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废物的定义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院废物是医院所有需要丢弃、不能再利用的废物,包括生物性的和非生物性的,也包括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是指在病人进行诊断、治疗、护理等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版废物。
医疗废物中可能含有大量病原微生物和权有害化学物质,甚至会有放射性和损伤性物质,因此医疗废物是引起疾病传播或相关公共卫生问题的重要危险性因素。
2、医疗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多少?
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中也有关于卫生方面的规定;
行政法规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等;
部门规章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医院工作人员职责》《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诊疗科目名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
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诊疗护理规范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是指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全国性行业学(协)会针对本行业的特点,制定的各种标准、规程,如《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院感染论断标准》《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医院消毒供应验收标准》《医疗机构和治疗仪器应用规范》等,狭义的是指医疗机构制定的本机构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护理、检验、医技诊断治疗及医用物品供应等各项工作应遵循的工作方法、步骤。
3、医院感染暴发的定义,医院感染暴发后怎么报告
为规范医院感染暴发报告的管理,提高医院感染暴发应急处理能力,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特制定本程序。 1、医院感染暴发的定义 医院感染暴发: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出现3例以上临床症候群相似、怀疑有共同感染源的感染病例;或者3例以上怀疑有共同感染源或感染途径的感染病例现象 2、处理流程 临床科室发现3例及以上院感病例及时报告感染管理科 感染管理科立即到病房核查 在确认暴发时立即报告院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 隔离病人加强消毒 同时查找感染源及查找引起感染的因素 制定控制措施 分析调查资料 写出调查报告,总结经验,制定防范措施。 3、报告 3.1口头报告:临床科室发现3例及以上医院感染病例时,立即报告感染管理科。 3.1.1感染管理科调查有医院感染5例以上疑似病例或3例以上确诊病例时,应及时报告主管院长,并通报相关部门。 3.1.2经调查证实出现医院感染暴发时,医院应于12小时内报告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同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2书面报告: 经核查确诊后感染管理科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医院感染管理小组递交书面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报告时间、报告人、报告科室、医院感染暴发时间、医院感染暴发病例数量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医院感染暴发的可能原因、医院感染病例处置情况及控制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4、应急处置 4.1隔离诊治病人 4.1.1将院内感染病人及疑似病人分室诊治,与其它普通病人进行隔离。 4.1.2将传染病人及时转送隔离病房进行正规的治疗和护理。 4.1.3相关科室联动及时采集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查、环境卫生学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4.2环境处理 院感人员现场指导,做好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及医疗垃圾处理工作。 4.3流行病学调查 4.3.1对所有院感暴发病例进行查看、了解病史、核查实验室检验结果,开展相应的流行病学调查。 4.3.2进行核实会诊,确认是否为真正的院感暴发或流行的存在。 4.3.3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并及时完成调查报告。 5、制定控制措施 5.1根据初步调查结果,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控制医院感染。临床科室必须及时查找原因,协助调查和执行控制措施。 5.2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处理。 5.3主管院长接到报告,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协助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控制工作,并从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予以保证。 5.4积极做好诊治控制工作。 5.5根据感染暴发或流行的调查和控制情况,实时调整相应控制措施;必要时可采用关闭病房等措施。 (完)
4、感染性垃圾的定义
感染性废物包括棉球、棉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大便、痰以及使用过的一次性专毛细管和手套等。
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共分五类,并列入《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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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职工医疗保健管理制度
医院管理制度清单
第一章行政、后勤管理制度
一、会议制度
(1)医疗质量自查通报会
(2)院周会
(3)晨会
(4)科务会
(5)职工大会
二、请假制度
三、对员工的基本要求
四、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五、院办公室工作制度
六、医务科工作制度
七、护理部工作制度
八、卫生工作制度
九、环卫清洁工作管理制度
十、洗衣房工作制度
第二章基本医疗管理制度
一、门、急诊管理制度
1.门诊工作制度2.门诊导医工作制度
3.急诊科(室)工作制度4.急诊观察制度
5.急诊抢救工作制度6.门诊收费室工作制度
7.肠道门诊工作制度8.发热门诊工作制度
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1.院总值班制度2.请示报告制度
3.三级医师查房制度4.医嘱制度
5.病例讨论制度6.会诊制度
7.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8.首诊负责制度
9.转院制度10.转科制度
11.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12.病历书写制度
13.危重病人、特殊情况家属谈话签字制度
14.病人入院、出院管理制度15.病案管理制度
16.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17.投诉管理制度
18.换药室工作制度19.治疗室工作制度
20.监护室工作制度
三、手术管理制度
1.手术室工作制度2.手术室管理要求
3.手术管理制度4.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5.手术室查对制度6.手术中无菌技术规则
7.手术室药品保管制度8.麻醉管理制度
四、输血管理制度
1.输血治疗同意书制度2.血库工作制度
3.输血前检查和交叉配血制度4.临床输血的监护制度
5.血库技术管理制度
6.血库血液及制品的领取制度
7.输血品回收制度8.清洁消毒制度
五、药剂管理制度
1.药房管理制度2.西药房工作制度
3.门诊中药房工作制度4.处方制度
5.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6.药品库房管理制度
7.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1)西药管理
(2)中药管理
(3)特殊药品的管理
8.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六、传染病管理制度
1.疫情报告制度2.传染病报卡制度
3.传染病知识培训制度4.传染病报告自查及奖惩制度
七、医技科室管理制度
1.检验科工作制度2.检验标本查对管理制度
3.放射科工作制度4.B超室工作制度
5.心电图室工作制度6.核磁共振室工作制度
7.CT室工作制度8.胃肠镜室工作制度
9.血库工作制度10.心电图室工作制度
第三章护理工作制度
一、护理工作制度
1.护理工作制度2.查对制度
3.交接班制度4.消毒隔离制度
5.差错事故管理制度6.抢救工作制度
7.护理文件书写制度8.病房管理制度
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院内感染管理制度2.医院感染工作制度
3.医院感染控制制度4.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制度
5.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制度6.医院消毒隔离工作的规定(要求)
7.消毒隔离制度8.医院感染管理的重点要求
9.医院消毒供应室的感染管理10.医院手术室的感染管理
11.医院治疗室、处置室、注射室的感染管理
12.医院病房的感染管理13.医院门、急诊的感染管理
14.医院检验科的感染管理15.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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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再传染病防治方面的职责是什么?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
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第五十一条 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建筑设计和服务流程,应当符合预防传染病医院感染的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消毒;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应当在使用后予以销毁。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提高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
第五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和接诊治疗,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7、医疗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
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五十条 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名称为药品通用名称。已经作为药品通用名称的,该名称不得作为药品商标使用。
第五十一条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第四条 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都应当接受检疫,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具体办法由本法实施细则规定。
第五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检疫传染病或者疑似检疫传染病时,除采取必要措施外,必须立即通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用最快的方法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邮电部门对疫情报告应当优先传送。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条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七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
婚前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
(一)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
(二)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
(三)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八条 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设立血站向公民采集血液,必需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血站应当为献血者提供各种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血站的设立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8、医院感染暴发概念
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来及医务人员中,短时源间出现3例或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百病例的现象。
医院感染暴发是医院感染危害性度的集中体现和最高体现,一旦发生,问将对病人造成伤痛和财产损失,答有时甚至是无法弥补的严重后果。
9、医疗保健常识
肝胆管结石”是平时饮食不规律形成的,应注意少吃肥肉/饮食要有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