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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诺保健品

发布时间:2020-05-10 10:17:23

1、想问女生一个问题,为什么你们买天然维生素E软胶囊都是买养生堂牌的,真的那么好么,上面不是写的适合中

绝对好,我就是批发商,其他牌的有的做工问题,这个牌我给我老婆也用

2、北京益生康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益生行动

益生公益
『益生康健』捐助灾区学生完成学业
2009年5月9日,“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四川大学地震灾区学子学业完成基金”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举行捐赠暨首发仪式,北京益生康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企业积极参与捐助,首批50名来自地震重灾区的学生领到了助学金。
汶川大地震中,四川大学共有三千余名学生的家庭遭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在北京益生康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金华温州商会等企业倡导下,“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四川大学地震灾区学子学业完成基金”成立,以帮助在四川大学就读的受灾学生完成学业。活动主办人表示,希望能有更多的企业参与到基金会中去,以帮助更多的灾区困难学子完成学业。四川大学校长谢和平院士、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唐闻生、全国人大新闻局副局长陈鹏、金华温州商会会长姜永忠等人出席了仪式。  2009年10月26日是一年一度的重阳节,22日起,益生康健相继在天津、南京、南昌等地举办主题为“九九重阳,久久健康——益生康健‘十城同心’关爱老人送健康”活动。由益生康健各地分公司经理代表全体员工向当地敬老养老机构的老人们赠送美国原装进口的鱼油、卵磷脂、蛋白质粉等保健品和放大镜指甲剪等日用品。活动宗旨是呼吁各界关爱老人、关注老人健康,传承中华民族尊老、敬爱、爱老、助老的良好道德风尚。
益生行动
益生康健营养保健品企业质量承诺进行时
质量——作为您选择营养健康产品的首要标准是长期放心消费的保障,也是益生康健长久发展的生命线。 一直以来,我们对产品质量严格把关,每批产品在进入销售状态之前必经9道检测关甄选,确保将国内外高品质营养保健品送到您身边。
然而市场混乱、低价竞争等让您面临艰难选择。
为了规范行业秩序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创建安全、放心的营养保健品消费环境——作为全国领先的保健营养品企业,益生康健使命当前,率先垂范!
现在我们携同合作的数十家国内外知名保健品企业向您郑重承诺
第一级别:质量保障承诺
就产品质量而言,这是每一家益生康健合作企业必须做出的承诺:
“保证每批产品提供质检报告、产品和企业的资质齐全、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包材符合安全认证、产品检测含量与标签标注一致、产品无不良质检记录、标识内容属实、票证合法齐全
质量承诺旗帜
第二级别:质量领先承诺
在同类产品企业中,产品质量领先于同类产品企业的承诺:
“保证自身产品配方、原料来源、生产技术、设备工艺独特,同类领先,可提供相关合法证明。”
第三级别:行业自主领先承诺
基于行业的使命感,始终把产品定位在高科技、品质领先、质量管理先进的企业承诺:
“保证自身产品目前处于国内外领先水平,主要指标达到或高于国际、国内相应标准,引领行业趋势,可提供相关合法证明。”
此次活动由政府、媒体、业内专家共同监督,在您的见证下,益生康健合作企业共同签订“中国营养健康品企业首次自主质量承诺书”,让益生康健的400多款优质产品共同接受百万会员及广大消费者的检阅!
同时,此次活动将推出限量版《益生康健健康品品质承诺会刊》,赠予VIP会员及新入会会员。我们还将组织签约企业定期对会员们举办各种回馈、优惠等活动。

3、进口产品开店起照有什么特殊要求么?

进口(含港、澳、台)保健食品产品注册 2006年02月23日 发布
一、项目名称:保健食品审批
二、许可内容:进口(含港、澳、台)保健食品产品注册
三、设定和实施许可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二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31号)、《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四、收费:不收费。
五、数量限制:本许可事项无数量限制
六、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目录:
(一)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 证、营业执照或者其它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三)提供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通用名称与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材料(从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数据库中检索);
(四)申请人对他人已取得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保证书;
(五)提供商标注册证明文 件(未注册商标的不需提供);
(六)产品研发报告(包括研发思路,功能筛选过程,预期效果等);
(七)产品配方(原料和辅料)及 配方依据;原料和辅料的来源及使用的依据;
(八)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含量及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的检验方法;
(九)生产工艺 简图及其详细说明和相关的研究资料;
(十)产品质量标准及其编制说明(包括原料、辅料的质量标准);
(十一)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 材料的种类、名称、质量标准及选择依据;
(十二)检验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及其相关资料,包括:
1、试验申请表;
2、 检验单位的检验受理通知书;
3、安全性毒理学试验报告;
4、功能学试验报告;
5、兴奋剂、违禁药物等检测报告(申报 缓解体力疲劳、减肥、改善生长发育功能的注册申请);
6、功效成份检测报告;
7、稳定性试验报告;
8、卫生学试验报 告;
9、其他检验报告(如:原料鉴定报告、菌种毒力试验报告等);
(十三)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十四)其它有助 于产品评审的资料;
(十五)两个未启封的最小销售包装的样品;
(十六)生产国(地区)有关机构出具的该产品生产企业符合当地相应 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文件;
(十七)由境外厂商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办理注册事务的,应当提供《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境外 生产厂商委托境内的代理机构负责办理注册事项的,需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原件以及受委托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八)产品在生产国(地 区)生产销售一年以上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当经生产国(地区)的公证机关公证和驻所在国中国使领馆确认;
(十九)生产国(地区)或国际组 织的与产品相关的有关标准;
(二十)产品在生产国(地区)上市使用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
(二十一)连续三个批号的样品,其 数量为检验所需量三倍;
以上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七、对申请资料的要求:
(一)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
1、申报资料首页为申报资料项 目目录,目录中申报资料项目按《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中“所附资料”顺序排列。每项资料加封页,封页上注明产品名称、申请人名称,右上角注明该项资料名 称。各项资料之间应当使用明显的区分标志,并标明各项资料名称或该项资料所在目录中的序号。整套资料用打孔夹装订成册。
2、申报资料使用A4 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不得小于宋体小4号字,英文不得小于12号字),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3、新产品注册申请应提交申报资料原件1 份、复印件8份。复印件应当与原件完全一致,应当由原件复制并保持完整、清晰。其中,申请表、质量标准、标签说明书还应当提供电子版本,且内容应当与原件 保持一致。
4、除《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及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外,申报资料应逐页加盖申请人印章或骑缝章(多个申请人联合申报的,应 加盖所有申请人印章),印章应加盖在文字处。加盖的印章应符合国家有关用章规定,并具法律效力。
5、多个申请人联合申报的,应提交联合申报负 责人推荐书。
6、申报资料中同一内容(如产品名称、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等)的填写应前后一致。
7、产品配方、生产工艺、质量 标准、标签与说明书及有关证明文件中的外文,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外文参考文献中的摘要、关键词及与产品保健功能、安全有关部分的内容应译为规范的中文 (外国人名、地址除外)。
8、已受理的产品,申请人提出更改申报资料有关内容的具体要求如下:
(1)产品配方、生产工艺、试验报 告以及其它可能涉及产品安全和功能的内容不得更改。
(2)除上述内容外,如需更改,申请人应向原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更改申请,说明更改理由,注 明提交的日期,加盖与原申请人一致的印章。申请人应提供更改后该项目的完整资料。
9、未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的产品,其申报资料 及样品一般不予退还,但已提交的《委托书》、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生产销售一年以上的证明文件、生产国(或地区)有关机构出具的生产企业符合当地相应生 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文件及《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原件(再注册产品除外)除外,如需退还,申请人应当在收到不批准意见的3个月内提出书面退还申请。
(二)申报资料的具体要求:
1、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
(1)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可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网站(www. bjsp.gov.cn)下载。
(2)填写前应认真阅读填表须知,按要求填写。
(3)申请表内容须打印填写,项目填写应 完整、规范,不得涂改。
(4)申报的保健功能应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保健食品功能名称一致。申报的新功能除外。
(5)进口保健食品申请人为产品所有权的拥有者,生产企业为产品的实际生产者(申报产品由申请人自行生产的,生产企业即为申请人;申报产品由申请人委托境 外其它企业生产的,生产企业即为被委托企业)。
(6)产品名称应包括品牌名、通用名和属性名。按《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项目要求(试行)》提 供该项资料。
2、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其它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提供的复印件应清晰、完整,加盖印章。
3、申请 注册的保健食品的通用名称与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材料(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数据库中检索)。
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通用 名(以原料名称命名的除外)与已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报告, 由申请人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库中检索后自行出具。如:经检索,“益肝灵片”是已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牌益肝灵片(口服液或胶囊 等)”就不得作为保健食品名称。
4、申请人对他人已取得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保证书。
由申请人自行做出声明,并对声明做出承诺,“如有 不实之处,本申请人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5、商标注册证明文件(未注册商标的不需提供)。
商标注册证明文 件,是指国家商标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未注册的不需提供。商标使用范围应包括保健食品,商标注册人与申请人不一致的,应提供商标注册人 变更文件或申请人可以合法使用该商标的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应清晰、完整,加盖印章。
6、产品研发报告(包括研发思路,功能筛选过程,预期 效果等)。
按《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项目要求(试行)》提供该项资料,包括研发思路、功能筛选过程、预期效果三方面内容,各项内容应分别列出,缺 一不可。
7、产品配方(原料和辅料)及配方依据;原料和辅料的来源及使用的依据。
(1)按规定配方表示格式列出原辅料名称及其用 量。
(2)产品配方(原料和辅料)、配方依据应分别列出,内容应完整。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卫 生部公布或者批准可以食用的以及生产普通食品所使用的原料和辅料可以作为保健食品的原料和辅料。保健食品原辅料的使用和审批暂按照卫生部发布的《卫生部关 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执行。
(4)野生动植物类保健食品应符合《野生动植物类保健食品申报与 审评规定(试行)》。
(5)真菌、益生菌类保健食品应符合《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和《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 行)》。
(6)核酸类保健食品应符合《核酸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
(7)氨基酸螯合物、使用微生物发酵直接生产、 褪黑素、大豆磷脂、芦荟、蚂蚁、以酒为载体、甲壳素、超氧化物歧化酶(SOD)、动物性原料、红景天、花粉、螺旋藻、石斛应符合《氨基酸螯合物等保健食品 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
(8)营养素补充剂类保健食品,应标出产品每种营养素的每人每日食用量,并与《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每日参考摄入 量》和《矿物质、维生素种类及用量》中相应营养素的每人每日推荐食用量一道对应列表表示。应符合《营养素补充剂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
(9)缓释制剂保健食品应符合《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补充规定(试行)》。
(10)保健食品原料与主要辅料相同,涉及不同口味、不同颜色的产品 应符合《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补充规定(试行)》。
(11)增补剂型的产品应符合《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补充规定(试行)》。
(12)不得以肌酸和熊胆粉作为原料申请保健食品,暂不受理和审批金属硫蛋白为原料申请的保健食品。
(13)以舌下吸收的剂型、喷雾剂等不得 作为保健食品剂型。
8、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含量及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的检验方法。
按《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项目要求(试 行)》提供该项资料,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含量及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的检验方法三方面内容应分别列出,不可缺项。
9、生产工艺简图及其详 细说明和相关的研究资料。
(1)按《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项目要求(试行)》提供该项资料,生产工艺简图及其详细说明和相关的研究资料三方面 资料应分别列出,不可缺项,内容应一致。
(2)应用大孔吸附树脂分离纯化工艺生产的保健食品应符合《应用大孔吸附树脂分离纯化工艺生产的保健 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
10、产品质量标准及其编制说明(包括原料、辅料的质量标准)。
(1)按《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 项目要求(试行)》提供该项资料。
(2)企业标准中涉及到申请人名称,应与申请表中申请人名称一致。
(3)企业标准中附录按规定 逐项列出,内容应完整、齐全。
11、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的种类、名称、质量标准及选择依据。
按《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项 目要求(试行)》提供该项资料,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的种类、名称、质量标准及选择依据四方面资料应分别列出,不可缺项。
12、检验机构出 具的试验报告及其相关资料。
(1)按《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项目要求(试行)》提供该项资料。
(2)出具试验报告的机构应为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保健食品检验机构。
(3)试验报告有效期为自检验机构签发之日起的2年内,超过有效期的试验报告不予受理。
(4)试验报告按下列顺序排列:
①检验申请表(附在相应的试验报告之前);
②检验单位的检验受理通知书(附在相应的试验报告之 前);
③安全性毒理学试验报告;
④功能学试验报告(包括动物的功能试验报告和/或人体试食试验报告);
⑤兴奋剂、违 禁药物检验报告(申报缓解体力疲劳、减肥、改善生长发育功能的注册申请);
⑥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试验报告;
⑦稳定性试验报告;
⑧卫生学试验报告;
⑨其他检验报告(如原料品种鉴定报告、菌种毒力试验报告等)。
(5)试验报告中产品名称、送检单位、样品生 产或试制单位名称、样品批号应与检验申请表中相应内容一致。
(6)试验报告的检验依据应按照现行规定执行,目前执行的是《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 技术规范》(2003年版)。
(7)营养素补充剂保健食品的注册申请,不需提供功能学试验报告;不提供安全性毒理学试验报告的,必须书面说明 理由。
13、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应按《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项目要求(试行)》提供该项资料。
保健 食品的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注意事项应根据申报的保健功能和产品的特性确定,按《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补充规定(试行)》提供该项资料。
14、生产国(地区)有关机构出具的该产品生产企业符合当地相应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文件。
(1)申报产品由申请人委托境外生产企业生产 的,证明文件中的生产企业应为被委托生产企业,同时需提供申请人委托生产的委托书。
(2)证明文件中应载明出具文件机构名称、产品名称、生产 企业名称和出具文件的日期。
(3)出具该证明文件的机构应是产品生产国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
15、由境外厂商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办 理注册事务的,应当提供《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
境外生产厂商委托境内的代理机构负责办理注册事项的,需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原件及受委托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委托办理注册事务的委托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书出具单位名称、受委托单 位名称、委托申请注册产品名称、委托事项和委托书出具日期。
(2)出具委托书的委托方应与申请人名称完全一致。
(3)被委托方再 次委托其它代理机构办理注册事务时,应提供申请人的认可文件原件及中文译本,译文需经中国境内公证机关公证。
16、产品在生产国(地区)生产 销售一年以上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当经生产国(地区)的公证机关公证和驻所在国使领馆确认。
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生产销售一年以上的证明文 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证明文件应载明文件出具机构的名称、申请人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和出具文件的日期。
(2)证 明文件应当明确标明该产品符合该国家(或地区)法律和相关标准,允许在该国(或地区)生产和销售,如为只准在该国(或地区)生产,不在该国(地区)销售, 这类产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
(3)出具证明文件的机构应是生产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
(4)该证明文件应当经生产国(地区) 的公证机关公证和驻所在国中国使领馆确认。
17、生产国(地区)或国际组织的与产品相关的有关标准。
18、产品在生产国(地区) 上市使用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应列于标签、说明书样稿项下。
19、其它有助于产品评审的资料。
(1)包括生产企业质量保证 体系文件(GMP、HACCP)证明、原料供应证明、原料供销合同、委托协议、原料检验报告或出厂合格证书等证明文件以及产品配方、工艺、功能、安全等有 关的研究、参考文献资料等。
(2)提供的外文资料,应译为规范的中文。
(3)首页应当提供注明该项下各项文件、资料名称和类别的 目录,并使用明显的识别标志对各项文件、资料进行区分。
20、两个未启封的最小销售包装的样品。
提供的样品包装应完整、无损,应贴有 标签,标签应与申报资料中相应的内容一致。样品包装应利于样品的保存,不易变质、破碎。样品应在保质期内。
21、连续三个批号的样品,其数量 为检验所需量三倍。
上述申报资料必须使用中文并附原文,外文的资料可附后作为参考。中文译文应当由境内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确保与原文内容一 致;申请注册的产品质量标准(中文本),必须符合中国保健食品质量标准的格式。
还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产品名称、申请人名称、 生产企业名称、代理机构名称(中、英文)应前后一致。
2.证明文件、委托书应为原件,应使用生产国(或地区)的官方文字,需由所在国(或地 区)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驻所在国使(领)馆确认。
3.证明文件、委托书中载明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内使用。
4.证明文件、委托 书应有单位印章或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
5.证明文件、委托书应译为中文,并由中国境内公证机关公证。
八、申办流程示意图:

九、许可程序:
(一)受理:
申请人向行政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按照本《须知》第 六条所列目录提交申请材料,受理中心工作人员按照“《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一:进口保健食品产品注册申请申报资料项目”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 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 行政机关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 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 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二)检验与核查:
行政受理服务中心受理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 5日内向确定的检验机构发出检验通知书并提供检验用样品。根据需要,国家局可以对该产品的生产现场和试验现场进行核查。
检验机构收到检验通知书和 样品在50日内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样品检验和复核检验,将检验报告移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抄送申请人。特殊情况,检验机构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检验工作的,应当及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技术审评和行政审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受理申 请后,应当在80日内对申报资料进行技术审评和行政审查,并作出许可决定。在审查过程中,需要补充资料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一次性提出。申请人 应当在收到补充资料通知书后的5个月内提交符合要求的补充资料,未按规定时限提交补充资料的予以退审。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补充资料的,必须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20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申请人补充资料时间不计入许可时限,其审查时限在 原审查时限的基础上延长30日。经审查准予注册的,发给《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不予注册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四)送达:
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SFDA行政受理服务中心将行政许可决定送达申请人。
(五)复审:
申请人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作出的不予注册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不予注册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复审申请并说明复审理由。
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复审申请后,应当按照原申请事项的审查时限和要求进行复审,并作出复审决定。撤销不予注册决定的,向申请人颁发相应的保健食品批准 证明文件;维持原决定的,不再受理再次的复审申请,但申请人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85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十一、实施机关:
实施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地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
十二、许可证件有效期与延续:
《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为5年,《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 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长有效期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申请再注册。
十三、许可年审或年检:无
十四、受理咨询与投诉机构:
咨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司
投诉:国家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驻局监察局、政策法规司执法监督处
注:本须知工作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4、我用过你们的产品,承诺说40天就可以祛斑,可根本没起作用

美容行业的水太深了 主要是利润太大

5、很多男性保健品网站承诺说无效退款,是不是真的?

嗯,是的,一般正规网站是这样的,我知道的有关男性保健方面的超级psd502网站里说无效退款里有明确规定经三甲以上医院检查,若各项指标没有改善就可以。

6、卖家承诺无效退款过了维权期卖家不理人怎么让卖家退款

一看无效退款就被骗了
不要啥玩意儿都去买懂么-
打电话给总部问并且打12315
个人建议噢自己看着办吧😄

7、怎样上传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淘宝网

上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操作流程

【第一步】:个人店铺添加营业执照(企业店铺无需提交营业执照)

1.  点击‘添加证照’然后点选“营业执照”并确认

2.  进入营业执照上传页面,填写信息后,点击“确认”提交,等待审核。

【第二步】:上传食品经营许可证(淘宝个人店铺,需要营业执照审核通过后,才可进行此步)

1.  点击“添加证照”,选择“食品经营许可证”

2.  填写并上传食品相关经营许可证,点击“确认”提交

填写说明:

(1)【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若证号存在字母/数字/符号/中文,请全部填写完整。

(2)【企业名称】若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注明“名称”请按照许可证“名称”填写正确;若食品经营许可证“名称”为空,备案页面“企业名称”无需填写;食品经营许可证“名称”需要与营业执照”名称“完全一致。

(3)【法定代表人】食品经营许可证“负责人/法人”需要与营业执照 “法人”完全一致。

(4)【有效截止时间】请确保证件有效期大于60天,若有效期小于60天,请重新办证再提交; 若证件未注明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起始时间,可不填写“有效期起始时间。

(5)【许可证图片】直接上传

(6)【经营范围】请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如实勾选;若您同时经营多种食品类型,备案时需一次性勾选全。如您同时经营预包装食品和保健食品,请同时勾选“预包装”和“保健食品”。

【酒类】若您申请的是酒类资质,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要包含“酒类”,若无酒类需与食药监核实“预包装”是否可以经营“酒类”,详情如下:

A)  若您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经营范围没有注明酒类,且已与食药监确认经营范围有“预包装”即可经营“酒类”。备案时酒类制品承诺书中请选择:无“酒类”有“预包装”。勾选方法如下:

 

B)  若您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经营范围有酒类,备案时酒类制品承诺书中请选择:有“酒类”,勾选方法如下: 

C)若您的经营范围选择了“保健食品”,且想要卖保健食品,但许可证上没有保健食品的经营范围的,那么您需要提交下“保健食品额外材料图片”。

(7)【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是指店铺相关负责人,比如店主、店铺核心管理人员、店铺经营者都可以。

(8)【仓储详细地址】请填写实际货物存放的地址。如果没有可以填写营业执照的经营地址。

(9)【证照核验方式】您可以选择填写食药监官网或座机号码两种方式:

食药监官网:目前淘宝收录的食药监官网可点击查看。请先自行查询证件信息,查询到后再填写对应的官网网址即可(不要填写查询结果页)。

座机号码:若您的办证省份不在以上表格内,您可以跟当时办证的食药监确认当地是否有可查询到您证件信息的官网链接或者填写能核实到的办证机关座机号(区号+座机号)

【第三步】:审核进度查询

您可直接进入备案页面点击【审核中的证照】或【历史提交记录】查看审核进度,审核时间2个工作日

若审核不通过,您可点击【审核不通过的证照】查看审核不通过原因。

拓展资料:

特种经营资质备案流程:

1.  淘宝个人店铺备案需先提交营业执照,企业店铺无需上传营业执照(审核时间:2个工作日);

2.  营业执照审核通过后,需要您再点击“添加证照”提交相关经营许可证(审核时间:2个工作日);

3.  相关经营许可证审核通过后,您即可正常发布相关商品。


8、完美是哪国品牌

马来西亚。

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公司”) 成立于1994年,是马来西亚完美资源有限公司在广东省中山市投资设立的侨资企业,2006年12月1日经国家商务部批准在广东省开展直销业务,销售保健食品、化妆品和保洁用品。

它是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企业,以生产健康食品、个人护理品、家居日用品和美容护肤品等大众消费日用品而著称。

(8)成诺保健品扩展资料:

一、公司规模

完美中山总部拥有占地120亩的生产基地,内设研发中心、品质保证中心、保健食品厂、日化用品厂、采用德国ASRS全智能化仓储信息化系统的物流控制中心、智能化办公大楼、星级员工宿舍和员工俱乐部等。

本着对中国市场的坚定信心和“三项承诺”,完美公司自2004年起在中国投资建设的第二个生产基地──扬州完美日用品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扬州市,总占地面积368亩,投资额已逾人民币5亿元,于2008年6月23日投入使用。

二、发展历程

完美公司董事长马来西亚皇室拿督古润金太平绅士、副董事长许国伟及总裁胡瑞连分别是出生在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第二、第三代华裔。

早在创业伊始,他们就立下“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的理念没有改变;为完美经销商提供事业发展机会的理念也没有改变;坚持在中国投资,长远发展的理念更没有改变”的承诺。

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完美公司已经成长为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企业,开设了遍布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33家分支机构、5000余家服务网点和专卖店。

2000年以后,完美公司更以稳健发展的气魄迈出了国际化的坚实步伐,逐步将产品销售及服务扩展至香港、泰国、马来西亚、印尼和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综合实力与日俱增。

9、我司新办贸易型公司,办工商营业执照时,被要求提交“化工产品承诺书”,请问怎么写?谢谢

工商局叫你写的承诺书应该是说承诺贵公司做的化工产品贸易不含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吧

10、保健食品无效退款这个承诺违法么

是违法的,保健食品不允许有效果宣称,自然不能存在无效退款的说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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