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必须取得什么证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第三条 施行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的审批,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婚前医学检查的审批,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涉外婚前医学检查的审批,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第四条 申请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 符合当地医疗保健机构设置规划;
(二)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 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四) 符合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申请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向审批机关,提交《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并交验下列材料: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
(二)有关医师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三)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应向审批机构交纳审批费。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当地物价管理部门规定。
第六条 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进行审查和核实。经审核合格的,发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第七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继续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八条 申请变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许可项目的,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报批。
第九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悬挂在明显处所。
第十条 凡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家庭接生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 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技术服务人员的资格考核,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从事婚前医学检查技术服务人员的资格考核,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以及从事家庭接生技术服务人员的资格考核,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资格考核内容由卫生部规定。
第十二条 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资格考核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三条 经考核合格,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卫生技术人员,不得私自或者在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中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
第十四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应当妥善保管,不得出借或者涂改,禁止伪造、变造、盗用以及买卖。
第十五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遗失后,应当及时报告原发证机关,并申请办理补发证书的手续。
第十六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本办法施行后的6个月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师,经考核认定,发给《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已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经考核认定,发给《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八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和《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母婴保健师报考条件
(一来)医师具有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护士具有中源专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护士百资格(含执业地点注册在乡镇卫生院的执业助理医师);
(二)度具有一年以上从事相关工作临床经验;知
(三)近三年内无医疗事故差错发生;
(四)医德医风良好。道
3、母婴保健证报名怎么报
您需要准备身份证、健康证、学历证到正规培训中心进行培训,这样可以获得国家承认的证书。
4、母婴保健考试有年纪限制嘛
没有年纪限制。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对其有相关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考试分为省、市、县三级。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考试成员应当符合下列任职条知件:
(一)县级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在该区的市级和省级母婴保健医院内,母道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母婴保健证报考条件扩展资料: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相关法条: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内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依照母容婴保健法和本办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实施许可,并核发相应的许可证书;
(二)对母婴保健法和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违反母婴保健法和本办法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负责母婴保健工作监督管理的其他事项。
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5、已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想考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要什么条件
《母婴保百健技术考核合格证》是不需要考试的;
办理《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是有所在单位代为递交申度请的;
申请递交至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一般为卫生局;
当地卫生局会对申请人专员的情况进行核实,并报批;
经主管领导审批通知,向申请人员颁发《母婴保健技术属考核合格证书》,并进行登记;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6、助产士资格证书什么时候可以考?
每年的六月底报名,七月考操作,八月考理论。
助产人员需参加由各省卫生厅组织的考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后才可从事有关助产工作。一般先行培训有关知识,考试范围;然后是实践技能考试,最后是理论考试。
考试内容:法律法规内容为《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guo母婴保健法〉办法》等相关法律制度;业务知识以各省卫生厅编印的有关《妇幼保健机构三基》为主。
参考对象必须在助产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三年注册一次。晋升为主管后可以免试注册。
(6)母婴保健证报考条件扩展资料
注册材料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2、当年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和《护士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含助产士专业)学历证明(不包括各类医士专业学历)(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5、医疗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不含护士助理或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有效证明(原件1份);
6、医疗单位临床实践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原件1份);
7、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1份);
8、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
9、正式人员提交卫生行政部门开具的介绍信或毕业分配通知书,聘用人员提交正式聘用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由单位人事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盖章);
10、人事档案已在我市医疗机构的护理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凭人事部门的拟录用通知,向执业所在地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护士执业证书》。
11、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注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接受3-6个月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7、护士考的母婴保健证和医师考的母婴保健证都一样吗
一样的, 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表
2、《母婴保健技术抄服务人员考核审批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袭执业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助理执业医师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及复印件;
4、原《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及复印件;
5、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培训及考核证zd明。
8、全国通用的母婴保健证怎么考
小龙宫告诉你,母婴方面一般有:育婴师、催乳师、小儿推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