、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职责:负责宣传增补叶酸相关知识;负责了解本村育龄妇女的孕育状况,提供免费服务对象名单;按要求对目标人群进行免费叶酸的发放、指导科学服用和随访,登记建档,完成有关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对目标人群服用叶酸后的妊娠结局进行随访和上报;了解、上报高危待孕妇女信息,并加强随访、监督和登记。
5、目标任务:叶酸服用率达到目标人群的70%以上,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叶酸服用依存率达到40%以上。(何为依存人数和依存率?依存人数指新增孕中期孕妇中,怀孕前服用小剂量叶酸,从开始服用至怀孕头三个月的天数中服用天数占80%及以上的人数。依存率的计算:叶酸服用依存率=叶酸服用依存人数/服用人数*100%。

3、长春市婚前检查的项目包括哪些?

婚前检查的内容包括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两大部分。婚前检查内容包括: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检查的项目较多,建议到专业的医院进行。

4、长春市婚前体检都检查什么项目?

婚检项目分为基本项目和特需项目。
(一)基本项目。
1.婚前医学检查。
(1)基本体格检查项目:内科、外科、五官科、内外生殖器官的发育情况。
(2)基本辅助检查项目:胸部透视、血常规、尿常规、乙肝表面抗原、谷草和谷丙转氨酶、HIV初筛、梅毒检测、女性阴道分泌物(白带常规)检查。
2.婚前卫生指导。
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进行以生殖健康为目的,与婚育有关的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教育,讲授有关性卫生知识、讲授影响婚育有关疾病知识、受孕前的心理和生理准备、环境与疾病因素对后代的影响、新婚避孕知识及计划生育指导、遗传病咨询和基本知识讲座以及其他生殖健康知识。
3.婚前卫生咨询。
婚检医生对医学检查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服务对象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交换意见,帮助受检对象在知情的基础上做出恰当的决定。
(二)特需项目。
主要包括:心电图、胸片、乳房红外线检查、B超(妇科、肝胆、心脏等)、ABO血型、RH血型、乙肝二对半、乙肝三对半(含甲、丙肝)、淋菌筛查、肝肾功能组合、血脂组合、染色体检查、支原体检测、衣原体检测、精液分析、孕前保健项目等。

5、国家规定的免费婚前检查包括精液检查吗?

你好,很荣幸为你答疑解惑。

国家规定的免费婚前检查是检测基本体格发育状况和筛除一些特定传染病,是不包括精液检查的。如果有检查需要,可以去医院生殖中心或专业男科医院进行检测。

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继续追问,祝君健康!

6、长春市婚前体检都检查什么项目

婚检项目分为基本项目和特需项目。
(一)基本项目。
1.婚前医学检查。
(1)基本体格检查项目:内科、外科、五官科、内外生殖器官的发育情况。
(2)基本辅助检查项目:胸部透视、血常规、尿常规、乙肝表面抗原、谷草和谷丙转氨酶、HIV初筛、梅毒检测、女性阴道分泌物(白带常规)检查。
2.婚前卫生指导。
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进行以生殖健康为目的,与婚育有关的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教育,讲授有关性卫生知识、讲授影响婚育有关疾病知识、受孕前的心理和生理准备、环境与疾病因素对后代的影响、新婚避孕知识及计划生育指导、遗传病咨询和基本知识讲座以及其他生殖健康知识。
3.婚前卫生咨询。
婚检医生对医学检查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服务对象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交换意见,帮助受检对象在知情的基础上做出恰当的决定。
(二)特需项目。
主要包括:心电图、胸片、乳房红外线检查、B超(妇科、肝胆、心脏等)、ABO血型、RH血型、乙肝二对半、乙肝三对半(含甲、丙肝)、淋菌筛查、肝肾功能组合、血脂组合、染色体检查、支原体检测、衣原体检测、精液分析、孕前保健项目等。

7、奈瑞尔保健系列讲座:寒性体质女性如何保养调理身体?

那么要怎么样去判断寒性体质呢?往往需要通过分析舌脉,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完成。寒性体质的表现:当人体出现阳气虚衰时,常常表现有怕冷、手足寒凉、口淡不渴,或喜热饮,或小便清长,或尿少不利等;而当外寒侵袭人体时,则会造成外感发热、肢体关节疼痛。甚或中风偏瘫。女性还会因为虚寒出现月经后错、量少闭经,甚至出现痛经、不孕。所以重视保护阳气,避免虚寒体质是非常重要的,尤其对于想要做孕前准备的女性,温润的子宫才是胚胎发育的沃土,天寒地冻是不可能生根发芽的。关于体质的误区寒性体质的误区常常自我感觉手足冰凉的女性,想当然地认为自己是虚寒体质,盲目进补温热食品,结果越吃手脚越凉,还增加了口干舌燥、梦多眠差的症状。专家解读:中医认为手脚是人体四肢的末端。只有当人体阴血充足。还要阳气旺盛,另外气血也要运行流畅的时候,肢体末端的充养才能达到温润。任何一个环节的故障都可能导致手足寒凉或干燥,比如阴血的不足。阳气的衰微或气滞血瘀,可见阳衰虚寒仅仅只是其中的原因之一。临床上常看到体形偏瘦,皮肤粗糙,手脚冰凉的病人,多是因为气血流通不畅而导致的阳气不能达到四末,并非简单的寒性体质。热性体质的误区有些女性口气重、喜食冷饮、大便黏臭,往往把自己归于热性体质,动不动就吃点去火的小药,其实中医辨证并非如此简单。专家解读:脾胃是后天之本,脾土是人体整个生命运动的中枢,生命的延续需要有脾胃运化吸收营养物质,而消化功能的强弱更需要阳气的推动,温煦、气化。当脾胃阳虚、机能减慢时,运化能力下降,如果此时进食没有节制,大量积食就会停滞在人体的中部,造成机体的中枢运转失灵。如同农村草场上的稻草堆,长时间的堆积会产生腐热一样,口苦,口黏、口气重就在所难免。如果你不了解自己的真实情况,草率喝凉茶,吃去火药,就会加重阳虚运化不利,最终进入恶性循环。女性因为经,带,胎、产,乳的特殊生理,在其一生当中,阴血的损伤是很大的,所以人们一般比较重视顾护调养阴血。但一切物质的功能都需要通过阳气来体现,当女性身体出现虚寒,气血流通不畅的时候,子宫受寒而气血凝滞,上下气机不畅,月经紊乱、带下异常,不孕症等等疾病就会不期而至。调理体质这样做调理一:生命在于运动身体的运动不但可以促进脾胃消化,增强代谢功能,更能推动气血流通,避免气滞血瘀的加重,所以运动是寒性体质女性的首选“处方”。调理二:阴阳要平衡,进出也要平衡秋冬季节,人体同六自然一样,处于收藏的阶段。体表的阳气内敛,相对于春夏,体内的阳气反而旺盛一些。“安静”两个字是对秋冬时节最好的脚注,身体的静养,心灵的休憩,避免一切发散的、外泄的运动。饮食,起居、心理活动,让整个身心都能收敛和内藏。调理三:饮食上的调理日常的食物相对于药物来说,其寒热之偏性并不大,所以在正常情况下,只要不过度偏食,或短时间内大量进食某一种食物就不会造成偏差。当然,如果能知道一些食物的偏性,就可以更好地帮助我们调整饮食结构,避免过寒伤及脾胃阳气,或过热上火,损伤阴血。偏温热的食物:鳝鱼、羊肉,牛肉,鸡肉,韭菜、黄豆、糯米、橘子,桂圆、山楂、石榴。核桃、樱桃、荔枝、板栗、桃,大枣、黄酒,葱,姜。蒜、胡椒、红糖等。偏寒性的食物:绿豆、香蕉、藕,西瓜、猕猴桃,葡萄、梨、桑椹、苦瓜、紫菜、莴笋、茄子等,其中像桂圆、橘子皮、山楂,黄酒、葱、桑椹等都是药食两用。对于脾胃消化功能不良的女性要注意少吃寒性的食物,适当增加温热食物的摄入。这里说“适当”,就是一定要量出为制。奈瑞尔提醒女性朋友们,平时除了经常到我们的美容院做保养护理之外,在家里和工作的时候也要多加保护自己身体。寒性体质的备孕女。性应从饮食、运动等方面调理身体。无论在哪个季节,怀孕都是个自然天成的事情,不要过于刻意,应该顺其自然,调整好心态,保持规律的生活和量出为制的饮食结构。医圣张仲景的药方有一个方子“当归生姜羊肉汤”,专门用于治疗虚寒腹痛,非常适合虚寒性体质的女性在冬季食用。方法很简单,就是把羊肉洗干净切碎与当归、生姜同炖。经常喝这个汤有很好的温阳养血的作用。月经期少量服食红糖煮鸡蛋也是温暖子宫,养血化瘀的好方法。如果有脘腹的疼痛畏寒,可以将一些胡椒粉放在膏药上贴于脐部。或者将小茴香炒热后,布包好温熨腹部。这些都是散寒温中的好办法。

8、优生工程包括那两个

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任务,也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优生促进工程”——它的针对性就是“出生缺陷”,何为“出生缺陷”呢?出生缺陷是胎儿出生前即已存在的,因遗传因素、环境因素或二者共同作用所导致的结构或功能异常。优生促进工程就是国家通过“实施项目”等方式来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不断提高出生人口质量的行为。它是国家用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主要手段。
一、优生促进工程目标
(一)通过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提高全社会公众的优生科学知识水平和优生意识;
(二)通过优生咨询和高危人群指导,提高对个体夫妇的具体指导帮助;
(三)通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努力提高人群覆盖率,使每对计划怀孕夫妇都能得到优生科学指导帮助,引导计划怀孕夫妇增强孕前优生健康意识和能力;
(五)采取综合手段实施孕前预防,实现出生缺陷预防关口前移,努力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避免不良妊娠结局,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优生促进工程主要任务
主要有: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均衡营养6项。
(一)宣传倡导
充分利用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网络优势,大力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的科学知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墙报专栏、宣传品、培训讲座、文艺演出、群众活动、互联网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倡导工作,营造有利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社会氛围,提高全民预防意识,为减少出生缺陷发生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健康促进
通过系统的健康教育、政策开发、资源配置、能力建设及公益性技术服务等方式,增强群众优生意识和能力,改变不良生活方式,远离高危环境,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合理营养,预防和治疗感染及疾病,谨慎用药,戒烟、戒酒、戒毒,远离宠物,适量运动等,培养健康行为,主动利用现有服务,确保待孕夫妇保持良好的健康状况。
(三)优生咨询
咨询医师或从事临床遗传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前来咨询的服务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解答,提供优生服务的相关信息。注意服务对象的心理状况,给予必要的疏导。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对其提供的病史和家族史给予严格保密。
(四)高危人群指导
高危人群是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提示有出生缺陷高发风险因素暴露的人群。对高危人群要重点做好预防出生缺陷的指导工作,提出针对性的预防干预措施。组织参加预防出生缺陷知识讲座,重点进行孕前指导,提供生育咨询,组织专案进行再生育子女出生缺陷再发风险分析,指导接受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孕期重点监控。有条件的地方要建好高危人群数据库,将高危人群家族史、遗传病史、生育史及生活、工作环境中风险因素接触史等相关信息及时存入数据库,以便提供相关服务。
(五)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遵照知情选择的原则,计划怀孕夫妇接受规范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包括基本信息和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实验室及必要的影像学等辅助检查,以识别影响生育的危险因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在开展相关医学检查时,应当使用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检验设备和检测试剂,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和操作指南实施,并对检查结果给予解释和科学指导。
(六)均衡营养
合理膳食、均衡营养是胎儿健康发育的必要条件。技术人员应当指导计划怀孕夫妇合理膳食,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饮食习惯,尽可能从食物中获得自身和胚胎生长发育所需的各种营养素。对于确实缺乏某些营养素的妇女,可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科学的补充,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的危险因素。
6项任务中,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极为重要的关键环节。
三、我市开展的“优生促进工程”简介
我市开展“优生促进工程”主要有3项:
(一)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项目
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通过孕前和孕早期进行健康教育和指导,预防出生缺陷的发生。
一级预防包括健康教育、选择最佳生育年龄、遗传优生咨询、合理营养、避免接触放射线和有毒有害物质、预防感染、谨慎用药、戒烟戒酒等措施。该项目自2007年开始在全省展开,先在25个试点县开展工作,以后又开展了20个重点县。我市试点县为凤庆县;重点县是临翔区、云县、沧源县3个县(区)。
(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开始于2010年,属于国家项目,第一批全国共100个县,云南省进入8个县(我市没有);第二批全国120个县,云南省有3个县,我市凤庆县进入第二批国家试点县;在国家试点县的基础上,云南省2011年又增加了24个拓展县(区),我市临翔区、双江县进入24个省级拓展县(区)之列,“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在所有县区实施该项目。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是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项目的进一步发展和规范。
1、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对象
它的对象为所有计划怀孕夫妇,主要包括以下人群:
初婚准备生育的夫妇;
再婚符合政策准备生育的夫妇;
符合政策准备再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夫妇;
符合病残儿医学鉴定标准准备再生育的夫妇。
2、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内容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四个部分。国家项目将其归纳为19项:
(1)优生健康教育;
(2)病史询问;
(3)体格检查;
(4)阴道分泌物检查:含常规、淋球菌、沙眼依原体检查;
(5)血液常规检查:血红蛋白、红细胞、白细胞及分类、血小板;
(6)尿液常规;
(7)血型;
(8)血清葡萄糖测定(糖尿病筛查);
(9)肝功能检测;
(10)乙肝血清学五项检测;
(11)肾功能检测(肌酐等);
(12)甲状腺功能检测(促甲状腺激素);
(13)梅毒螺旋体筛查;
(14)风疹病毒IgG抗体测定;
(15)巨细胞病毒IgM抗体和IgG抗体测定;
(16)弓形体 IgM和IgG测定
(17)妇科超声常规检查;
(18)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
(19)早孕和妊娠结局跟踪随访。
(其中[4——17]14项为检验项目,必须在实验室内完成)
3、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机构的基本要求
(1)机构要求:
一是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二是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服务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
(2)场所和设备要求:
房屋要求、设备要求、环境要求等。
(3)人员要求:
人员配备:乡镇服务所专业技术人员最低不得少于2人,县级要求应有合格的检验人员;服务机构中的服务提供者必须具备专业技术服务资质,开展孕前健康检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
4、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组织管理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行政府主导、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组织实施、多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组织管理原则。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行逐级管理制度,县乡两级计生部门的职责如下:
(1)县(区)计生局职责:组织好辖区内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宣传和技术服务工作,落实配套经费;培训县乡服务提供者;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各项具体工作。
(2)县(区)计生服务站职责:感染性疾病的实验室筛查;负责辖区内待孕夫妇的风险因素评估;接受转诊、治疗;高风险人群咨询、指导、干预、转诊;辖区乡(镇)、街道及本机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质量管理。
(3)乡镇计生行政部门职责:提供服务对象名单;组织目标人群接受服务;组织完成正常妊娠结局的随访记录,按时报送报表和负责收集情况;组织社区技术人员培训;社区公众健康教育;组织外展服务。
(4)乡(镇)计生服务所职责:负责辖区内待孕夫妇健康教育和签订知情同意书;负责收集待孕夫妇基本信息和病史;具备条件的机构可开展体格检查,血常规、血型、尿常规、白带常规,妇科B超检查等(不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由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街道开展上述服务);负责一般人群的咨询、指导、干预;早早孕确诊;转诊及妊娠结局的随访。
(三) 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该项目自2009年开始实施,列入全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实施项目之一。就全国而言,主要由卫生部门组织实施,云南省则有计划生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范围:全省16个洲市全覆盖。项目内容: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预防神经管缺陷。
1、项目实施中各县(区)计生部门的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要求有效落实;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项目实施细则;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工作,包括健康教育、人员培训、药品管理和发放、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和监督指导等工作;负责制订叶酸的需求计划,按计划分配下拨,保正叶酸的供应;负责指导督促叶酸发放和科学服用工作,提高服用率和服用效果;按要求定期上报项目相关数据并抄送同级卫生部门。
2、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及技术服务所的职责:负责将叶酸发放到各村计划生育宣传员手中;负责指导宣传员规范科学发放叶酸,并对村级发放工作进行监督;负责情况收集和及时报送相关报表;负责辖区内高危待孕妇女叶酸的发放和管理。
3、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职责:负责宣传增补叶酸相关知识;负责了解本村育龄妇女的孕育状况,提供免费服务对象名单;按要求对目标人群进行免费叶酸的发放、指导科学服用和随访,登记建档,完成有关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对目标人群服用叶酸后的妊娠结局进行随访和上报;了解、上报高危待孕妇女信息,并加强随访、监督和登记。
5、目标任务:叶酸服用率达到目标人群的70%以上,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叶酸服用依存率达到40%以上。(何为依存人数和依存率?依存人数指新增孕中期孕妇中,怀孕前服用小剂量叶酸,从开始服用至怀孕头三个月的天数中服用天数占80%及以上的人数。依存率的计算:叶酸服用依存率=叶酸服用依存人数/服用人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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