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年轻人普遍认为保健品都是骗人的?
我想先说一个30年前的故事。1988年的一天,一位43岁的浙江校办厂经理正在推销课外辅导资料时,偶然得知一名浙江大学教授有个包含枸杞、山楂、桂圆的配方,声称对小孩营养消化有好处。机敏的他立刻扔下手中的教辅材料,亲自登门拜访并得到了配方,最终调配成一款儿童营养液。
随后,这款口服液被命名为“娃哈哈儿童营养液”,这位脑筋灵活的经理还为此发明了一句广告词——“喝了娃哈哈,吃饭就是香”,3年便销售过亿元。

这位经理就是现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娃哈哈的第一桶金,就是源于保健品。
或许这个故事放在今天像是天方夜谭,但在气功横行的90年代,人们对保健品的狂热绝对超乎你的想象。
1994年,国家统计局曾对35个大中城市进行调查,30%以上的家庭会买保健食品馈赠亲友,而在北上广等十大城市,10岁以上的少年服用各种营养口服液的比例更是高达83%。
相信经历过那个时代的朋友,一定对口服液的三大巨头——生命一号、太阳神、红桃K记忆犹新。尤其是生命一号,我现在还记得它魔性的广告词:“生命一号,补充大脑营养,提高记忆力!”“喝生命一号,考出好成绩!”
当年天真的我也抱着喝完数学题全会做的心态尝试过几瓶,就记得味道说甜不甜,说酸不酸,三分像药,七分倒像饮料。至于疗效,智商没上去,体重却上去了。
事实上,这些所谓能够提升记忆力,进而提升考试成绩的保健品,主要成分都是氨基酸、牛磺酸、脑磷脂。看到这还算正常,起码都是对大脑有益的药物。可是后面紧跟着的就是大枣、枸杞、陈皮等中年人的标配。虽然这些在中医里也有安神补脑的功效,但如此土洋结合,实在不伦不类。此外,在一瓶小小的口服液中,这些药物的比例更是一个疑问。
既然中西结合行不通,有人就打起了神奇中医的主意。中华鳖精就号称是从中华鳖里提取了大量营养物质,配合传统中草药,能够益智健脑。

作为当时中国体坛的大红人,马俊仁说自己弟子常喝中华鳖精,更是让许多人深信它的保健价值。
曾经有一位怪叔叔来我家作客,手上拿的就是两盒中华鳖精,还口口声声说他家孩子就是喝了这个,语文也会了,英语也行了,一口气做10道奥数题都不费劲了。
结果所谓的中华鳖精,后来被曝光不过就是糖水,整个工厂甚至连一只“鳖”都没有,只有一只供观赏的鳖。
老人或许对这些“保健品”的真相知之甚少,不过年轻人却是在各种渠道接受到的信息中对国产保健品逐渐丧失信心。再加上现在可选择的进口产品数不胜数,广告也做的更到位,年轻人自然就更对国产保健品嗤之以鼻。
而这些保健品之所以能霸占我们的童年,甚至在今天经过变形,继续欺骗着我们的父母,一方面是依靠“谎言重复一千遍就能变成真理”的逻辑,重复播放恶俗但有效的广告;另一招则可称为“因为所以就这么办”,在两个或三个事物之间建构似是而非的强关联,而事实上它们之间并无关联或只是弱关联。

2、联合营销:关键是供应商能为药店提供什么?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因为中国的保健品供应商此时正面临一些新的机遇,如越来越多的人们对健康生活方式公开而明确的追求,药食同源类产品的兴起,传统中医中药治未病理论与国际预防医学的接轨,发达国家现代病及其成熟的膳食营养品、功能性食品向新兴发展中国家的转移与二次开发等;同时,也因为零售药店在医改新政后面临药品经营的困局,整体上有转向非药寻求利润的内在动机——保健品已经成为药店利润贡献度最高的品类。供应商与零售药店在保健品方面的合作,正呈现出越来越宽广的前路。“这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由于保健品供应商众多,渠道繁杂,不规范经营屡见不鲜,而药店经营者过多看重高毛利——保健品成了商家搞价格歧视、关联销售、高毛主推最重要的品类,这么多年以来,保健品本身的可信度,包括夸大宣传功效、基于人性恶的诱导消费、高得离谱的价格等,也正在消费者自我保健意识日益加强的消费环境中,遭到更多的质疑和抵制。从连锁药店的角度看,不能仅仅依靠产品的高毛利来维系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开源与节流,亦或其它的能够为企业提升竞争力的创新行为,是药店生存发展的关键。关于节流,无非就是店面租金,人力资源成本,资金流转率等几项标准,可提升的空间有限。所以,开源将会是连锁药店可以依赖的一个重点。说到开源,就不得不提到保健品及保健品营销。保健品营销如果还停留在先前的模式和做法,那一定是没有前途的。那种高空轰炸、单兵突击、店面强推等传统做法,即耗资源,又是过度诱导,预支市场和消费者的未来,在如今这个强调联合和优势资源互补的新时代,急需改进。而联合营销由于强调供零双方的联合制胜,强调品牌共建,强调通过各种营销活动来稳定老顾客,发掘新顾客——通过供应商和零售药店的品牌来提高顾客的忠诚度和交易频次,笔者以为这是对我们这个保健品经营好时代的最佳诠释,也是摆脱坏时代的最佳解决方案之一。1、保健品供应商对药店这个渠道和终端的最基本的态度到底是什么?是利用还是真正的战略合作?仅仅是为了卖掉自己的产品甚至是一次性的甩货,还是长期经营,与药店共同发展?有没有意识到药店品牌与供应商的品牌是处于同等的地位,甚至有些时候还更为重要?有没有理解药店经营决策者的发展战略,并顺应和帮助他们去实现这个战略?总之一句话,保健品供应商要做的事情是不是药店也想做的——甚至在药店还没有想明白的时候,你替他想明白了。2、保健品供应商有没有一整套的联合营销思路和方案?是选点先行,还是全国撒网?如何处理区域生根与区域联动和全国战略性布局推进的关系?如何根据当地药店的实际情况制定灵活的营销策略?总部与分部如何分配营销资源?营销权力如何分配?由什么样的人来决定与药店联合营销的深度和广度?3、如何通过营销来塑造品牌?品牌不是宣传出去的,一定是在市场上踏踏实实做出来的。这里面全国品牌与区域品牌如何统一?药店品牌与供应商品牌如何统一?供应商内部如果存在品牌分离的话,也有一个如何统一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消费者会如何来看待联合营销中的联合品牌?消费者能从联合营销中得到更多的实惠、更有价值的服务吗?保健品在连锁药店里的营销已经进入联合营销时代,我认为每一个经营者都应该回答上面这三大最为关键的问题。
3、怎样注册医疗器械 保健品销售的公司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公布);
3、《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8号);
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4〕143号);
5、《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食药监械管〔2014〕235号);
二、申请人资格
持有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各类企业。办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事务的经办人应受申请人委托,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所办理事项的要求。
三、申请条件
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
(一)企业负责人应熟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所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知识,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64、65条所述的行为记录。经营体外诊断试剂、塑形角膜接触镜的企业,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二)企业可指定一名最高管理层中人员担任质量负责人,负责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企业负责人不可兼任质量负责人。
(三)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至少由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等3人组成)。企业负责人不得兼任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和质管员。
(四)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依书面授权行使各自质量管理职能,并在企业内部依授权对医疗器械质量行使裁决权。
(五)企业应设置或配备与经营规模、经营品种相适应的医疗器械验收、养护等部门。验收、养护部门应隶属于或在业务上接受质量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
(六)企业应设立与经营规模、经营品种相适应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部门/人员或约定由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持。
(七)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医疗器械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相关专业指机械、电子、医学、药学、生物工程、化学、护理学、计算机等理、工、农、医、药类专业,下同)。质量负责人应熟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所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知识并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关专业(检验学、微生物学、医学、药学、生物化学等,下同)中级以上职称,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有5年以上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相关工作经验。
(八)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医疗器械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2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相关工作的经历。
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关专业(检验学、微生物学、医学、药学、生物化学等,下同)中级以上职称,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有5年以上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相关工作经验;
(九)质量负责人、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无严重违反医疗器械法规行为记录。
(十)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均应接受上岗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十一)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担任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的,其年龄不得超过68周岁,并应提供南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十二)申请经营植入类产品的,还应配备2名具有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经过厂商或供应商培训的人员,并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承担此工作的,其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并应提供南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不得兼任本条所指的医技人员。
塑形角膜接触镜经营企业,应具有眼科相关专业的技术服务人员。
(十三)从事具体质量管理、验收养护、计量等工作的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经有关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在国家有就业准入岗位工作的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有效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从事具体质量管理、验收、售后服务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养护、销售等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质量管理、验收、养护、销售、售后服务等工作岗位的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十四)从事质量管理、验收、保管、销售等直接接触医疗器械产品工作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医疗器械产品工作。
(十五)企业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超过8个大类后,每增加1个大类,注册资本应追加50万元人民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申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的人员、经营场所、仓库、设备设施等应分别独立设置,注册资金总额应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十六)经营场所应相对独立,并与其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经营场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内、部队营区(不含可租赁区)以及其他不适合经营的场所。经营场所必须整洁、明亮、卫生。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8个类别及以下的,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不含仓库,以房屋产权证建筑面积计,无产权证以使用面积×1.2计,下同);经营8个类别以上的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
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经营场所的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
(十八)企业应设置产品陈列室或产品陈列柜,陈列企业经营的产品。经营产品不宜陈列的,应在经营场所悬挂经营产品图片并备有产品介绍资料。
(十九)企业应具有与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经营品种相适应的仓库,仓库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内、部队营区(不含可租赁区)以及其他不适合设置仓库的场所。仓库设置地点应兼顾方便管理与就近经营场所原则。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8个类别及以下的,若仓库地址与经营场所同址或邻址(同一或相邻门牌号,下同),仓库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含阴凉库,下同);若仓库地址与经营场所异址,仓库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另配不少于20平方米的辅助经营场所);经营8个类别以上的,若仓库地址与经营场所同址或邻址,仓库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若仓库地址与经营场所异址,仓库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另配不少于20平方米的辅助经营场所)。经营需阴凉储存的产品,应配备不少于20平方米的阴凉库;经营有冷藏要求的产品,应配备不少于10立方米的冷藏设施。经营需特殊条件储存的产品,应具备相应的贮藏条件。
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若库房地址与经营场所同址或邻址(同一或相邻门牌号),其仓库面积总和不少于100平方米;若库房地址与经营场所异址,其仓库面积总和不少于150平方米(另配不少于20平方米的辅助经营场所)。仓库应设置不少于20平方米的阴凉库;应设置冷库,其容积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冷库容积应不小于20立方米。
(二十)仓库库温及库容设置应与经营品种及其经营规模相适应。常温库温度为0-30℃,阴凉库温度为0-20℃,冷藏库(柜)的温度为2-10℃。特殊产品的库温按产品说明书要求设置。常温库与阴凉库的相对湿度为40-80%。特殊产品的湿度按产品说明书要求设置。
(二十一)库区周围应无杂草,无污染;装卸场所应有顶棚;仓库应整洁卫生、门窗结构严密、地面平整,设施完好,有相应的地垫、货架、温湿度调控设备、温湿度测定仪,并具有避光、防虫、防鼠、防霉、防污染、防潮、通风、照明、消防等设施。
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仓库还应配备有效自动调控、检测温湿度的设备;冷库应配有自动监测、调控、显示、记录温度状况和自动报警的设备以及备用发电机组或安装双路电路,备用制冷机组;设置包装物料的储存场所并配备相应设备。
(二十二)仓库应有明显标识,分别设置待验(库)区、发货(库)区、合格库(区)、不合格库(区)、退货库(区)。库内应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区和发货区为绿色、不合格区为红色、待验区和退货区为黄色。产品堆放应有明显的标志和货位卡,货垛之间、垛墙之间、垛顶之间应有一定间距。
(二十三)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企业,应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品种相适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储存温度等特性要求的运输设施设备(如冷藏车、车载冰箱等)。企业至少应配备两台容积为40L车载冰箱(最大量程为零下18度),并配有运输过程中能实时监测温度的装置或仪表。
(二十四)经营植入类产品、塑形角膜接触镜的,应具备通过条形码等唯一性标识记录和长期跟踪第一经销商或使用单位或使用者的能力及条件。塑形角膜接触镜经营企业应与生产单位制定《塑形角膜接触镜使用责任书》三联单,加盖本单位印章,随同产品提供给验配机构。
(二十五)企业应配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设备和管理软件,能实现与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计算机数据关联,及时上传购、销、存等相关数据,具有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远程监管平台对其购、销、存进行监督管理的条件。
(二十六)企业应根据医疗器械管理的法规、规章、相关文件和《江苏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批发)检查实施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并有措施保证其实施;建立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等质量管理记录、质量管理档案,并有措施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塑形角膜接触镜经营企业应针对角膜塑形接触镜特点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十七)塑形角膜接触镜经营企业应能向验配机构提供包括产品、设备、设施、人员等在内的全面培训能力;收集配戴者配戴角膜塑形镜后的不良反应情况,有效地处理配戴者的投诉,并保留处理的有关记录。
(二十八)塑形角膜接触镜经营企业应对验配机构进行认可并授权,签定责任书,确定各自在产品售后服务中应负的责任;只能向其认可的验配机构提供产品。
(二十九)经营其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需要特殊管理,经营资格和条件有明确要求的医疗器械,从其规定。
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
(一)企业负责人应熟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所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知识,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64、65条所述的行为记录。
(二)企业应配备与经营品种相适应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质管员),每门店至少1名。
(三)企业质管员依书面授权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并在企业内部依授权对医疗器械质量行使裁决权。
(四)质管员应具有医疗器械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五)质管员应接受上岗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质管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六)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担任质管员的,其年龄不得超过68周岁,并应提供南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七)经营下列产品的,还应配备以下专业人员:
(1)经营家庭用医疗器械产品的,应配备每门店至少1名医师或护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2)经营角膜接触镜(不含塑形角膜接触镜)及其护理用液的,应配备2名以上(含2名)眼科医师或中级验光员(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以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3)经营其他需要为个人验配的医疗器械企业,应配备至少2名以上(含2名)医师(或技师)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4)在国家有就业准入岗位工作的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有效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5)企业负责人、质管员不得兼任上述专业技术人员。
(八)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承担企业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并应提供南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九)经营场所应设在方便消费者购买的门面房内。经营场所应宽敞、明亮、整洁、卫生,与办公、生活、库房等区域应分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内、部队营区(不含可租赁区)以及其他不适合经营的场所。
(十)经营场所面积应不少于40平方米(以房屋产权证建筑面积,无产权证以使用面积×1.2计,下同);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经营医疗器械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专营医疗器械的,经营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使用面积); 兼营医疗器械的,经营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使用面积)。
(十一)营业场所应有产品陈列柜,陈列所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柜台及货架整齐,柜组标志醒目。零售药店兼营医疗器械的必须设立专柜(橱)陈列医疗器械,不得将医疗器械与非医疗器械混放。
(十二)经营角膜接触镜(不含塑形角膜接触镜)的,应设置检查室(区)、验光室、配戴室(区)等验配场所,配备配戴台、洗手池、干手器、视力表、检眼镜、镜片箱、电脑验光仪、裂隙灯显微镜等仪器设备。
(十三)企业具备及时补、供货条件的,可不设仓库,但产品应全部上架、入柜或置于展示区;需要设置仓库的,应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配备与所经营品种相适应的储存、保管设备。
(十四)经营需要验配或家庭用医疗器械的,应具备售后服务能力或约定第三方给予技术支持。
(十五)企业应配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设备和管理软件,能实现与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计算机数据关联,及时上传购、销、存等相关数据,具有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远程监管平台对其购、销、存进行监督管理的条件。
(十六)企业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及经营范围,制定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并有措施保证予以实施;建立相应的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等质量管理记录及档案,并有措施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
(十七)零售连锁企业各门店申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零售)许可验收标准相关要求。
(十八)零售连锁企业应设总部,总部应单独申领零售连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十九)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机构与人员”的其他要求,包括质量管理相关人员资质等要求参照《江苏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实施。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应指定一名最高管理层中人员担任质量负责人,负责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负责人不得兼任质量负责人。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机构至少由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等3人组成。质量负责人不得兼任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和门店质管员。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营医疗器械的,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和质管员可分别由相应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兼任。
(二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经营场所与设施设备”、“管理与制度”其他相关要求参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实施。经营场所可以设在相对独立的非门面房内,但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内、部队营区(不含可租赁区)以及其他不适合经营的场所,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应设立与企业经营规模、经营品种相适应的配送中心。各门店经营的医疗器械应由总部统一采购,由配送中心统一配送。配送中心应设置仓库,仓库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二十一)零售连锁医疗器械企业门店或总店的分店,由总部或总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部或总店的经营范围。
(二十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部分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和条件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规定。
四、申请材料
(一)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
1、申报材料封面及目录(含序号、材料名称、页码);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表》;
3、《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企业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5、经营方式、经营范围说明(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规定的名称、代码和管理类别确定);
6、企业人员名单(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职务、身份证号码);
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和培训证书复印件;经营体外诊断试剂、塑形角膜接触镜的,需提供企业负责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8、质量负责人、质量机构负责人的个人简历、任命书、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上岗证和劳动用工合同、不兼职证明材料复印件;质量负责人还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授权书等;具体质量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上岗证和劳动用工合同、不兼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还应提供退休证明及南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能够正常工作的体检证明复印件;
9、验收、养护、售后服务、销售等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上岗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10、经营植入体内医疗器械、塑形角膜接触镜的企业,需提供医技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劳动用工合同、不兼职证明材料复印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还应提供退休证明及南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能够正常工作的体检证明复印件;
11、经营场所、库房的租赁协议、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注明实际使用面积)及地理位置图;仓库平面图(注明实际使用面积及分区)及地理位置图;
12、办公、仓储、运输等设施、设备清单;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还需提供库区照片、冷库内外观照片、冷藏车或车载冰箱、运输车辆照片、配备发电机的提供发电机照片等;
1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申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办公、生产场地及其仓库平面图;
14、委托第三方物流储运的企业,需提供委托第三方物流储运合同复印件;
15、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委托第三方物流储运的企业,说明应包括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实时对接、查询、监督等网络及数据库情况;
16、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
17、经办人授权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18、其他需要进一步提供的证明材料;
19、企业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2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部分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和条件有明确要求的,按其规定提交材料。
(二)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
1、申报材料封面及目录(含序号、材料名称、页码);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表》;
3、《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企业为零售连锁医疗器械企业门店或总店的分店的,需提供总部或总店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经营方式、经营范围说明(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规定的名称、代码和管理类别确定);
6、企业人员名单(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职务、身份证号码);
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和培训证书复印件;
8、专职质管员的个人简历、任命书;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者职称证书、上岗证、劳动用工合同、不兼职证明材料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授权书;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担任专职质管员的,还应提供退休证明及南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能够正常工作的体检证明复印件;
9、经营家庭用第三类医疗器械、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等为个人验配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其它需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验配人员)的零售企业,还需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验配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及劳动用工合同、不兼职证明材料复印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还应提供退休证明及南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能够正常工作的体检证明复印件;
10、企业经营场所、库房的租赁协议、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场地平面图(注明实际使用面积及各功能区)及地理位置图;
11、企业经营、仓储、运输等设施、设备清单;经营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等验配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企业,还需提供验配仪器清单(注明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仪器编号、数量)及验配条件说明;
12、不设仓库的零售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及时补、供货条件说明;
13、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14、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
15、经办人授权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16、其他需要进一步提供的证明材料;
17、企业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五、填报说明及要求:
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表》可到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区下载
2、填写格式参照“示范文本”,文字材料和表格用电脑打印,所有资料用A4纸制作;
3、所提供的复印件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复印日期,并加盖企业印章;
4、经营、仓库地址应按“市名+区名+路名+门牌号+楼层+室号”顺序登载;
5、经营范围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规定的管理类别、分类目录类代号和类代号名称填写,不得只填写“三类医疗器械”;
6、可以零售的第三类医疗器械通常产品说明书应有产品可供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的特别说明。仅限以下范围:Ⅲ类:6815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含针),6815胰岛素注射笔专用针,6822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不含塑形角膜接触镜),6866避孕套(含药)。超出此范围的,应提交医疗器械可零售说明及相关说明书复印件;
7、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申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参照医疗器械批发企业的要求;
8、企业为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或总店的分店的,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由总部或总店统一申请,提交的材料需加盖总部或者总店的印章;
9、经营场地、仓库地址在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溧水区、高淳区区域内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零售企业和市内六城区兼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药店申请材料需一式两份;
10、网上同步申报(详见《江苏省医疗器械信息采集系统企业端使用手册》)。
六、过渡期间有关问题的处理
1、自2014年10月1日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许可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2014年10月1日前已受理但尚未批准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申请,也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2、现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2014年10月1日后,企业申请经营许可变更、延续、补发,涉及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进行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发给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收回原证;
3、持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个体工商户将其营业执照转变为企业营业执照后,方可换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换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不涉及许可证变更延续,或仅涉及非许可事项变更或补办,不需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给予换发,许可证有效截止日期不变;若涉及许可事项变更或延续,且资料以及现场核查均符合要求的,给予换发,许可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计算。
注册保健品销售的公司流程:
1、 产品获卫生部《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2、 生产加工企业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17405-1998)的规定。
3、 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合法、有效。
1、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卫生部《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3、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
4、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及制定说明;
5、产品配方及依据;
6.生产工艺及简图;
7、委托加工应提交《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与受委托加工企业签定的委托加工有效合同;
8、生产条件、生产技术人员、质量保证体系的情况介绍;
9、产品设计包装及产品说明书样稿;
10、产品的卫生监测资料。
11、其它资料,营业执照、当地的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证明等。
11、申报材料出现的产品名称应包括产品品牌和型号。
12、申报材料中除申请表及检验报告外,均应逐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可以是骑缝盖章)
13、申请表要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空格处以"无"字填写;其他申报材料均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建议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申报的各项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14、申报材料复印件应由原件复制,其清晰度应与原件完全一致。
15、产品的卫生监测资料由自治区卫生厅确定的检验机构提供,由区卫生监督所派监督员现场采取三个生产批次的样品,申报者送检。
16、使用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作为原料的,需提供有关合法使用野生动植物的证明材料。
17、 自收到申报材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18、 审查合格的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上报卫生厅审批。
4、你好,请问注册一个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可以有哪些?可以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品)吗?
只要第一个经营范百围和你名称的行业范围有关联,后面的随便你加。
保健品和预包装食品是两码事。在上海,前者归食药监,后者归工度商,两者都卖,则两证皆问要。但这个是受到当地规章制度规定的,所以你还是要问你们当答地部门。
基本上,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合同什么的,是必要的。费专用、时间、具体材料,你还是要到你们当地工商局去问问。
先ps一记,直销,你就不要想了。这个要去北属京了
5、保健品在单体药店操作的好处
病情分析:
你好,孕期可以吃DHA和多维元素片,一般来说对孩子的发育没有什么影响的
指导意见:
这种情况可以考虑按照说明书进行服用,注意饮食上多加强营养,按时做好产检就可以了
6、顾中一说:营养师自己会吃保健品吗
除医院营养师外社招聘营养师都跟保健品关联说工作除营养咨询外定销售任务公司营养保健品推销给客户面兴趣建议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